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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文在总结新建地方本科院校的师资等基本办学条件的基础上,对新建地方本科院校的导师制进行了定义,认为其导师制应该主要解决学生的学习问题和成长问题。文中总结了新建地方本科院校本科生导师制实施中存在的导师的职责不明确、导师人才匮乏,导师水平参差不齐、导师制激励措施不到位、学生对导师制不重视等问题,提出了举行隆重的拜师仪式、实施导师指导小组制度等六条实施策略,期望对新建地方本科院校导师制的实施起到启示的作用。
关键词 本科院校 导师制 地方
作者简介:王继艳,曲靖师范学院国际学院。
中图分类号:G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7-186-02
我国本科生的高等教育模式由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的转变已经有十年有余的时间,随着招生规模的持续扩大,用人单位对人才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如何解决根据学生的特点进行教育的问题摆在了广大的教育者面前。目前学分制在各个高校得到了普遍实行,学分制条件下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性格、志向等选择自己喜欢的发展方向和相应的课程,但是由于本科生自身的社会阅历、知识体系、分析问题的能力等方面存在着由于年龄小而导致的不足,在进行相关决策的时候会出现不必要的失误。这就要求有合适的教师给予适当的指导和引导,学分制的实行为本科生导师制的实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新建地方本科院校由于自身的特点决定了其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会有自己特有的运行特征。
一、本科生导师制的概念
(一)本科生导师制的起源与现状
本科生导师制起源于牛津大学,在世界高等教育发展史上牛津大学的最大贡献是它的导师制,随后被剑桥大学所吸取与学习。牛津大学的导师制是由15世纪初创办“新学院”的温切斯特主教威廉·威克姆首创。后来被美国等国家仿效采用,取得了非常好的教学效果。我国本科学生导师制度最早是在浙江大学开始的,但较大范围推广是21世纪初期(2002年)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率先试行为起点的,是对传统高等教育进行补充,同时应对扩招引起的学生数量激增,加强本科学生教学管理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措施。此后,全国其他层次高校逐渐实行本科生导师制。目前,全国的绝大部分高校都实行了本科生导师制,当然很大一部分学校的导师制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特别是新建地方本科院校。新建地方本科院校的师资力量相对薄弱,教师的科学研究能力相对于综合性大学来说也差很多,所以新建地方本科院校本科生导师制的主要职责不能照搬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名校的科研导师制的职责,不能把本科生导师定位在科研指导上。
(二)本科生导师制的概念
根据上文认定的新建地方本科院校导师制所属的类别和其要承担的主要工作和责任,本文参照陈继斌等的观点,定义新建地方本科院校本科生导师制的概念如下:给学生配备导师,对学生进行因材施教的人才培养制度,促进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协调发展。其基本内容为沟通与交流、指导学生选课、指导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学生就业等。导师制以本科生的主动学习为基础,以本科生与导师以及本科生之间的交流、沟通为手段,以本科生的全面、自由发展为目的。在其发展的过程中,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都出现了多种形式,但都注重本科生的独立思考、注重交流、注重本科生个性的发展。需要强调的是,新建地方本科院校服务地方经济的任务和师资队伍的特点决定了其本科生导师制的主要任务是帮助学生全面发展,而不是指导学生科研,这是新建地方本科院校导师制与科研型高校和综合性高校的主要区别。
二、新建本科院校本科生导师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导师的职责不明确
一般新建地方本科院校里都配备了辅导员、班主任,这些岗位主要负责学生的日常学习和思想动态的管理工作,统称为负责学生管理工作,而导师制中的导师也要负责这方面的工作。这就导致三者在一些工作上存在重合,会导致两个极端的情况,一个极端是以上三者都很负责任,三者对学生发生的同一个事情会重复的指导三遍,一个极端是三者都责任心不强,这会导致学生出了问题,三者都以为其他两方会去处理,结果是没有一方会去帮助学生。而且由于学校对导师制不是很重视,所以大部分学校没有出台详细的导师职责的要求。
(二)导师人才匮乏,导师水平参差不齐
新建地方本科院校的特点之一就是教师匮乏,部分学校的一些二级学院的师生比达到了1:30,甚至有的达到了1:40,这就导致导师人才匮乏。由此而产生的后果是基本上二级学院所有的教师,包括辅导员、教务员都参与了导师制的工作,也包括很多当年参加工作的教师。这就导致导师制的导师指导水平参差不齐。例如很多刚毕业的本科生做了学院的辅导员,也参与了导师工作,这类教师本身在各个方面都不是很成熟,指导学生的水平和效果就难以控制。
(三)导师制激励措施不到位
目前绝大部分新建地方本科院校的办学经费不是很充裕,要用钱的地方又很多,所以在导师制这个目前看来实行起来并不能产生明显效果的制度,学校的管理层并不十分的重视,这就导致对导师制工作在经费支持和精神方面的激励力度不够。目前很多学校对导师制的经费支持是导师每指导一个学生每个学期可以获得50元的指导费,相对于上课、毕业实习指导、毕业论文、科研等工作来说,导师制工作的投入产出不成比例。而且,由于缺乏配套的考核措施,很多教师的导师制工作基本不开展也可以拿到指导费,既然做多做少一个样,做与不做一个样,这就导致教师基本不主动的开展导师指导工作。
(四)学生对导师制不重视
由于没有对学生进行培训,学生对导师制并不重视,他们并不知道给自己分配的导师能给自己带来什么,所以很多学生对导师制不重视,学生遇到了问题也不主动的需求导师的支持。也有可能是学生遇到了问题去寻求导师的支持,但是由于导师的指导方法或者能力的问题,导致学生并没有获得一个满意的答案,也会导致学生失去对导师制的信心,遇到问题也不会再寻求导师的帮助。 三、新建本科院校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策略
(一)举行隆重的拜师仪式
本科生导师制之所以成效不大,原因多样,但是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学生和教师对导师制不重视。如果由学校出面或者各个二级学院出面组织隆重的拜师仪式,相信可以使学生和导师都意识到导师制的重要性,学生会认识到导师是可以依赖的,有事情需要找导师咨询;导师也会意识到指导导师制的学生是其应该负的责任。这条措施不需要额外投入过多的经费,但是可以取得很好的效果。
(二)实施导师指导小组制度
鉴于新建地方本科院校导师制导师人才匮乏和部分导师水平低下的现状,可以在这类学校实施导师指导小组制度。导师指导小组制度就是将几位各有所长,水平有高有低的教师组成一个小组,由他么负责指导一批学生。当某个学生在一个方面出现问题的时候,由这个小组里边对这个问题最擅长的教师对其进行指导。这样可以避免一些教师对某个问题不擅长硬去给指导学生而导致的指导效果不好的问题。
(三)实施校外导师制
解决目前新建地方院校教师资源匮乏的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特别是一些新兴的学院,专业发展的速度远远超过新进教师的速度,需要时间慢慢解决。而导师制又势在必行,所以从第三方去借调优秀的导师就成为了摆在新建地方本科院校面前的一条康庄大道。校外导师由于具有很强的社会实践性和社会经验,如果他们自身再取得了比较高的社会地位的话,会为学生起到榜样的作用,他们的指导意见学生也会格外的重视,导师的指导效果也会比校内教师要好。而且,如果学校实行的是导师指导小组制度的话,受益的学生也会非常的广泛。
(四)处理好辅导员、班主任和导师之间的职责
一方面新建地方本科院校的导师制师资严重不足,导师的指导工作非常的繁重;另外一个方面这类学校里又给各个学院配备了数量不等的辅导员,为各个班级配备了班主任,并且三者的职责分工不是非常的明确。同样一个事情可能学生的辅导员、班主任、导师都要关注,比如经常会见到一个学生考试期间违规或者作弊,辅导员、班主任、导师都会把学生拉过来教育一顿,甚至二级学院的院长书记也会再把这个工作做一遍,造成了人力的巨大浪费。所以这类学校要非常明确的规定辅导员、班主任、导师的职责,不要出现重复,建议可以取消班主任这个职位,其工作由辅导员和导师承担,省下经费用于导师制工作的经费。
(五)设置合理的激励制度
要想要马儿跑,必须要马儿吃饱、吃好。虽然教书育人是大学教师的天职,但是作为一个社会人,大学教师也需要生活和获得认可。这就要求导师制工作需要进行合理的激励。在可能的情况下拿出尽量多的经费支持导师制工作,在经费一定的情况下要合理的制定激励的制度,保证多劳多得,指导的好的要比指导的一般得的报酬要多一点。激励制度也不要仅仅只是考虑物质的激励,也要考虑其他方面的激励。比如给予教师精神方面的激励,可以每年表彰一批优秀指教教师;比如把导师制工作与职称评定挂钩,给予一定的权重,因为大学里的很多工作都是与职称有关系的,所以绝大部分教师对职称的评定非常的重视,如果能够把导师制工作与职称评定相结合的话,相信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六)对导师进行定期的培训
一个本科生的导师到底应该做哪些工作,应该如何做这些工作,对很多刚刚实行导师制学校的教师来说都是陌生的,至少是不熟练的。很多导师在指导学生的过程中引导方式单一,内容枯燥,不能很好的结合本科生的年龄特征和心理特征,导致花费了大量的时间但是指导效果却大大折扣。所以学校应责成相关的教师发展部门每年进行一定时间的培训,对导师制过程中需要的技能进行培训,并与教师的年终考核挂钩。
总之,本科生实行导师制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对于新建地方本科院校来说导师制的实行也是任重而道远。相关的教育领导部门要进行引导,组织指导各高校、研究机构进行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组织各高校进行经验交流,只有这样新建地方本科院校的本课程导师制才有可能走得更远,才能起到其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陈志忠.本科生导师制研究——以江西师范大学为例.江西师范大学.2010.
[2]王路,赵海田,程翠林,等.本科学生导师制教育十年实践的问题与对策.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13(1).
[3]朱宁,薛艳.导师组模式下高校辅导员胜任能力研究.继续教育研究.2011(6).
[4]刘斌,李岚,刘秀娟.普通高校实施本科生导师的实践与反思.教育与职业.2011(35).
[5]陈继斌,曹祥红,王干一,等.柔性导师制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中国电力教育.2013(5).
关键词 本科院校 导师制 地方
作者简介:王继艳,曲靖师范学院国际学院。
中图分类号:G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7-186-02
我国本科生的高等教育模式由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的转变已经有十年有余的时间,随着招生规模的持续扩大,用人单位对人才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如何解决根据学生的特点进行教育的问题摆在了广大的教育者面前。目前学分制在各个高校得到了普遍实行,学分制条件下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性格、志向等选择自己喜欢的发展方向和相应的课程,但是由于本科生自身的社会阅历、知识体系、分析问题的能力等方面存在着由于年龄小而导致的不足,在进行相关决策的时候会出现不必要的失误。这就要求有合适的教师给予适当的指导和引导,学分制的实行为本科生导师制的实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新建地方本科院校由于自身的特点决定了其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会有自己特有的运行特征。
一、本科生导师制的概念
(一)本科生导师制的起源与现状
本科生导师制起源于牛津大学,在世界高等教育发展史上牛津大学的最大贡献是它的导师制,随后被剑桥大学所吸取与学习。牛津大学的导师制是由15世纪初创办“新学院”的温切斯特主教威廉·威克姆首创。后来被美国等国家仿效采用,取得了非常好的教学效果。我国本科学生导师制度最早是在浙江大学开始的,但较大范围推广是21世纪初期(2002年)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率先试行为起点的,是对传统高等教育进行补充,同时应对扩招引起的学生数量激增,加强本科学生教学管理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措施。此后,全国其他层次高校逐渐实行本科生导师制。目前,全国的绝大部分高校都实行了本科生导师制,当然很大一部分学校的导师制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特别是新建地方本科院校。新建地方本科院校的师资力量相对薄弱,教师的科学研究能力相对于综合性大学来说也差很多,所以新建地方本科院校本科生导师制的主要职责不能照搬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名校的科研导师制的职责,不能把本科生导师定位在科研指导上。
(二)本科生导师制的概念
根据上文认定的新建地方本科院校导师制所属的类别和其要承担的主要工作和责任,本文参照陈继斌等的观点,定义新建地方本科院校本科生导师制的概念如下:给学生配备导师,对学生进行因材施教的人才培养制度,促进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协调发展。其基本内容为沟通与交流、指导学生选课、指导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学生就业等。导师制以本科生的主动学习为基础,以本科生与导师以及本科生之间的交流、沟通为手段,以本科生的全面、自由发展为目的。在其发展的过程中,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都出现了多种形式,但都注重本科生的独立思考、注重交流、注重本科生个性的发展。需要强调的是,新建地方本科院校服务地方经济的任务和师资队伍的特点决定了其本科生导师制的主要任务是帮助学生全面发展,而不是指导学生科研,这是新建地方本科院校导师制与科研型高校和综合性高校的主要区别。
二、新建本科院校本科生导师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导师的职责不明确
一般新建地方本科院校里都配备了辅导员、班主任,这些岗位主要负责学生的日常学习和思想动态的管理工作,统称为负责学生管理工作,而导师制中的导师也要负责这方面的工作。这就导致三者在一些工作上存在重合,会导致两个极端的情况,一个极端是以上三者都很负责任,三者对学生发生的同一个事情会重复的指导三遍,一个极端是三者都责任心不强,这会导致学生出了问题,三者都以为其他两方会去处理,结果是没有一方会去帮助学生。而且由于学校对导师制不是很重视,所以大部分学校没有出台详细的导师职责的要求。
(二)导师人才匮乏,导师水平参差不齐
新建地方本科院校的特点之一就是教师匮乏,部分学校的一些二级学院的师生比达到了1:30,甚至有的达到了1:40,这就导致导师人才匮乏。由此而产生的后果是基本上二级学院所有的教师,包括辅导员、教务员都参与了导师制的工作,也包括很多当年参加工作的教师。这就导致导师制的导师指导水平参差不齐。例如很多刚毕业的本科生做了学院的辅导员,也参与了导师工作,这类教师本身在各个方面都不是很成熟,指导学生的水平和效果就难以控制。
(三)导师制激励措施不到位
目前绝大部分新建地方本科院校的办学经费不是很充裕,要用钱的地方又很多,所以在导师制这个目前看来实行起来并不能产生明显效果的制度,学校的管理层并不十分的重视,这就导致对导师制工作在经费支持和精神方面的激励力度不够。目前很多学校对导师制的经费支持是导师每指导一个学生每个学期可以获得50元的指导费,相对于上课、毕业实习指导、毕业论文、科研等工作来说,导师制工作的投入产出不成比例。而且,由于缺乏配套的考核措施,很多教师的导师制工作基本不开展也可以拿到指导费,既然做多做少一个样,做与不做一个样,这就导致教师基本不主动的开展导师指导工作。
(四)学生对导师制不重视
由于没有对学生进行培训,学生对导师制并不重视,他们并不知道给自己分配的导师能给自己带来什么,所以很多学生对导师制不重视,学生遇到了问题也不主动的需求导师的支持。也有可能是学生遇到了问题去寻求导师的支持,但是由于导师的指导方法或者能力的问题,导致学生并没有获得一个满意的答案,也会导致学生失去对导师制的信心,遇到问题也不会再寻求导师的帮助。 三、新建本科院校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策略
(一)举行隆重的拜师仪式
本科生导师制之所以成效不大,原因多样,但是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学生和教师对导师制不重视。如果由学校出面或者各个二级学院出面组织隆重的拜师仪式,相信可以使学生和导师都意识到导师制的重要性,学生会认识到导师是可以依赖的,有事情需要找导师咨询;导师也会意识到指导导师制的学生是其应该负的责任。这条措施不需要额外投入过多的经费,但是可以取得很好的效果。
(二)实施导师指导小组制度
鉴于新建地方本科院校导师制导师人才匮乏和部分导师水平低下的现状,可以在这类学校实施导师指导小组制度。导师指导小组制度就是将几位各有所长,水平有高有低的教师组成一个小组,由他么负责指导一批学生。当某个学生在一个方面出现问题的时候,由这个小组里边对这个问题最擅长的教师对其进行指导。这样可以避免一些教师对某个问题不擅长硬去给指导学生而导致的指导效果不好的问题。
(三)实施校外导师制
解决目前新建地方院校教师资源匮乏的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特别是一些新兴的学院,专业发展的速度远远超过新进教师的速度,需要时间慢慢解决。而导师制又势在必行,所以从第三方去借调优秀的导师就成为了摆在新建地方本科院校面前的一条康庄大道。校外导师由于具有很强的社会实践性和社会经验,如果他们自身再取得了比较高的社会地位的话,会为学生起到榜样的作用,他们的指导意见学生也会格外的重视,导师的指导效果也会比校内教师要好。而且,如果学校实行的是导师指导小组制度的话,受益的学生也会非常的广泛。
(四)处理好辅导员、班主任和导师之间的职责
一方面新建地方本科院校的导师制师资严重不足,导师的指导工作非常的繁重;另外一个方面这类学校里又给各个学院配备了数量不等的辅导员,为各个班级配备了班主任,并且三者的职责分工不是非常的明确。同样一个事情可能学生的辅导员、班主任、导师都要关注,比如经常会见到一个学生考试期间违规或者作弊,辅导员、班主任、导师都会把学生拉过来教育一顿,甚至二级学院的院长书记也会再把这个工作做一遍,造成了人力的巨大浪费。所以这类学校要非常明确的规定辅导员、班主任、导师的职责,不要出现重复,建议可以取消班主任这个职位,其工作由辅导员和导师承担,省下经费用于导师制工作的经费。
(五)设置合理的激励制度
要想要马儿跑,必须要马儿吃饱、吃好。虽然教书育人是大学教师的天职,但是作为一个社会人,大学教师也需要生活和获得认可。这就要求导师制工作需要进行合理的激励。在可能的情况下拿出尽量多的经费支持导师制工作,在经费一定的情况下要合理的制定激励的制度,保证多劳多得,指导的好的要比指导的一般得的报酬要多一点。激励制度也不要仅仅只是考虑物质的激励,也要考虑其他方面的激励。比如给予教师精神方面的激励,可以每年表彰一批优秀指教教师;比如把导师制工作与职称评定挂钩,给予一定的权重,因为大学里的很多工作都是与职称有关系的,所以绝大部分教师对职称的评定非常的重视,如果能够把导师制工作与职称评定相结合的话,相信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六)对导师进行定期的培训
一个本科生的导师到底应该做哪些工作,应该如何做这些工作,对很多刚刚实行导师制学校的教师来说都是陌生的,至少是不熟练的。很多导师在指导学生的过程中引导方式单一,内容枯燥,不能很好的结合本科生的年龄特征和心理特征,导致花费了大量的时间但是指导效果却大大折扣。所以学校应责成相关的教师发展部门每年进行一定时间的培训,对导师制过程中需要的技能进行培训,并与教师的年终考核挂钩。
总之,本科生实行导师制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对于新建地方本科院校来说导师制的实行也是任重而道远。相关的教育领导部门要进行引导,组织指导各高校、研究机构进行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组织各高校进行经验交流,只有这样新建地方本科院校的本课程导师制才有可能走得更远,才能起到其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陈志忠.本科生导师制研究——以江西师范大学为例.江西师范大学.2010.
[2]王路,赵海田,程翠林,等.本科学生导师制教育十年实践的问题与对策.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13(1).
[3]朱宁,薛艳.导师组模式下高校辅导员胜任能力研究.继续教育研究.2011(6).
[4]刘斌,李岚,刘秀娟.普通高校实施本科生导师的实践与反思.教育与职业.2011(35).
[5]陈继斌,曹祥红,王干一,等.柔性导师制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中国电力教育.20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