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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环保部会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了《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冶炼渣》等11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进一步提高了进口固体废物的环保标准.rn据了解,现行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共有13项(GB16487.1~GB16487.13),分别包括骨废料、冶炼渣、木、木制品废料、废纸或纸板、废纤维、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电机、废电线电缆、废五金电器、供拆卸的船舶及其他浮动结构体、废塑料、废汽车压件,各标准控制的重点是夹杂物和放射性污染.现行环控标准于1996年首次发布,2005年第一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