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知武力非大道可以欺人不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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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力拔山兮气盖世,力有时竭气无穷》一文之前,突然又想起项羽的另一件事来。
  楚汉相争多年,这场大战让双方都筋疲力尽了。项羽看到“楚汉久相持未决,丁壮苦军旅,老弱罢转漕”,希望早日结束战争,所以他向刘邦提议说:“天下匈匈数岁者,徒以吾两人耳,愿与汉王挑战决雌雄,毋徒苦天下之民父子为也。”(注:天下兵荒马乱好多年,只是因为我们两个人罢了。干脆咱老哥俩决斗一场,别白白熬苦了天下百姓啊!)这个力拔山兮气盖世的勇士要跟刘邦一个人决斗,以决定天下归属。痞子出身的皇帝刘邦岂能中项英雄的激将之法,嘲讽地说:“吾宁斗智,不能斗力。”(注:匹夫之勇能分天下吗?)最后,在垓下的四面楚歌声中,历史悲壮地留下了英雄末路的悲剧。
  武力决斗,真的能解决问题吗?
  决斗在香港古惑仔的电影里被称为“单挑”,是指一对一的较量。在我年轻习武的时候,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双方一句“单挑”,就会跑到操场上干一架,至今,我右眼眉骨还留“单挑”的伤疤。那时小,才练过几下子,总觉得“单挑”最能显示一个人的勇气,所以明知自己不是对手,也敢硬着头皮往前冲,决不找人帮忙,生怕被人耻笑为懦弱。的确,习武的人容易产生决斗的冲动,因为很多事情不是用黑白两字就能说清楚的,生活原本是多色彩的,对说不清的事辨不明的理,决斗是一种比较简单的解决方法。当然,前提是双方都认可这种解决纠纷的办法。对习武人来说,决斗是比较占便宜的事,所以,手无缚鸡之力的刘邦,是不会接受项羽的建议的。
  回顾历史,武力决斗曾是西方人合法的解决纠纷的方法,并留下不少传奇故事。
  历史上著名的决斗事件之一,是爱德华三世向菲利普提出的决斗。当时,菲利普拒绝了这次决斗,理由是封主不能容许自己的封臣向自己挑战。但事后不久,爱德华三世击败了菲利普的军队,此时的菲利普却放下封主的架子,主动向爱德华三世提出了决斗的要求。这次,轮到爱德华三世拒绝了。哪一个战争的胜利者会接受失败者的“单挑”呢?这等于给战败者一个反败为胜的机会。爱德华三世才不会拿国家名誉换个人名誉呢。
  科学史上也曾出现过两次著名的决斗事件。一个是丹麦天文学家第谷与一个贵族的决斗。20岁的第谷在参加一个婚宴时,与一名丹麦贵族发生了争执。十几天后,两人再次相遇又吵了起来,决定用比剑解决争端。决斗在当时已被法律禁止,两人等到晚上才在黑暗中决斗。这次决斗的结果是,第谷被对手一剑削掉了大半个鼻子。破了相的第谷从此对医学和炼金术感兴趣,自己用合金制作了一个逼真的假鼻子,用胶粘在脸上,需要随身携带一个装胶的小盒子,不时地给鼻子上胶。
  另一个是真正给科学留下遗憾的决斗,著名数学家伽罗华和他的朋友杜沙特雷的决斗。由于是朋友决斗,所以双方没有采取手枪对射的方式,而是采用“俄罗斯轮盘赌”,是用枪口顶着对方的腹部开枪,其中只有一把枪装着子弹。决斗的前夜,伽罗华通宵达旦奋笔疾书,力图把他的所有数学成果记录下来。可惜时间有限,在书稿的空白处,他遗憾地写下了“我没有时间”的字样。伽罗华在这一晚写就的几十页手稿开创了数学一个极为重要的分支——群论,被20世纪著名数学家赫曼·威尔称为“可能是人类全部文献中最重大的一篇文稿”,另一位数学家埃里克·坦普·贝尔则称:“他在黎明前那绝望的最后时刻写下的东西,将会使一代代数学家忙上几百年。”在决斗中伽罗华不幸身亡,他的逝世使得人类数学研究的进展推迟了几十年。
  决斗带来的悲剧远远不止这些。1804年7月,美国副总统亚伦·伯尔向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将军提出挑战,要跟他决斗,结果汉密尔顿中枪身亡。1937年1月,俄国著名诗人普希金因为妻子与别人有染,他选择了决斗解决问题。决斗在离彼得堡不远的黑山进行,在决斗中普希金身负重伤,而后去世。
  中国人对于用决斗这种解决问题的方法不太理解,为什么不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呢?其实,在西方,决斗本身就是一种司法手段。在印欧语系各民族中间,决斗是十分古老的风俗。荷马史诗《伊利亚特》就记载了为了判断究竟谁才是美女海伦的真正主人而进行的决斗。法官是宙斯,也就是说由神来判断是非。一旦一方在决斗中失败了,就意味着他在法律上也输掉了,因为神认为他是错的,就会有意让他失败,甚至被另一方杀死。
  决斗在西方法制历史的发展过程中,被称为“司法决斗”或者说“决斗裁判”,决斗以单人搏斗为模式,而单人搏斗可分为无规则搏斗、规则约束的决斗与司法决斗三类;司法决斗则可区分为“裁判方法”和“证明方法”。司法决斗或者说决斗裁判,并不等同于私人的武力争斗,而是由法庭命令或认可,依预定的法律规则和固定仪式,以武力方式证明案件事实和诉讼请求,旨在避免或结束暴力冲突的司法程序。司法决斗带有祈求神灵昭示正义之意,属神判的一种。但与其他神判相比,司法决斗较特殊,存续时间也更长。就性质而言,司法决斗是特定社会历史背景下克服事实真伪不明的重要手段和证据制度,是人们“为满足复仇心理而创造出来的”一种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典型地体现了暴力型私力救济(私人的武力争斗)向公力救济(司法框架下依法定规则的武力争斗)的过渡,以及私力救济与公力救济的交错。
  而决斗不总是想要人命的。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很多贵族希望通过决斗来显示自己的荣誉感,从而来确立自己的社会地位。这种把决斗当成作秀手段的结果是,市场上出现了十几种决斗准则、格斗手册和礼仪指导丛书。人们更关心的是穿什么样的衣服和具有怎样的风度才够“拉风”,不像是去参加决斗而像是去参加酒会,似乎穿上合乎礼仪的服装就能实现公正。绅士们参加决斗不是为了杀死对方,而是为了恢复自己的荣誉,剑在抽出来之前不过是一种象征性的道具罢了。挑战并不总是会导致决斗,决斗准则允许一个冷静期,在此期间双方可以谈判。准则还详细地指导挑战信的写法,要讲清自己究竟受到了什么侮辱。有意思的是,一些绅士由于太过于纠缠规则了,不停地就荣誉问题的细枝末节致信对方,结果导致根本没时间去决斗,就像现在有些案件一拖就是几年,最后当事人之间只好不了了之。
  然而,司法决斗的长期存在,却导致了罗马法的衰落、法学的势微和法律职业发展的滞后。因为决斗裁判对法官的要求不高,不需通过劳什子的折磨人的司法考试,法官只需像拳击场上的裁判一样,简单地发声口令就可以了。显然,那时吃香的不是律师,而是决斗士和骑士。哪个律师会冒着生命危险去代理当事人参加决斗呢?
  随着时代的发展,西方现代的司法制度早已取消了司法决斗,取而代之的是更加文明、公正、合理的 司法制度。而在中国,决斗是白始至终也没有成为过合法的处理纠纷的法律制度。道理很简单,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并莫非王臣,皇帝老子一个人说了算,决个屁斗,统统给我拿下!所谓的“决斗”,人们只能在武侠小说里看到。但侠客们的江湖决斗不同于西方世界的“司法决斗”,往往是无法无天无限制的。金庸给人物起名“任我行”是颇有深意的。倚天剑与屠龙刀齐飞,九阴真经共葵花宝典一色,成者为王败者为寇,江湖的规矩就是这样血腥无情的。
  事实上,现代的拳击、散打、K-1甚至包括终极格斗,都不能称之为“决斗”,因为那些只是有规则的体育运动。倒是民问的一些号称研习无限制格斗术的人,倒有一些“决斗”的味道。
  我不止一次地听说民间武术门派私下比武的事情。作为习武多年的我来说,比武不是什么稀罕事,自己年轻的时候不也天天拎着副拳击手套到处找人过招么,鼻青脸肿是常有的事。但最近听说的一件事却令我大吃一惊。事情的起因很简单,两个不同门派的习武者在某武术网上相逢,因武学观点不和闹开了别扭。你说他的门派功夫不能实战,他说你门派的武功是只能健健身而已。双方开始还能客客气气进行学术性的争论,到后来,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也加入争论,反正网上用的都是假名字,他们左边浇油,右面加火,终于把普通的争论发展成为互相攻讦与谩骂,双方甚至把对方的师傅、父母、爷爷奶奶们也“问候”了个遍。是可忍孰不可忍,双方最后发展到“决斗”。你不是说你的门派实战性强吗,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比试比试!结果双方还真找地方比武了,甚至还签了所谓的“生死状”!我不知道比武的结果是什么——我指的是是否有人受伤,受伤程度如何,听说是有一方小拇指被咬断!我真为他们担心。不要以为签了“生死状”你就可以免责了,因为我国的《合同法》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无效(《合同法》第53条)。如果真的是小拇指被咬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颁布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有关规定,小拇指被咬断可构成轻伤,而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这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更别说比武死人了!
  我曾到网站看过两人的口诛笔伐,其激烈程度出乎我的意料。因为双方即使不比武受伤,其相互攻讦谩骂的行为也足以构成对对方名誉的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的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双方已经在恶意地对对方的名誉进行诽谤与侮辱。这简直是文字上的“决斗”,比真实的比武更令人心惊肉跳!我宁愿被人打一顿,也不愿意受这样的侮辱!鲁迅先生说过“辱骂与恐吓绝不是战斗”,果然是一针见血。
  武术作为传统文化的一部分,随着时代的发展而进步。在文明社会的今天,武术原始的暴力价值已经淡化,其健身价值和体育竞赛价值日益彰显。谁想通过暴力征服他人,简直是和历史作对。要说暴力,原世界重量级拳王泰森应该是算“终结者”型的人物吧,除孔武有力不说,更有强大的经济实力做后盾,在他鼎盛时期,身家上亿美元——想必中国所有的习武者,怕是没有一个能赶上他的。可就这么一个身负绝世武功、满口袋美元的世界拳王,不也因众所周知的原因身陷囹圄数年吗?出狱后雄风难再,屡战屡败,最终宣告破产——想用武力与文明和法律决斗,其结果可想而知。
  武德,不能简单的理解为不打架,也不是仅仅嘴上说说而已,一定要身体力行。作为道德的组成部分,武德要传承传统道德的深厚内涵与底蕴,想让别人不说你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就要丰富自己的思想,提高自己的文化修养,深化自己的道德修为。否则,只把武术当作暴力的工具,动不动就跳着脚破口大骂,挽着袖子嚷着“决斗”、“单挑”,不仅会沦为愚昧的奴隶,也会为现代文明和法律所淘汰的。
  著名思想家伏尔泰说过:“当司法机关庄严下令进行决斗时,决斗少得多。当司法机关谴责决斗时,决斗却多得不可胜数。”先哲真是有先见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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