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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农业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监总局于2006年4月4日发出第632号公告: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在国内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5种高毒农药禁用后,专家推荐的氟虫腈等经过室内筛选、田间试验、大面积示范,现以推广作为5种高毒农药替代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