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1997年10月1日,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使我们唐山市古冶区的社会力量办学工作步人有法可依的新时期。一年多来,我们抓住这一历史性机遇,综合本区实际,深入贯彻《条例》,推动社会力量办学的发展。一、《条例》的颁布,使社会力量办学步入了有法可依的阶段。《条例》的颁布、实施对我市,特别是边、远县、区社会力量办学产生了很好影响。社会力量办学步入了有法可依的阶段,给办学者吃了定心丸。1、有法可依是对社会力量办学在法律上提供了保证。其一,从国家法规上规定了社会力量办学的宗旨。《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九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