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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环境问题是我国一直重视的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环境污染的重视程度也是越来越高,而污染源的现场监视也是备受人们关注。本文将先对污染源废水检测和采样方法进行阐述,其次介绍了废弃污染源的检测与采样方法,最后对厂界环境噪声监测的质量控制进行分析。以变提高环境质量和供广大读者进行参考。
关键词:污染源、现场检测、质量控制、采样技术
中图分类号:X501文献标识码: A
一、前言
地球使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所以保护它的环境质量,是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环境污染的控制,我们首先应该对污染源进行控制,时刻检测其是否达到环境标准要求。其实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国就开始积极的建立环境检测标准,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污染源的检测技术已经日益走向成熟,对环境污染的控制做出不小的贡献。由此我们不难发现,对污染源进行监视,能对环境污染进行决定性的控制。
二、污染源废水监测的质量控制
1、采样点位的布设
通常污染源废水采样点位应该在确切了解废水的种类、具体流向、治理设施、处理过程和排放点位的基础上来进行布设。采样点位设在排污单位外排口,有毒有害污染物采样点应设置在车间排放口。在污染源现场监测中,一般认为只要
按已确认的采样点位取样即可,实际上这是一种误解。虽然现场监测人员要严格按监测点位采样,但同时也应了解水样的感官、流量等有无较大变化以及现场有无不明来源的外排水,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向上级环境管理部门报告,必要时增加采样点位,以便及时对新老排污口进行跟踪监测,真正起到环境保护的“哨兵”和“耳目”的作用。
2、监测对象的工况
现场监测时,对企业生产工况的了解并记录是容易被忽视的方面。只有在正常工况条件下采样,才能保证样品的代表性。如: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监测,生产负荷要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
3、监测人员资格样品采集及仪器维护
(1)监测人员资格
由于目前环境监测任务量成倍增加,与监测人员偏少的矛盾日益突出,一些环境监测站(中心)不得不聘用临时人员,有的未经培训就上岗工作,这势必对监测质量造成较大影响,因此要加强对临时人员的培训,严格按照Ⅸ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的要求持证上岗。
(2)样品采集
污染源废水样品成分复杂,如果混用采样容器,极易产生交叉污染。建议使用一次性容器,并与地表水采样容器分开。另外,采集污染源废水样品时,要尽量避免中间环节,以减少采样器具的污染,如用于分析粪大肠菌群的水样,最好用采样瓶直接灌装,不要使用采样桶或采样勺。水样采集完毕后,在运输过程中因震动、碰撞易导致损失,所以最好将瓶装箱。
3、仪器维护
现场监测仪器如:便携式pH计、转浆流速仪等,由于长期接触废水,会产生记忆效应或元件损坏,应在每次使用后,及时清洗并定期送检。
4、在线比对监测
一些监测人员认为比对监测的II的是对在线监测仪的技术性能进行检验,仪器是否过关,这样的理解是不正确的。比对监测的目的是为仪器选型及系统验收、质量监督和监测技术提供依据。比对监测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每次监测时,手工监测与在线监测数据对不少于3对;采样时间和采样点位应保证一致;尽可能保证比对样品均匀一致。但实际操作时手工采样与系统进样很难同步,李艳红等建议为减少采样环节的误差,在线监测系统应配置独立的采
样系统。
5、安全预防措施
在现场监测中,采样人员往往容易忽视自身的安全防护,使人身安全和健康受到威胁。为了保护人体不受伤害,需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预防,如采集医院废水时,要戴乳胶手套;进入工业厂矿监测时,要根据不同的环境条件,戴安全帽、防尘面罩或防毒面具等,最大限度地保护监测人员的人身安全。
三、污染源废气监测的质量控制
采样前要先进行现场勘察,选择监测人员能安全到达并符合技术规范的位置开设采样孔。应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采样位置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6倍直径和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3倍直径处。对矩形烟道,其当量直径D=2AB/(A+B),式中A、B为边长。但是在现场测试中,经常遇到空间位置有限、烟道不规则的情况,很难满足上述要求,为取得有代表性的样品,可选择比较适宜的管段采样,采样断面与弯头等的距离至少是烟道直径的1.5倍,并适当增加不同方位的采样孔、采样点数目和采样频次,采样断面的气流速度最好在5m/s以上。由于水平管段烟尘颗粒物分布不均匀,有自然沉降作用,使样品产生误差,所以采样位置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另外,为了操作人员的安全、方便,还应设置牢固的工作平台,测孔位置较高时,要安装
永久性扶梯,尽量避免使用直梯。监测人员在打开采样孔前,一定要了解烟道内
是正压还是负压状态,如果是正压,在开启时操作人员切不可面对采样孔,而应站在侧面,以免被高温含尘烟气伤害,插入采样管后要立即用耐温布堵好,若是负压较大,采样孔打开后会产生刺耳的啸叫声,操作人员要戴好护耳罩,采样孔要随时用耐温布堵好孔隙,以防空气或物品被吸入烟道中,而影响监测结果或造成其他损失。
四、厂界环境噪声监测的质量控制
现行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5.7.3条关于噪声测量值与背景噪声值相差小于3dB(A)时的有关规定(应采取措施降低背景噪声),理论上可行,但实际操作较困难。建议有以下几点
1、当现场测量时,遇到测量值与背景值相差小于3dB(A)的情况,因修正结果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故测量结果可按小于“噪声测量值减3dB(A)”的数值计算。实际监测中当计算结果小于标准值时应判定工业企业厂界噪声达标;当计算结果大干标准值时,应尽可能选择低背景时段重新进行测量。
2、测量厂界环境噪声的主要目的是监测噪声对人的影响,同时也考虑减少企业的降噪成本,因此如果无法降低背景噪声,且厂界外无敏感点,则可放弃测量,对工业企业噪声排放不作要求。现行标准中,对被测声源无法停止工
作时如何测量背景噪声未作明确规定。建议有以下几点:
(1)可另找一个不受被测声源影响,且其他声环境与测量被测声源时保持一致的地点测量背景噪声。主要目的是在被测声源无法停机的情况下,测得尽量接近真实的背景噪声。
(2)若无法找到满足上述条件的地点,且厂界外无敏感点,根据上文的的考虑,可放弃测量。
3、验收监测中的有关问题
在驗收监测时常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被测对象为整个厂区内的某一扩建项目或技改车间,本身并无明确的厂界或对外边界,如何准确、合理地测量其厂界噪声就成为一个难题。从控制工业企业噪声排放以保护敏感人群为目的、降低企业的降噪成本的原则出发,建议。
(1)如果被测对象完全处于厂区内部,附近无敏感点,对厂区外部环境无影响,为使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兼顾,厂界噪声不作限制。
(2)若因某种需要必须测量处于厂区内部验收项目的厂界噪声,可只在有明确边界、离整个厂区边界较近且可能对厂区外部的敏感点有影响处设测量点。这样既能满足工作需要,又能在反应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实际情况的前提下,布设尽量少的点位,以减小工作量。
五、结语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对于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的现在,我们有必要对污染源进行监视,并且在实际检测的过程中,不断的提高环境质量,积极相应国家可持续发展观,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环境管理的理论。这就要求环境监视人员的完善,这样才能有利于环境监视的数据得到很完整的、准确的记录,对环境改善提供有效的参考依据。
参考文献:
[1] 叶萍:《浅议环境监测数据的审核》,《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年02期
[7] 李素英:《对山西阳泉市环境应急监测的建议》,《山西能源与节能》,2006年02期
[8] 林美清:《大力推行环境监测全面质量管理》,《海峡科学》,2011年06期
关键词:污染源、现场检测、质量控制、采样技术
中图分类号:X501文献标识码: A
一、前言
地球使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所以保护它的环境质量,是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环境污染的控制,我们首先应该对污染源进行控制,时刻检测其是否达到环境标准要求。其实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国就开始积极的建立环境检测标准,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污染源的检测技术已经日益走向成熟,对环境污染的控制做出不小的贡献。由此我们不难发现,对污染源进行监视,能对环境污染进行决定性的控制。
二、污染源废水监测的质量控制
1、采样点位的布设
通常污染源废水采样点位应该在确切了解废水的种类、具体流向、治理设施、处理过程和排放点位的基础上来进行布设。采样点位设在排污单位外排口,有毒有害污染物采样点应设置在车间排放口。在污染源现场监测中,一般认为只要
按已确认的采样点位取样即可,实际上这是一种误解。虽然现场监测人员要严格按监测点位采样,但同时也应了解水样的感官、流量等有无较大变化以及现场有无不明来源的外排水,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向上级环境管理部门报告,必要时增加采样点位,以便及时对新老排污口进行跟踪监测,真正起到环境保护的“哨兵”和“耳目”的作用。
2、监测对象的工况
现场监测时,对企业生产工况的了解并记录是容易被忽视的方面。只有在正常工况条件下采样,才能保证样品的代表性。如: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监测,生产负荷要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
3、监测人员资格样品采集及仪器维护
(1)监测人员资格
由于目前环境监测任务量成倍增加,与监测人员偏少的矛盾日益突出,一些环境监测站(中心)不得不聘用临时人员,有的未经培训就上岗工作,这势必对监测质量造成较大影响,因此要加强对临时人员的培训,严格按照Ⅸ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的要求持证上岗。
(2)样品采集
污染源废水样品成分复杂,如果混用采样容器,极易产生交叉污染。建议使用一次性容器,并与地表水采样容器分开。另外,采集污染源废水样品时,要尽量避免中间环节,以减少采样器具的污染,如用于分析粪大肠菌群的水样,最好用采样瓶直接灌装,不要使用采样桶或采样勺。水样采集完毕后,在运输过程中因震动、碰撞易导致损失,所以最好将瓶装箱。
3、仪器维护
现场监测仪器如:便携式pH计、转浆流速仪等,由于长期接触废水,会产生记忆效应或元件损坏,应在每次使用后,及时清洗并定期送检。
4、在线比对监测
一些监测人员认为比对监测的II的是对在线监测仪的技术性能进行检验,仪器是否过关,这样的理解是不正确的。比对监测的目的是为仪器选型及系统验收、质量监督和监测技术提供依据。比对监测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每次监测时,手工监测与在线监测数据对不少于3对;采样时间和采样点位应保证一致;尽可能保证比对样品均匀一致。但实际操作时手工采样与系统进样很难同步,李艳红等建议为减少采样环节的误差,在线监测系统应配置独立的采
样系统。
5、安全预防措施
在现场监测中,采样人员往往容易忽视自身的安全防护,使人身安全和健康受到威胁。为了保护人体不受伤害,需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预防,如采集医院废水时,要戴乳胶手套;进入工业厂矿监测时,要根据不同的环境条件,戴安全帽、防尘面罩或防毒面具等,最大限度地保护监测人员的人身安全。
三、污染源废气监测的质量控制
采样前要先进行现场勘察,选择监测人员能安全到达并符合技术规范的位置开设采样孔。应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采样位置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6倍直径和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3倍直径处。对矩形烟道,其当量直径D=2AB/(A+B),式中A、B为边长。但是在现场测试中,经常遇到空间位置有限、烟道不规则的情况,很难满足上述要求,为取得有代表性的样品,可选择比较适宜的管段采样,采样断面与弯头等的距离至少是烟道直径的1.5倍,并适当增加不同方位的采样孔、采样点数目和采样频次,采样断面的气流速度最好在5m/s以上。由于水平管段烟尘颗粒物分布不均匀,有自然沉降作用,使样品产生误差,所以采样位置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另外,为了操作人员的安全、方便,还应设置牢固的工作平台,测孔位置较高时,要安装
永久性扶梯,尽量避免使用直梯。监测人员在打开采样孔前,一定要了解烟道内
是正压还是负压状态,如果是正压,在开启时操作人员切不可面对采样孔,而应站在侧面,以免被高温含尘烟气伤害,插入采样管后要立即用耐温布堵好,若是负压较大,采样孔打开后会产生刺耳的啸叫声,操作人员要戴好护耳罩,采样孔要随时用耐温布堵好孔隙,以防空气或物品被吸入烟道中,而影响监测结果或造成其他损失。
四、厂界环境噪声监测的质量控制
现行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5.7.3条关于噪声测量值与背景噪声值相差小于3dB(A)时的有关规定(应采取措施降低背景噪声),理论上可行,但实际操作较困难。建议有以下几点
1、当现场测量时,遇到测量值与背景值相差小于3dB(A)的情况,因修正结果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故测量结果可按小于“噪声测量值减3dB(A)”的数值计算。实际监测中当计算结果小于标准值时应判定工业企业厂界噪声达标;当计算结果大干标准值时,应尽可能选择低背景时段重新进行测量。
2、测量厂界环境噪声的主要目的是监测噪声对人的影响,同时也考虑减少企业的降噪成本,因此如果无法降低背景噪声,且厂界外无敏感点,则可放弃测量,对工业企业噪声排放不作要求。现行标准中,对被测声源无法停止工
作时如何测量背景噪声未作明确规定。建议有以下几点:
(1)可另找一个不受被测声源影响,且其他声环境与测量被测声源时保持一致的地点测量背景噪声。主要目的是在被测声源无法停机的情况下,测得尽量接近真实的背景噪声。
(2)若无法找到满足上述条件的地点,且厂界外无敏感点,根据上文的的考虑,可放弃测量。
3、验收监测中的有关问题
在驗收监测时常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被测对象为整个厂区内的某一扩建项目或技改车间,本身并无明确的厂界或对外边界,如何准确、合理地测量其厂界噪声就成为一个难题。从控制工业企业噪声排放以保护敏感人群为目的、降低企业的降噪成本的原则出发,建议。
(1)如果被测对象完全处于厂区内部,附近无敏感点,对厂区外部环境无影响,为使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兼顾,厂界噪声不作限制。
(2)若因某种需要必须测量处于厂区内部验收项目的厂界噪声,可只在有明确边界、离整个厂区边界较近且可能对厂区外部的敏感点有影响处设测量点。这样既能满足工作需要,又能在反应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实际情况的前提下,布设尽量少的点位,以减小工作量。
五、结语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对于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的现在,我们有必要对污染源进行监视,并且在实际检测的过程中,不断的提高环境质量,积极相应国家可持续发展观,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环境管理的理论。这就要求环境监视人员的完善,这样才能有利于环境监视的数据得到很完整的、准确的记录,对环境改善提供有效的参考依据。
参考文献:
[1] 叶萍:《浅议环境监测数据的审核》,《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年02期
[7] 李素英:《对山西阳泉市环境应急监测的建议》,《山西能源与节能》,2006年02期
[8] 林美清:《大力推行环境监测全面质量管理》,《海峡科学》,2011年0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