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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意见》明确指出:“学校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培养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制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的重要途径,是实现依法治国的百年大计。”
目前,中职学校在校生已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群体,中职学校已成未成年人集中的场所。据有关部门的统计,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率多年居高不下,个别地方还呈上升趋势。中职生作为我国社会生产与建设领域的生力军和接班人,加强他们的法制教育及培养已刻不容缓,不容忽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一、中职生法制教育面临的问题及现状
(1)中职生身心正处在成长阶段,易误入歧途。中职学生的年龄一般在15岁~18岁之间,正处于世界观形成期,他们思想活跃,但极不稳定,好奇心强,却易变化,对社会上的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缺乏判断和抵御能力,经不住不良风气的影响,不能够辨明是非。一些学生不讲理想和信念,只讲实惠;不思进取和奉献,只图享受;不要组织和纪律,只有自我。另外,随着年龄增长,中职生独立性逐渐增强,有较强的自尊心、自信心。但有时还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容易冲动,不能实行自我监督,遇到困难容易灰心丧气,意志较脆弱,经不起挫折,常易染上一些不良习气,如吸烟、酗酒、斗殴等。由此可见中职生处于不成熟与成熟、不稳定与稳定的临界点,极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中职生整体素质偏低,法律意识不强。受我国应试教育的大环境影响,大多数家长认为上高中,考一个好大学是唯一的成才之路,只有无法继续升入高中的学生才会选择中职教育。因此,中职学生的素质明显不高,部分中职生的求学欲不强,来到职校就是抱着混文凭的心态,随性而为,放任自己,甚至自暴自弃。中职生中违纪、违法的现象比较突出也就不足为怪了。据中国法制网统计,中职生中有厌学倾向的约占42%,有违法倾向的约占28%,许多中职生强行索要、殴打他人是司空见惯的事,丝毫不以为这是种触犯法律的行为。
(3)易受社会不良现实影响,法律观念存在偏差。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经济总量上升为世界第二,仅次于美国。但社会各方面发展还很不完善,特别是法制建设与我国经济快速发展还不相适应,难免滋生腐败及权钱交易,以权谋私,以权代法等现实问题。有部分学生认为,权可以大于法,有权有钱阶层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不受法律之约束,法律不能够惩恶扬善,从而对其公平性和正义性不甚理解,一些学生缺乏对法律的信任感,对法律的公正性产生质疑。一些青少年在他们的权利受到侵害时要么选择沉默,要么选择暴力应对。
(4)中职学校对于法律教育不够重视,中职生整体法律知识水平较低。目前,大多数中职学校只重视专业课教学,法律课时一星期两节课,一个学期上完,由于课时量小,法律教学只是蜻蜓点水;而且,中职学校的法律课只是作为考查科目,考试不过是走走形式,使得学生认为法律课无关紧要,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学习的积极性不高,使中职生整体法律知识水平存在明显欠缺。无怪乎中职学校的老师们总是抱怨“现在的中职生素质差,特别难管”,这多少与学校对于法制教育不够重视不无关系。由于法律知识水平的欠缺,导致中职生的法律观念模糊,相当多的中职生不能区分违法与犯罪的区别,认为违法就是犯罪,犯罪就是违法。甚至有不少中职生认为自己很难遇到法律问题,他们没有注意到法律时时刻刻存在于我们生活当中。
(5)中职生的法律理论知识与实践相脱节。虽然,中职生通过宣传学习,有了一些模糊的法律意识,从理论上知道遇到问题、纠纷应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但在现实中,不知如何真正运用或采取法律措施,通过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身的权益,如有的学生在同学之间发生矛盾冲突时,往往是头脑一热,就采取一些过激,甚至愚昧的方式,最终造成严重的后果;有的学生怀疑同学偷东西时,而对他人进行非法搜身和查包,无视他人的人格尊严;有时学生在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却不懂得如何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有的学生在购物时不知道索要发票与“三包”凭证,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却只能自认倒霉;还有的学生毕业后找工作时却不知道怎么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等,不胜枚举。足见中职生法律理论知识与实践严重脱节。
二、中职生法律意识的培养途径
(1)学校应高度重视法制教育。中职生在初中阶段没有经过正规的、系统的法制教育,进入中职学校后,面临一个相对较大,也相对复杂的环境,碰到一些社会现象,他们心里会感到迷惘和困惑。此时,学校除积极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外,还必须抓住时机,给学生传授法律知识、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学校的任务是既要教会学生立足社会的本领,又要教会学生如何做人——即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
中职学校的学制一般是3年,学生有一个较长且比较稳定的学习时间和空间,学校应该从课时、师资、教材等方面向法制教育倾斜,安排足够的课时。比如可规定如果法律课不及格不能毕业,同时可配备有针对性的教材,配备既懂教育又精通与中职生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专职教师。通过系统的、正规的法律知识学习,使学生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提高其法律素养,知法才能守法,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才不至于偏离方向。
(2)加强中职生的法律基础课教学。课堂教学是法律意识培养最有效的途径,在学校,法律基础课是学生获取法律知识的基本学科。职校教师不仅要将法律知识告诉给学生,而且,还应当指导学生正确理解法律所具有的价值。比如在进行《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的教学时,要让学生初步认识和区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哪些行为是法律、法规禁止的,哪些行为又是法律、法规准许乃至鼓励的;同时,通过身边人、身边事,特别是选取与青少年的年龄、特点相符,从鲜活的日常生活中总结、提炼出来的典型案例,让其自我教育,明辨是非,理论密切联系实际,有的放矢,预防和减少中职生违法、犯罪,教育学生如何应对处理别人的违法、犯罪行为,避免和减轻不必要的伤害,怎样更好地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达到一般预防和维护中职生权利的双重目的。
(3)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教学与实践 。一是在教学活动中进行实践。学校可组织学生参与喜闻乐见的教学活动,如:组织学生开设模拟法庭,组织开展辩论赛以及法律知识竞赛等。二是指导学生开展法律实践。经常性组织学生收集身边的真实案例,开展分析与讨论,并设立法制宣传园地,在校园内外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定期组织学生到法院进行旁听,让学生在实践当中学习并掌握法律知识,提高理论联系实际能力;三是定期组织学生收看法治节目。如每周组织学生观看一次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法治在线》以及《经济与法》等法制类节目,并让同学根据节目中的案例写出观后体会,从而让他们在潜移默化中学到鲜活生动的法律知识。
(4)提高中职教师的法律意识。学校应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师的职业素养、道德素质和法律意识。教师是学生的一面镜子,作为教师特别要注意自己的言行,只有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才能教育好学生。教师在教育和管理学生时不能过激,甚至是违法行为。在教育方法和策略上,要坚持正面引导为主,给予学生足够的关心和爱护,注意学生的心理活动,改进教育方法,不应歧视有问题的学生,要积极引导他们克服缺点,改正错误。还要组织一些责任心强、学生信任、懂心理学的教师开展一些心理咨询活动,及时消除个别学生的不良心理。一些条件允许的学校可聘请法律顾问,定期对教师进行法律讲座和法律问题大讨论,教师可以把自己在教学实践中遇到的一些教学管理问题,特别是与学生发生的“摩擦”,提供大家进行讨论、分析,寻找出解决问题的最佳办法,从而在学校里营造一个“人人守法,人人讲法”的法律氛围。
另外,中职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仅仅依靠学校还是不够的,还需要家庭以及社会的支持与配合。教师可以电话、书信等形式,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及时与家长交流学生表现和思想动态,积极指导家长做好学生离校后,特别是节假日期间的家庭教育;同时,学校应努力改造学校周边环境,经常与当地社区、派出所等单位沟通、协调,抓好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净化学校周边环境,为学生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总之,中职学校应切实加强中职生的法律教育,通过法律教育,使学生全面和正确地认识到法律所具有的功能与价值,法律才能为广大学生群体所接受,通过法律的认知与应用才能从自发行为发展到自觉行为。
(南昌市卫生学校)
目前,中职学校在校生已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群体,中职学校已成未成年人集中的场所。据有关部门的统计,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率多年居高不下,个别地方还呈上升趋势。中职生作为我国社会生产与建设领域的生力军和接班人,加强他们的法制教育及培养已刻不容缓,不容忽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一、中职生法制教育面临的问题及现状
(1)中职生身心正处在成长阶段,易误入歧途。中职学生的年龄一般在15岁~18岁之间,正处于世界观形成期,他们思想活跃,但极不稳定,好奇心强,却易变化,对社会上的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缺乏判断和抵御能力,经不住不良风气的影响,不能够辨明是非。一些学生不讲理想和信念,只讲实惠;不思进取和奉献,只图享受;不要组织和纪律,只有自我。另外,随着年龄增长,中职生独立性逐渐增强,有较强的自尊心、自信心。但有时还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容易冲动,不能实行自我监督,遇到困难容易灰心丧气,意志较脆弱,经不起挫折,常易染上一些不良习气,如吸烟、酗酒、斗殴等。由此可见中职生处于不成熟与成熟、不稳定与稳定的临界点,极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中职生整体素质偏低,法律意识不强。受我国应试教育的大环境影响,大多数家长认为上高中,考一个好大学是唯一的成才之路,只有无法继续升入高中的学生才会选择中职教育。因此,中职学生的素质明显不高,部分中职生的求学欲不强,来到职校就是抱着混文凭的心态,随性而为,放任自己,甚至自暴自弃。中职生中违纪、违法的现象比较突出也就不足为怪了。据中国法制网统计,中职生中有厌学倾向的约占42%,有违法倾向的约占28%,许多中职生强行索要、殴打他人是司空见惯的事,丝毫不以为这是种触犯法律的行为。
(3)易受社会不良现实影响,法律观念存在偏差。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经济总量上升为世界第二,仅次于美国。但社会各方面发展还很不完善,特别是法制建设与我国经济快速发展还不相适应,难免滋生腐败及权钱交易,以权谋私,以权代法等现实问题。有部分学生认为,权可以大于法,有权有钱阶层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不受法律之约束,法律不能够惩恶扬善,从而对其公平性和正义性不甚理解,一些学生缺乏对法律的信任感,对法律的公正性产生质疑。一些青少年在他们的权利受到侵害时要么选择沉默,要么选择暴力应对。
(4)中职学校对于法律教育不够重视,中职生整体法律知识水平较低。目前,大多数中职学校只重视专业课教学,法律课时一星期两节课,一个学期上完,由于课时量小,法律教学只是蜻蜓点水;而且,中职学校的法律课只是作为考查科目,考试不过是走走形式,使得学生认为法律课无关紧要,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学习的积极性不高,使中职生整体法律知识水平存在明显欠缺。无怪乎中职学校的老师们总是抱怨“现在的中职生素质差,特别难管”,这多少与学校对于法制教育不够重视不无关系。由于法律知识水平的欠缺,导致中职生的法律观念模糊,相当多的中职生不能区分违法与犯罪的区别,认为违法就是犯罪,犯罪就是违法。甚至有不少中职生认为自己很难遇到法律问题,他们没有注意到法律时时刻刻存在于我们生活当中。
(5)中职生的法律理论知识与实践相脱节。虽然,中职生通过宣传学习,有了一些模糊的法律意识,从理论上知道遇到问题、纠纷应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但在现实中,不知如何真正运用或采取法律措施,通过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身的权益,如有的学生在同学之间发生矛盾冲突时,往往是头脑一热,就采取一些过激,甚至愚昧的方式,最终造成严重的后果;有的学生怀疑同学偷东西时,而对他人进行非法搜身和查包,无视他人的人格尊严;有时学生在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却不懂得如何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有的学生在购物时不知道索要发票与“三包”凭证,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却只能自认倒霉;还有的学生毕业后找工作时却不知道怎么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等,不胜枚举。足见中职生法律理论知识与实践严重脱节。
二、中职生法律意识的培养途径
(1)学校应高度重视法制教育。中职生在初中阶段没有经过正规的、系统的法制教育,进入中职学校后,面临一个相对较大,也相对复杂的环境,碰到一些社会现象,他们心里会感到迷惘和困惑。此时,学校除积极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外,还必须抓住时机,给学生传授法律知识、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学校的任务是既要教会学生立足社会的本领,又要教会学生如何做人——即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
中职学校的学制一般是3年,学生有一个较长且比较稳定的学习时间和空间,学校应该从课时、师资、教材等方面向法制教育倾斜,安排足够的课时。比如可规定如果法律课不及格不能毕业,同时可配备有针对性的教材,配备既懂教育又精通与中职生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专职教师。通过系统的、正规的法律知识学习,使学生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提高其法律素养,知法才能守法,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才不至于偏离方向。
(2)加强中职生的法律基础课教学。课堂教学是法律意识培养最有效的途径,在学校,法律基础课是学生获取法律知识的基本学科。职校教师不仅要将法律知识告诉给学生,而且,还应当指导学生正确理解法律所具有的价值。比如在进行《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的教学时,要让学生初步认识和区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哪些行为是法律、法规禁止的,哪些行为又是法律、法规准许乃至鼓励的;同时,通过身边人、身边事,特别是选取与青少年的年龄、特点相符,从鲜活的日常生活中总结、提炼出来的典型案例,让其自我教育,明辨是非,理论密切联系实际,有的放矢,预防和减少中职生违法、犯罪,教育学生如何应对处理别人的违法、犯罪行为,避免和减轻不必要的伤害,怎样更好地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达到一般预防和维护中职生权利的双重目的。
(3)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教学与实践 。一是在教学活动中进行实践。学校可组织学生参与喜闻乐见的教学活动,如:组织学生开设模拟法庭,组织开展辩论赛以及法律知识竞赛等。二是指导学生开展法律实践。经常性组织学生收集身边的真实案例,开展分析与讨论,并设立法制宣传园地,在校园内外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定期组织学生到法院进行旁听,让学生在实践当中学习并掌握法律知识,提高理论联系实际能力;三是定期组织学生收看法治节目。如每周组织学生观看一次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法治在线》以及《经济与法》等法制类节目,并让同学根据节目中的案例写出观后体会,从而让他们在潜移默化中学到鲜活生动的法律知识。
(4)提高中职教师的法律意识。学校应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师的职业素养、道德素质和法律意识。教师是学生的一面镜子,作为教师特别要注意自己的言行,只有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才能教育好学生。教师在教育和管理学生时不能过激,甚至是违法行为。在教育方法和策略上,要坚持正面引导为主,给予学生足够的关心和爱护,注意学生的心理活动,改进教育方法,不应歧视有问题的学生,要积极引导他们克服缺点,改正错误。还要组织一些责任心强、学生信任、懂心理学的教师开展一些心理咨询活动,及时消除个别学生的不良心理。一些条件允许的学校可聘请法律顾问,定期对教师进行法律讲座和法律问题大讨论,教师可以把自己在教学实践中遇到的一些教学管理问题,特别是与学生发生的“摩擦”,提供大家进行讨论、分析,寻找出解决问题的最佳办法,从而在学校里营造一个“人人守法,人人讲法”的法律氛围。
另外,中职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仅仅依靠学校还是不够的,还需要家庭以及社会的支持与配合。教师可以电话、书信等形式,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及时与家长交流学生表现和思想动态,积极指导家长做好学生离校后,特别是节假日期间的家庭教育;同时,学校应努力改造学校周边环境,经常与当地社区、派出所等单位沟通、协调,抓好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净化学校周边环境,为学生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总之,中职学校应切实加强中职生的法律教育,通过法律教育,使学生全面和正确地认识到法律所具有的功能与价值,法律才能为广大学生群体所接受,通过法律的认知与应用才能从自发行为发展到自觉行为。
(南昌市卫生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