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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法权意识的公平正义是经济基础的反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公平观是市场平等与劳动平等的叠加——市场平等是基础,劳动平等是主线。市场平等与劳动平等是对立统一体,一方面,以资本权利为轴心的市场平等,必然导致财富与劳动的两极分化,因此与劳动平等相矛盾;另一方面,市场平等又包含了劳动平等的内容,并且构成市场经济下劳动平等实现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处理好这对矛盾,逐步提高劳动平等在市场经济下的实现程度,是社会主义必须面对的长期任务。关于国有经济的进一步改革,发挥国有经济公平效能必须提上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