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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40年的时间,美国商业保险的污染除外责任从限制污染除外责任转变为绝对污染除外责任,促进了美国商业保险的成熟和环境污染领域中侵权救济的发展,对各国涉及环境侵权的商业保险均有积极的借鉴意义。本文拟通过介绍其相关概念、“突然而意外”的规定从有到无的历程,与我国现阶段污染除外责任的相关实践进行比较借鉴,填补相关领域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