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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医改大刀阔斧:15%的药品加价上限规定给消费者带来了曙光,同时,基本药物目录的推出也让消费者欣喜不已。新医改一年以来,进展速度如何?成效如何?药价是否下降了?带着这些疑问,《中国联合商报》记者走访了相关药品市场,并采访了专家来共同见证改革一年后的成果。
难抑高价药
家住北京市的王先生因为有高血压,于近日到北京市某医院看病,医生配给他的降压药苯磺酸氨氯地平片,为江苏盐城一家制药公司生产,每盒价格为38.69元。但是,在当地的药店,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剂量的同名药品每盒价格为18.8元。医院价格高出105%。
同一盒药的市场价格相差105%已经很不合理,但更为离谱的药价还在后头。在湖南省长沙市湘雅二医院一瓶芦笋片出厂价15.5元,经过医药公司、医药代表、医生等环节后,到了患者手中已经变成标价213元的药品,价格翻了14倍,利润高达1300%。这是央视近日《每周质量报告》的一期节目的报道内容。
按照我国医疗价格的相关政策规定,医院购进每一种药可以在进价基础上加价15%卖给患者。但是根据央视调查显示:湖南省2010年度集中采购药品投标报价指导价格中,芦笋片的指导价是136元,该医院实际上的加价率达56%,远超国家规定的15%。
相似的例子还有药品“恩丹西酮”,有国家正式批号的恩丹西酮原料药,每公斤的市场价为6万元,可以分装12万5000支、8毫克的针剂,平均每支的原料成本不足一元,加上包装及工资、管理等费用,成本也不到4元,而在医院的零售价却是每支80到90元,如果以出厂价为基准计算,这个药的利润率高达2000%左右。
“这种现象在我国屡见不鲜,这也是国家出台政策的原意,就是要整顿目前这种‘以药养医’的现象。”安邦咨询分析师边晨光对《中国联合商报》表示。
欲抑高价药
截止到今天,离新医改已经一年有余。
2009年4月6日,孕育近3年的新医改转入施行阶段。谈起
医改政策,边晨光对《中国联合商报》记者表示,“‘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是新医改方案确定的五项重点改革内容之一,也是这次改革的核心所在。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属于医改的‘大头’,公立医院改革得好不好,直接关乎医改成败。
作为医疗卫生服务终端的公立医院,集各种矛盾和问题于一身,成为医改绕不开的‘堡垒’”。
2009年8月,卫生部等9部门于发布《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正式启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工作,为公众获得公平的药价提供了通道。
今年2月23日,卫生部等五部委对外公布了《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同时宣布,16个城市入选为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这个目录的出台主要就是推掉长期以来的‘以药养医’的现象。”边晨光对《中国联合商报》表示。
而实事上,把高价药作为最重要收入来源的“以药养医”的现象屡禁不绝,让消费者吃不消。根据《中国卫生统计年鉴》的数据显示,药品收入是公立医院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之一,几乎与医疗服务收入相等。2007年,所有公立医院的药品收入高达2000多亿元,整个医药行业销售收入增长幅度达24.3%,实现利润总额增长幅度56%;2008年末,医药行业总体收入较上年比偏低,但是销售增长和利润总额增长也双双达到28%,分别是28.1%、28.3%。
5月28日,胡锦涛指出,中央已经明确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要重点抓好的5项任务,为推动医改重新助力。
改革有难度
新医改到今天进行得如火如荼,但进展如何,是否有成效是关注的焦点。
16城市的试点名单早就公布,但到目前为止,只有镇江、芜湖和鞍山3个城市启动了试点工作。宝鸡、七台河、深圳等城市对改革资金需求进行了前期测算,研究落实试点补助经费和工作经费。
“大多城市没有实质性进展。”一位试点城市卫生局的负责人说。
取消药品加成、医药分开的推行,使得医院依靠药品收入来维持运转和发展的运营模式面临改革。削减了占到公立医院收入一半以上的药品收入之后,国家足额的财政补偿机制如果不能及时到位,公立医院势必陷于运行艰难之中。
“如果国家补贴的话,是中央财政还是地方财政出这笔补偿?”边晨光指出问题所在。他分析说,作为医院,如果实行改革,那么势必少了重要的收入来源,但是目前我国医院还处于一个“伪市场化”阶段,医院想要更好的生存,必须有一个合理的对策。
而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因为涉及到财政收支减少,所以也存在动力不足的问题。
问题还不仅仅只有这一个。除开政策的执行过程有困难外,医院方的“对策”也让人无可奈何。
新医改实施一年后,一份中国社科院调研报告显示,基本药物零差价制度不但很难实现降低药品价格的政策意图,还会扭曲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购销行为,使盛行于二三级医院的商业贿赂行为,蔓延到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今年1-3月在浙江、福建、北京、湖南和湖北等地的实地调研显示,基本药物政府招标价格中,包含了60%的给医院或医生个人的返点和回扣空间。
调研报告负责人、中国社科院经济所研究员朱恒鹏表示,正因为此原因,“在各省份今年实施的基本药物省级集中招标采购中,相当部分基本药物中标价格明显高于此前卫生院的实际采购价格”。这种包含返点在内的基本药物“卫生院采购价(即政府招标价)”,即便实施零差价销售,其“零差”的意义已名存实亡。
分析到最根本的原因,边晨光一语中的:“其实,以前为了打击医药回扣和不正当销售等问题,政府也出台过相关政策,但是却都没有顺利的执行,到最后不了了之,原因就在于,我国医药行业没有有效的监管体制。”
难抑高价药
家住北京市的王先生因为有高血压,于近日到北京市某医院看病,医生配给他的降压药苯磺酸氨氯地平片,为江苏盐城一家制药公司生产,每盒价格为38.69元。但是,在当地的药店,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剂量的同名药品每盒价格为18.8元。医院价格高出105%。
同一盒药的市场价格相差105%已经很不合理,但更为离谱的药价还在后头。在湖南省长沙市湘雅二医院一瓶芦笋片出厂价15.5元,经过医药公司、医药代表、医生等环节后,到了患者手中已经变成标价213元的药品,价格翻了14倍,利润高达1300%。这是央视近日《每周质量报告》的一期节目的报道内容。
按照我国医疗价格的相关政策规定,医院购进每一种药可以在进价基础上加价15%卖给患者。但是根据央视调查显示:湖南省2010年度集中采购药品投标报价指导价格中,芦笋片的指导价是136元,该医院实际上的加价率达56%,远超国家规定的15%。
相似的例子还有药品“恩丹西酮”,有国家正式批号的恩丹西酮原料药,每公斤的市场价为6万元,可以分装12万5000支、8毫克的针剂,平均每支的原料成本不足一元,加上包装及工资、管理等费用,成本也不到4元,而在医院的零售价却是每支80到90元,如果以出厂价为基准计算,这个药的利润率高达2000%左右。
“这种现象在我国屡见不鲜,这也是国家出台政策的原意,就是要整顿目前这种‘以药养医’的现象。”安邦咨询分析师边晨光对《中国联合商报》表示。
欲抑高价药
截止到今天,离新医改已经一年有余。
2009年4月6日,孕育近3年的新医改转入施行阶段。谈起
医改政策,边晨光对《中国联合商报》记者表示,“‘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是新医改方案确定的五项重点改革内容之一,也是这次改革的核心所在。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属于医改的‘大头’,公立医院改革得好不好,直接关乎医改成败。
作为医疗卫生服务终端的公立医院,集各种矛盾和问题于一身,成为医改绕不开的‘堡垒’”。
2009年8月,卫生部等9部门于发布《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正式启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工作,为公众获得公平的药价提供了通道。
今年2月23日,卫生部等五部委对外公布了《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同时宣布,16个城市入选为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这个目录的出台主要就是推掉长期以来的‘以药养医’的现象。”边晨光对《中国联合商报》表示。
而实事上,把高价药作为最重要收入来源的“以药养医”的现象屡禁不绝,让消费者吃不消。根据《中国卫生统计年鉴》的数据显示,药品收入是公立医院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之一,几乎与医疗服务收入相等。2007年,所有公立医院的药品收入高达2000多亿元,整个医药行业销售收入增长幅度达24.3%,实现利润总额增长幅度56%;2008年末,医药行业总体收入较上年比偏低,但是销售增长和利润总额增长也双双达到28%,分别是28.1%、28.3%。
5月28日,胡锦涛指出,中央已经明确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要重点抓好的5项任务,为推动医改重新助力。
改革有难度
新医改到今天进行得如火如荼,但进展如何,是否有成效是关注的焦点。
16城市的试点名单早就公布,但到目前为止,只有镇江、芜湖和鞍山3个城市启动了试点工作。宝鸡、七台河、深圳等城市对改革资金需求进行了前期测算,研究落实试点补助经费和工作经费。
“大多城市没有实质性进展。”一位试点城市卫生局的负责人说。
取消药品加成、医药分开的推行,使得医院依靠药品收入来维持运转和发展的运营模式面临改革。削减了占到公立医院收入一半以上的药品收入之后,国家足额的财政补偿机制如果不能及时到位,公立医院势必陷于运行艰难之中。
“如果国家补贴的话,是中央财政还是地方财政出这笔补偿?”边晨光指出问题所在。他分析说,作为医院,如果实行改革,那么势必少了重要的收入来源,但是目前我国医院还处于一个“伪市场化”阶段,医院想要更好的生存,必须有一个合理的对策。
而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因为涉及到财政收支减少,所以也存在动力不足的问题。
问题还不仅仅只有这一个。除开政策的执行过程有困难外,医院方的“对策”也让人无可奈何。
新医改实施一年后,一份中国社科院调研报告显示,基本药物零差价制度不但很难实现降低药品价格的政策意图,还会扭曲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购销行为,使盛行于二三级医院的商业贿赂行为,蔓延到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今年1-3月在浙江、福建、北京、湖南和湖北等地的实地调研显示,基本药物政府招标价格中,包含了60%的给医院或医生个人的返点和回扣空间。
调研报告负责人、中国社科院经济所研究员朱恒鹏表示,正因为此原因,“在各省份今年实施的基本药物省级集中招标采购中,相当部分基本药物中标价格明显高于此前卫生院的实际采购价格”。这种包含返点在内的基本药物“卫生院采购价(即政府招标价)”,即便实施零差价销售,其“零差”的意义已名存实亡。
分析到最根本的原因,边晨光一语中的:“其实,以前为了打击医药回扣和不正当销售等问题,政府也出台过相关政策,但是却都没有顺利的执行,到最后不了了之,原因就在于,我国医药行业没有有效的监管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