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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在方便使用和暂缓经济压力的同时,也潜在着许多风险。一些人在享受信用卡超前消费满足感的过程中渐渐沦为卡奴;一些人因为缺乏及时还款意识,甚至面临刑事责任……
特邀专家 马晓琴 北京房山法院法官
●办卡不激活
莫名其妙的“账单”
“明明信用卡未激活,更没有任何消费,居然还被扣除200元的年费。要不是及时收取到对账单,还不知道这200元将滚出多少利息来……”王亮(化名)最近遭遇的这件“怪事”让他极其郁闷……
王亮说,自己曾在中国××银行办理过一张信用卡,有效期至2011年11月。由于对开卡银行的服务不太满意,在有效期满的前几个月就停用了这张信用卡。在信用卡期满时,里面还剩有余额3.66元。
然而在银行卡有效期满后,王亮又收到了这家银行寄来的新卡,可王亮并未激活新卡,也没有使用该新卡进行任何消费。
“我觉得我不开通,就已经说明我不打算继续使用了,没想到我又接到了银行发来的信用卡对账单,显示已扣取我的信用卡2012年年费200元。我当下就觉得很气愤。”
王亮拿出自己的对账单,账单显示,在2011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之间,扣除原本信用卡余额3.66元,“本期全部应还款额”一项中为196.34元。
气愤之余,王亮立即给这家银行的客服中心打电话,向客服人员反映了上述问题,客服人员答复可以向领导申请不收取该卡年费,并且可以协助他进行电话销户。接着该客服人员将电话转到了电话销户客服,而电话销户客服人员却做出与第一名客服人员截然相反的答复,不但不同意帮助他电话销户,而且一口咬定他务必还清上述款项后才能办理销户手续。
气愤的王亮在沟通未果后决定较真一回,他联系了一个律师朋友,向这家银行的信用卡中心发了一封律师函,要求银行在收到律师函3天内取消自己信用卡2012年年费的扣费,返还卡中原有的余额3.66元,并且向自己做出承认上述扣取年费属于违法行为的书面道歉。“现在,信用卡的年费已经取消,但是书面道歉依然迟迟未来。”王亮很是无奈。
而经不住银行业务员一再保证“永远免除年费,还赠送各种精美礼品”承诺的办卡人还有很多,他们并没有使用信用卡的需求,却也在积极办理着,研究生郑岩就是一名“无需卡却办了卡”的受害者……
如今早就毕业的郑岩回忆起当初申请信用卡的场景仍然唏嘘不已。
“那天,一名银行业务员到我们学校推广信用卡业务。当时他一再声称办理他们银行的信用卡不收任何年费,还说这是他们银行针对在校学生和研究生搞的优惠活动。后来我在签合约时发现上面有收取年费的条款,而他却解释说,信用卡合同是根据有关规章制定的,只是做做表面文章,实际上每家银行为了发展客户都不收年费的。”于是,信以为真的郑岩等人签署了银行的信用卡申请表4份,不少同学还退了其他银行的信用卡来办这种“免年费”的卡。
一年后,果然与那位业务员许诺的那样,郑岩的银行账单上没有出现收取年费的账目记录。然而在第二年,郑岩却收到了银行的年费催缴账单,共欠人民币300元。郑岩瞬间感到自己上当了。
在与银行多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他将银行告上了法庭。经过双方的多次辩论,最终银行解除了合同并免除其年费、利息、滞纳金,而对于郑岩要求为消除不利信用影响及公开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法院并没有支持——因为郑岩在发现合约相应内容与口头承诺不一致的情况下仍在合约上签字,也有相应的不当之处……
法官说法
不用的信用卡要及时销户
部分信用卡还存在着开卡后不消费将产生相应年费以及不开卡亦产生相应年费的情形,建议广大持卡人一定要慎办、慎用信用卡。切勿因为贪图信用卡办理点赠送的办卡小礼物而办理不必要的信用卡,也不要因为信用卡便捷消费而大肆刷卡,更不要因为疏忽大意而忘了及时归还透支额。
对于即将到期的信用卡,如果消费者已经不打算续卡,或者不打算继续使用该银行的信用卡,一定要在信用卡期满前进行销户处理,并在销户之后再对信用卡进行剪断磁卡处理。以免自己以为已经停用的信用卡“偷偷”产生年费,避免未激活的“睡眠卡”产生“莫名其妙”的欠费。
● 透支不还款
惹了官司又进“黑名单”
“刷卡的时候很爽,可是还钱的时候却很难受……”和张刚(化名)有这种同样想法的年轻人有很多,他们多次利用信用卡透支消费,却没能及时还款,最终酿成了“苦果”……
张刚毕业后在一家国有企业工作。喜欢电子产品的他对一款进口手机垂涎已久,但近6000元的价格,让每月工资两千多元的他望而却步。
于是,在同事的提醒下,张刚在一家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预透支消费购买这款手机,打算发了工资再慢慢还款。就这样,新手机很容易就到了手。
后来发了工资,张刚还了1000元,但手头拮据的他又看上了同品牌的另外一款数码产品,也要6000多元。没多想,他再次透支消费。
就这样,张刚欠了银行一万多元。每月工资都不够花的张刚,总是还没到还款日,钱就花光了。多次催缴未果,最终,银行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像张刚这样恶意透支信用卡的80后、90后年轻人非常多,陈力也是其中非常典型的一位。
“我真的很后悔自己当初图一时潇洒,为了满足消费欲望而透支刷卡,弄得现在……”话没说完,年纪轻轻的陈力不禁沉重地叹了一口气。
陈力在一家公司工作,虽然有一份稳定的收入,但是他花钱阔绰,三四千元的工资自然是“月月光”。遇到银行推销信用卡,陈力以为遇到好机会了,信用卡可以透支,多办几张,每个月就不会为钱担心了。
信用卡办下来,陈力便到处刷卡透支消费,没过几个月,陈力发现信用卡就像一个无底洞,窟窿越来越大,自己的收入已经堵不上了,银行打电话上门催收,陈力只能向同事亲友借钱来还,但终究透支太多,无力偿还全部欠款。 直到收到法院的传票,陈力才知道自己的透支额已经接近一万元,且有两个多月没有还钱了。
在法官的居中调解下,银行方面与陈力达成了调解协议,在接下来的日子里陈力只能省吃俭用履行还款义务。但是陈力的信用记录还是将会被记录在案,进入信用“黑名单”。
法官说法
恶意透支超过一万构成犯罪
信用卡透支可以让持卡人花明天的钱干今天的事,让持卡人的需求、欲望提前得到满足。许多持卡人使用信用卡之后缺乏及时还款的意识,以为只要能把钱还上,迟点早点无所谓,久而久之就因为不能及时还款而产生不良信用记录。有的人因为不了解信用卡采用复利方式计息,滞纳金是按日计收,以为欠的钱不多,晚还几天也不会怎么样,无视银行的催讨通知,直至背负了高额债务才明白,原来银行的钱并不是让自己白花的。
另外,逾期后还会在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有所体现,今后办理贷款和信用卡等都将受到负面影响。一旦信用记录出现污点,以后办理贷款购房、购车等业务都有被拒之门外的风险。
因此,“卡民”们要树立起正确的刷卡透支观念,千万不要利用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通俗讲,就是持卡人千万不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透支金额。因为法律规定,持卡人如果透支金额超过一万元,经银行两次以上催讨,超过3个月不归还的,其行为就被视为恶意透支,就会构成刑法上的信用卡诈骗罪,会面临刑事责任,给自己人生留下污点记录,造成终生无法弥补的遗憾。
特别提醒
莫把身份证借别人办卡
信用卡纠纷在实践中,还有一种表现就是有人把以自己名义办理的信用卡借给别人使用,或者有人因为审批不能通过而借用朋友身份证办理信用卡。
如果出现这两种情况,实际用卡人能及时还款就不会存在什么问题。可一旦实际用卡人不能及时还款,名义持卡人就会成为银行追讨欠款和还款的第一人,并有可能成为“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因此,信用卡所有人一定要注意这两方面问题,不要轻易将信用卡借给他人使用,也不要让朋友借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办理信用卡。
专家观点
“卡奴”们当心官司缠身
当前,国内各商业银行已将信用卡业务作为竞争的焦点,为招揽客户,几乎每个办理点都会摆出各种诱人的小礼品,申请人只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工作证明等简单证明材料,填写一张申请表后即可提起办卡申请,并将心仪的小礼品带走。
随后的审批流程也很宽松,90%的信用卡办理申请都会得到批准,而信用卡也会在随后数十个工作日内寄到申请人预留的地址。
而受消费观念的影响,办理信用卡的人群主要为25-35岁的年轻人。这部分人正处于事业开拓期,在房子、孩子、车子等多重压力之下,信用卡在办理之初确实为他们解了燃眉之急,却也让他们在当上房奴、车奴、孩奴之后,在一次次的刷卡消费中不知不觉沦为了卡奴。以至于每月领到工资时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还上月信用卡的透支额,有时候刷卡刷多了,还得靠几张卡相互“倒腾”才能还上。信用卡里透支额越攒越高,还款压力越来越大。
对此,马晓琴认为信用卡办卡门槛低,刷卡消费成惯性,使许多卡民成“卡奴”;还款意识缺乏,不了解计息方式,使个别卡民面临刑责。而备受关注的信用卡容差容时制度真正实施尚需时日,持卡人切莫因大意背负高额债务,甚至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
本刊记者 陈业雷
特邀专家 马晓琴 北京房山法院法官
●办卡不激活
莫名其妙的“账单”
“明明信用卡未激活,更没有任何消费,居然还被扣除200元的年费。要不是及时收取到对账单,还不知道这200元将滚出多少利息来……”王亮(化名)最近遭遇的这件“怪事”让他极其郁闷……
王亮说,自己曾在中国××银行办理过一张信用卡,有效期至2011年11月。由于对开卡银行的服务不太满意,在有效期满的前几个月就停用了这张信用卡。在信用卡期满时,里面还剩有余额3.66元。
然而在银行卡有效期满后,王亮又收到了这家银行寄来的新卡,可王亮并未激活新卡,也没有使用该新卡进行任何消费。
“我觉得我不开通,就已经说明我不打算继续使用了,没想到我又接到了银行发来的信用卡对账单,显示已扣取我的信用卡2012年年费200元。我当下就觉得很气愤。”
王亮拿出自己的对账单,账单显示,在2011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之间,扣除原本信用卡余额3.66元,“本期全部应还款额”一项中为196.34元。
气愤之余,王亮立即给这家银行的客服中心打电话,向客服人员反映了上述问题,客服人员答复可以向领导申请不收取该卡年费,并且可以协助他进行电话销户。接着该客服人员将电话转到了电话销户客服,而电话销户客服人员却做出与第一名客服人员截然相反的答复,不但不同意帮助他电话销户,而且一口咬定他务必还清上述款项后才能办理销户手续。
气愤的王亮在沟通未果后决定较真一回,他联系了一个律师朋友,向这家银行的信用卡中心发了一封律师函,要求银行在收到律师函3天内取消自己信用卡2012年年费的扣费,返还卡中原有的余额3.66元,并且向自己做出承认上述扣取年费属于违法行为的书面道歉。“现在,信用卡的年费已经取消,但是书面道歉依然迟迟未来。”王亮很是无奈。
而经不住银行业务员一再保证“永远免除年费,还赠送各种精美礼品”承诺的办卡人还有很多,他们并没有使用信用卡的需求,却也在积极办理着,研究生郑岩就是一名“无需卡却办了卡”的受害者……
如今早就毕业的郑岩回忆起当初申请信用卡的场景仍然唏嘘不已。
“那天,一名银行业务员到我们学校推广信用卡业务。当时他一再声称办理他们银行的信用卡不收任何年费,还说这是他们银行针对在校学生和研究生搞的优惠活动。后来我在签合约时发现上面有收取年费的条款,而他却解释说,信用卡合同是根据有关规章制定的,只是做做表面文章,实际上每家银行为了发展客户都不收年费的。”于是,信以为真的郑岩等人签署了银行的信用卡申请表4份,不少同学还退了其他银行的信用卡来办这种“免年费”的卡。
一年后,果然与那位业务员许诺的那样,郑岩的银行账单上没有出现收取年费的账目记录。然而在第二年,郑岩却收到了银行的年费催缴账单,共欠人民币300元。郑岩瞬间感到自己上当了。
在与银行多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他将银行告上了法庭。经过双方的多次辩论,最终银行解除了合同并免除其年费、利息、滞纳金,而对于郑岩要求为消除不利信用影响及公开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法院并没有支持——因为郑岩在发现合约相应内容与口头承诺不一致的情况下仍在合约上签字,也有相应的不当之处……
法官说法
不用的信用卡要及时销户
部分信用卡还存在着开卡后不消费将产生相应年费以及不开卡亦产生相应年费的情形,建议广大持卡人一定要慎办、慎用信用卡。切勿因为贪图信用卡办理点赠送的办卡小礼物而办理不必要的信用卡,也不要因为信用卡便捷消费而大肆刷卡,更不要因为疏忽大意而忘了及时归还透支额。
对于即将到期的信用卡,如果消费者已经不打算续卡,或者不打算继续使用该银行的信用卡,一定要在信用卡期满前进行销户处理,并在销户之后再对信用卡进行剪断磁卡处理。以免自己以为已经停用的信用卡“偷偷”产生年费,避免未激活的“睡眠卡”产生“莫名其妙”的欠费。
● 透支不还款
惹了官司又进“黑名单”
“刷卡的时候很爽,可是还钱的时候却很难受……”和张刚(化名)有这种同样想法的年轻人有很多,他们多次利用信用卡透支消费,却没能及时还款,最终酿成了“苦果”……
张刚毕业后在一家国有企业工作。喜欢电子产品的他对一款进口手机垂涎已久,但近6000元的价格,让每月工资两千多元的他望而却步。
于是,在同事的提醒下,张刚在一家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预透支消费购买这款手机,打算发了工资再慢慢还款。就这样,新手机很容易就到了手。
后来发了工资,张刚还了1000元,但手头拮据的他又看上了同品牌的另外一款数码产品,也要6000多元。没多想,他再次透支消费。
就这样,张刚欠了银行一万多元。每月工资都不够花的张刚,总是还没到还款日,钱就花光了。多次催缴未果,最终,银行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像张刚这样恶意透支信用卡的80后、90后年轻人非常多,陈力也是其中非常典型的一位。
“我真的很后悔自己当初图一时潇洒,为了满足消费欲望而透支刷卡,弄得现在……”话没说完,年纪轻轻的陈力不禁沉重地叹了一口气。
陈力在一家公司工作,虽然有一份稳定的收入,但是他花钱阔绰,三四千元的工资自然是“月月光”。遇到银行推销信用卡,陈力以为遇到好机会了,信用卡可以透支,多办几张,每个月就不会为钱担心了。
信用卡办下来,陈力便到处刷卡透支消费,没过几个月,陈力发现信用卡就像一个无底洞,窟窿越来越大,自己的收入已经堵不上了,银行打电话上门催收,陈力只能向同事亲友借钱来还,但终究透支太多,无力偿还全部欠款。 直到收到法院的传票,陈力才知道自己的透支额已经接近一万元,且有两个多月没有还钱了。
在法官的居中调解下,银行方面与陈力达成了调解协议,在接下来的日子里陈力只能省吃俭用履行还款义务。但是陈力的信用记录还是将会被记录在案,进入信用“黑名单”。
法官说法
恶意透支超过一万构成犯罪
信用卡透支可以让持卡人花明天的钱干今天的事,让持卡人的需求、欲望提前得到满足。许多持卡人使用信用卡之后缺乏及时还款的意识,以为只要能把钱还上,迟点早点无所谓,久而久之就因为不能及时还款而产生不良信用记录。有的人因为不了解信用卡采用复利方式计息,滞纳金是按日计收,以为欠的钱不多,晚还几天也不会怎么样,无视银行的催讨通知,直至背负了高额债务才明白,原来银行的钱并不是让自己白花的。
另外,逾期后还会在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有所体现,今后办理贷款和信用卡等都将受到负面影响。一旦信用记录出现污点,以后办理贷款购房、购车等业务都有被拒之门外的风险。
因此,“卡民”们要树立起正确的刷卡透支观念,千万不要利用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通俗讲,就是持卡人千万不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透支金额。因为法律规定,持卡人如果透支金额超过一万元,经银行两次以上催讨,超过3个月不归还的,其行为就被视为恶意透支,就会构成刑法上的信用卡诈骗罪,会面临刑事责任,给自己人生留下污点记录,造成终生无法弥补的遗憾。
特别提醒
莫把身份证借别人办卡
信用卡纠纷在实践中,还有一种表现就是有人把以自己名义办理的信用卡借给别人使用,或者有人因为审批不能通过而借用朋友身份证办理信用卡。
如果出现这两种情况,实际用卡人能及时还款就不会存在什么问题。可一旦实际用卡人不能及时还款,名义持卡人就会成为银行追讨欠款和还款的第一人,并有可能成为“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因此,信用卡所有人一定要注意这两方面问题,不要轻易将信用卡借给他人使用,也不要让朋友借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办理信用卡。
专家观点
“卡奴”们当心官司缠身
当前,国内各商业银行已将信用卡业务作为竞争的焦点,为招揽客户,几乎每个办理点都会摆出各种诱人的小礼品,申请人只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工作证明等简单证明材料,填写一张申请表后即可提起办卡申请,并将心仪的小礼品带走。
随后的审批流程也很宽松,90%的信用卡办理申请都会得到批准,而信用卡也会在随后数十个工作日内寄到申请人预留的地址。
而受消费观念的影响,办理信用卡的人群主要为25-35岁的年轻人。这部分人正处于事业开拓期,在房子、孩子、车子等多重压力之下,信用卡在办理之初确实为他们解了燃眉之急,却也让他们在当上房奴、车奴、孩奴之后,在一次次的刷卡消费中不知不觉沦为了卡奴。以至于每月领到工资时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还上月信用卡的透支额,有时候刷卡刷多了,还得靠几张卡相互“倒腾”才能还上。信用卡里透支额越攒越高,还款压力越来越大。
对此,马晓琴认为信用卡办卡门槛低,刷卡消费成惯性,使许多卡民成“卡奴”;还款意识缺乏,不了解计息方式,使个别卡民面临刑责。而备受关注的信用卡容差容时制度真正实施尚需时日,持卡人切莫因大意背负高额债务,甚至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
本刊记者 陈业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