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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要全面了解合同文件中每一个条款所包含的含义,当组成合同文件的各文件之间或条款之间所要求的技术标准不一致且低于国家规范标准时,应该按规范标准执行;当合同文件要求的技术标准高于国家规范标准时,应该按合同文件要求的技术标准执行。
【关键词】 工程索赔;技术标准;规范
【中图分类号】 TU712.4 【文献标识码】 D【文章编号】 1727-5123(2010)01-065-01
Discussion on event of an engineering claim
【Abstract】 Durirng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activities, to fully understand the terms of the contract documents contained in every
meaning of the contract documents when the form or terms between the various documents required by technical standards among the
inconsistent and lower than the national normative standards, they should press of standards for implementation; when the contract
documents the technical standards required standards higher than the national norms, should be required by the contract documents the
technical standard.
【Key words】 Engineering claims; Technical standards; Specification
1缘由
某工程为2003年灾后重建工程,工程内容为堤防土方加高培厚,大堤等级为一级堤防,招投标实行工程量计价清单,发包商提供工程量清单,单价由承包商根据自身情况及招标文件规定自行报价。在招标文件中书面说明招标文件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中发包商明确要求土方填筑碾压的压实度最小测得值不低于0.90,该工程招投标结束后,发包商召开技术交底会,在会上发包商要求土方填筑碾压压实度不低于0.94,承包商认为压实度提高导致了相应的费用增加,遂向发包商提出费用索赔。
2争议
承包商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明文规定了土方填筑碾压的压实度最小值为0.90的技术标准,按照压实度0.90的标准进行施工就满足了发包商的要求,因此在编制投标书计算土方填筑费用时就是按照压实度0.90考虑的,现在发包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突然要求压实度不低于0.94,提高碾压标准,为此承包商认为若按此标准施工,只有修改施工组织设计,通过选择具有较大的压实功能的机械、增加碾压遍数、增加碾压时间等一项或几项措施才能达到压实度0.94的标准,满足发包商要求,这必然增加了碾压费用,作为发包商你应当为此承担相应增加的碾压费用,给予承包商一定的经济补偿。
发包商认为招标文件中载明,该工程所属堤防为国家一级堤防,且在招标文件中又明确要求承包商要遵守《堤防工程设计规范》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而《堤防工程设计规范》中明确要求一级堤防土方填筑压实度不低于0.94,不存在提高碾压标准的说法,只是按照合同文件(招标文件)的要求,执行《堤防工程设计规范》中的规范标准;招标文件中虽然明确了压实度为0.90,但与招标文件中遵守《堤防工程设计规范》的标准相矛盾,且低于国家相关规范标准,作为承包商在这种情况下,应按国家规范《堤防工程设计规范》执行,最终发包商认为承包商索赔不成立,拒绝给予其经济补偿。
3分析
合同条款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合同条文载明的称为明确的条款,一是条文中没有载明的,但可以从载明的条文中延伸出去称为隐含条款,在执行合同时我们应当执行合同条款的全部,即明确的和隐含的。招标文件是整个工程合同的有机组成,作为承包商应当认真研究合同文件的每一个条款及其延伸的含义,严格按合同条款进行相关的工程活动。
该工程的招标文件明确载明承包商必须遵守《堤防工程设计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且明确载明该工程所属堤防为国家一级堤防。根据《堤防工程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推论出该工程土方填筑的压实度不低于0.94,这是一个隐含条款,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是应当能够进行推论得出的。另外,虽然该工程招标文件明确了压实度不低于0.90,但与国家标准不符,作为承包商应当了解当发包商提出的标准低于国家标准时应按国家标准执行。
在该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承包商只注意到招标文件中技术条款关于土方填筑碾压压实度为0.90的要求,而忽略了该工程为国家一级堤防及《堤防工程设计规范》关于一级堤防土方填筑碾压压实度不低于0.94的规定,假如承包商在投标活动中能仔细研读招标文件,是能够发现招标文件中技术条款规定的不低于0.90压实度要求,与国家规范中规定的0.94的压实度要求相矛盾,就可要求发包商答疑、澄清,就能够避免该索赔事件的发生。因此说,这是承包商的过错,其相关损失应由承包商自己承担。
综上所述,笔者个人认为发包商拒绝给予承包商经济补偿是正确的。
4结束语
在工程建设活动中,承包商应当认真研究合同文件的每一条款,包括明确的和隐含的两部分,正确理解合同文件的隐含的含义,方能使自己的利益不致于受到损害,同时当发包商要求的技术标准与国家规范标准不符时应按下列原则执行:
4.1当发包商要求的技术标准低于国家规范标准时,应按国家规范执行。
4.2当发包商要求的技术标准高于国家规范标准时,应按发包商要求执行。
【关键词】 工程索赔;技术标准;规范
【中图分类号】 TU712.4 【文献标识码】 D【文章编号】 1727-5123(2010)01-065-01
Discussion on event of an engineering claim
【Abstract】 Durirng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activities, to fully understand the terms of the contract documents contained in every
meaning of the contract documents when the form or terms between the various documents required by technical standards among the
inconsistent and lower than the national normative standards, they should press of standards for implementation; when the contract
documents the technical standards required standards higher than the national norms, should be required by the contract documents the
technical standard.
【Key words】 Engineering claims; Technical standards; Specification
1缘由
某工程为2003年灾后重建工程,工程内容为堤防土方加高培厚,大堤等级为一级堤防,招投标实行工程量计价清单,发包商提供工程量清单,单价由承包商根据自身情况及招标文件规定自行报价。在招标文件中书面说明招标文件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中发包商明确要求土方填筑碾压的压实度最小测得值不低于0.90,该工程招投标结束后,发包商召开技术交底会,在会上发包商要求土方填筑碾压压实度不低于0.94,承包商认为压实度提高导致了相应的费用增加,遂向发包商提出费用索赔。
2争议
承包商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明文规定了土方填筑碾压的压实度最小值为0.90的技术标准,按照压实度0.90的标准进行施工就满足了发包商的要求,因此在编制投标书计算土方填筑费用时就是按照压实度0.90考虑的,现在发包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突然要求压实度不低于0.94,提高碾压标准,为此承包商认为若按此标准施工,只有修改施工组织设计,通过选择具有较大的压实功能的机械、增加碾压遍数、增加碾压时间等一项或几项措施才能达到压实度0.94的标准,满足发包商要求,这必然增加了碾压费用,作为发包商你应当为此承担相应增加的碾压费用,给予承包商一定的经济补偿。
发包商认为招标文件中载明,该工程所属堤防为国家一级堤防,且在招标文件中又明确要求承包商要遵守《堤防工程设计规范》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而《堤防工程设计规范》中明确要求一级堤防土方填筑压实度不低于0.94,不存在提高碾压标准的说法,只是按照合同文件(招标文件)的要求,执行《堤防工程设计规范》中的规范标准;招标文件中虽然明确了压实度为0.90,但与招标文件中遵守《堤防工程设计规范》的标准相矛盾,且低于国家相关规范标准,作为承包商在这种情况下,应按国家规范《堤防工程设计规范》执行,最终发包商认为承包商索赔不成立,拒绝给予其经济补偿。
3分析
合同条款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合同条文载明的称为明确的条款,一是条文中没有载明的,但可以从载明的条文中延伸出去称为隐含条款,在执行合同时我们应当执行合同条款的全部,即明确的和隐含的。招标文件是整个工程合同的有机组成,作为承包商应当认真研究合同文件的每一个条款及其延伸的含义,严格按合同条款进行相关的工程活动。
该工程的招标文件明确载明承包商必须遵守《堤防工程设计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且明确载明该工程所属堤防为国家一级堤防。根据《堤防工程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推论出该工程土方填筑的压实度不低于0.94,这是一个隐含条款,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是应当能够进行推论得出的。另外,虽然该工程招标文件明确了压实度不低于0.90,但与国家标准不符,作为承包商应当了解当发包商提出的标准低于国家标准时应按国家标准执行。
在该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承包商只注意到招标文件中技术条款关于土方填筑碾压压实度为0.90的要求,而忽略了该工程为国家一级堤防及《堤防工程设计规范》关于一级堤防土方填筑碾压压实度不低于0.94的规定,假如承包商在投标活动中能仔细研读招标文件,是能够发现招标文件中技术条款规定的不低于0.90压实度要求,与国家规范中规定的0.94的压实度要求相矛盾,就可要求发包商答疑、澄清,就能够避免该索赔事件的发生。因此说,这是承包商的过错,其相关损失应由承包商自己承担。
综上所述,笔者个人认为发包商拒绝给予承包商经济补偿是正确的。
4结束语
在工程建设活动中,承包商应当认真研究合同文件的每一条款,包括明确的和隐含的两部分,正确理解合同文件的隐含的含义,方能使自己的利益不致于受到损害,同时当发包商要求的技术标准与国家规范标准不符时应按下列原则执行:
4.1当发包商要求的技术标准低于国家规范标准时,应按国家规范执行。
4.2当发包商要求的技术标准高于国家规范标准时,应按发包商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