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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民法课普遍都采用"灌输式""理论式""教条式"这类以教为本的授课方式,这种教学方式会造成学生所学民法理论与法律实践脱节的现象。因此,民法学教学方法的改革应在新的教学理念指导下,通过创设问诊式案例教学模式、强调实践教学、建立多元评价标准,提高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