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资本主义股份经济作了较为全面的考察, 指出股份制是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的结果, 信用制度是其发展的条件, 同时深刻分析了股份经济的特征。鉴于当前的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中, 仍存在诸多问题, 其理论分析对于中国转轨经济中的国企股份制改革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马克思;股份经济;国有企业
中图分类号:F270文献标识碼:A 文章编号:1009-8283(2009)09-0032-02
1 马克思对股份经济的有关论述
1.1 社会化大生产是股份经济产生的物质基础
在近代资本主义, 机器应用于生产, 其直接结果使生产规模无限扩大, 从本质上反映了生产的社会化。企业规模不断扩大, 创办大企业的资金也在增加, 这靠单个资本家是很难办到的。另外, 生产资料的社会化程度也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越来越高, 股份公司由此应运而生, 并迅速发展, 到了19 世纪80 、90 年代资本主义国家已经到处都设立了合法的新式有限公司, 工业企业逐渐变成了股份企业。股份公司的出现, 大大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1.2 信用制度是股份制产生和发展的条件
股份制的形成和发展, 同信用制度的发展是密切相联系的。股份公司的资本是单个资本在社会范围内的大规模结合, 大量分散的资本需要联合成股份资本, 必须借助商品货币和银行信用。马克思指出: “信用制度是资本主义的私人企业逐渐转化为资本主义股份公司的主要基础, 同样,它又是按或大或小的国家规模逐渐扩大合作企业的手段”。信用制度通过银行把大量资本贷给资本家, 扩大生产规模、增强竞争能力, 为创办股份企业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基础。所以, 没有银行信贷的发展, 就没有现代股份经济的发展。
1.3 股份公司两权分离特征
股份公司的产生, 使资本的所有权与资本经营权只能完全分离了。拥有股票的资本家, 不参加股份公司的经营管理; 资本所有者转化为领取股息的单纯货币资本家。企业的管理职能是由单纯的经理或董事来承担, 他们拥有公司的经营管理权。如马克思所说:“在股份公司内部, 职能已经同资本所有权相分离,因而劳动也已经完全同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分离出来”。这样, 市场主体就必须明晰, 股份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才能正常进行。
尽管马克思认为这种股份制的两权分离是一整套的投机和欺诈活动, 但从产权效率角度来说, 它成功地解决了在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资本集中的客观要求和产权效率的矛盾, 从而也说明, 产权关系的明晰是现代商品经济有效运行的基础和保障, 这对于企业的独立发展有重大意义。
2 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股份制在我国的发展已经历了25年。这25年,从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的现状看,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就。
(1)股份制理论认识上的重大突破:股份制在我国改革的理论中,逐步得到肯定与运用,至党的十六大对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经济又作了完全的肯定。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在这个理论基础上又有了重大的发展和突破,这在认识上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飞跃,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2)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实践的迅猛发展,股份制改造面不断扩大,以国有企业为主体改建和新设了大量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3)经过股份制改造的国有企业,增强了活力与竞争力,经济效益持续回升,总体实力和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对整个国民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不断增强。
从20 世纪80 年代初至今, 国企改革经历了放权让利、承包经营、股份改造及现代企业制度等几个阶段。经过这些改革, 国企本身虽然发生了重大变化, 但现实中仍存在诸多问题, 亟待探索和解决。
2.1 产权不清, 政企难分
产权作为关于财产的权利是指各种财产权利关系在内的权利束, 包括所有权、收益权、交易权、支配权等。股份制是一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 权责明确, 政企分开, 科学管理的现代企业制度, 它首先要求清晰的产权。但是在我国的国企股份制改革中, 仍未解决好企业产权问题。现行的全民所有制的产权管理隶属于国务院的国有资产管理局, 它与下属的企业之间是行政隶属关系, 国有资产管理局同时兼有出资人的职责和社会管理职责, 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这就使企业产权边界模糊, 权利义务难以确定, 债权债务、风险转嫁无主体承担, 企业自负盈亏也失去了制度约束。
政企分离, 在经济制度上, 实际上触及的是如何对待国有制问题; 在政治上, 实际上涉及如何对待企业中的党委问题。也正因为如此, 政企分离自1979年提出至今, 仍举步维艰, 因为这里要处理的是根本性的制度问题。本质上, 是社会主义制度如何真正同市场经济相统一, 这是一个前所未有的历史命题。只有解决了产权模糊问题, 才能真正实现政企分离。
2.2 国有资产流失严重
在国有企业改造过程中, 一些国有企业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由财政部出资113 万亿元按账面价值收购的国家银行不良债权中, 绝大多数是国有企业债务, 而资产管理局在清理债权中, 资产回收率不到3 %。同时, 加上国有资产评估中的低评、漏评, 产权交易中的压价出售、黑幕交易等等, 导致国有资产一般贬值10 %~5 %不等。
2.3 国有企业中设租寻租盛行
对特殊资源的占有使租金得以产生, 而租金现已被认为是拥有特权的人的一种额外获利。特权即为超市场力量, 一些人拥有了利用处置资源的权利不是通过市场竞争而是通过外在力量得到的。这种现象在当前的转轨经济中使企业出现了各种异化行为。例如,投资中的逆向选择: 部分国有企业在市场竞争中, 竞争的重点不是价格、质量问题, 而是回扣或提成等非市场问题, 由此这些企业也就形成了特殊的投资机制,采购中偏向于选择价高质低的生产要素而排除了质优价廉的生产要素。企业管理人员大搞设租寻租,只要有利可图, 荣誉、道德甚至良心都被抛置脑后。
3 国有企业未来发展与改革新探
3.1 股份合作制
股份合作制是在我国经济改革实践中出现的介于股份制与合作制之间的一种公有制形式。它采取资本联合与劳动联合相结合的形式,其内部成员既联合劳动,按劳分配;又联合投资,按股分红,自负盈亏。这是我国的一大创造,它突出了劳动者的主体地位,符合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方向。尽管在后来的发展中,股份合作制遇到了一些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股份合作制的失败,而是目前还没有为股份合作制的完善提供充分的社会经济条件。
3.2 劳动者股份所有制
所谓劳动者股份所有,就是指劳动者应成为有产者、投资者,即“劳者有其股”。从价值形式看,财产属于劳动者个人所有;从使用价值形式看,则是社会化占有,是两者的统一,它是恢复劳动者的个人财产权规律的客观要求。因此,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应该坚持恢复劳动者的个人财产权原则。力资本理论与实践的发展,一定意义上也体现了这个规律。人力资本是凝结在人身上的“人力”,它是可以作为获利手段使用的“资本”。与物质资本相比,人力资本更能给企业带来巨大收益和竞争优势,且人力资本投资是企业“增长剩余”的主要源泉。笔者认为,人力资本的范围应包括一切劳动者的劳动力,不仅企业家劳动力必须转化为资本,一般劳动者的劳动力也必须转化为资本。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经验,也一定程度上印证了这条规律。改革开放初,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某种程度上恢复了劳动者个人财产权而取得巨大成功。而股份合作制的成功实验,也是因为它是企业内部实现的“劳者有其股”。另外,股份制走向劳动者股份所有制,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实现结合的必然结果。
3.3 虚拟股份制
虚拟股份制是以确立企业劳动者的虚拟股权为核心,以股份制的基本原则为框架,由国家参与企业利润的分配,并确立分配比例的一种有限的经济责任企业制度。以虚拟股权为突破口,对国有企业进行虚拟股份制改造,具有如下优势:
(1)劳动者的积极主动性得到充分发挥,加强了管理人员对股东利益的责任心。虚拟股权虽然不是劳动者个人资产的转化,但其功能和股票是一致的。而国有企业的劳动者取得虚拟股权后,就成为企业的股东,通过虚拟股权参与生产经营过程的监督和控制,获取相应的股利或分摊相应的亏损。因劳动者直接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对企业的各方面情况都十分了解,在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对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控制时更为直接有效,实现了劳动者和劳动对象的真正结合。
(2)可以极大地维护国家和劳动者的利益。虚拟股份制实行有限的经济责任制度,即对债务的清偿只以最初的投资额为限,不涉及国家的其他资产和劳动者的个人资产;而国家作为整体所有者,是国有企业的出资设立者,现实资本的所有者,它参与企业利润的分配并确定其分配比例,是其所有者的权利和责任。这样可以极大地维护国家和劳动者的利益,彻底改变国有企业吃国家“大锅饭”的被动局面,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因此,发展股份合作制、劳动者股份所有制和虚拟股份制不仅是提高企业竞争力、发展现代企业人力资本管理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还有以下作用:宏观上,将使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更趋完善;中观上,将探索一条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结合的有效途径;微观上,有利于投资主体多元化、股权结构合理化、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化,对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M].北京:北京出版社,1975.
[2] 刘伟.经济改革与发展的产权制度解释[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0.
[3] 梅仪光.马克思股份经济理论与我国国债转股的实践[J].南方经济,2000(01).
【关键词】马克思;股份经济;国有企业
中图分类号:F270文献标识碼:A 文章编号:1009-8283(2009)09-0032-02
1 马克思对股份经济的有关论述
1.1 社会化大生产是股份经济产生的物质基础
在近代资本主义, 机器应用于生产, 其直接结果使生产规模无限扩大, 从本质上反映了生产的社会化。企业规模不断扩大, 创办大企业的资金也在增加, 这靠单个资本家是很难办到的。另外, 生产资料的社会化程度也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越来越高, 股份公司由此应运而生, 并迅速发展, 到了19 世纪80 、90 年代资本主义国家已经到处都设立了合法的新式有限公司, 工业企业逐渐变成了股份企业。股份公司的出现, 大大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1.2 信用制度是股份制产生和发展的条件
股份制的形成和发展, 同信用制度的发展是密切相联系的。股份公司的资本是单个资本在社会范围内的大规模结合, 大量分散的资本需要联合成股份资本, 必须借助商品货币和银行信用。马克思指出: “信用制度是资本主义的私人企业逐渐转化为资本主义股份公司的主要基础, 同样,它又是按或大或小的国家规模逐渐扩大合作企业的手段”。信用制度通过银行把大量资本贷给资本家, 扩大生产规模、增强竞争能力, 为创办股份企业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基础。所以, 没有银行信贷的发展, 就没有现代股份经济的发展。
1.3 股份公司两权分离特征
股份公司的产生, 使资本的所有权与资本经营权只能完全分离了。拥有股票的资本家, 不参加股份公司的经营管理; 资本所有者转化为领取股息的单纯货币资本家。企业的管理职能是由单纯的经理或董事来承担, 他们拥有公司的经营管理权。如马克思所说:“在股份公司内部, 职能已经同资本所有权相分离,因而劳动也已经完全同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分离出来”。这样, 市场主体就必须明晰, 股份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才能正常进行。
尽管马克思认为这种股份制的两权分离是一整套的投机和欺诈活动, 但从产权效率角度来说, 它成功地解决了在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资本集中的客观要求和产权效率的矛盾, 从而也说明, 产权关系的明晰是现代商品经济有效运行的基础和保障, 这对于企业的独立发展有重大意义。
2 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股份制在我国的发展已经历了25年。这25年,从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的现状看,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就。
(1)股份制理论认识上的重大突破:股份制在我国改革的理论中,逐步得到肯定与运用,至党的十六大对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经济又作了完全的肯定。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在这个理论基础上又有了重大的发展和突破,这在认识上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飞跃,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2)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实践的迅猛发展,股份制改造面不断扩大,以国有企业为主体改建和新设了大量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3)经过股份制改造的国有企业,增强了活力与竞争力,经济效益持续回升,总体实力和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对整个国民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不断增强。
从20 世纪80 年代初至今, 国企改革经历了放权让利、承包经营、股份改造及现代企业制度等几个阶段。经过这些改革, 国企本身虽然发生了重大变化, 但现实中仍存在诸多问题, 亟待探索和解决。
2.1 产权不清, 政企难分
产权作为关于财产的权利是指各种财产权利关系在内的权利束, 包括所有权、收益权、交易权、支配权等。股份制是一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 权责明确, 政企分开, 科学管理的现代企业制度, 它首先要求清晰的产权。但是在我国的国企股份制改革中, 仍未解决好企业产权问题。现行的全民所有制的产权管理隶属于国务院的国有资产管理局, 它与下属的企业之间是行政隶属关系, 国有资产管理局同时兼有出资人的职责和社会管理职责, 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这就使企业产权边界模糊, 权利义务难以确定, 债权债务、风险转嫁无主体承担, 企业自负盈亏也失去了制度约束。
政企分离, 在经济制度上, 实际上触及的是如何对待国有制问题; 在政治上, 实际上涉及如何对待企业中的党委问题。也正因为如此, 政企分离自1979年提出至今, 仍举步维艰, 因为这里要处理的是根本性的制度问题。本质上, 是社会主义制度如何真正同市场经济相统一, 这是一个前所未有的历史命题。只有解决了产权模糊问题, 才能真正实现政企分离。
2.2 国有资产流失严重
在国有企业改造过程中, 一些国有企业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由财政部出资113 万亿元按账面价值收购的国家银行不良债权中, 绝大多数是国有企业债务, 而资产管理局在清理债权中, 资产回收率不到3 %。同时, 加上国有资产评估中的低评、漏评, 产权交易中的压价出售、黑幕交易等等, 导致国有资产一般贬值10 %~5 %不等。
2.3 国有企业中设租寻租盛行
对特殊资源的占有使租金得以产生, 而租金现已被认为是拥有特权的人的一种额外获利。特权即为超市场力量, 一些人拥有了利用处置资源的权利不是通过市场竞争而是通过外在力量得到的。这种现象在当前的转轨经济中使企业出现了各种异化行为。例如,投资中的逆向选择: 部分国有企业在市场竞争中, 竞争的重点不是价格、质量问题, 而是回扣或提成等非市场问题, 由此这些企业也就形成了特殊的投资机制,采购中偏向于选择价高质低的生产要素而排除了质优价廉的生产要素。企业管理人员大搞设租寻租,只要有利可图, 荣誉、道德甚至良心都被抛置脑后。
3 国有企业未来发展与改革新探
3.1 股份合作制
股份合作制是在我国经济改革实践中出现的介于股份制与合作制之间的一种公有制形式。它采取资本联合与劳动联合相结合的形式,其内部成员既联合劳动,按劳分配;又联合投资,按股分红,自负盈亏。这是我国的一大创造,它突出了劳动者的主体地位,符合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方向。尽管在后来的发展中,股份合作制遇到了一些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股份合作制的失败,而是目前还没有为股份合作制的完善提供充分的社会经济条件。
3.2 劳动者股份所有制
所谓劳动者股份所有,就是指劳动者应成为有产者、投资者,即“劳者有其股”。从价值形式看,财产属于劳动者个人所有;从使用价值形式看,则是社会化占有,是两者的统一,它是恢复劳动者的个人财产权规律的客观要求。因此,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应该坚持恢复劳动者的个人财产权原则。力资本理论与实践的发展,一定意义上也体现了这个规律。人力资本是凝结在人身上的“人力”,它是可以作为获利手段使用的“资本”。与物质资本相比,人力资本更能给企业带来巨大收益和竞争优势,且人力资本投资是企业“增长剩余”的主要源泉。笔者认为,人力资本的范围应包括一切劳动者的劳动力,不仅企业家劳动力必须转化为资本,一般劳动者的劳动力也必须转化为资本。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经验,也一定程度上印证了这条规律。改革开放初,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某种程度上恢复了劳动者个人财产权而取得巨大成功。而股份合作制的成功实验,也是因为它是企业内部实现的“劳者有其股”。另外,股份制走向劳动者股份所有制,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实现结合的必然结果。
3.3 虚拟股份制
虚拟股份制是以确立企业劳动者的虚拟股权为核心,以股份制的基本原则为框架,由国家参与企业利润的分配,并确立分配比例的一种有限的经济责任企业制度。以虚拟股权为突破口,对国有企业进行虚拟股份制改造,具有如下优势:
(1)劳动者的积极主动性得到充分发挥,加强了管理人员对股东利益的责任心。虚拟股权虽然不是劳动者个人资产的转化,但其功能和股票是一致的。而国有企业的劳动者取得虚拟股权后,就成为企业的股东,通过虚拟股权参与生产经营过程的监督和控制,获取相应的股利或分摊相应的亏损。因劳动者直接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对企业的各方面情况都十分了解,在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对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控制时更为直接有效,实现了劳动者和劳动对象的真正结合。
(2)可以极大地维护国家和劳动者的利益。虚拟股份制实行有限的经济责任制度,即对债务的清偿只以最初的投资额为限,不涉及国家的其他资产和劳动者的个人资产;而国家作为整体所有者,是国有企业的出资设立者,现实资本的所有者,它参与企业利润的分配并确定其分配比例,是其所有者的权利和责任。这样可以极大地维护国家和劳动者的利益,彻底改变国有企业吃国家“大锅饭”的被动局面,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因此,发展股份合作制、劳动者股份所有制和虚拟股份制不仅是提高企业竞争力、发展现代企业人力资本管理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还有以下作用:宏观上,将使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更趋完善;中观上,将探索一条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结合的有效途径;微观上,有利于投资主体多元化、股权结构合理化、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化,对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M].北京:北京出版社,1975.
[2] 刘伟.经济改革与发展的产权制度解释[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0.
[3] 梅仪光.马克思股份经济理论与我国国债转股的实践[J].南方经济,2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