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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6月18日,我国政府与泰国政府在北京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泰王国政府关于在〈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早期收获”方案下加速取消关税的协议》。自2003年10月1日起,在该框架下提前实现中泰之间水果和蔬菜的零关税。从200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该“框架协议”。从全国来看,中国-东盟果蔬零关税对大农业和农产品贸易会产生积极的影响,但对广西尤其对崇左市占可耕地面积1/5的水果产业来看则会形成较大的冲击,特别是给崇左市与东盟自然条件相当的热带水果(如龙眼、荔枝、香蕉、芒果、菠萝)带来的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