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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实施蔬菜市场准入制度是全面提高蔬菜市场竞争力、保障人民餐桌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它切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于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重大意义。本文对焦作市的蔬菜市场准入工作进行了总结,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发展对策和建议。
1实施蔬菜市场准入制度的情况
近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2007年,焦作市政府出台了《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对实行蔬菜市场准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将实行蔬菜市场准入、让老百姓吃上放心菜作为市委、市政府向全市人民公开承诺的十件实事之一。为了落实这一蔬菜市场准入制度,市财政共投入109万元,为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配备了检测仪器。同年7月25日,焦作市正式启动蔬菜市场准入制度。市区2个批发市场、12个农贸市场全部纳入市场准入范围。
实施蔬菜市场准入制度后,每个农贸市场设立一个检测室,配备一套检测仪器并有两名检测人员。检测仪是上海复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CL-BⅢ农药残留速测仪,它有8个检测通道,每次可同时检测8个样品,每次检测时间为3分钟。检测项目是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检测结果要通过网络上传至焦作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管理信息系统。每天早上,农贸市场的各个摊主把要销售的蔬菜摆上摊位后,检测人员就会进行抽样检测。检测后要填写合格证,公示在每个摊位前的公示牌上,这样,让市民买菜时可以很方便地看到合格的蔬菜品种,放心购买,也提高了农贸市场的信誉。如果某个蔬菜样品经检测不合格,检测室就会出具检测报告,填写明不合格蔬菜的品种、摊位号等详细信息交予工商部门进行销毁或退市处理。实施市场准入后,有效地防止了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在市场上进行销售,杜绝不合格蔬菜进入市民家庭,确保了市民的餐桌安全。
2实施蔬菜市场准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农贸市场的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工作已步入正常运行的轨道,市场准入工作逐步开展起来。但是在实施蔬菜市场准入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
2.1市场管理薄弱。良好的市场管理是市场准入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个别农贸市场存在“脏、乱、差”现象,市场的各种配套设施不够完善,无法为经营者和消费者提供一个良好的交易环境。市场对经营者的管理缺乏系统性,对其进入市场后的经营情况和诚信度没有进行严格的追踪管理,张贴检测结果的公示牌被随意破坏,个别经营者拒绝检测人员抽样,抵制检测工作的正常进行,妨碍了市场准入工作的正常开展。
2.2蔬菜生产基地检测体系不健全。很多生产基地的检测人员业务素质不高,设备配置也不太合理,检测数量不足,不能满足不断壮大的生产基地的检测要求。
2.3索证索票观念不强。零售商在批发市场购进蔬菜时很少向批发商索要检测合格证明,造成这些蔬菜进入农贸市场后重复检测,浪费资源。有些生产基地的蔬菜也没有提供基地证明,导致不合格蔬菜追溯困难。
2.4消费者对合格蔬菜的要求意识不强。消费者在购买蔬菜时很少看摊位上的合格蔬菜品种,消费者不在意这种检测合格证明,也使得经营者对检测工作抵制和不支持。
2.5对不合格蔬菜的处理不到位。一些蔬菜经检测农药残留超标,只是被作退市处理。没有对这些蔬菜进行追溯查处,从源头上进行治理。
3对蔬菜市场准入工作的建议
全国各地的蔬菜市场准入工作均已相继启动,这对于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改善人民生活质量,确保餐桌安全,具有重大意义。为了更好地推动市场准入工作的开展,需重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3.1加强市场管理。市场要进一步完善相关设施,严格、细化市场管理,保持市场清洁、有序。确立经营者的合法经营资格,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文明经营。对经营者的蔬菜品种、产地、数量、质量保证情况等要详细记录,以便于对不合格蔬菜进行追踪调查,并予以公示,让消费者明白。对经营者的经营情况要进行追踪管理。对销售质量不合格蔬菜的经营者要严厉查处,限制其经营行为,增加其失信成本。另外对经营信誉好的经营者可进行适当奖励,只有严格奖惩制度,才能提高经营户的积极性,促使市场管理有序化、规范化。市场管理部门和工商部门、农业相关部门要加强合作,共同做好市场准入工作。
3.2加强蔬菜生产基地的检测体系建设。要进一步完善生产基地检测设施,提高检测效率和质量。加强检测人员技术培训,提高检测水平。严格执行检测制度,详细填写检测记录,在不同季节抽样要有针对性,对某个季节农药残留较高的蔬菜要多抽样、多检测,保证蔬菜质量。农业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对菜农加强技术培训,鼓励农民种植无公害蔬菜。
3.3强化市场索证索票制度。基地的蔬菜要进入批发市场必须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济主体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出具的基地证明及产品质量证明。批发市场与零售市场要做好销售衔接工作。批发商销售蔬菜应向零售商出具市场统一使用的销售专用凭证,详细填写销售单位、销售日期、产品名称、产地等内容,以便实行产品质量全程追溯。
3.4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让生产者、消费者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要通过报纸、电视等多种媒体渠道向人们讲述农药残留超标等不合格蔬菜对人身的危害,宣传市场准入工作的积极意义,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深入人心。只有人们从思想意识上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重视了,才会在行动上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大力推动市场准入工作的开展。
3.5加强对不合格蔬菜的处理力度。一旦出现不合格蔬菜,要立即进行退市处理,并在市场予以公示。对经营者的销售情况记录在案,如果频繁出现销售不合格蔬菜的情况要严肃处理。对不合格蔬菜的来源进行追溯,从源头进行治理。
(作者单位:河南省焦作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1实施蔬菜市场准入制度的情况
近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2007年,焦作市政府出台了《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对实行蔬菜市场准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将实行蔬菜市场准入、让老百姓吃上放心菜作为市委、市政府向全市人民公开承诺的十件实事之一。为了落实这一蔬菜市场准入制度,市财政共投入109万元,为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配备了检测仪器。同年7月25日,焦作市正式启动蔬菜市场准入制度。市区2个批发市场、12个农贸市场全部纳入市场准入范围。
实施蔬菜市场准入制度后,每个农贸市场设立一个检测室,配备一套检测仪器并有两名检测人员。检测仪是上海复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CL-BⅢ农药残留速测仪,它有8个检测通道,每次可同时检测8个样品,每次检测时间为3分钟。检测项目是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检测结果要通过网络上传至焦作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管理信息系统。每天早上,农贸市场的各个摊主把要销售的蔬菜摆上摊位后,检测人员就会进行抽样检测。检测后要填写合格证,公示在每个摊位前的公示牌上,这样,让市民买菜时可以很方便地看到合格的蔬菜品种,放心购买,也提高了农贸市场的信誉。如果某个蔬菜样品经检测不合格,检测室就会出具检测报告,填写明不合格蔬菜的品种、摊位号等详细信息交予工商部门进行销毁或退市处理。实施市场准入后,有效地防止了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在市场上进行销售,杜绝不合格蔬菜进入市民家庭,确保了市民的餐桌安全。
2实施蔬菜市场准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农贸市场的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工作已步入正常运行的轨道,市场准入工作逐步开展起来。但是在实施蔬菜市场准入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
2.1市场管理薄弱。良好的市场管理是市场准入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个别农贸市场存在“脏、乱、差”现象,市场的各种配套设施不够完善,无法为经营者和消费者提供一个良好的交易环境。市场对经营者的管理缺乏系统性,对其进入市场后的经营情况和诚信度没有进行严格的追踪管理,张贴检测结果的公示牌被随意破坏,个别经营者拒绝检测人员抽样,抵制检测工作的正常进行,妨碍了市场准入工作的正常开展。
2.2蔬菜生产基地检测体系不健全。很多生产基地的检测人员业务素质不高,设备配置也不太合理,检测数量不足,不能满足不断壮大的生产基地的检测要求。
2.3索证索票观念不强。零售商在批发市场购进蔬菜时很少向批发商索要检测合格证明,造成这些蔬菜进入农贸市场后重复检测,浪费资源。有些生产基地的蔬菜也没有提供基地证明,导致不合格蔬菜追溯困难。
2.4消费者对合格蔬菜的要求意识不强。消费者在购买蔬菜时很少看摊位上的合格蔬菜品种,消费者不在意这种检测合格证明,也使得经营者对检测工作抵制和不支持。
2.5对不合格蔬菜的处理不到位。一些蔬菜经检测农药残留超标,只是被作退市处理。没有对这些蔬菜进行追溯查处,从源头上进行治理。
3对蔬菜市场准入工作的建议
全国各地的蔬菜市场准入工作均已相继启动,这对于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改善人民生活质量,确保餐桌安全,具有重大意义。为了更好地推动市场准入工作的开展,需重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3.1加强市场管理。市场要进一步完善相关设施,严格、细化市场管理,保持市场清洁、有序。确立经营者的合法经营资格,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文明经营。对经营者的蔬菜品种、产地、数量、质量保证情况等要详细记录,以便于对不合格蔬菜进行追踪调查,并予以公示,让消费者明白。对经营者的经营情况要进行追踪管理。对销售质量不合格蔬菜的经营者要严厉查处,限制其经营行为,增加其失信成本。另外对经营信誉好的经营者可进行适当奖励,只有严格奖惩制度,才能提高经营户的积极性,促使市场管理有序化、规范化。市场管理部门和工商部门、农业相关部门要加强合作,共同做好市场准入工作。
3.2加强蔬菜生产基地的检测体系建设。要进一步完善生产基地检测设施,提高检测效率和质量。加强检测人员技术培训,提高检测水平。严格执行检测制度,详细填写检测记录,在不同季节抽样要有针对性,对某个季节农药残留较高的蔬菜要多抽样、多检测,保证蔬菜质量。农业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对菜农加强技术培训,鼓励农民种植无公害蔬菜。
3.3强化市场索证索票制度。基地的蔬菜要进入批发市场必须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济主体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出具的基地证明及产品质量证明。批发市场与零售市场要做好销售衔接工作。批发商销售蔬菜应向零售商出具市场统一使用的销售专用凭证,详细填写销售单位、销售日期、产品名称、产地等内容,以便实行产品质量全程追溯。
3.4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让生产者、消费者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要通过报纸、电视等多种媒体渠道向人们讲述农药残留超标等不合格蔬菜对人身的危害,宣传市场准入工作的积极意义,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深入人心。只有人们从思想意识上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重视了,才会在行动上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大力推动市场准入工作的开展。
3.5加强对不合格蔬菜的处理力度。一旦出现不合格蔬菜,要立即进行退市处理,并在市场予以公示。对经营者的销售情况记录在案,如果频繁出现销售不合格蔬菜的情况要严肃处理。对不合格蔬菜的来源进行追溯,从源头进行治理。
(作者单位:河南省焦作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