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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世界范围跨文化交流的发展,电影作为一种重要的传媒手段,在各国文化交流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然而,一直以来,海峡两岸三地译者对电影片名的翻译存在较大差异。究其原因,是由于各地的社会文化背景、语言习惯以及对片名翻译标准理解不同所造成的。本文通过在互联网上搜集、整理中国内地、香港、台湾地区各类型电影译名,并进行比较的方法,分析三地对电影片名翻译标准的理解、侧重,及翻译策略的差异特点。
关键词:电影翻译 翻译标准 等值
中国内地的影视翻译始于解放后,解放前我国尚无影视,这是因为电影没有真正的译制片(即先由翻译将对白译成中文,再由配音演员配成中文对白的片子)(钱绍昌 2000:61),因此影视翻译的重要性一直没有得到深入研究。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外国电影被引进中国,翻译界慢慢给予影视翻译更多重视。这些电影作品不仅丰富了人们的文娱生活,也展示了世界各国绚丽多彩的文化习俗和人文风貌。如果说电影作品本身是一个蕴涵丰富异国文化信息的宝藏,那么影片的片名就是窥视宝藏内绚丽景象的窗口。因此,对外国电影片名的合理翻译至关重要。然而一直以来,中国内地、香港、台湾地区的外国电影片名翻译却存在较大差异。“一片三名”的现象屡见不鲜。究其原因,翻译界相对缺乏统一的翻译标准,两岸三地译者各有侧重;另外,由于三地历史文化背景、语言习惯等方面的不同,导致其译名往往大相径庭。
本文将重点分析两岸三地外国电影片名翻译特点,归纳各地主要翻译方法、总结差异成因。
一、电影片名翻译标准
尽管在两岸三地存在翻译异同的现象,但是电影片名翻译标准问题应有一定翻译标准。在电影片名翻译跨文化、跨语言的转换过程中,笔者认为必须体现三项基本价值取向:
1.信息等值原则
片名翻译要忠实传递与原片内容相关的信息,做到译名与原片内容、形式的统一,也就是要实现信息等值。这里的内容统一,当然是指译名应与影片的中心内容一致,这无疑是片名翻译最基本的准则。由于译者对影片内容的无知,译名偏离甚至背离原片内容,是翻译片名中最致命的错误。例如,奥斯卡获奖影片American Beauty,有译者望文生义,将片名翻译成 “美国丽人”。然而影片中,“Beauty”一词却是指一种红蔷薇。此译名无疑会误导观众。另一方面,要求译名与原片形式上统一,则是要求译名翻译风格尽量贴近影片题材类型,使观众产生正确预期。例如,恐怖片The Others被大陆译为“小岛惊魂”,暗示了其题材;喜剧片Daddy Day Care译为“奶爸别动队”颇有喜剧意味等等。
2.文化等值原则
逻各斯中心主义(Logocentrism)以结构主义为出发点,往往忽视其他方面。在翻译当中,它往往“只关注翻译行为的产品或过程”(Gutt,1991:21)。而这在影视翻译是不够的。电影是一种文化传播手段,因此对其片名的翻译担负着体现文化意象,促进文化交流的重任。由于中西方在社会发展历史、地理气候、历史政经、价值观念、风俗习惯、伦理道德等诸多方面存在着很大差异,在译名工作中要充分理解,准确传递、处理原片名所负载的文化信息。例如对著名的心理惊悚片Seven的翻译,由于该片叙述的是一个极具哲学意味的犯罪故事,片名“七”指的是天主教中七项世人常犯的过错,因此该片公映时被译为“七宗罪”①,点名故事主线和数字“七”所代表的宗教寓意。如果直接翻译为“七”,观众绝不会产生同样的文化联想和认同。
3.审美等值原则
电影片名翻译实际上是文学翻译的一个特殊领域,因此译者要深入把握作品的美学内容,在必要时进行艺术创作,将美感传导于观众。如电影Piano的片名若被直译为“钢琴”则索然无味,但译名“钢琴别恋”却给人以凄美、浪漫的感觉,且四字结构也符合汉语言文化中的节奏美学。接受美学在电影片名翻译实践中的具体运用依据接受美学理论,英文电影片名翻译应该坚持以观众为中心,充分考虑所译电影的信息传播价值、文化价值和审美价值和商业价值等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翻译方法(李林菊 2006)。
以上三项原则中,信息等值原则实际上体现了片名翻译所具有的广告翻译特质,而文化和审美等值原则,则体现了片名翻译的文学属性。因此,在翻译工作中可借鉴两种类型翻译的方法进行探索实践。
二、两岸三地电影片名翻译比较
虽然翻译界有普遍承认的既定翻译标准,但同宗同源的两岸三地译者对于电影片名的翻译仍然存在较大差异。
同港台地区相比,内地电影片名翻译在遵循以上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往往较为重视电影翻译的审美价值原则。内地译者对电影的艺术性十分重视,并且普遍认为在保留原片名内容的同时,应将美感注入其中。具体表现如下:首先,翻译时多采用正式语体格式。如电影Captain Corellis Mandolin(柯莱利上尉的曼陀林),台湾译为“战地情人”,香港译为“火线有情天”,而内地则译为“曼佗林之恋”,听来最为文雅。其次,内地译者译名时讲究炼字措辞。如电影Tomb Raider(盗墓者)在香港被译为“盗墓者罗拉”,台湾译为“古墓奇兵”,而内地则译为“古墓丽影”,更有韵味。再次,内地译者普遍存在“四字情节”。不难发现,在内地市场,四字电影译名颇为常见,这是因为四字题目看起来雅致、精练,且赋有节奏美感。如The Interpreter(口译者),香港译为“叛逆者”,内地则译为“翻译风波”;奥斯卡获奖影片Lost in Translation(迷失翻译),台湾译为“爱情,不需要翻译”,内地则译为“迷失东京”。此外,内地译者有时甚至会以四字成语作为影片译名,显得更加考究。例如,电影Enemy at the Gates(敌人就在门前),香港译为“敌对边缘”,内地则译为“兵临城下”;Along Came a Spider(蜘蛛出现)被香港译为“血网追凶”,台湾译为“全面追缉令”,而内地则选用成语“蛛丝马迹”作为译名。最后,一些修辞手段也被应用于内地电影的片名翻译。如Love Me Tenderly(温柔地爱我)和The Great Gatsby(了不起的盖茨比)用对比修辞方法分别翻译为“铁汉柔肠”和“大亨小传”。
从翻译策略上来看,内地电影片名以直译为主,以求完全体现影片意境。如Original Sin,香港译为“激情叛侣”,台湾译为“枕边陷阱”,内地则坚持直译为“原罪”。而对于过于抽象的电影名称,内地译者往往选用直意译结合的方法,或音译意译结合的方法。例如The Phone Booth(电话亭)译为“狙击电话亭”,Peter Pan(彼得·潘)译为“小飞侠彼德潘”等。只有在译名过于抽象,预测译语观众在理解时确实存在困难的情况下,内地译者才会采用完全的意译或是编译的方法。如The Bourne Identity(伯恩的身份)译为“谍影重重”。
总的说来,内地电影对于片名的翻译较为传统、保守。其优点在于以直译为主的翻译策略可以保留电影的神秘感,留给观众更为广阔的想象空间;且译名多为简洁、优美的短语,极具艺术性。但是,直译法在任何时候普遍存在的缺陷也不容忽视——有时较为死板,缺乏灵活性。如著名灾难片The Day After Tomorrow,片中讲述的是人类对环境的肆意破坏导致其未来没有生存之地。台湾译为“明日之后”,而内地直译为“后天”会人费解。再者,直译译名有时会有信息欠缺的问题,观众很难从译名得知电影类型。如喜剧片Mickey Blue Eyes,香港译为“求婚脑震荡”而内地直译为“蓝眼睛米奇”。虽然内地的翻译无疑更为文雅,但观众无法从片名预知电影类型。所以就这一点来说,香港的译名更为成功。此外,一些内地直译的译名较港台译名缺乏吸引力。如The Gladiator,内地直译为“角斗士”,香港译为“帝国骄雄”,台湾译名是“神鬼战士”;The Mummy,内地直译为“木乃伊”,香港译为“盗墓迷城”,台湾译作“神鬼传奇”。两组译名中,香港译名无疑最具吸引力,而台湾虽然将两个电影都俗套地译为“神鬼**”,但比起内地的译名,哪组更吸引人,不言自明。
值得注意的是,台湾电影片名翻译策略并不是单纯以意译、编译为主。除了程式化的翻译之外,台湾跟内地一样较为推崇直译,遇有抽象片名也会选用直译意译相结合的方法。
由于名人、名片效应,一些台湾译名也颇具吸引力,并且在引导观众做出正确心理预期方面也有一定的优势。但台湾译名存在“千名一面”的问题——译名缺乏新意,使观众难于区分。如上文提到“喜剧大师”金·凯瑞所主演的电影片名大多译为“王牌**”,而他新近完成的转型之作——Eternal Sunshine of the Spotless Mind(美丽心灵的永恒阳光)是他出演的第一部爱情文艺片,被台湾译者译为“王牌冤家”,听来还是喜剧味道十足,很可能误导观众。
三、内地、香港、台湾地区电影片名翻译差异原因分析
由上可见,两岸三地电影片名翻译在翻译标准、策略上存在较大差别,其原因可总结为以下三点:
第一,三地社会体制不同。内地较为保守,对于影片的审查制度比较严格,会限制一些较为开放的影片播出,当然在译名上会有诸多戒定。而在香港、台湾地区,思想、言论较为自由,电影翻译的种类也就相应活泼繁多。
第二,两岸三地历史文化背景不同。内地文化底蕴深厚,因此翻译时较为注重审美原则。香港为东西方文化交汇点,往往会创造出两方文化融合的特色译名。台湾地区虽然体制和香港相似,但因较少受到西方思想冲击,中国的传统思想仍然根深蒂固,因此有时翻译出的片名也与内地十分相似。
第三,三地语言习惯不同。内地的普通话,台湾的国语与香港搀杂英语的广东话的语言差异也导致了三地译名的差异。如Dr.Dolittle,内地、台湾均译为“怪医杜力德”而香港译为“D佬笃日记”;Pay It Forward,台湾译为“让爱传出去”,香港译为“拉阔爱的人”,其“拉阔”一词便是粤语从英文“live”一词吸收来的特有词汇,意思是“现场的”;还有著名电影The Matrix,台湾译为“骇客任务”,而内地译为“黑客帝国”,“骇客”和“黑客”正是两地对“网络入侵者”的不同叫法。
四、结语
中国内地、香港、台湾地区电影片名翻译在翻译标准、策略上都存在差异,而由于三地社会制度、文化背景及语言习惯不同,单纯地来评判哪个地区的翻译方法是最佳译法,都是不客观的。三地的翻译从整体上来说,较为适应当地译语观众的需求。另一方面,也应该看到,近年来两岸三地的片名翻译正在相互影响。港台译名越来越具审美性。而内地不但常常沿用港台译名,在翻译时,还会借用其翻译模式。如The Incredibles,台湾译为“超人特攻队”,香港译为“超人特工队”,而内地运用了台湾的卡通片译名模式,直接译为“超人总动员”。在翻译喜剧片名时,内地也逐渐放开使用相对口语化的语言。如Meet the Parents译为“拜见岳父大人”,Cheaper by the Dozen译为“儿女一箩筐”。当然,三地译者应该进一步互相借鉴、学习各自的优点,互相吸取失败个案的教训,取长补短,以期对整个中国电影翻译界的发展做出贡献。
注释:
①天主教正式译名为“七罪宗”,包括“骄傲、贪婪、迷色、忿怒、嫉妒、贪饕、懒惰”。
参考文献:
[1]Gutt,Emst- August.Translation and Relevance: Cognition and Context[M].Manchester: St.Jerome Publishing, 1991/2000.
[2]李林菊.接受美学理论和电影片名的翻译[ J].电影评介, 2006, (24).
[3]钱绍昌.影视翻译──翻译园地中愈来愈重要的领域[J].中国翻译, 2000, (1) .
[4]王琴玲.英语电影片名汉译初探.硕士学位论文.中国期刊全文总库.
关键词:电影翻译 翻译标准 等值
中国内地的影视翻译始于解放后,解放前我国尚无影视,这是因为电影没有真正的译制片(即先由翻译将对白译成中文,再由配音演员配成中文对白的片子)(钱绍昌 2000:61),因此影视翻译的重要性一直没有得到深入研究。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外国电影被引进中国,翻译界慢慢给予影视翻译更多重视。这些电影作品不仅丰富了人们的文娱生活,也展示了世界各国绚丽多彩的文化习俗和人文风貌。如果说电影作品本身是一个蕴涵丰富异国文化信息的宝藏,那么影片的片名就是窥视宝藏内绚丽景象的窗口。因此,对外国电影片名的合理翻译至关重要。然而一直以来,中国内地、香港、台湾地区的外国电影片名翻译却存在较大差异。“一片三名”的现象屡见不鲜。究其原因,翻译界相对缺乏统一的翻译标准,两岸三地译者各有侧重;另外,由于三地历史文化背景、语言习惯等方面的不同,导致其译名往往大相径庭。
本文将重点分析两岸三地外国电影片名翻译特点,归纳各地主要翻译方法、总结差异成因。
一、电影片名翻译标准
尽管在两岸三地存在翻译异同的现象,但是电影片名翻译标准问题应有一定翻译标准。在电影片名翻译跨文化、跨语言的转换过程中,笔者认为必须体现三项基本价值取向:
1.信息等值原则
片名翻译要忠实传递与原片内容相关的信息,做到译名与原片内容、形式的统一,也就是要实现信息等值。这里的内容统一,当然是指译名应与影片的中心内容一致,这无疑是片名翻译最基本的准则。由于译者对影片内容的无知,译名偏离甚至背离原片内容,是翻译片名中最致命的错误。例如,奥斯卡获奖影片American Beauty,有译者望文生义,将片名翻译成 “美国丽人”。然而影片中,“Beauty”一词却是指一种红蔷薇。此译名无疑会误导观众。另一方面,要求译名与原片形式上统一,则是要求译名翻译风格尽量贴近影片题材类型,使观众产生正确预期。例如,恐怖片The Others被大陆译为“小岛惊魂”,暗示了其题材;喜剧片Daddy Day Care译为“奶爸别动队”颇有喜剧意味等等。
2.文化等值原则
逻各斯中心主义(Logocentrism)以结构主义为出发点,往往忽视其他方面。在翻译当中,它往往“只关注翻译行为的产品或过程”(Gutt,1991:21)。而这在影视翻译是不够的。电影是一种文化传播手段,因此对其片名的翻译担负着体现文化意象,促进文化交流的重任。由于中西方在社会发展历史、地理气候、历史政经、价值观念、风俗习惯、伦理道德等诸多方面存在着很大差异,在译名工作中要充分理解,准确传递、处理原片名所负载的文化信息。例如对著名的心理惊悚片Seven的翻译,由于该片叙述的是一个极具哲学意味的犯罪故事,片名“七”指的是天主教中七项世人常犯的过错,因此该片公映时被译为“七宗罪”①,点名故事主线和数字“七”所代表的宗教寓意。如果直接翻译为“七”,观众绝不会产生同样的文化联想和认同。
3.审美等值原则
电影片名翻译实际上是文学翻译的一个特殊领域,因此译者要深入把握作品的美学内容,在必要时进行艺术创作,将美感传导于观众。如电影Piano的片名若被直译为“钢琴”则索然无味,但译名“钢琴别恋”却给人以凄美、浪漫的感觉,且四字结构也符合汉语言文化中的节奏美学。接受美学在电影片名翻译实践中的具体运用依据接受美学理论,英文电影片名翻译应该坚持以观众为中心,充分考虑所译电影的信息传播价值、文化价值和审美价值和商业价值等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翻译方法(李林菊 2006)。
以上三项原则中,信息等值原则实际上体现了片名翻译所具有的广告翻译特质,而文化和审美等值原则,则体现了片名翻译的文学属性。因此,在翻译工作中可借鉴两种类型翻译的方法进行探索实践。
二、两岸三地电影片名翻译比较
虽然翻译界有普遍承认的既定翻译标准,但同宗同源的两岸三地译者对于电影片名的翻译仍然存在较大差异。
同港台地区相比,内地电影片名翻译在遵循以上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往往较为重视电影翻译的审美价值原则。内地译者对电影的艺术性十分重视,并且普遍认为在保留原片名内容的同时,应将美感注入其中。具体表现如下:首先,翻译时多采用正式语体格式。如电影Captain Corellis Mandolin(柯莱利上尉的曼陀林),台湾译为“战地情人”,香港译为“火线有情天”,而内地则译为“曼佗林之恋”,听来最为文雅。其次,内地译者译名时讲究炼字措辞。如电影Tomb Raider(盗墓者)在香港被译为“盗墓者罗拉”,台湾译为“古墓奇兵”,而内地则译为“古墓丽影”,更有韵味。再次,内地译者普遍存在“四字情节”。不难发现,在内地市场,四字电影译名颇为常见,这是因为四字题目看起来雅致、精练,且赋有节奏美感。如The Interpreter(口译者),香港译为“叛逆者”,内地则译为“翻译风波”;奥斯卡获奖影片Lost in Translation(迷失翻译),台湾译为“爱情,不需要翻译”,内地则译为“迷失东京”。此外,内地译者有时甚至会以四字成语作为影片译名,显得更加考究。例如,电影Enemy at the Gates(敌人就在门前),香港译为“敌对边缘”,内地则译为“兵临城下”;Along Came a Spider(蜘蛛出现)被香港译为“血网追凶”,台湾译为“全面追缉令”,而内地则选用成语“蛛丝马迹”作为译名。最后,一些修辞手段也被应用于内地电影的片名翻译。如Love Me Tenderly(温柔地爱我)和The Great Gatsby(了不起的盖茨比)用对比修辞方法分别翻译为“铁汉柔肠”和“大亨小传”。
从翻译策略上来看,内地电影片名以直译为主,以求完全体现影片意境。如Original Sin,香港译为“激情叛侣”,台湾译为“枕边陷阱”,内地则坚持直译为“原罪”。而对于过于抽象的电影名称,内地译者往往选用直意译结合的方法,或音译意译结合的方法。例如The Phone Booth(电话亭)译为“狙击电话亭”,Peter Pan(彼得·潘)译为“小飞侠彼德潘”等。只有在译名过于抽象,预测译语观众在理解时确实存在困难的情况下,内地译者才会采用完全的意译或是编译的方法。如The Bourne Identity(伯恩的身份)译为“谍影重重”。
总的说来,内地电影对于片名的翻译较为传统、保守。其优点在于以直译为主的翻译策略可以保留电影的神秘感,留给观众更为广阔的想象空间;且译名多为简洁、优美的短语,极具艺术性。但是,直译法在任何时候普遍存在的缺陷也不容忽视——有时较为死板,缺乏灵活性。如著名灾难片The Day After Tomorrow,片中讲述的是人类对环境的肆意破坏导致其未来没有生存之地。台湾译为“明日之后”,而内地直译为“后天”会人费解。再者,直译译名有时会有信息欠缺的问题,观众很难从译名得知电影类型。如喜剧片Mickey Blue Eyes,香港译为“求婚脑震荡”而内地直译为“蓝眼睛米奇”。虽然内地的翻译无疑更为文雅,但观众无法从片名预知电影类型。所以就这一点来说,香港的译名更为成功。此外,一些内地直译的译名较港台译名缺乏吸引力。如The Gladiator,内地直译为“角斗士”,香港译为“帝国骄雄”,台湾译名是“神鬼战士”;The Mummy,内地直译为“木乃伊”,香港译为“盗墓迷城”,台湾译作“神鬼传奇”。两组译名中,香港译名无疑最具吸引力,而台湾虽然将两个电影都俗套地译为“神鬼**”,但比起内地的译名,哪组更吸引人,不言自明。
值得注意的是,台湾电影片名翻译策略并不是单纯以意译、编译为主。除了程式化的翻译之外,台湾跟内地一样较为推崇直译,遇有抽象片名也会选用直译意译相结合的方法。
由于名人、名片效应,一些台湾译名也颇具吸引力,并且在引导观众做出正确心理预期方面也有一定的优势。但台湾译名存在“千名一面”的问题——译名缺乏新意,使观众难于区分。如上文提到“喜剧大师”金·凯瑞所主演的电影片名大多译为“王牌**”,而他新近完成的转型之作——Eternal Sunshine of the Spotless Mind(美丽心灵的永恒阳光)是他出演的第一部爱情文艺片,被台湾译者译为“王牌冤家”,听来还是喜剧味道十足,很可能误导观众。
三、内地、香港、台湾地区电影片名翻译差异原因分析
由上可见,两岸三地电影片名翻译在翻译标准、策略上存在较大差别,其原因可总结为以下三点:
第一,三地社会体制不同。内地较为保守,对于影片的审查制度比较严格,会限制一些较为开放的影片播出,当然在译名上会有诸多戒定。而在香港、台湾地区,思想、言论较为自由,电影翻译的种类也就相应活泼繁多。
第二,两岸三地历史文化背景不同。内地文化底蕴深厚,因此翻译时较为注重审美原则。香港为东西方文化交汇点,往往会创造出两方文化融合的特色译名。台湾地区虽然体制和香港相似,但因较少受到西方思想冲击,中国的传统思想仍然根深蒂固,因此有时翻译出的片名也与内地十分相似。
第三,三地语言习惯不同。内地的普通话,台湾的国语与香港搀杂英语的广东话的语言差异也导致了三地译名的差异。如Dr.Dolittle,内地、台湾均译为“怪医杜力德”而香港译为“D佬笃日记”;Pay It Forward,台湾译为“让爱传出去”,香港译为“拉阔爱的人”,其“拉阔”一词便是粤语从英文“live”一词吸收来的特有词汇,意思是“现场的”;还有著名电影The Matrix,台湾译为“骇客任务”,而内地译为“黑客帝国”,“骇客”和“黑客”正是两地对“网络入侵者”的不同叫法。
四、结语
中国内地、香港、台湾地区电影片名翻译在翻译标准、策略上都存在差异,而由于三地社会制度、文化背景及语言习惯不同,单纯地来评判哪个地区的翻译方法是最佳译法,都是不客观的。三地的翻译从整体上来说,较为适应当地译语观众的需求。另一方面,也应该看到,近年来两岸三地的片名翻译正在相互影响。港台译名越来越具审美性。而内地不但常常沿用港台译名,在翻译时,还会借用其翻译模式。如The Incredibles,台湾译为“超人特攻队”,香港译为“超人特工队”,而内地运用了台湾的卡通片译名模式,直接译为“超人总动员”。在翻译喜剧片名时,内地也逐渐放开使用相对口语化的语言。如Meet the Parents译为“拜见岳父大人”,Cheaper by the Dozen译为“儿女一箩筐”。当然,三地译者应该进一步互相借鉴、学习各自的优点,互相吸取失败个案的教训,取长补短,以期对整个中国电影翻译界的发展做出贡献。
注释:
①天主教正式译名为“七罪宗”,包括“骄傲、贪婪、迷色、忿怒、嫉妒、贪饕、懒惰”。
参考文献:
[1]Gutt,Emst- August.Translation and Relevance: Cognition and Context[M].Manchester: St.Jerome Publishing, 1991/2000.
[2]李林菊.接受美学理论和电影片名的翻译[ J].电影评介, 2006, (24).
[3]钱绍昌.影视翻译──翻译园地中愈来愈重要的领域[J].中国翻译, 2000, (1) .
[4]王琴玲.英语电影片名汉译初探.硕士学位论文.中国期刊全文总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