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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1984年6月,我厂在企业整顿的基础上,经上级机关批准,试行了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浮动的办法,上浮不封顶,按有关规定,交纳工资调节税;下浮不超过工资总额的20%。试行一年多来的实践证明,这个办法较好地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挖掘了企业潜力,促进了企业管理,使企业经济效益逐年稳步增长,上缴国家利税逐年增加。198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