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评环境审计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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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国民经济各项指标逐渐位居世界前列。但是,随着工业生产的飞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也越来越突出,日益威胁着民众的健康,也影响了经济的持续增长。因此,党中央提出了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使人民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实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把环境问题摆在了与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
  审计法和国家审计相关规范规定了国家审计承担着监督和评价环保资金与环保责任履职情况的职责,目前,军队还没有相应的机构或组织来承担军队内的这一使命,而军队审计对与军事经济相关的活动有责无旁贷的监督义务,由军队审计部门来开展和主持这项工作既是贯彻落实国家政策的需要,也是军队审计部门履行法定监督职责的必然要求。
  由于军队尚未开展环境审计的系统研究,首先应确立军队环境审计定义及构建基本体系,在此基础上才能作进一步深入研究。
  一、国外环境审计定义的代表性观点
  国际商业学会于1995年提出:"环境审计是环境管理工具,它是对与环境有关的组织、管理设备等业绩进行系统的有说服力的、客观的估价,并通过有助于对公司有关环境规范方面的政策鉴证等手段,来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
  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的定义: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第十五届大会,鉴于各成员国对环境审计有不同的定义,在《开罗宣言》中制定了一个框架,认为:1.环境审计与最高审计机关执行的其他审计无根本区别;2.环境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财务审计、合规性审计和绩效审计;3.在环境审计定义中,"可持续发展"不应处于独立地位,只有当"可持续发展"作为被审事项目标的一个明显部分时,许多成员国才愿意将它作为标准加以使用。
  格兰特·莱杰伍德在其所著《环境审计与企业战略》一书中提出的定义为:"环境审计是企业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涉及到企业的技术改造、产品创新能力,而且涉及到企业的生产、储存、营销等各个方面"。
  国际标准化组织指出,环境审计是"客观地获取审计证据并予以评价,以判定特定的环境活动…是否符合审计准则的一个…验证过程,包括将这一过程的结果报给委托方"。
  二、我国环境审计定义的主要观点
  我国环境审计无论是理论和实践的研究,与西方国家相比,起步较晚;近十几年来,陆续出现一些关于环境审计的科研论文与专著。
  张以宽在1996年撰文,对环境审计下了一个定义,指出:"环境审计是指审计组织对被审计单位的环境保护项目计划、管理和实施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审查鉴证,评价法律责任的一种监督活动。"
  包强撰文认为:"环境审计是由审计组织依法对被审单位在经济活动中产生的环境问题以及与治理环境的经济活动有关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独立进行审查,评价经济责任,揭示违法行为,促进加强环境管理、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种经济监督、经济管理、经济评价活动。"
  陈正兴在其所著《环境审计》一书中指出:"环境审计是对生产、生活的活动过程中产生的环境问题的抑制、消除或改善环境而进行的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监督、鉴证、评价,使之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一种独立监督行为。"
  陈思维认为,"环境审计是指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和注册会计师,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环境管理系统以及经济活动的环境影响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使之积极、有效、得到控制并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的审计活动。"
  李雪、杨智慧认为,"环境审计是为了确保受托环境责任的有效履行,由国家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和社会审计组织依据环境审计准则对被审计单位受托环境责任履行的公允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鉴证。"
  三、总结与启示
  (一)对国内外观点的总结与借鉴
  上述观点,不容置疑的是国内外学者对环境审计的定义都有其独到之处,各有特点,各有侧重。
  如最高国家审计机关国际组织并没有对环境审计下明确的定义,由于参加会议各成员国对环境审计的理解不甚统一,只是为环境审计定义确定了一个框架,其内容包含了最高国家审计机关的日常工作,如审计机关可以对环境政策的拟定提出意见和建议,把环境审计作为一個独立审计项目,以此扩大审计机关的职责和权限。从现实意义而言,这一框架仅为各国最高审计机关根据各自情况确定具有本国特色的环境审计定义提供了参考。
  国际商业学会和格兰特·莱杰伍德的定义都是从内部审计角度来描述的,所不同的只是前者着眼于企业对环境的管理,而后者着眼于企业发展战略,但它们都是从防范和减少来自环境的风险出发的,有一定局限性。
  张以宽的观点认为环境审计的执行与其它类型的审计工作的执行并无重大差异,环境审计包括财务性、合规性和绩效性的审计工作,但没有对审计组织的概念做出一个明确的解释,在定义中没有涵盖其对象和特性,有一定局限。
  包强根据我国的环境管理体制和审计组织体系所提出的环境审计定义不仅明确指出了环境审计的主体,而且认为环境审计的对象不光包括环境保护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环境经济责任,也包括企业环境管理活动,环境审计亦具有其它审计所具有的独立性和客观公正性;但其定义表述稍显繁琐。
  陈正兴的定义与包强的定义都突出了"可持续发展",认为环境审计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其定义包括了审计对象范围、审计目的、审计职能等要素,其表述方式也比较符合我国的习惯,容易使人接受。但是其省略了环境审计主体和客体,对环境审计对象范围的表述也并不完整。
  对于以上的定义描述,有的对环境审计的对象采用列举的形式,难以概括环境审计的全部对象;有的定义中的对象过于笼统,使人们无法了解环境审计对象的具体所指;有的定义缺失了环境审计的定义中应包括环境审计主体、对象、目的、内容和本质其中的一个或若干个要素。
  总体来说,大部分的组织机构和学者的定义,对环境审计定义的探讨,共识之处有两方面:其一,环境审计是审计的新领域,是受托经济责任拓展的产物,是现代审计的分支。其二,环境审计是以保护环境和可持续发展为最终目的。
  (二)对确立军队环境审计定义的启示
  1. 军队环境审计定义中须包括审计的主体、客体、依据、内容、标准、职能、目的等系列要素,如将环境审计的主体定为"审计部门",客体定为"被审计单位",依据是"依照国家和军队法规",职能是"审查、监督和评价",目的是"实现军队可持续发展"。
  2.军队环境审计定义应当具有较高的概括性和较大的包容性。定义是反映事物本质的、抽象的东西,必须具有很大的包容性,以便给进一步的研究留下足够的空间,否则便有违定义的功用。环境审计内容既会涉及宏观的效应和微观的评价,又有类似环境保护专项支出效果的考评监督、建设项目全过程的环保措施环保资金使用管理,还会涉及企业生产活动的污染破坏评估等等,如果在定义中一一列举,造成文字冗长自不必言,也难免挂一漏万。因此,定义必须高度概括。
  3.军队环境审计的本质是"一种独立的监督活动",它不同于任何业务部门的内部监督,须明确环境审计是"借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种独立的监督活动",是适应国家政策,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宏伟蓝图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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