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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已近三年,从全国范围看,多数改为公司制的国有企业在法人治理结构的新型体制下运作良好,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出现生机,募集资本的投资大都取得较好的收益,企业的活力有不同程度的增强。公司制的建立也给组建企业集团构筑了良好的基础。值得注意的是,一些改制后的企业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管理和运作上存在着不规范或者规范化程度不高的问题。如果不引起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势必会使一批为数不少的企业改制流于形式。据笔者对皖东地区部分改制企业的调查,多数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普遍对新的体制思想准备不足、认识差距较大、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