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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负”不能矫枉过正
陈科峰在2019年11月7日《南方日报》撰文指出:如何给学生减负似乎是个无解的问题,“南京家长已疯”“浙江拟允许小学生晚9点后拒绝完成作业”“减负=制造学渣”……无一不挑动着家长已经脆弱的神经。在一片争议声中,一些家长依旧带孩子走进各式各样的课外辅导班。诚如一些家长和业内人士所言,在人才选拔机制未变,应试教育仍占主导,公私立学校监管区别对待等现实困境之下,试图仅凭教育主管部门的一纸公文就能给广大中小学生“解绑、减负”,是不现实的。
教育部门推行“减负”初衷当然是好的,青少年要全面发展,课余应该有更多的时间离开课本,走出家门,亲近大自然。但很多地方在“减负”政策条款的拟定及推行方式上操之过急,故而欲速则不达。很显然,家长们之所以通过给孩子读报辅导班等方式对“减负”政策实施软抵抗,并非完全因为功利心太重而不理解教育部门的一片苦心。既想孩子课余作业负担少,又想学习成绩好,实在不太现实。那么这问题就真的无解了吗?非也。“减负”本身没错,关键在于一个“度”。“减负”本来的意图是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重复的家庭作业负担,而不是完全不管不顾地一减了之。孩子们若完全没有负担也就没有了必要的压力和动力,只会止步不前,反倒事与愿违。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短期来看,教育机构应该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好好研究,拿出切实可行的执行方案,在保证学业成绩和孩子们充足的自由空间这两者间寻找相对最佳平衡点,做到恰到好处,而不是矫枉过正。长期来看,欲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则需要管理部门和全社会各方面拿出更大的决心和勇气,在切实改变“一考定终身”、大力推行素质教育上持续努力。
学生参赛切忌贪多求全
夏熊飞在2019年11月14日《工人日报》撰文指出:在高度重视孩子素质培养的当下,让孩子学习一两门艺术,成为许多家庭的选择。但《半月谈》记者近日调查发现,一些机构抓住家长心理,组织了名目繁多的艺术类赛事,凡参赛都能获奖,不少孩子拿奖拿到手软。看似光鲜的表象背后,一些家长其实有难言之隐,有的甚至大呼上当。
今年7月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明确,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孩子拿奖拿到手软,对孩子和家长都没有太多实质益处,反而因此耗费了不少时间精力以及经济方面的成本,而赛事主办方数钱数到手軟却是千真万确。因此,家长们还是要擦亮眼睛,参赛不可贪多求全。即便想以赛促学,也要选择正规机构主办的具有一定含金量的赛事,否则就纯粹成了“野鸡赛事”主办方的摇钱树。当然,除了家长要理性带孩子参赛外,监管部门也不能对良莠不齐的各类赛事听之任之。对种种有名无实、收钱发奖的赛事,该取缔的取缔,该整顿的整顿——只有净化了行业风气,赛事方能回归本真,达到检验水平和锻炼能力的效果。
机会供给:县域农村学前教育治理的基本点
何孔潮、唐义燕在2019年11月14日《山东教育报》撰文指出:机会供给是县域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的基本点,目标是让县域适龄幼儿都有机会接受正规的机构教育。学前教育机构准入要考虑到县域农村地理分布、经济基础、交通条件、人口流动等因素,科学合理规划布局结构,因地制宜制定行业标准。在布局结构上应力求多样,以兼顾县城、乡镇与村落之间的差异。在行业标准上应坚守底线——安全与健康,并致力于类型与层次上的多元化。一般而言,县城应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的发展;乡镇应新建、改扩建公办中心幼儿园,经济基础好的乡镇可适度增设民办幼儿园;村落则需充分利用小学富余资源,强化小学附属幼儿园的建设。
学前教育价格规制应在核算县域农村幼儿园办学成本的基础上,坚持政府干预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扭转“一放就乱、一统就死”的局面,完善公办园、民办园价格分类治理机制。公办园建设成本由各级政府按比例分担,校舍修缮与公办教师工资由县级政府支出,收取的保教费用应依据办学水平统一定价,用于自聘人员工资、设备添置及其他日常支出。民办园建设成本主要由社会力量承担,县级政府采取一次性资金奖励或减免租金等优惠政策予以支持。
未成年人健康上网需做好监护和引导
蒋理在2019年11月7日《北京青年报》撰文指出:最近,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在修订之中,将新增“网络保护”内容,这是以问题为导向,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据共青团中央联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开展的调查显示,目前我国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93.7%,69.7%的未成年人拥有自己的手机,在日常的手机应用中,未成年人玩游戏的比例占到64.2%。要对未成年人实施网络保护,其中之一就必须提高未成年人接触网络游戏的难度,不能让他们轻易接触并不受限制地玩游戏。必须强化监管,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利用已经成熟的技术手段,完全可以做到这一点。另外,家长(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对于引导未成年人养成健康上网、使用智能手机的习惯,也极为重要。
陈科峰在2019年11月7日《南方日报》撰文指出:如何给学生减负似乎是个无解的问题,“南京家长已疯”“浙江拟允许小学生晚9点后拒绝完成作业”“减负=制造学渣”……无一不挑动着家长已经脆弱的神经。在一片争议声中,一些家长依旧带孩子走进各式各样的课外辅导班。诚如一些家长和业内人士所言,在人才选拔机制未变,应试教育仍占主导,公私立学校监管区别对待等现实困境之下,试图仅凭教育主管部门的一纸公文就能给广大中小学生“解绑、减负”,是不现实的。
教育部门推行“减负”初衷当然是好的,青少年要全面发展,课余应该有更多的时间离开课本,走出家门,亲近大自然。但很多地方在“减负”政策条款的拟定及推行方式上操之过急,故而欲速则不达。很显然,家长们之所以通过给孩子读报辅导班等方式对“减负”政策实施软抵抗,并非完全因为功利心太重而不理解教育部门的一片苦心。既想孩子课余作业负担少,又想学习成绩好,实在不太现实。那么这问题就真的无解了吗?非也。“减负”本身没错,关键在于一个“度”。“减负”本来的意图是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重复的家庭作业负担,而不是完全不管不顾地一减了之。孩子们若完全没有负担也就没有了必要的压力和动力,只会止步不前,反倒事与愿违。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短期来看,教育机构应该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好好研究,拿出切实可行的执行方案,在保证学业成绩和孩子们充足的自由空间这两者间寻找相对最佳平衡点,做到恰到好处,而不是矫枉过正。长期来看,欲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则需要管理部门和全社会各方面拿出更大的决心和勇气,在切实改变“一考定终身”、大力推行素质教育上持续努力。
学生参赛切忌贪多求全
夏熊飞在2019年11月14日《工人日报》撰文指出:在高度重视孩子素质培养的当下,让孩子学习一两门艺术,成为许多家庭的选择。但《半月谈》记者近日调查发现,一些机构抓住家长心理,组织了名目繁多的艺术类赛事,凡参赛都能获奖,不少孩子拿奖拿到手软。看似光鲜的表象背后,一些家长其实有难言之隐,有的甚至大呼上当。
今年7月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明确,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孩子拿奖拿到手软,对孩子和家长都没有太多实质益处,反而因此耗费了不少时间精力以及经济方面的成本,而赛事主办方数钱数到手軟却是千真万确。因此,家长们还是要擦亮眼睛,参赛不可贪多求全。即便想以赛促学,也要选择正规机构主办的具有一定含金量的赛事,否则就纯粹成了“野鸡赛事”主办方的摇钱树。当然,除了家长要理性带孩子参赛外,监管部门也不能对良莠不齐的各类赛事听之任之。对种种有名无实、收钱发奖的赛事,该取缔的取缔,该整顿的整顿——只有净化了行业风气,赛事方能回归本真,达到检验水平和锻炼能力的效果。
机会供给:县域农村学前教育治理的基本点
何孔潮、唐义燕在2019年11月14日《山东教育报》撰文指出:机会供给是县域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的基本点,目标是让县域适龄幼儿都有机会接受正规的机构教育。学前教育机构准入要考虑到县域农村地理分布、经济基础、交通条件、人口流动等因素,科学合理规划布局结构,因地制宜制定行业标准。在布局结构上应力求多样,以兼顾县城、乡镇与村落之间的差异。在行业标准上应坚守底线——安全与健康,并致力于类型与层次上的多元化。一般而言,县城应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的发展;乡镇应新建、改扩建公办中心幼儿园,经济基础好的乡镇可适度增设民办幼儿园;村落则需充分利用小学富余资源,强化小学附属幼儿园的建设。
学前教育价格规制应在核算县域农村幼儿园办学成本的基础上,坚持政府干预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扭转“一放就乱、一统就死”的局面,完善公办园、民办园价格分类治理机制。公办园建设成本由各级政府按比例分担,校舍修缮与公办教师工资由县级政府支出,收取的保教费用应依据办学水平统一定价,用于自聘人员工资、设备添置及其他日常支出。民办园建设成本主要由社会力量承担,县级政府采取一次性资金奖励或减免租金等优惠政策予以支持。
未成年人健康上网需做好监护和引导
蒋理在2019年11月7日《北京青年报》撰文指出:最近,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在修订之中,将新增“网络保护”内容,这是以问题为导向,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据共青团中央联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开展的调查显示,目前我国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93.7%,69.7%的未成年人拥有自己的手机,在日常的手机应用中,未成年人玩游戏的比例占到64.2%。要对未成年人实施网络保护,其中之一就必须提高未成年人接触网络游戏的难度,不能让他们轻易接触并不受限制地玩游戏。必须强化监管,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利用已经成熟的技术手段,完全可以做到这一点。另外,家长(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对于引导未成年人养成健康上网、使用智能手机的习惯,也极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