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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16日,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发生了特大交通事故,19名幼儿丧生校车。该事故暴露出一些地区存在校车严重违法超载,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监管有漏洞等突出问题。
事故发生后,社会各界呼吁出台《校车安全条例》。2011年12月11日,国务院法制办正式公布了《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可早在该事故发生前10个月,浙江省人大代表、温岭市中医院院长陈福春就曾向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了《关于尽快制定校车管理条例的建议》。
载人校车竟成“吃人校车”
“正宁县的‘11·16’交通事故,表面上看是一起偶发事件,可你仔细想想,其实事故隐患早已存在。”谈起不久前发生的校车悲剧,陈福春代表痛心疾首,为鲜活生命的凋零深感惋惜。
对于校车安全问题,陈福春曾做过详细的调查走访。他说,近年来,农村中小学校撤点并校后,带来了学生上学难、乘车难、乘车安全无保障等系列问题。
“2010年9月2日,在浙江舟山,一辆核载19人的校车,实载41人;2010年9月17日,在广东东莞,一辆校车核载35人,实载60人;2011年10月14日,在山东青岛,一辆限载11人的海狮轻客,一次塞进30多个学生……”
据他调查发现,各地校车都或多或少地存有一些安全隐患,很多地方的“校车”都是公路运输企业淘汰下来的二手客车,或是改装车。而在一些偏远地区的农村公路上,还常跑着很多载满学生的农用拖拉机、三轮车、拼装车、报废车等。
“学生接送车超员、违规载人是当前最主要的安全隐患,它让载人校车俨然成了‘吃人校车’。”陈福春说,这些年违规校车发生的交通事故数量有增无减,已经成了中小学生安全事故意外伤亡中最主要的“杀手”。为此,在2011年初的省人代会上,针对中小学校车运力不足、接送车不规范、安全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他建议政府部门尽快制定校车管理条例,确保学生乘车安全。
校车配备再完备都不为过
甘肃正宁校车事故引起全国关注,如何保障校车安全成了各界讨论的焦点。2011年11月27日,第五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在京召开,温家宝总理在会议上表示:“法制办须在一个月内制定出《校车安全条例》。”
作为曾提议制定校车管理条例的省人大代表,陈福春对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也有一些自己的看法。
陈福春认为,《校车安全条例》首先要厘清校车的责权利,包括明确校车性质认定、经营行为规范、执法管理责任划分等。在此基础上,应建立一种承担监护义务的运输制度,经营者需承担双重义务,即承运人和监护人的义务。同时,校车必须明确车主,如有合伙经营者也需说明。此外,校车还必须参加综合保险。
对于国内校车的硬件配备,陈福春认为,偏远地区除车型大小可以不统一外,其他都应遵循校车的统一标准,并安装GPS定位系统和视频监控等。“校车车门处第一层台阶高度可30厘米,第二层台阶应为20厘米,方便儿童上下车。座位安全带要符合儿童形体特点,车辆门窗必须是开放型,车内不得放折叠椅类座椅,需配备急救药箱。”在谈及校车配套设施时,陈福春描述得特别仔细,在他心里,校车内部设施配备得再完备都不为过。
“除此之外,公安机关和交管部门应为辖区内校车、驾驶员以及校车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建立档案;对接送学生的所有校车驾驶人,应定期进行面对面的安全教育,包括常规急救知识培训和道路安全法规培训;对接送学生的校车一律施行上线检测,必须检验合格才可上路行驶,等等。”陈福春认为,《校车安全条例》包含的内容应是全方位的,因为校车安全关乎每个学生及其家庭福祉,是民生之要。
“2012年初的人代会,我还将继续对这个问题进行关注,呼吁制定地方性法规,以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保证校车安全,共同为孩子打造一个安全文明的生活、学习环境。”结束采访时,陈福春如是说。
事故发生后,社会各界呼吁出台《校车安全条例》。2011年12月11日,国务院法制办正式公布了《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可早在该事故发生前10个月,浙江省人大代表、温岭市中医院院长陈福春就曾向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了《关于尽快制定校车管理条例的建议》。
载人校车竟成“吃人校车”
“正宁县的‘11·16’交通事故,表面上看是一起偶发事件,可你仔细想想,其实事故隐患早已存在。”谈起不久前发生的校车悲剧,陈福春代表痛心疾首,为鲜活生命的凋零深感惋惜。
对于校车安全问题,陈福春曾做过详细的调查走访。他说,近年来,农村中小学校撤点并校后,带来了学生上学难、乘车难、乘车安全无保障等系列问题。
“2010年9月2日,在浙江舟山,一辆核载19人的校车,实载41人;2010年9月17日,在广东东莞,一辆校车核载35人,实载60人;2011年10月14日,在山东青岛,一辆限载11人的海狮轻客,一次塞进30多个学生……”
据他调查发现,各地校车都或多或少地存有一些安全隐患,很多地方的“校车”都是公路运输企业淘汰下来的二手客车,或是改装车。而在一些偏远地区的农村公路上,还常跑着很多载满学生的农用拖拉机、三轮车、拼装车、报废车等。
“学生接送车超员、违规载人是当前最主要的安全隐患,它让载人校车俨然成了‘吃人校车’。”陈福春说,这些年违规校车发生的交通事故数量有增无减,已经成了中小学生安全事故意外伤亡中最主要的“杀手”。为此,在2011年初的省人代会上,针对中小学校车运力不足、接送车不规范、安全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他建议政府部门尽快制定校车管理条例,确保学生乘车安全。
校车配备再完备都不为过
甘肃正宁校车事故引起全国关注,如何保障校车安全成了各界讨论的焦点。2011年11月27日,第五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在京召开,温家宝总理在会议上表示:“法制办须在一个月内制定出《校车安全条例》。”
作为曾提议制定校车管理条例的省人大代表,陈福春对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也有一些自己的看法。
陈福春认为,《校车安全条例》首先要厘清校车的责权利,包括明确校车性质认定、经营行为规范、执法管理责任划分等。在此基础上,应建立一种承担监护义务的运输制度,经营者需承担双重义务,即承运人和监护人的义务。同时,校车必须明确车主,如有合伙经营者也需说明。此外,校车还必须参加综合保险。
对于国内校车的硬件配备,陈福春认为,偏远地区除车型大小可以不统一外,其他都应遵循校车的统一标准,并安装GPS定位系统和视频监控等。“校车车门处第一层台阶高度可30厘米,第二层台阶应为20厘米,方便儿童上下车。座位安全带要符合儿童形体特点,车辆门窗必须是开放型,车内不得放折叠椅类座椅,需配备急救药箱。”在谈及校车配套设施时,陈福春描述得特别仔细,在他心里,校车内部设施配备得再完备都不为过。
“除此之外,公安机关和交管部门应为辖区内校车、驾驶员以及校车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建立档案;对接送学生的所有校车驾驶人,应定期进行面对面的安全教育,包括常规急救知识培训和道路安全法规培训;对接送学生的校车一律施行上线检测,必须检验合格才可上路行驶,等等。”陈福春认为,《校车安全条例》包含的内容应是全方位的,因为校车安全关乎每个学生及其家庭福祉,是民生之要。
“2012年初的人代会,我还将继续对这个问题进行关注,呼吁制定地方性法规,以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保证校车安全,共同为孩子打造一个安全文明的生活、学习环境。”结束采访时,陈福春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