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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与老伴都是企业退休工人,由于企业效益不好,退休工资不能保障,加上老伴体弱多病,我们的生活很困难。我们没有生育子女,虽然收养有一位女儿(在她一岁时收养的),但养女在结婚后因某些原因,在我们退休的前一年与我们协议解除了收养关系。现在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我们向养女要生活费,她却以收养关系已经解除为由不肯付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