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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曾对美好的婚姻生活充满向往,却因为丈夫的谎言而在无性婚姻的噩梦中苦苦挣扎,为了挽救婚姻,她付出了三年的等待和努力,但这一切都没有换来一个女人应有的正常生活,以及对未来哪怕一丝的希望。终于,在经历了无数次不眠之夜的暗自垂泪和内心斗争之后,她鼓起勇气走上了法庭——
结婚之后,才发现丈夫的谎言
刘芳2004年师范学院毕业后,通过招聘,来到皖南名城芜湖某中学做了一名教师。一年后,在一次朋友聚会上,她认识了现在的丈夫周亮。周亮也是教师,虽不爱说话,但为人忠厚老实,对人十分真诚。刘芳觉得他是一个靠得住的男人。两人恋爱一年多后,2006年5月,在亲人和好友的祝福中。走进了婚姻的殿堂。
洞房花烛夜,是人生最美好的时刻。为了这一刻的完美,在热恋过程中,刘芳就对周亮说过:“因为我爱你,所以我要把第一次留到我们最美好的那个夜晚!”
现在,这一刻终于到来了。送走闹洞房的朋友,刘芳的心怦怦跳得厉害。然而,当她洗完澡走出卫生间时,却失望地发现,新郎已经睡着了。
如果说,新婚之夜的失望是一次意外,那么,随后发生的一切,让刘芳感觉越来越不安。
婚后的第二天、第三天……周亮总借口说“这段时间忙于筹办婚礼,身体很疲惫”,“新婚之夜喝醉了很伤身体,还没有恢复过来”,一直拖到刘芳的生理周期到来。
之后的日子里,周亮每晚都在学校待到很晚才回家,回到家还在书房忙个不停,总要等到凌晨两三点钟才回卧室就寝。周亮解释说,自己带的高三毕业班很快就要高考,最近学生的迎考状态不理想,需要加强考前最后关头的辅导。渐渐地,刘芳感觉到事情可能不是周亮所说的那样简单,这背后一定有什么问题!
在一个周亮照例去学校“加班”的晚上,刘芳猜对密码打开了周亮的手提电脑。几经搜寻后,她找到了周亮的日记文档。看了他从恋爱到结婚后的日记,刘芳如雷轰顶,瘫坐在电脑前。
日记里,周亮记录了和刘芳从相识到结婚的过程中,内心一直以来的挣扎。原来,周亮上大学时,因为一次意外的事故失去了性能力。虽然他很爱刘芳,但正因为害怕失去她,周亮一直不敢告诉她真相。在过去的一年多里,周亮也去医院看过,希望能够治好自己的病,但医生告诉他,这种情况没有什么好的治疗手段,只能寄希望于机体的自身修复加上奇迹的发生。现在,他的内心也很痛苦,只能找出种种借口,一天一天拖下去。
看着周亮的日记,刘芳痛哭失声。她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真诚地想要和他过一辈子、共同生儿育女的爱人,居然一直隐瞒着这个天大的真相,欺骗自己到现在。曾经梦想的美满婚姻,现在成了一个破碎的肥皂泡,她的心,也在痛苦中裂成了碎片。
深夜,周亮回到家,看到打开的电脑和电脑前哭成泪人的刘芳,一切都明白了。他跪倒在刘芳面前。请求她原谅自己对她的欺骗和隐瞒。他流着眼泪说:“老婆,我对不起你,欺骗了你。但我真的很爱你,我是因为怕失去你才不敢跟你说实话的啊!求求你原谅我吧,今后我一定积极治疗,一定会给你正常的生活和做母亲的权利!”在周亮的苦苦哀求下,因为毕竟还深爱着他,加上不愿意成为一个离婚的女人,刘芳原谅了这个欺骗了自己的男人。她希望,周亮通过积极治疗,今后他们能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三年辛酸,她决定不再沉默
然而,事情并不像周亮承诺的那样。虽然他在刘芳的陪伴下去了几次医院,但他对治疗根本没有坚持下去的信心。拖拖拉拉两年半下来不见成效,周亮已经彻底放弃了治疗。刘芳的心也渐渐陷入谷底,两人开始为了各种生活问题而争吵,最终,周亮干脆搬到了书房睡,留下刘芳一个人在卧室,每晚以泪洗面。
碍于情面,刘芳始终不敢把自己的痛苦告诉别人,在学校里,她还要装出很幸福的样子。当熟悉的女同事问她准备什么时候做妈妈,她总笑着说:“不急啦,两个人的世界挺好的,干嘛这么快多一个人来啊!”晚上回到家,回想起同事的话,她只能一个人躲在被窝里流泪。
渐渐地,关系最好的朋友晓玫发现了刘芳的异常,几番追问下,刘芳道出了真相。听着刘芳的哭诉,晓玫愤怒了:“这是什么男人啊!这是人过的日子吗?你不要再忍受下去了,这样下去,你这一辈子就被他给毁了啊!”
2009年2月的一个晚上,刘芳决定跟周亮谈判,做最后的努力:“你究竟怎么想的?你要这样过一辈子吗?如果你还想咱俩过下去,就履行诺言积极去治疗,我还会等你;如果你真的不想治了,那咱们就分手吧!”令她没有想到的是,周亮竟然暴跳如雷:“我就是不想治了,也治不好了!我就知道你早晚会跟我说这句话,离婚是吧?没门!你是不是在外面遇到什么男人了?我不介意,我就这样了,婚我是不会离的,就这样过一辈子好了!”说完,他甩门而去。
最后的努力化为泡影,刘芳伤心欲绝,近三年的婚姻生活,就像一场噩梦。这场噩梦还要继续下去吗?何时才是一个尽头?
经过一个月内心的反复挣扎,在朋友和父母的支持和鼓励下,刘芳终于决定不再沉默,2009年3月,她向芜湖市某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诉状,要求法院判决自己和周亮离婚,并要求周亮支付精神损失费10万元。
对簿公堂,无性婚姻该不该赔偿?
法庭上,刘芳泣不成声。她说:“作为一个已婚女人,谁不想过上正常的夫妻生活?谁没有正常的生理需求?谁不想拥有自己的孩子、做一个幸福的妈妈?可是,这三年,我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被告婚前故意隐瞒自己没有性能力的事实,欺骗我和他结婚:婚后尽管我原谅了他的欺骗,帮助他进行治疗,但他一再违背诺言,不仅不愿治疗,还要求我一辈子和他继续这种无性的婚姻!”面对刘芳的含泪控诉,周亮始终低头不语。
法官在审理后认为,因被告隐瞒事实,导致原告在不知被告没有性能力的情况下与之登记结婚。婚后原告虽积极努力,但被告放弃治疗,双方近三年来没有夫妻生活,并因此引发家庭矛盾,可以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经过法官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双方同意离婚,被告自愿向原告支付1万元作为补偿。
拿到法院的调解书,刘芳再一次泪流满面。经过三年的痛苦挣扎和默默忍受,她终于告别了这段噩梦般的婚姻。
律师说法:
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张磊律师在分析本案时指出。周亮在结婚时隐瞒自己没有性能力的事实,造成双方在婚后近三年时间里没有正常的夫妻生活,侵害了刘芳的配偶权、同居权和生育权,确实对她造成了很大伤害。因此,这种情况应当属于《婚姻法》所称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据此可以判决离婚。
但是,现行的法律法规对离婚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中,并没有包括此类情形,立法对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没有做出明确规定,法律界对其是否属于另一种类型的“家庭暴力”也存在较大争议。虽然在实践中已经有了一些类似的诉讼案例,但尚未有支持损害赔偿的判决。
因此,虽然律师也认为这种情况下于情于理都应当获得赔偿,但由于立法的滞后,在现行法律规定下,受害方的赔偿请求缺少直接的法律依据,往往很难得到法院的判决支持。像本案这样,刘芳也只能通过法院的调解,获得对方自愿支付的“补偿”。立法机构应该能够充分重视这一部分群体的合法权益,尽快完善相关立法或出台司法解释,对于婚姻当事人的性权利给予立法的保护,设立无性婚姻的过错赔偿制度,以彰显法律对人性的关怀,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编辑 洪素珍)
结婚之后,才发现丈夫的谎言
刘芳2004年师范学院毕业后,通过招聘,来到皖南名城芜湖某中学做了一名教师。一年后,在一次朋友聚会上,她认识了现在的丈夫周亮。周亮也是教师,虽不爱说话,但为人忠厚老实,对人十分真诚。刘芳觉得他是一个靠得住的男人。两人恋爱一年多后,2006年5月,在亲人和好友的祝福中。走进了婚姻的殿堂。
洞房花烛夜,是人生最美好的时刻。为了这一刻的完美,在热恋过程中,刘芳就对周亮说过:“因为我爱你,所以我要把第一次留到我们最美好的那个夜晚!”
现在,这一刻终于到来了。送走闹洞房的朋友,刘芳的心怦怦跳得厉害。然而,当她洗完澡走出卫生间时,却失望地发现,新郎已经睡着了。
如果说,新婚之夜的失望是一次意外,那么,随后发生的一切,让刘芳感觉越来越不安。
婚后的第二天、第三天……周亮总借口说“这段时间忙于筹办婚礼,身体很疲惫”,“新婚之夜喝醉了很伤身体,还没有恢复过来”,一直拖到刘芳的生理周期到来。
之后的日子里,周亮每晚都在学校待到很晚才回家,回到家还在书房忙个不停,总要等到凌晨两三点钟才回卧室就寝。周亮解释说,自己带的高三毕业班很快就要高考,最近学生的迎考状态不理想,需要加强考前最后关头的辅导。渐渐地,刘芳感觉到事情可能不是周亮所说的那样简单,这背后一定有什么问题!
在一个周亮照例去学校“加班”的晚上,刘芳猜对密码打开了周亮的手提电脑。几经搜寻后,她找到了周亮的日记文档。看了他从恋爱到结婚后的日记,刘芳如雷轰顶,瘫坐在电脑前。
日记里,周亮记录了和刘芳从相识到结婚的过程中,内心一直以来的挣扎。原来,周亮上大学时,因为一次意外的事故失去了性能力。虽然他很爱刘芳,但正因为害怕失去她,周亮一直不敢告诉她真相。在过去的一年多里,周亮也去医院看过,希望能够治好自己的病,但医生告诉他,这种情况没有什么好的治疗手段,只能寄希望于机体的自身修复加上奇迹的发生。现在,他的内心也很痛苦,只能找出种种借口,一天一天拖下去。
看着周亮的日记,刘芳痛哭失声。她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真诚地想要和他过一辈子、共同生儿育女的爱人,居然一直隐瞒着这个天大的真相,欺骗自己到现在。曾经梦想的美满婚姻,现在成了一个破碎的肥皂泡,她的心,也在痛苦中裂成了碎片。
深夜,周亮回到家,看到打开的电脑和电脑前哭成泪人的刘芳,一切都明白了。他跪倒在刘芳面前。请求她原谅自己对她的欺骗和隐瞒。他流着眼泪说:“老婆,我对不起你,欺骗了你。但我真的很爱你,我是因为怕失去你才不敢跟你说实话的啊!求求你原谅我吧,今后我一定积极治疗,一定会给你正常的生活和做母亲的权利!”在周亮的苦苦哀求下,因为毕竟还深爱着他,加上不愿意成为一个离婚的女人,刘芳原谅了这个欺骗了自己的男人。她希望,周亮通过积极治疗,今后他们能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三年辛酸,她决定不再沉默
然而,事情并不像周亮承诺的那样。虽然他在刘芳的陪伴下去了几次医院,但他对治疗根本没有坚持下去的信心。拖拖拉拉两年半下来不见成效,周亮已经彻底放弃了治疗。刘芳的心也渐渐陷入谷底,两人开始为了各种生活问题而争吵,最终,周亮干脆搬到了书房睡,留下刘芳一个人在卧室,每晚以泪洗面。
碍于情面,刘芳始终不敢把自己的痛苦告诉别人,在学校里,她还要装出很幸福的样子。当熟悉的女同事问她准备什么时候做妈妈,她总笑着说:“不急啦,两个人的世界挺好的,干嘛这么快多一个人来啊!”晚上回到家,回想起同事的话,她只能一个人躲在被窝里流泪。
渐渐地,关系最好的朋友晓玫发现了刘芳的异常,几番追问下,刘芳道出了真相。听着刘芳的哭诉,晓玫愤怒了:“这是什么男人啊!这是人过的日子吗?你不要再忍受下去了,这样下去,你这一辈子就被他给毁了啊!”
2009年2月的一个晚上,刘芳决定跟周亮谈判,做最后的努力:“你究竟怎么想的?你要这样过一辈子吗?如果你还想咱俩过下去,就履行诺言积极去治疗,我还会等你;如果你真的不想治了,那咱们就分手吧!”令她没有想到的是,周亮竟然暴跳如雷:“我就是不想治了,也治不好了!我就知道你早晚会跟我说这句话,离婚是吧?没门!你是不是在外面遇到什么男人了?我不介意,我就这样了,婚我是不会离的,就这样过一辈子好了!”说完,他甩门而去。
最后的努力化为泡影,刘芳伤心欲绝,近三年的婚姻生活,就像一场噩梦。这场噩梦还要继续下去吗?何时才是一个尽头?
经过一个月内心的反复挣扎,在朋友和父母的支持和鼓励下,刘芳终于决定不再沉默,2009年3月,她向芜湖市某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诉状,要求法院判决自己和周亮离婚,并要求周亮支付精神损失费10万元。
对簿公堂,无性婚姻该不该赔偿?
法庭上,刘芳泣不成声。她说:“作为一个已婚女人,谁不想过上正常的夫妻生活?谁没有正常的生理需求?谁不想拥有自己的孩子、做一个幸福的妈妈?可是,这三年,我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被告婚前故意隐瞒自己没有性能力的事实,欺骗我和他结婚:婚后尽管我原谅了他的欺骗,帮助他进行治疗,但他一再违背诺言,不仅不愿治疗,还要求我一辈子和他继续这种无性的婚姻!”面对刘芳的含泪控诉,周亮始终低头不语。
法官在审理后认为,因被告隐瞒事实,导致原告在不知被告没有性能力的情况下与之登记结婚。婚后原告虽积极努力,但被告放弃治疗,双方近三年来没有夫妻生活,并因此引发家庭矛盾,可以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经过法官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双方同意离婚,被告自愿向原告支付1万元作为补偿。
拿到法院的调解书,刘芳再一次泪流满面。经过三年的痛苦挣扎和默默忍受,她终于告别了这段噩梦般的婚姻。
律师说法:
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张磊律师在分析本案时指出。周亮在结婚时隐瞒自己没有性能力的事实,造成双方在婚后近三年时间里没有正常的夫妻生活,侵害了刘芳的配偶权、同居权和生育权,确实对她造成了很大伤害。因此,这种情况应当属于《婚姻法》所称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据此可以判决离婚。
但是,现行的法律法规对离婚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中,并没有包括此类情形,立法对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没有做出明确规定,法律界对其是否属于另一种类型的“家庭暴力”也存在较大争议。虽然在实践中已经有了一些类似的诉讼案例,但尚未有支持损害赔偿的判决。
因此,虽然律师也认为这种情况下于情于理都应当获得赔偿,但由于立法的滞后,在现行法律规定下,受害方的赔偿请求缺少直接的法律依据,往往很难得到法院的判决支持。像本案这样,刘芳也只能通过法院的调解,获得对方自愿支付的“补偿”。立法机构应该能够充分重视这一部分群体的合法权益,尽快完善相关立法或出台司法解释,对于婚姻当事人的性权利给予立法的保护,设立无性婚姻的过错赔偿制度,以彰显法律对人性的关怀,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编辑 洪素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