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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入世三年过渡期的结束,从2005年1月1日起,我国正式步入了“入世后过渡期”。在失去了原有过渡期政策保护的中国机电产品出口,将迎来以扩大高新技术机电产品出口为主导的自主创新发展新时期。十六大提出,到2020年我国GDP要在2000年的基础上再翻两番,我国外贸出口要在2020年实现第三次历史性的跨越,跃上出口1万亿美元以上的新台阶,其中机电产品出口要占外贸出口的60%以上,而高新技术机电产品出口的比重,要从2004年的48%提高65%以上,从而最终使我国成为世界贸易强国。在经济与科技全球化的新时代,高新技术机电产品出口是一国对外贸易实力的象征,也是参与国际高新技术产业再分工和领秀世界知识贸易高地的主力军。在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现实条件下,扩大高新技术机电产品出口要以我国的54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为有效载体(以下简称高新区),这是在高新技术产业全球化竞争日益激烈形势下的现实选择,也是我国高新区加快实现竞争力导向由国内为主转向国际为主的必然要求。建议在国家级高新区继续进行土地集约利用整顿的前提下,通过高新区高位要素集聚效率的再提高,促使高新区尽早成为我国未来高新技术机电产品出口的主力军。
增强高新区出口竞争力要以提升高位要素集聚效率为切入点
高新区的出现是高新技术产业走向成熟阶段的产物,是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与区域经济和产业经济相融合的成果,也是高新技术企业追求高位要素集聚能获得投入产出高效率和利润最大化的必然选择。而高新区的出口竞争力与其园区内企业集群和产业高位要素集聚的投入产出效率及盈利能力呈正相关关系。在一定园区面积不变的条件下,企业集群的密度越高和每个企业的产出规模越大,园区的整体经济规模越大,投入产出的效率越高,竞争力越强。达不到规模经济临界点的园区说明企业集群密度小,产业要素聚集总量不足,园区投入产出效率和规模效益必然递减;如果超过了边际规模经济的临界点,也同样会降低规模效益,使投入产出效率低度化。因此,国际上高新区占地面积越大,而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增长越快,投入产出效率也随之持续增高的园区,其国际竞争力必然强大。从理论上讲,高位要素集聚效率是高新区提升出口竞争力的强力支撑点,高新区在地理区域密集度下形成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竞争力;在创新基础上由企业集群效率带来的优势互补及宽领域合作,有助于多方降低相关成本、实现多赢而产生的高能量经济场;高位产业要素集聚效率而带来的时间和空间重叠与共享的利润极化效应,都使高新区的投入产出效率、劳动生产率和盈利率大大超过单个分散企业的平均水平。经济学家卢卡斯认为,具有高技术的人力资本聚集效应,更能极化集群经济规模收益的递增。因为高技术人力资本的外部效应,一般都高于社会劳动力的平均人力资本水平,具有提升企业竞争力的核心作用,并且会从一个人扩散到另一群人,因而会对所有要素的生产率都有贡献。如果没有完整的扩散体系,让高技术人力资本产生的收益递增及成本递减的效应释放出来,则可能被“闭锁”。而通过园区模式的企业集群和产业高位要素集聚的组合,就会带来高新区投入产出效率递增的无限空间。因此,瑞士洛桑管理学院和世界经济论坛的学者认为,一国高新区的出口竞争力是其在世界高新区群体竞争中获得单位面积(每平方公里)和人均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规模最优投入产出效率、出口规模和盈利率的能力。这是从寸土寸金和高技术人力资本短缺的角度,根据企业集群效率和高位产业要素集聚效率的最佳边际投入成本与最佳边际规模经济收益的黄金交汇点原理,来评价高新区企业集群的投入产出效率。新加坡副总经李显龙在考察苏州高新区时指出,依据企业集群效率和要素聚集效率促进利润最大化的园区经济学原理,衡量高新区国际竞争力,看是否盈利并公开上市或具有超强的出口能力。
增强高新区出口竞争力,要进一步提升以土地集约再利用为重点的高位要素集聚效率
2004年是54个国家级高新区创建20周年,当年的高新区GDP已占全国GDP总量的5%以上,出口占全国总出口的13%以上,其中高新技术机电产品出口占80%以上、轿车产量占全国轿车总产量的45%以上、手机产量占全国手机总产量的40%以上,高新技术机电产品出口显示出蓬勃发展的生机与活动。但是没有达到国务院1999年修订的“三为主、一致力”(以工业项目为主、吸收外资为主、出口为主,致力于发展高新技术)方针的预期要求。与国际先进高新区的高位要素集聚效率相比也存在着较大的发展差距。2003年的统计表明,54个国家级高新区的总产出规模仅是硅谷1998年总产出的43%;出口依存度比硅谷低 47个百分点;若以同期人均和单位面积的产出总额、出口额和利润相比则更是低下,其中人均出口额仅是硅谷的6%;高新区总体的投入产出比例也很低,如投入产出比例(即总投资占总产出的比例),国际先进高新区为1:5左右,而我国高新区平均不到1:2;对外专利支付比例(即支付外国专利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国际先进高新区为5%左右,而我国高新区平均为20%以上。
2005年,国家级高新区要进一步以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开发区的决定和部署为契机,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提升高新区的高位要素集聚效率:
一是,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分阶段、有重点和重视高位要素集聚效率的原则,彻底转变我国高新区的经济增长方式,要由粗放型、低集群度和要素分散型向集约型、高出口型和高盈利型转变。要坚持“以高求大”和再“以大求高”的高效投入产出原则。经济规模较大而出口依存度低、高位要素集聚效率不高的高新区在国际市场上没有支配地位;而只有高效投入产出,没有大规模产出的高新区,在国际市场上也就没有足够持续发展的市场份额。制定提升高新区企业高位要素集聚效率和投入产出效率的促进政策。要结合国际高新区规模化、高效化、高新化和生态化的新趋势,对原国家级高新区的政策进行修订,制订旨在促进高新区提升现有存量资产和占地面积的产出规模和投入产出效率的相关政策,以最大限度地收缩战线并减少园区占地面积,提高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的投入产出规模和高新技术要素的聚集效率。通过收缩战线和提高土地利用密度的政策导向,降低园区公共基础设施的投资,提升园区环境资源的质量和投入产出效率。要从税收政策上促进高新区投入产出效率的提高,设置高新区投入产出效率的底线,对低度化高位要素集聚效率的园区,实施高征税政策;而聚集高效的园区实行低征税;实施土地占用累进税,迫使园区全方位提升高新区的投入产出效率,以超高的盈利率和资本积累率,增加自主研发和自主创新的投入以达到提升高新区出口竞争力的目的;建立以提升企业高位要素集聚效率为目标的高新区绩效评价体系。国家级高新区要以国家意志和高新化、国际化的指标来评价和考核。建议结合国情和高新区以强促大提升出口竞争力的思路,设置以相对指标为主导结合规模经济指标的评估体系,其主要指标有GDP、总销售收入、利润总额、出口总额、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依存度及人均GDP、人均销售收入、人均利润、科技人员人均利润、人均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及单位面积总销售收入、单位面积利润、单位面积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等。
二是,实行土地存量与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挂钩的促进政策。设置高新区内不同园区每平方米土地面积达到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下限的标准。对超过标准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土地优惠待遇;对超过限期达不到标准的,要降低和停止土地优惠待遇,甚至解除土地供给合同并收回土地。一定要全面提升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的高位要素集聚效率和土地占用的密度,让高新区名符其实。要把园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的比重由目前的68.3%提高到90%以上。除必要的非高新技术企业外,其余中低技术企业应实行作价转让或划出高新区外,以减少园区有效占用面积;因厂房基础设施划出有困难的企业,不得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待遇;制订新的高新区投入产出价值自律评估标准及其相适应的高新技术要素聚集机制。对于投入产出价值链达不到高新技术要求的环节,要进行高效、高新和高增值的技术更新,以提升高新区要素聚集的质量。对大范围、短时间不能达标的企业,同样不能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待遇;集中国家、地方、民间和高新技术跨国集团的财力及优秀的金领、兰领和科技人员,倾全力将中关村、上海、天津、苏州和深圳培育成国际一流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园区。建议中关村按“内生”出口主导型、上海、天津按“内生”与“外引”双重出口主导型和苏州、深圳按“外引”出口主导型的不同模式,将自身铸就为相当经济规模和投入产出高效率的国际先进高新区。
三是,以ERP系统实施为重点,以EVA经济附加值财务管理为基础,加快国家级高新区管理国际化建设。积极开辟高新区提升高位要素集聚效率与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增值效率的新一代简洁型管理新思想和新途径。无级化、开放型、快节奏的电子商务要素聚集方式;准确有序的数字信息;高效率企业集群的决策方式;研发、设计、制造、物流和财务模块化的高效动作方式;高技术人力资本的科学运作机制,是国家级高新区以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为主导参与国际高新区管理国际化竞争的必然选择。
增强高新区出口竞争力要以提升高位要素集聚效率为切入点
高新区的出现是高新技术产业走向成熟阶段的产物,是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与区域经济和产业经济相融合的成果,也是高新技术企业追求高位要素集聚能获得投入产出高效率和利润最大化的必然选择。而高新区的出口竞争力与其园区内企业集群和产业高位要素集聚的投入产出效率及盈利能力呈正相关关系。在一定园区面积不变的条件下,企业集群的密度越高和每个企业的产出规模越大,园区的整体经济规模越大,投入产出的效率越高,竞争力越强。达不到规模经济临界点的园区说明企业集群密度小,产业要素聚集总量不足,园区投入产出效率和规模效益必然递减;如果超过了边际规模经济的临界点,也同样会降低规模效益,使投入产出效率低度化。因此,国际上高新区占地面积越大,而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增长越快,投入产出效率也随之持续增高的园区,其国际竞争力必然强大。从理论上讲,高位要素集聚效率是高新区提升出口竞争力的强力支撑点,高新区在地理区域密集度下形成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竞争力;在创新基础上由企业集群效率带来的优势互补及宽领域合作,有助于多方降低相关成本、实现多赢而产生的高能量经济场;高位产业要素集聚效率而带来的时间和空间重叠与共享的利润极化效应,都使高新区的投入产出效率、劳动生产率和盈利率大大超过单个分散企业的平均水平。经济学家卢卡斯认为,具有高技术的人力资本聚集效应,更能极化集群经济规模收益的递增。因为高技术人力资本的外部效应,一般都高于社会劳动力的平均人力资本水平,具有提升企业竞争力的核心作用,并且会从一个人扩散到另一群人,因而会对所有要素的生产率都有贡献。如果没有完整的扩散体系,让高技术人力资本产生的收益递增及成本递减的效应释放出来,则可能被“闭锁”。而通过园区模式的企业集群和产业高位要素集聚的组合,就会带来高新区投入产出效率递增的无限空间。因此,瑞士洛桑管理学院和世界经济论坛的学者认为,一国高新区的出口竞争力是其在世界高新区群体竞争中获得单位面积(每平方公里)和人均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规模最优投入产出效率、出口规模和盈利率的能力。这是从寸土寸金和高技术人力资本短缺的角度,根据企业集群效率和高位产业要素集聚效率的最佳边际投入成本与最佳边际规模经济收益的黄金交汇点原理,来评价高新区企业集群的投入产出效率。新加坡副总经李显龙在考察苏州高新区时指出,依据企业集群效率和要素聚集效率促进利润最大化的园区经济学原理,衡量高新区国际竞争力,看是否盈利并公开上市或具有超强的出口能力。
增强高新区出口竞争力,要进一步提升以土地集约再利用为重点的高位要素集聚效率
2004年是54个国家级高新区创建20周年,当年的高新区GDP已占全国GDP总量的5%以上,出口占全国总出口的13%以上,其中高新技术机电产品出口占80%以上、轿车产量占全国轿车总产量的45%以上、手机产量占全国手机总产量的40%以上,高新技术机电产品出口显示出蓬勃发展的生机与活动。但是没有达到国务院1999年修订的“三为主、一致力”(以工业项目为主、吸收外资为主、出口为主,致力于发展高新技术)方针的预期要求。与国际先进高新区的高位要素集聚效率相比也存在着较大的发展差距。2003年的统计表明,54个国家级高新区的总产出规模仅是硅谷1998年总产出的43%;出口依存度比硅谷低 47个百分点;若以同期人均和单位面积的产出总额、出口额和利润相比则更是低下,其中人均出口额仅是硅谷的6%;高新区总体的投入产出比例也很低,如投入产出比例(即总投资占总产出的比例),国际先进高新区为1:5左右,而我国高新区平均不到1:2;对外专利支付比例(即支付外国专利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国际先进高新区为5%左右,而我国高新区平均为20%以上。
2005年,国家级高新区要进一步以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开发区的决定和部署为契机,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提升高新区的高位要素集聚效率:
一是,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分阶段、有重点和重视高位要素集聚效率的原则,彻底转变我国高新区的经济增长方式,要由粗放型、低集群度和要素分散型向集约型、高出口型和高盈利型转变。要坚持“以高求大”和再“以大求高”的高效投入产出原则。经济规模较大而出口依存度低、高位要素集聚效率不高的高新区在国际市场上没有支配地位;而只有高效投入产出,没有大规模产出的高新区,在国际市场上也就没有足够持续发展的市场份额。制定提升高新区企业高位要素集聚效率和投入产出效率的促进政策。要结合国际高新区规模化、高效化、高新化和生态化的新趋势,对原国家级高新区的政策进行修订,制订旨在促进高新区提升现有存量资产和占地面积的产出规模和投入产出效率的相关政策,以最大限度地收缩战线并减少园区占地面积,提高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的投入产出规模和高新技术要素的聚集效率。通过收缩战线和提高土地利用密度的政策导向,降低园区公共基础设施的投资,提升园区环境资源的质量和投入产出效率。要从税收政策上促进高新区投入产出效率的提高,设置高新区投入产出效率的底线,对低度化高位要素集聚效率的园区,实施高征税政策;而聚集高效的园区实行低征税;实施土地占用累进税,迫使园区全方位提升高新区的投入产出效率,以超高的盈利率和资本积累率,增加自主研发和自主创新的投入以达到提升高新区出口竞争力的目的;建立以提升企业高位要素集聚效率为目标的高新区绩效评价体系。国家级高新区要以国家意志和高新化、国际化的指标来评价和考核。建议结合国情和高新区以强促大提升出口竞争力的思路,设置以相对指标为主导结合规模经济指标的评估体系,其主要指标有GDP、总销售收入、利润总额、出口总额、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依存度及人均GDP、人均销售收入、人均利润、科技人员人均利润、人均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及单位面积总销售收入、单位面积利润、单位面积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等。
二是,实行土地存量与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挂钩的促进政策。设置高新区内不同园区每平方米土地面积达到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下限的标准。对超过标准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土地优惠待遇;对超过限期达不到标准的,要降低和停止土地优惠待遇,甚至解除土地供给合同并收回土地。一定要全面提升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的高位要素集聚效率和土地占用的密度,让高新区名符其实。要把园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的比重由目前的68.3%提高到90%以上。除必要的非高新技术企业外,其余中低技术企业应实行作价转让或划出高新区外,以减少园区有效占用面积;因厂房基础设施划出有困难的企业,不得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待遇;制订新的高新区投入产出价值自律评估标准及其相适应的高新技术要素聚集机制。对于投入产出价值链达不到高新技术要求的环节,要进行高效、高新和高增值的技术更新,以提升高新区要素聚集的质量。对大范围、短时间不能达标的企业,同样不能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待遇;集中国家、地方、民间和高新技术跨国集团的财力及优秀的金领、兰领和科技人员,倾全力将中关村、上海、天津、苏州和深圳培育成国际一流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园区。建议中关村按“内生”出口主导型、上海、天津按“内生”与“外引”双重出口主导型和苏州、深圳按“外引”出口主导型的不同模式,将自身铸就为相当经济规模和投入产出高效率的国际先进高新区。
三是,以ERP系统实施为重点,以EVA经济附加值财务管理为基础,加快国家级高新区管理国际化建设。积极开辟高新区提升高位要素集聚效率与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增值效率的新一代简洁型管理新思想和新途径。无级化、开放型、快节奏的电子商务要素聚集方式;准确有序的数字信息;高效率企业集群的决策方式;研发、设计、制造、物流和财务模块化的高效动作方式;高技术人力资本的科学运作机制,是国家级高新区以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为主导参与国际高新区管理国际化竞争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