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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目前我国城乡区域差异显著是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因素。在新时代背景下,我国政府致力于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倡导构建服务型政府。在我国,农村还占据着全国人口的绝大多数,倡导乡镇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并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则是我国目前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以达到提高农村生活及社会保障水平的目的,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构建。
关键词:乡镇;服务型政府;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乡镇政府的职能是随着农村农业税的取消以及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而逐渐转变的,由以往的“汲取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这也就意味着新农村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下,乡镇政府作为基层政府,其最主要的职能是为农村、农民提供相应的服务,为解决“三农”问题、建设服务型政府贡献力量。本文着重探讨乡镇服务型政府视角下,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必要性以及相应的举措,以为新农村的建设提供一定的理论支持。
一、乡镇服务型政府的职能概述
乡镇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必然要求,其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背景下的服务职能具体如下:
(一)公共精神
作为基层政府,乡镇政府在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和职能要求下,其首先必须树立起公共精神,并深入到农民内部、了解其需求,为广大农民提供相应的公共服务;其次,其应该通过公共行政、乡村走访的宣传教育等手段,培养农民的公共精神,提高农民的公共道德和公民素质。
(二)公共管理
也即乡镇政府在其职责的履行过程中,要注重农民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统筹兼顾,更加注重公平和效率,抛弃乡镇政府传统的计划安排的管理模式,实行全面化的公共管理,达到服务和管制的协调统一。
(三)公共产品
公共产品是保障人们正常生活以及提高人们生活质量的重要物质基础,与城市相比,农村明显的存在公共产品提供不足的问题。乡镇政府作为基层政府,其对于农村公共产品的提供有着密切相关的关系,因此,在新农村建设的时代背景下以及服务型乡镇政府的建设下,其应当且务必把农村公共产品的提供作为其基本的政府职能。
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必要性
乡镇政府的服务性、公共性决定了其必须致力于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把维护好、实现好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其工作最主要的职责。基于服务型乡镇政府的建设下,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必要性如下:
(一)维护社会稳定
解决好“三农”问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其不仅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亦直接影响着农村社会的稳定。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城乡收入差距日益加大,两者之间的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差距也明显增大,一些较为困难的农村居民甚至只能满足自身的基本生活需要,一旦遇到疾病等大型困难就很难解决。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为农民提供一定生活标准下的生活保障是维护农村社会结构稳定,解决好“三农”问题的必要措施。
(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必要环节
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要目的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并最终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相比与城市经济,农村经济发展拥有更大的市场潜力,因此,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队经济基础具有一定的反作用,乡镇政府作为农村市场经济发展的直接行政管理机构,必须改革旧体制,为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正确处理好农村市场经济中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作为农民公共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对于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起到重要的“润滑”作用,缓解农村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以促进农村市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维护农民的公共利益
在我国的总人口中,农民占据绝大多数,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以及我国国民收入的进一步提高、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等,农民作为我国的公民,其理应享受到我国
经济的发展成果。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使广大农民享受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维护农民公共利益的重要制度举措,其理应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
三、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举措
就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现状来看,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举措具体如下:
(一)多元化农村社会保障基金体系的建立
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相较与城市来讲,其覆盖范围更加广泛、区域比较分散,因此,用于农村社会保障的费用较高,这也就决定了在筹集农村社会保障基金时,要实行多元化的基金筹集,一方面,政府要作为主力,为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的筹措提供一定的财力支持;另一方面要追求多层面的基金筹措,如部分国有资产的变现、部分社会保障资金的上市等以预防农村社会保障基金赤字的出现等窘况。
(二)系统化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法律体系的建立
在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过程中,必须建立起系统化的法律保障体系,具体规定出需提供社会保障的对象条件,如年龄、身体状况等;规定出其所应享受到的社会津贴的具体数量、形式、时间等。
(三)自觉化农民社会保障意识的树立
就我国农民的整体认知状况来看,其社会保障意识较为浅薄,对于缴纳社会保障金更是不热衷。因此乡镇政府作为农民的直接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和完善的过程中,应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如通过下乡走访、举办大型讲座、文艺演绎等手段,向其传达中央精神,使其树立起社会保障的意识,并自觉化成内在行动。
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协调城乡区域发展一体化的重要举措,亦是解决好“三农”问题的重要措施,因此,乡镇政府应切实履行其服务性的政府职责,为农民提供相应的公共产品,并最终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实现共同富裕。
参考文献:
[1]农明科.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探析[J].现代商贸工业,2009(01).
[2]吴理财.国家整合视角下的乡镇改革[J].社会主义研究,2006(05).
关键词:乡镇;服务型政府;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乡镇政府的职能是随着农村农业税的取消以及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而逐渐转变的,由以往的“汲取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这也就意味着新农村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下,乡镇政府作为基层政府,其最主要的职能是为农村、农民提供相应的服务,为解决“三农”问题、建设服务型政府贡献力量。本文着重探讨乡镇服务型政府视角下,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必要性以及相应的举措,以为新农村的建设提供一定的理论支持。
一、乡镇服务型政府的职能概述
乡镇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必然要求,其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背景下的服务职能具体如下:
(一)公共精神
作为基层政府,乡镇政府在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和职能要求下,其首先必须树立起公共精神,并深入到农民内部、了解其需求,为广大农民提供相应的公共服务;其次,其应该通过公共行政、乡村走访的宣传教育等手段,培养农民的公共精神,提高农民的公共道德和公民素质。
(二)公共管理
也即乡镇政府在其职责的履行过程中,要注重农民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统筹兼顾,更加注重公平和效率,抛弃乡镇政府传统的计划安排的管理模式,实行全面化的公共管理,达到服务和管制的协调统一。
(三)公共产品
公共产品是保障人们正常生活以及提高人们生活质量的重要物质基础,与城市相比,农村明显的存在公共产品提供不足的问题。乡镇政府作为基层政府,其对于农村公共产品的提供有着密切相关的关系,因此,在新农村建设的时代背景下以及服务型乡镇政府的建设下,其应当且务必把农村公共产品的提供作为其基本的政府职能。
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必要性
乡镇政府的服务性、公共性决定了其必须致力于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把维护好、实现好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其工作最主要的职责。基于服务型乡镇政府的建设下,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必要性如下:
(一)维护社会稳定
解决好“三农”问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其不仅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亦直接影响着农村社会的稳定。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城乡收入差距日益加大,两者之间的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差距也明显增大,一些较为困难的农村居民甚至只能满足自身的基本生活需要,一旦遇到疾病等大型困难就很难解决。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为农民提供一定生活标准下的生活保障是维护农村社会结构稳定,解决好“三农”问题的必要措施。
(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必要环节
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要目的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并最终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相比与城市经济,农村经济发展拥有更大的市场潜力,因此,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队经济基础具有一定的反作用,乡镇政府作为农村市场经济发展的直接行政管理机构,必须改革旧体制,为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正确处理好农村市场经济中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作为农民公共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对于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起到重要的“润滑”作用,缓解农村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以促进农村市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维护农民的公共利益
在我国的总人口中,农民占据绝大多数,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以及我国国民收入的进一步提高、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等,农民作为我国的公民,其理应享受到我国
经济的发展成果。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使广大农民享受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维护农民公共利益的重要制度举措,其理应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
三、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举措
就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现状来看,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举措具体如下:
(一)多元化农村社会保障基金体系的建立
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相较与城市来讲,其覆盖范围更加广泛、区域比较分散,因此,用于农村社会保障的费用较高,这也就决定了在筹集农村社会保障基金时,要实行多元化的基金筹集,一方面,政府要作为主力,为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的筹措提供一定的财力支持;另一方面要追求多层面的基金筹措,如部分国有资产的变现、部分社会保障资金的上市等以预防农村社会保障基金赤字的出现等窘况。
(二)系统化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法律体系的建立
在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过程中,必须建立起系统化的法律保障体系,具体规定出需提供社会保障的对象条件,如年龄、身体状况等;规定出其所应享受到的社会津贴的具体数量、形式、时间等。
(三)自觉化农民社会保障意识的树立
就我国农民的整体认知状况来看,其社会保障意识较为浅薄,对于缴纳社会保障金更是不热衷。因此乡镇政府作为农民的直接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和完善的过程中,应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如通过下乡走访、举办大型讲座、文艺演绎等手段,向其传达中央精神,使其树立起社会保障的意识,并自觉化成内在行动。
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协调城乡区域发展一体化的重要举措,亦是解决好“三农”问题的重要措施,因此,乡镇政府应切实履行其服务性的政府职责,为农民提供相应的公共产品,并最终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实现共同富裕。
参考文献:
[1]农明科.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探析[J].现代商贸工业,2009(01).
[2]吴理财.国家整合视角下的乡镇改革[J].社会主义研究,20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