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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长期以来,行社在办理划拨土地使用权及划拨土地上建筑物的抵押贷款时,往往认为只要到相关部门办理了抵押权登记手续,不管是否经过行政审批,抵押效力就产生了。然而,今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则对此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