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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过程中。教师的主导作用,不仅表现在教师“教”,更重要的表现在学生“学”。其实,两千多年前,我国《学记》里早就说过“善学者师逸而功倍”“不善学者师勤而功半”。我国古代教育家孔子主张“不愤不启,不悱不发”。由此可见,处理好教与学的辩证关系,对于优化课堂教学,提高教学质量,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教学里,由于对教与学的关系认识得不完整,常常自觉或不自觉地把两者割裂开来。教师只管教,学生只管学,教师把知识传授给学生,学生从教师那里接受知识。教与学成为一种知识的传授关系,反映到教学方法上,就表现为注入式的教学。针对这种状况,我们一定要认识到,讲是为了达到用不着讲,教是为了达到用不着教。也就是“讲”要向“用不着讲”转化,“教”要向“用不着教”转化。“讲”和“教”只是教学的一种手段,“用不着讲”“用不着教”才是教学的目的。也就是说。教与学的关系不是简单的接受关系。教师要对学生传授知识,但要让学生自觉地去获得知识。教师是引导入。学生要主动去自己探索,教师的主导作用也必须和学生自觉能动性结合起来,教师的“讲”才能转化为“用不着讲”。“教”才能转化为“用不着教”,学生的学才能从被动的学转化为主动的学。教与学的关系,并不是教加学的关系,而是教与学的辩证统一。处理教与学的关系,不能单纯的从教学方法上去改进,首要解决的是如何看待教与学的思想认识问题。必须端正教学思想,从培养人的高度来认识这个问题,才能在实践中辩证地处理好两者的关系。
教等于学。是教与学之间的第一种关系。这种关系意指教师教多少。学生也学多少。就是人们常说的“名师出高徒”的关系。在教学过程中,还可能会出现学生所学多于教师之所教的情况。从而构成教与学的第二种关系。这种关系就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一般而言,只要学生上课能认真听讲,对教师所提出的要点仔细咀嚼,并将这些新知识、新技能与以前所学的有关知识和技能进行分析、比较、综合,触类旁通。这样,“学多于教”是绝对可能的。教大于学,是教与学的第三种逻辑关系。这种情况是说,学生对于教师所教的东西无法全部吸收,只能学到部分内容。至于每名学生究竟能学到多少。则取决于学生个人的能力和努力程度了。
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在矛盾发展的一定过程或一定阶段上,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因此,在教与学的过程中,教与学的关系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当然。在教与学的矛盾中,学生的学一般表现为主要的和起决定的作用,但是,在一定条件下,教师的教会转过来表现为主要的决定的作用。尤其是小学生,独立意识较差,自控能力较弱。认知能力较低。生活经验缺乏,认知水平有限,教师的作用就显得重要。在学生不知、不能,或知之甚少、能之甚少的时候,教师的教应该是起决定作用的;在学生具备了一定的知识水平和学习能力的时候,就应该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培养他们自主学习的能力,使学生成为真正的学习主人。“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这话说得符合辩证法。在徒弟未入门之前,要靠师傅去领,去引导,就入门而言,师傅是起决定作用的,不能让徒弟在门前绕来绕去,感到无路可走,无门可人。
目前对教与学关系仍欠完善,有的学者主张:教要主导,学要主动:有的学者赞同:教为主导,学为主体。这些表述在观点上基本是正确的,但仍存在缺点,如“教要主导,学要主动”。强调要同时发挥教师教的积极性和学生学的积极性,但表征两个积极性的“主导”和“主动”在本质上到底有什么区别呢?似乎没有明确揭示出来,如果说“主导”还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教的作用的话。那么“主动”则又起了什么作用呢?更何况“主导”与“主动”容易使人产生相互矛盾的感觉。奥苏泊尔倡导教师作为设计先行组织者,在新旧知识之间架起桥梁,以促进学生内化知识,而学生则作为内因在老师的引导下通过主动活动,实现教学内容的内化,这样就更容易使人们理解教与学的统一性。改革课堂教学,使我深深地体会到特级老师邱学华老师说过的话:“一堂好课,不在于教师讲了多少。而在于你让学生怎样去学,学了多少。”
教师面对的不是机器,不是仪器,不是容器,而是有思想、有情感的人。学生的学,绝非如机器、如仪器、如容器,被动地被他人去操纵、去堵塞。学生的学,是有其自身规律的。教师只有按其规律进行教的时候,学习的内容才能被学生所接受。才能被学生所吸收和消化。否则,要么被接受,要么被吸收和消化,要适应学生的心理特征,要以学生的学决定应该如何教。由此看教师的教,是受学生的学所制约的,要服从于学生的学。以学定教,正是对教与学关系的最好概括。教无定法。是说教学从来就没有一成不变的方法,从来就不是单一固定的模式:教必有法,这个“法”指的就是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的完美结合。通过现象看本质,本质就是学生的学是教与学这个矛盾中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教与学的关系既有它的特殊性。又不能脱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独立存在。其实从本质意义上讲,教与学的关系就是师生关系。从教与学的关系中。更多看到的是人与人的关系。
老师要善于成为学生学习的引导者而非管理者,成为学生学习的高级合作者。新课程标准在教学建议中明确指出“充分发挥师生双方在教学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学生是学习的主人”“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教师是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和引导者”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努,力转变角色,通过表扬来激励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学习,通过创设课堂情境激发学生对学习的兴趣,通过教师的言行让学生感到教师是可亲可爱的大朋友,课堂是“安全和自由”的王国,让学生在师生、生生多元互动的过程中自主学习,自我提高,自觉发展。
教师要善于成为学生学习的顾问而非权威,要学会倾听学生。蹲下来平等地看待每名学生,课堂不要再成为教师传道场所,教师也不要让自己处在课堂的主宰者的地位,应是平等、民主、自由氛围的创设者,教师应积极创设和谐的课堂氛围,激发学生学习的热情,培养学生学会学习的能力,直接对话交流。在交流与互动之中获取知识、增长能力、发展智力。
救救孩子吧!至少不要再用那些大人们向往的教育标准和教育文化去束缚、去压迫他们了,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那不是对常人的要求,那是全人的标准,一个常人怎么可能全面发展,历史上的名人伟人都没有向“全人”发展,爱迪生、陈景润、华罗庚、雷锋都有自己超人的一面,而更多的是常人的一面。如今,教育已从片面追求升学率向疯狂追求升学率迈进。从小学阶段甚至幼儿园阶段就把目标瞄准高考,高考的标准可谓日新月异,标准年年不同,在幼儿园、小学你如何瞄得准在十几年后的高考标准呢?用现在的眼光?那将是瞄得越准,打得越偏,全面发展更多的是国家对祖国未来的一种期望,一种良好的祝愿,这种“全面发展”被我们教育者误认为“马上发展”“飞速发展”,实则欲速则不达。
你是否还在为一名同学摔坏一只动物标本而惋惜?你是否还在为课堂上过激行为而懊悔?你是否还在为班上的调皮生的捣蛋而气愤不已?你是否还在为学生没有考好而叹息?其实,生活中,教学中没有完美的事情。
不必追求完美,因为它不符合规律,花开却迟早要败。燕舞虽美却秋来南飞,课堂不是让每一名学生都成为北大、清华的栋梁之才,课堂是学生成长、发展能力的地方。如果课堂完美将会失去课堂生命的色泽,失去课堂的真实。
不必追求完美。因为完美的课堂破坏真实与和谐。白璧微瑕的透玉,断砖残垣的古长城,甚至维纳斯都是美的,这种平淡真实可靠和谐令人心动,构成了因缺憾而美的非凡。然而那种课堂超乎想象的完美,更多的是成为教师个人展示才华的舞台,遏制了学生课堂创造的欲望与光芒,破坏了课堂的本性追求,从而使教师在课堂的失败后颓废。在课堂的成功后议论。课堂上的掌声为谁而响起,更多的应为学生的出色表现、学生的能力展示而响起,那才是真正的课堂。才是真正学生的课堂。
课堂需要简单而真实的美,而不是全面而无可挑剔的完美。做课、秀课都是对课堂真实性的一种误会,前者令人淡泊与平静,愉悦并轻松,向往与奋进,而后者过程是一种疲惫与压抑,结果是空虚和无所适从。所以,在日常的教学中。对待每一节课,应当保持不追求课堂完美的心境。只要拥有着课堂的真实,学生发展的和谐,你就已经是课堂教学的成功者。教师的教学只有在深入了解学生的认知规律,并如实按照学生的认知规律进行教学,才可能达到预期的教学目标:任何违背学生的认知规律的教学,都将受到规律的惩罚。所以。教师必须以他们的教学手段适应学生的认知规律和特征。才会使教学取得较好的效果。如果把学生的学比作一条长河的话,教师的教无非是千方百计打开河水的闸门,使其在向前奔流的过程中,既不分流泛滥,亦不断流干涸,并使其自然而顺畅地流入大海。
教等于学。是教与学之间的第一种关系。这种关系意指教师教多少。学生也学多少。就是人们常说的“名师出高徒”的关系。在教学过程中,还可能会出现学生所学多于教师之所教的情况。从而构成教与学的第二种关系。这种关系就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一般而言,只要学生上课能认真听讲,对教师所提出的要点仔细咀嚼,并将这些新知识、新技能与以前所学的有关知识和技能进行分析、比较、综合,触类旁通。这样,“学多于教”是绝对可能的。教大于学,是教与学的第三种逻辑关系。这种情况是说,学生对于教师所教的东西无法全部吸收,只能学到部分内容。至于每名学生究竟能学到多少。则取决于学生个人的能力和努力程度了。
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在矛盾发展的一定过程或一定阶段上,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因此,在教与学的过程中,教与学的关系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当然。在教与学的矛盾中,学生的学一般表现为主要的和起决定的作用,但是,在一定条件下,教师的教会转过来表现为主要的决定的作用。尤其是小学生,独立意识较差,自控能力较弱。认知能力较低。生活经验缺乏,认知水平有限,教师的作用就显得重要。在学生不知、不能,或知之甚少、能之甚少的时候,教师的教应该是起决定作用的;在学生具备了一定的知识水平和学习能力的时候,就应该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培养他们自主学习的能力,使学生成为真正的学习主人。“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这话说得符合辩证法。在徒弟未入门之前,要靠师傅去领,去引导,就入门而言,师傅是起决定作用的,不能让徒弟在门前绕来绕去,感到无路可走,无门可人。
目前对教与学关系仍欠完善,有的学者主张:教要主导,学要主动:有的学者赞同:教为主导,学为主体。这些表述在观点上基本是正确的,但仍存在缺点,如“教要主导,学要主动”。强调要同时发挥教师教的积极性和学生学的积极性,但表征两个积极性的“主导”和“主动”在本质上到底有什么区别呢?似乎没有明确揭示出来,如果说“主导”还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教的作用的话。那么“主动”则又起了什么作用呢?更何况“主导”与“主动”容易使人产生相互矛盾的感觉。奥苏泊尔倡导教师作为设计先行组织者,在新旧知识之间架起桥梁,以促进学生内化知识,而学生则作为内因在老师的引导下通过主动活动,实现教学内容的内化,这样就更容易使人们理解教与学的统一性。改革课堂教学,使我深深地体会到特级老师邱学华老师说过的话:“一堂好课,不在于教师讲了多少。而在于你让学生怎样去学,学了多少。”
教师面对的不是机器,不是仪器,不是容器,而是有思想、有情感的人。学生的学,绝非如机器、如仪器、如容器,被动地被他人去操纵、去堵塞。学生的学,是有其自身规律的。教师只有按其规律进行教的时候,学习的内容才能被学生所接受。才能被学生所吸收和消化。否则,要么被接受,要么被吸收和消化,要适应学生的心理特征,要以学生的学决定应该如何教。由此看教师的教,是受学生的学所制约的,要服从于学生的学。以学定教,正是对教与学关系的最好概括。教无定法。是说教学从来就没有一成不变的方法,从来就不是单一固定的模式:教必有法,这个“法”指的就是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的完美结合。通过现象看本质,本质就是学生的学是教与学这个矛盾中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教与学的关系既有它的特殊性。又不能脱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独立存在。其实从本质意义上讲,教与学的关系就是师生关系。从教与学的关系中。更多看到的是人与人的关系。
老师要善于成为学生学习的引导者而非管理者,成为学生学习的高级合作者。新课程标准在教学建议中明确指出“充分发挥师生双方在教学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学生是学习的主人”“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教师是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和引导者”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努,力转变角色,通过表扬来激励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学习,通过创设课堂情境激发学生对学习的兴趣,通过教师的言行让学生感到教师是可亲可爱的大朋友,课堂是“安全和自由”的王国,让学生在师生、生生多元互动的过程中自主学习,自我提高,自觉发展。
教师要善于成为学生学习的顾问而非权威,要学会倾听学生。蹲下来平等地看待每名学生,课堂不要再成为教师传道场所,教师也不要让自己处在课堂的主宰者的地位,应是平等、民主、自由氛围的创设者,教师应积极创设和谐的课堂氛围,激发学生学习的热情,培养学生学会学习的能力,直接对话交流。在交流与互动之中获取知识、增长能力、发展智力。
救救孩子吧!至少不要再用那些大人们向往的教育标准和教育文化去束缚、去压迫他们了,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那不是对常人的要求,那是全人的标准,一个常人怎么可能全面发展,历史上的名人伟人都没有向“全人”发展,爱迪生、陈景润、华罗庚、雷锋都有自己超人的一面,而更多的是常人的一面。如今,教育已从片面追求升学率向疯狂追求升学率迈进。从小学阶段甚至幼儿园阶段就把目标瞄准高考,高考的标准可谓日新月异,标准年年不同,在幼儿园、小学你如何瞄得准在十几年后的高考标准呢?用现在的眼光?那将是瞄得越准,打得越偏,全面发展更多的是国家对祖国未来的一种期望,一种良好的祝愿,这种“全面发展”被我们教育者误认为“马上发展”“飞速发展”,实则欲速则不达。
你是否还在为一名同学摔坏一只动物标本而惋惜?你是否还在为课堂上过激行为而懊悔?你是否还在为班上的调皮生的捣蛋而气愤不已?你是否还在为学生没有考好而叹息?其实,生活中,教学中没有完美的事情。
不必追求完美,因为它不符合规律,花开却迟早要败。燕舞虽美却秋来南飞,课堂不是让每一名学生都成为北大、清华的栋梁之才,课堂是学生成长、发展能力的地方。如果课堂完美将会失去课堂生命的色泽,失去课堂的真实。
不必追求完美。因为完美的课堂破坏真实与和谐。白璧微瑕的透玉,断砖残垣的古长城,甚至维纳斯都是美的,这种平淡真实可靠和谐令人心动,构成了因缺憾而美的非凡。然而那种课堂超乎想象的完美,更多的是成为教师个人展示才华的舞台,遏制了学生课堂创造的欲望与光芒,破坏了课堂的本性追求,从而使教师在课堂的失败后颓废。在课堂的成功后议论。课堂上的掌声为谁而响起,更多的应为学生的出色表现、学生的能力展示而响起,那才是真正的课堂。才是真正学生的课堂。
课堂需要简单而真实的美,而不是全面而无可挑剔的完美。做课、秀课都是对课堂真实性的一种误会,前者令人淡泊与平静,愉悦并轻松,向往与奋进,而后者过程是一种疲惫与压抑,结果是空虚和无所适从。所以,在日常的教学中。对待每一节课,应当保持不追求课堂完美的心境。只要拥有着课堂的真实,学生发展的和谐,你就已经是课堂教学的成功者。教师的教学只有在深入了解学生的认知规律,并如实按照学生的认知规律进行教学,才可能达到预期的教学目标:任何违背学生的认知规律的教学,都将受到规律的惩罚。所以。教师必须以他们的教学手段适应学生的认知规律和特征。才会使教学取得较好的效果。如果把学生的学比作一条长河的话,教师的教无非是千方百计打开河水的闸门,使其在向前奔流的过程中,既不分流泛滥,亦不断流干涸,并使其自然而顺畅地流入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