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基层检察院如何提高群众满意度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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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性是其根本的政治属性,人民满意是检察工作的最高标准和最终目的。对于基层检察院而言,加强执法公信力建设、提升人民群众满意程度更是一个重大的课题,检察工作作为政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如何才能实现让人民群众满意,直接关系到基层检察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必须认真对待,深入思考,积极行动。
  一、群众对检察机关满意度不高的主要原因
  (一)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参差不齐,检察队伍的职业道德、执法水平、执法能力等方面还有不足之处,部分检察干警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薄,人民群众不满意的不正之风严重损害了检察队伍形象的问题。
  (二)少数检察干警执法不规范、服务意识差、特权思想霸道作风严重,有些案件久拖不决,少数干警在接待当事人上访或接受咨询时对待群众冷、硬、横、推,办案过程吃、拿、卡、要,执法效果不优,使得群众满意度不高,影响了检察机关的公信力。
  (三)检察宣传力度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例如新刑诉法的修改之后,检察宣传上没有实现经常化、制度化,内容上更新、完善不及时,手段上比较单一,导致相当一部分群众对检察机关的职能、职责、工作性质以及先进典型知之甚少。
  检察机关群众满意度不高也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客观原因,我们应正确看待。
  一是检察机关职能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期望不对等的矛盾。由于法律宣传的不到位和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缺失,部分群众把检察院当作“包治百病”的司法机关,群众甚至把劳动监察、市场监察甚至医院身体检查等部门工作与检察机关的工作混为一谈。个人的诉求不能实现,就会对检察机关产生不满情绪,进而还可能转化为负面效应。
  二是有部分群众存在对法律知识、执法程序了解不多与正确认识检察正当执法行为的矛盾。由于一部分群众法律知识有限,对法律规定的法定程序知之甚少,特别是对诉讼活动中检察机关采取的强制措施和决定不起诉等有关规定不够了解,对检察院依法开展的正常诉讼活动及其引起的法律后果产生误解。
  三是经费保障与工作要求不对等。检察机关职能多、任务重、经费短缺已是常态。上世纪的检察机关,饱受经费短缺之苦,缺少办案经费,而且要完成政府下达的经济指标、创收任务和招商项目。近年来,随着经济形势的好转,经费状况有所改观,特别是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以后,检察机关在地方党委、政府支持下,有了人头经费,但受财力所限,经费仍不能及时、足额拨付,办公大楼、技侦大楼达不到高检院规定要求的标准,办案车辆、办公设施陈旧落后,办案费用不能保证,培训学习费用紧张。这些情况,很大程度限制了检察职能的发挥,影响了正常的执法活动,甚至出现为了经费牺牲案件的情形。由于经费短缺,也造成了一些办案不公、执法不严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不满情绪。另外,检察机关受当地政府财力和人事制肘,急需的人员,如法律、电子网络、侦查公诉专门人才等难于补充进来,而常需要协助政府完成诸如房屋拆迁、计划生育、招商引资、防汛抢险等工作,这对检察工作也是一种削弱。
  二、准确把握提升基层群众满意度的切入点,探索提高群众对基层检察院满意度的有效途径
  (一)深化检务公开,维护公平正义。基层检察院要用群众能够接受的方式和听得懂的语言进一步加大检务公开力度,以公开取信于民。要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让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要加大对检察机关职能的宣传力度,让人民群众了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职能属性,明白什么事情、在什么时间可以到检察机关寻求帮助;要加大对检察机关办案程序的宣传力度,让人民群众了解检察机关办案的一般流程和时限要求。要走精品化办案之路,坚持力度、质量、效率、效果并重,力争把每个案件都办成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严密、罪当其罚、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案件,实现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检察机关是可信赖的。
  (二)坚持重心下沉,落实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要求。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切实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联系,不断深化干群感情,打牢群众基础。一是“走出去”贴近群众。扎实开展了“三问三解”、”三官一律”、“法制宣传周”、“连心攀亲,结对帮扶”等活动。在各村镇成立助镇检察室,在包联的扶贫村建立群众工作联系点,安排中层干部轮流驻村了解民情。通过普法宣传和干部驻村走访等多种形式,组织干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与群众展开面对面座谈,了解群众诉求,反馈群众关心的问题。例如,在对监外执行罪犯监督考察的过程中,发现一些监外执行罪犯总觉得被人看不起,存在消极抗拒情绪。针对这一现象,作为基层检察院应该及时组织干警到每个乡镇开展普法宣传,并邀请村组干部群众召开座谈会,希望他们不歧视监外执行罪犯,积极协助公安、司法机关帮助监外执行罪犯进行改造,早日融入社会,此举受到当地干部群众好评。二是“请进来”拉近群众。积极推进检务公开,切实开展各种形式的、“检察长接待日”、“检察开放日”等活动,让群众走进检察机关、走近检察工作,让群众了解检察队伍、信任检察干部。在办案过程中多邀请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侦查人员、帮教人员、司法综治部门的工作人员、人民监督员举行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增强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可度。
  (三)要把检察队伍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关键事抓。队伍建设是基础,是人民满意的根本,基层检察院需要以检察队伍的良好形象取信于民。检察干警的言行、能力、品德、作风,直接关系到党的执法威信,执政基础。因此,必须从维护党和政府声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严的高度,努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切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树好形象。要强化执法为民、服务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树立廉洁自律、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不断加强服务意识,用实际行动温暖群众,使政法队伍成为一支党和政府信任、人民群众放心的队伍。
  (四)切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检察机关的执法形象,决定于检察队伍的纪律作风和廉洁状况。要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出发,继续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大力弘扬“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职业道德,增强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加强经常性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与预防腐败工作体制规划,构建和完善思想道德和警示训诫防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加强制度建设、健全检察机关纪律作风和自动反腐败工作制度,规范执法办案行为,保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要强化监督制度,坚持从严治检,加强对检察队伍管理监督,从严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保证检察权的正确行使,努力提高检察机关公信力,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
  作为基层检察院,只有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情谊,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立足本职、胸怀大局、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端正执法理念、公平公正办案,才能有效保护群众利益,促进经济繁荣、维护社会稳定,不辜负人民赋予的检察权,获得人民群众的认可、肯定,让人民群众放心、满意。
  (作者通讯地址:大余县人民检察院,江西 赣州 3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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