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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政办字[2017]129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山东省政府系统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有关规定的几点具体要求》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8月27日山东省政府系统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有关规定的几点具体要求为防止全省政府系统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根据《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