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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文化遗产带有强烈的民族地域特征,它是我们传统文化中最优秀的组成部分,正应为如此,对文化遗产保护的任务任重而道远。而另一方面我们生活的现代文明社会,经济蓬勃发展,生产方式,社会关系,意识形态都在变,而一个民族的文化遗产又是与特定的生产方式,社会关系,意识形态密切相关的,所以本文通过分析经济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间的辩证关系,并结合对做好经济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的案例进行分析,尝试找到一种经济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相得益彰的新模式。
关键词:经济发展;文化遗产;对立统一;保护传承
一、我国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
(一)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物质文化遗产又称“有形文化遗产”即传统意义上的“文化遗产”,根据《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简称《世界遗产公约》),包括历史文物、历史建筑、人类文化遗址。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
二、经济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间的对立统一
(一)我国发展经济的必然性
中国是发展中大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高速推进,经济迅猛发展,中国现阶段的主要矛盾还是人民大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和落后的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发展经济的最终目的是要国强,而国强最明显的标志则是军事强大,发展经济也就是给军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障,所以发展经济成为国家首要目标。
(二)文化遗产保护的必要性
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同样具有重要的历史认识价值,所不同的是物质文化遗产是以物化的固态的方式来展现其历史认识价值,而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是通过活态传承的方式来实现其历史价值,不管是物质类的文化遗产还是非物质类的文化遗产都承载着我们国家重要的文化内涵和民族精神,通过它们将这厚重的精神内涵和文化底蕴代代相传,在《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中说到”文化“多样性”创造了一个多姿多彩的世界,它使人类有了更多的选择,得以提高自己的能力和形成价值观,并因此成为各社区,各民族和各国可持续发展的一股主要推动力,以及在民主,宽容,社会公正,各民族和各文化间相互尊重的环境中繁荣发展起来的文化多样性。文化多样性对于地方国家和国际层面的和平与安全是不可或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就是文化多样性的表现与体现,从一定程度上来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就是在保护人类文化的多样性。
(三)经济发展和文化遗产保护并非对立而不可统一
1.处理好经济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
历史文化遗产是构成地域人文环境的主要因素,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是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的结合体。文化遗产成为一些城市和地区的形象和特色,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展现了各地历史文化资源的独特魅力,也展现了各地历史文化的丰厚底蕴,遍布各地的历史文化遗产已经成为发展旅游业的宝贵资源,保护得当,开发的好,使得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得益彰,经济发展的同时对文化遗产进行商业化推广,市场化运作,随着经济的发展,现代技术的广泛应用,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开展跨文化对话,很好的传播了传统文化遗产,这种亲民化的方式也利于大众理解,经济发展了,才有足够的资金去保护文化遗产,开发文化遗产,形成产业化,反过来又可以用资源利用的收入来保护文化遗产和进一步开发历史文化遗产。
然而有的地方政府还没正确认识到文化遗产保护和经济发展之间的辩证关系,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不知道怎么去保护,一味的求快,求好,装饰的再华丽都使我们的文化遗产失去了它本来的味道,失去了它本身了精神内涵和文化价值,建设性破坏触目惊心,文化遗产具有独特性和唯一性,正是这种独特性和唯一性决定了我们应该以保护为主,经济发展是以保护文化遗产为前提进行的。
2.做好经济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的案例分析
我们的文化遗产本身具有丰富的文化底蕴,它沉淀了中华民族五千年的历史,然而我们的社会在发展,适应其生存的生态环境已经不复存在,所以保护文化遗产的真正难题是来自社会发展对其生态环境的改变。现阶段我们国家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对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稍显滞后。有的地方政府错误的认识了经济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间的关系,打着文化遗产的名号大肆发展旅游业,在没有专业人员指导的前提下,对一些古建筑、古文物进行翻修,使其失去了自身本来的精神内涵,失掉了它原本该有的味道,被一种物欲至上的趋势所包裹着,所以在发展经济去开发文化遗产的同时,文化遗产的保护应该跟上经济发展的脚步。
丽江古城的保护与发展就是一个很好的案例,作为世界文化遗产和历史文化名城,它最重要的优势就在于丽江所承载的历史文化资源,在走向现代化的进程中,在保护古城传统环境和风貌的基础上走旅游发展路线,按着继承、保护、发展相结合的原则,编制保护详细规划,对整个丽江古城在面的划分上分为绝对保护区、严格控制区和环境协调区,也具体落实到各个点的保护,对于传统居民院落、文物古迹、古桥的保护。通过店面结合的方式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
三、总结
我国的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五千年遗留下来的宝贵财富,是传统文化中优秀的组成,要创建精神文明,构建文化强国,就要从中不断吸收它的精神内涵和文化底蕴,它将是一个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宝库。在这个生态环境都因生产方式,社会关系和意识形态改变而改变的现代社会,我们要做到既能为文化遗产保留一个适应其生存的环境,又不至于因此而阻碍社会历史的现代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K].教育科学出版社,2008.
[2]周武忠.文化遗产保护和旅游发展共赢[J]. 国际学术动态, 2007,(05).2007.
关键词:经济发展;文化遗产;对立统一;保护传承
一、我国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
(一)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物质文化遗产又称“有形文化遗产”即传统意义上的“文化遗产”,根据《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简称《世界遗产公约》),包括历史文物、历史建筑、人类文化遗址。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
二、经济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间的对立统一
(一)我国发展经济的必然性
中国是发展中大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高速推进,经济迅猛发展,中国现阶段的主要矛盾还是人民大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和落后的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发展经济的最终目的是要国强,而国强最明显的标志则是军事强大,发展经济也就是给军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障,所以发展经济成为国家首要目标。
(二)文化遗产保护的必要性
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同样具有重要的历史认识价值,所不同的是物质文化遗产是以物化的固态的方式来展现其历史认识价值,而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是通过活态传承的方式来实现其历史价值,不管是物质类的文化遗产还是非物质类的文化遗产都承载着我们国家重要的文化内涵和民族精神,通过它们将这厚重的精神内涵和文化底蕴代代相传,在《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中说到”文化“多样性”创造了一个多姿多彩的世界,它使人类有了更多的选择,得以提高自己的能力和形成价值观,并因此成为各社区,各民族和各国可持续发展的一股主要推动力,以及在民主,宽容,社会公正,各民族和各文化间相互尊重的环境中繁荣发展起来的文化多样性。文化多样性对于地方国家和国际层面的和平与安全是不可或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就是文化多样性的表现与体现,从一定程度上来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就是在保护人类文化的多样性。
(三)经济发展和文化遗产保护并非对立而不可统一
1.处理好经济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
历史文化遗产是构成地域人文环境的主要因素,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是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的结合体。文化遗产成为一些城市和地区的形象和特色,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展现了各地历史文化资源的独特魅力,也展现了各地历史文化的丰厚底蕴,遍布各地的历史文化遗产已经成为发展旅游业的宝贵资源,保护得当,开发的好,使得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得益彰,经济发展的同时对文化遗产进行商业化推广,市场化运作,随着经济的发展,现代技术的广泛应用,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开展跨文化对话,很好的传播了传统文化遗产,这种亲民化的方式也利于大众理解,经济发展了,才有足够的资金去保护文化遗产,开发文化遗产,形成产业化,反过来又可以用资源利用的收入来保护文化遗产和进一步开发历史文化遗产。
然而有的地方政府还没正确认识到文化遗产保护和经济发展之间的辩证关系,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不知道怎么去保护,一味的求快,求好,装饰的再华丽都使我们的文化遗产失去了它本来的味道,失去了它本身了精神内涵和文化价值,建设性破坏触目惊心,文化遗产具有独特性和唯一性,正是这种独特性和唯一性决定了我们应该以保护为主,经济发展是以保护文化遗产为前提进行的。
2.做好经济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的案例分析
我们的文化遗产本身具有丰富的文化底蕴,它沉淀了中华民族五千年的历史,然而我们的社会在发展,适应其生存的生态环境已经不复存在,所以保护文化遗产的真正难题是来自社会发展对其生态环境的改变。现阶段我们国家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对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稍显滞后。有的地方政府错误的认识了经济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间的关系,打着文化遗产的名号大肆发展旅游业,在没有专业人员指导的前提下,对一些古建筑、古文物进行翻修,使其失去了自身本来的精神内涵,失掉了它原本该有的味道,被一种物欲至上的趋势所包裹着,所以在发展经济去开发文化遗产的同时,文化遗产的保护应该跟上经济发展的脚步。
丽江古城的保护与发展就是一个很好的案例,作为世界文化遗产和历史文化名城,它最重要的优势就在于丽江所承载的历史文化资源,在走向现代化的进程中,在保护古城传统环境和风貌的基础上走旅游发展路线,按着继承、保护、发展相结合的原则,编制保护详细规划,对整个丽江古城在面的划分上分为绝对保护区、严格控制区和环境协调区,也具体落实到各个点的保护,对于传统居民院落、文物古迹、古桥的保护。通过店面结合的方式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
三、总结
我国的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五千年遗留下来的宝贵财富,是传统文化中优秀的组成,要创建精神文明,构建文化强国,就要从中不断吸收它的精神内涵和文化底蕴,它将是一个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宝库。在这个生态环境都因生产方式,社会关系和意识形态改变而改变的现代社会,我们要做到既能为文化遗产保留一个适应其生存的环境,又不至于因此而阻碍社会历史的现代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K].教育科学出版社,2008.
[2]周武忠.文化遗产保护和旅游发展共赢[J]. 国际学术动态, 2007,(05).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