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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笔者主要分析了当前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现状和存在问题,结合多年工作实践经验,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仅供参考。
关键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问题;解决措施
0 引言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建筑业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的地位,对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稳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关系到广大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直接影响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因此,做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至关重要。
近年来,建筑市场不断发展,特别是随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意味着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体系已逐渐成型。但由于建设工程技术复杂,涉及的因素非常多,使得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工作仍不能完全适应市场变化的需要,监管体制中仍然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这就要求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和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人员要加强工程质量与安全的管理和监督力度,积极探索一套切实可行的管理模式,以期监督管理工作能够更加适应新形势对建设工程监督管理的要求,使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能够跃上新台阶。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现状和存在问题
1.1相关政策和法规还不完善
作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监督方,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是我们进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有力保证。但是,这些相关政策和法规不够完善,变动周期短、变动范围大、缺乏连续性,这些都直接影响着质量监督方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另外,随着新技术和新工艺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原来的质量监督管理政策和法规已经满足不了新时期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需求,再加上相应的新规范和新标准尚未出台,使得质量监督标准没有及时跟上形势的变化。此外,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提高,使得建设和施工企业的变动性和流动性增强,对于建设和施工企业的不良行为缺乏有效的处罚措施,也难以追究质量责任。
1.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没能做好自身的职能定位
因为质量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工作有时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混淆,所以质量监督机构的性质、监督内容、监督方式还需要进一步规范和明确。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可以由政府有关部门自己执行,也可以委托合格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执行。另外,监督机构的行政职能不完善,仅有质量监督的执法检查权,而没有行政处罚权,导致出现问题只能采取停工整改等少数措施,缺乏相应的执法威慑力。此外,不能准确地定位监管机构和监管人员的性质和地位,从而造成监管内容和方式不一致,降低了监管效率。
1.3单一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形式
建设工程质量方面出现问题,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就可以对工程的施工方进行处罚。目前处罚形式单一,没有结合市场机制实现对建设工程质量巡回式监督,从而导致建设、施工企业在质量管理方面过分依赖于政府,缺乏提高质量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得建设工程质量保障方面存在着潜在的安全隐患。
1.4监管人员的综合素质参差不齐
建筑工程质量不仅需要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切实保证施工质量,还需要监督方充分发挥自身的监督职能,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但是,目前监督方在监督的过程中普遍存在着监督行为不规范、监督工作不落实、监督不严格等现象。此外,现有质监人员的素质不足,人才结构有缺陷,缺少高级职称人员,新进的人员缺乏相应的施工经验,不能发挥其自身应有的作用。另外,质监尚未完全体现其在技术上的专业性。有的专业不对口,存在着专业结构配备不齐、专业人才青黄不接的现象。
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存在问题的解决措施
2.1完善建設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法规和标准
作为工程质量管理监督方,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是我们进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有力保证,所以我们需要建立有关的法律法规体系,提高质量监督执法工作的可操作性,使得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顺利步入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轨道。另外,还需要组织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编制、审定和推广,编制建筑工程技术标准和技术指南。此外,还需要明确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应该遵循的规定以及违反规定应受到的处罚。
2.2改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形式
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对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管理思路有必要进行一定的调整,改变以往对建筑工程进行抽查并处罚的单一管理形式,更多的运用市场化的手段和方式,以市场为导向,加以引导,让市场竞争机制推动施工方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另外,由于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涉及面广,影响因素众多,还应该应用其他管理形式为工程质量监督服务,从而真正做到可以不断改进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形式。
2.3进一步明确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
在当前的条件下,国家和地方政府在依照法律条款进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时,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工作程序和工作标准,使得监督管理能真正落实到建设工程的各个工作环节,确保监督机构正常有序地开展监督和管理工作。这可以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良好地运行下去,从而保障国家和人民的权益。
2.4加强工程质量管理队伍建设
真正做好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必须提高工程质量监督队伍的专业素质、职业素质和创新意识,使其更好地适应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需要。具体包括增强监督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能力,提高监督人员的专业技术知识水平、提升监督人员的监督管理的创新工作意识。只有如此,才能更好地发挥监督人员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能。此外,还需要不断完善监督手段,增强检测设备,加大科技含量,从而切实提高工程质量监督的工作水平。
3.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质量监督管理模式也将产生深刻的变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作为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将更加艰巨,这就要求质量监督人员应该切实做好对质量监督管理的创新工作。只有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才能切实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
参考文献:
[1]倪雪梅.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创新与发展[J].鞍山师范学院学报,2011.
[2]圣健设.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创新探讨[J].沈阳建筑大学学报,2010.
[3]张珂.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创新探讨[J].科技创新月刊,2012.
[4]杨顺.浅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有效措施[J].建筑经济周刊,2010.
关键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问题;解决措施
0 引言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建筑业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的地位,对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稳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关系到广大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直接影响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因此,做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至关重要。
近年来,建筑市场不断发展,特别是随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意味着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体系已逐渐成型。但由于建设工程技术复杂,涉及的因素非常多,使得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工作仍不能完全适应市场变化的需要,监管体制中仍然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这就要求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和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人员要加强工程质量与安全的管理和监督力度,积极探索一套切实可行的管理模式,以期监督管理工作能够更加适应新形势对建设工程监督管理的要求,使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能够跃上新台阶。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现状和存在问题
1.1相关政策和法规还不完善
作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监督方,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是我们进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有力保证。但是,这些相关政策和法规不够完善,变动周期短、变动范围大、缺乏连续性,这些都直接影响着质量监督方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另外,随着新技术和新工艺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原来的质量监督管理政策和法规已经满足不了新时期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需求,再加上相应的新规范和新标准尚未出台,使得质量监督标准没有及时跟上形势的变化。此外,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提高,使得建设和施工企业的变动性和流动性增强,对于建设和施工企业的不良行为缺乏有效的处罚措施,也难以追究质量责任。
1.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没能做好自身的职能定位
因为质量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工作有时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混淆,所以质量监督机构的性质、监督内容、监督方式还需要进一步规范和明确。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可以由政府有关部门自己执行,也可以委托合格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执行。另外,监督机构的行政职能不完善,仅有质量监督的执法检查权,而没有行政处罚权,导致出现问题只能采取停工整改等少数措施,缺乏相应的执法威慑力。此外,不能准确地定位监管机构和监管人员的性质和地位,从而造成监管内容和方式不一致,降低了监管效率。
1.3单一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形式
建设工程质量方面出现问题,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就可以对工程的施工方进行处罚。目前处罚形式单一,没有结合市场机制实现对建设工程质量巡回式监督,从而导致建设、施工企业在质量管理方面过分依赖于政府,缺乏提高质量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得建设工程质量保障方面存在着潜在的安全隐患。
1.4监管人员的综合素质参差不齐
建筑工程质量不仅需要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切实保证施工质量,还需要监督方充分发挥自身的监督职能,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但是,目前监督方在监督的过程中普遍存在着监督行为不规范、监督工作不落实、监督不严格等现象。此外,现有质监人员的素质不足,人才结构有缺陷,缺少高级职称人员,新进的人员缺乏相应的施工经验,不能发挥其自身应有的作用。另外,质监尚未完全体现其在技术上的专业性。有的专业不对口,存在着专业结构配备不齐、专业人才青黄不接的现象。
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存在问题的解决措施
2.1完善建設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法规和标准
作为工程质量管理监督方,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是我们进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有力保证,所以我们需要建立有关的法律法规体系,提高质量监督执法工作的可操作性,使得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顺利步入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轨道。另外,还需要组织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编制、审定和推广,编制建筑工程技术标准和技术指南。此外,还需要明确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应该遵循的规定以及违反规定应受到的处罚。
2.2改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形式
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对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管理思路有必要进行一定的调整,改变以往对建筑工程进行抽查并处罚的单一管理形式,更多的运用市场化的手段和方式,以市场为导向,加以引导,让市场竞争机制推动施工方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另外,由于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涉及面广,影响因素众多,还应该应用其他管理形式为工程质量监督服务,从而真正做到可以不断改进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形式。
2.3进一步明确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
在当前的条件下,国家和地方政府在依照法律条款进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时,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工作程序和工作标准,使得监督管理能真正落实到建设工程的各个工作环节,确保监督机构正常有序地开展监督和管理工作。这可以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良好地运行下去,从而保障国家和人民的权益。
2.4加强工程质量管理队伍建设
真正做好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必须提高工程质量监督队伍的专业素质、职业素质和创新意识,使其更好地适应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需要。具体包括增强监督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能力,提高监督人员的专业技术知识水平、提升监督人员的监督管理的创新工作意识。只有如此,才能更好地发挥监督人员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能。此外,还需要不断完善监督手段,增强检测设备,加大科技含量,从而切实提高工程质量监督的工作水平。
3.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质量监督管理模式也将产生深刻的变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作为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将更加艰巨,这就要求质量监督人员应该切实做好对质量监督管理的创新工作。只有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才能切实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
参考文献:
[1]倪雪梅.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创新与发展[J].鞍山师范学院学报,2011.
[2]圣健设.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创新探讨[J].沈阳建筑大学学报,2010.
[3]张珂.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创新探讨[J].科技创新月刊,2012.
[4]杨顺.浅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有效措施[J].建筑经济周刊,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