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年人社会保障现状的探究

来源 :法制与社会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yuehan3269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 我国第一部老龄事业发展蓝皮书——《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中指出,预计2013年老年人口数量突破2亿大关,达到2.02亿,老龄化水平达到14.8%。在中国迈入老龄化社会的大背景下,需要得到养老现金的老年人基数大,这也直接决定政府在养老标准上的轻微变动都会导致财政投入的巨大差距。财政收入又不能满足更高标准的养老支持,农村老年人的养老保障就会出现问题。
  关键词 老年人 社会保障 法律
  作者简介:刘亚川琦、李丽莎、韦俊男,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06-213-02
  一、农村老年人社会保障问题的提出
  我国第一部老龄事业发展蓝皮书——《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中指出,预计2013年老年人口数量突破2亿大关,达到2.02亿,老龄化水平达到14.8%。而在我国,农村老年人的数量占到总数量的六成但由于我国长期受到城乡二元体制的影响,城市和农村之间的经济水平以及社会保障存在很大的差距,农村老年人的社会保障不完善。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主要有家庭保障、土地保障和农村集体保障三 种形式。在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传统的农村社会保障模式已经无法满足农村老年人的需求。毛泽东主席说过:“农民问题乃国民革命的中心问题。”我国一直都是农业大国,解决好农村老年人的社会保障意义重大。完善我国农村老年人社会保障制度,增加农村老年人的基本养老金,可以让农村老年人更加幸福的生活,农村老年人有尊严生活的理想才可能实现。我国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一个基本要求它是我国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推进我国在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平稳进步。
  二、中国农村老年人社会保障制度介绍
  (一)制度演进
  在新中国成立之初,政府的财政处于极度困难时期,政府根本没有足够的资金和物质来建设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以后,人民政府认为建立“合作社,依靠统一经营可以形成新的生产力”是人民群众“由穷苦变富裕的必由之路”。政府开始鼓励引导农民走合作化的道路。
  改革开放以来, 随着我国生产力结构的变化和社会环境的变迁, 大量农村青年流动到城市;加之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家庭规模缩小,农村养老问题日益突出。
  (二)现行制度体系
  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和完善以农民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障为重点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方面。
  2009年9月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标志着全国新农保试点工作正式启动。2011年2月17日《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明确了城镇居民医疗保补助标准再一次上调。2012年起,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
  三、农村老年人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不完善
  1.传统养老模式受限,农村老年人养老保障体系碎片化
  中国当代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具有明显的二元特征,城市和农村的养老模式在资金来源,保障程度等方面都有较大区别。在城市,大部分人老年人能够依靠退休金生活,这一点将随着养老保险双轨制向单轨制转变,企业事业单位老年人养老公平问题的解决进一步得到确认和保障,与此同时,农村老年人养老却面对很多问题。农村老年人不同于城市老年人,农村老年人他们的收入是通过不停劳动而实时获得收益的,一旦停止劳动,也就失去了自养能力,更多依靠土地养老和家庭养老。
  土地保障功能弱化。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3)》农村居民家庭基本情况数据以及营山县农村居民主要收入来源统计图,土地经营收入所占比例虽然随着城市化有所降低,但在居民收入来源中所占比例仍居首位,占24.35%。随着城市化速度加快,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生产成本提高,农民来自土地的收入呈下降趋势,土地的生活保障功能已大大弱化,广大农民也需要社会保障。以走访调研的营山小桥镇为例,该镇大批农村老年人都在做手工艺编织以作为生活来源的补给。
  家庭养老受到冲击。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空巢现象严重。中国人民大学老年学研究所发布的调研报告显示,目前,我国约有40.7%的城乡老年人靠家庭供养。在农村,这一比例更大,占到47.7%。“空巢”现象持续冲击着家庭养老模式。近年来,由于农村的“空巢率”急剧上升,乡村家庭养老功能严重弱化,广大农村老年人面对着养老困境。
  在土地养老和家庭养老功能受限的情况下,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呈碎片化状况,社会保障城乡二元化明显,城市社会保障项目相当齐全,五类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和社会福利都已经全面建立,而农村则以家庭保障为主,辅之以单项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 与城市养老保障相比,农村老年人养老保障体系尚需进一步完善。
  2.保障功能不健全
  农村老年人养老保障问题除了物质生活的保障,也包括精神生活的满足。我国已明确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辅助的养老模式。子女是照顾空巢老人的主要负责人。去年7月开始实施的新版《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常回家看看或问候老人。然而,由于缺乏约束机制,该法条在实际中很难落实。此外,社会养老又难以满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与国外成熟的社会养老不同,我们养老机构并不发达,养老模式并不完善。
  (二)养老保险金额低,农村养老保险的实际保障功能弱
  农村社会保障投入所占GDP比例小,与城市养老保障水平差距较大,有待提高。秉持‘广覆盖,保基本’等原则设立的每月55元为“起点”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随着时间变化,物价上涨,生活成本增加,已经无法满足一个老年人日常的生活需求。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3)》中统计数据以及在营山县老年人基本生活费用调查所获数据,营山县农村老年人每月的生活费用在600-1000元的人数所占比例最高,养老保险提供的保障远远不能满足要求,即使与调查对象反映出的最少的生活费200元都还有极大的差距,养老保险的实质保障功能很弱。过半数的农村居民(60.81%)认为当下的养老金并不能对基本生活起到很大的作用。)
  (三)农村养老制度缺乏健全的法律制度
  农村养老问题关系到国家的稳定, 社会的和谐, 家庭的幸福。然而, 我国目前在农村养老问题上存在立法严重滞后, 尚没有一部统一的关于社会保障的基本立法。在与老年人权利关系最密切的养老保险问题上, 现有法律没有切实从农村的实际出发确定政策方向和改变不合理现状的具体步骤。而现有的社会保障规范,彼此之间相互冲突,缺乏必要的衔接,与其他部门法之间也缺乏配套和衔接,极大地削弱了农村社会保障法的实施效果,没有形成统一的农村社会保障法律体系,致使农村社会保障在许多方面只能依靠政策和行政手段来推行。
  (四)农村老年人社会保障制度实施问题
  1.农村老年人社会保障制度在宣传中出现的问题
  我们研究的社会保险制度所针对的对象是农村地区的老年人,而中国农村地区的老年人,大多受教育程度低。他们对新鲜事物的接受度较低,对国家政策的理解能力相对较低。再加之农村地区交通不便;宣传工作量大;所需人力物力多,但实际中又缺乏人力物力。这些问题都给社会保障制度实施部门的宣传工作造成了一定的阻碍。
  在实地调研中,我们针对这两项政策的宣传情况我们分别采访了营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新型农村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了解到他们的宣传方式主要为展板展示,广播宣传,基层干部走访宣传以及村委会组织大会宣传。但这些宣传方式并没有使农村地区的老年人真正了解这些政策,大多老年人都只是知道有这些政策,对具体的参保标准、补助方式等具体事项并不清楚。不了解具体的政策,导致部分老年人不支持、不理解这些政策,认为它们起到的保障作用不大,也就不愿意参保,这就使得保障政策的落实受到了一定阻碍。
  在医疗保险方面,医疗保险制度中的可报销事项,报销比例等规定较为复杂,通过普通的宣传方式不能使农村地区老年人了解这些规定,他们不知道医疗费用可以通过报销这一渠道得到减免,致使大多数老年人生病时不去医院就医,而是去小诊所或者用一些土方法治病。宣传工作中的问题,使得政策未能发挥其最大的功效,而农村老年人的生活也未得到较好的保障。因此,保障制度的宣传方式还需改进,宣传方式需要更加适应农村老年人本身存在的特点。
  2.农村老年人参加保险的意识弱
  农村老年人社会保障制度在实施中遇到困难,不单是相关部门在宣传、落实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造成的,农村老年人自身的观念意识也制约了保障制度的实施。分析农村老年人主观心态和客观原因,可从以下方面进行说明:
  首先,中国农村老年人受传统观念影响很深,大多数的老年人对社会保险制度持怀疑态度,认为子女才能负责自己的晚年生活,大多数人保有“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
  其次,农村老年人不了解什么是保险,这是因为农村老年人没有成熟的保险意识和未雨绸缪的远见,不能预见这种预先付费的保险方式所带来的好处。
  再次,客观方面的经济水平制约了他们的参保能力。即使是养老保险费中最低档次的100元对他们来说也是较大一笔数额,而参保100元的保险档次每月发放金额低,未能对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起到实质帮助,这也更加削减了老年的参保意愿。
  3.农村地区医疗水平较低
  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但医疗设备的改善所需投入较大,这一矛盾使得农村地区医院的医疗设备配置差,基础设施力量薄弱。而且高水平的医护人员大都选择在城市医院工作,不愿到农村地区工作,这就使得农村医院医护人员的专业素质不高,人员配置无法满足需求。调查中,78.94%的农村居民表示不会选择去本地卫生所治疗。
  参考文献:
  [1]刘峰.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改革推进中的困境与突围.湖南社会科学.2011)5).
  [2]李孟娣.浅谈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构建.农业经济.2013年6月.
  [3]刘浩,陈卓异,王鑫.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问题和完善对策.社会视野.2013(19).
  [4]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
  [5]庄士英.农村养老面面谈.经济论坛.2003.
  [6]宋国斌.德国、美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模式比较分析.经济研究参考.2009(64).
其他文献
摘 要 实际履行,作为一种重要的违约责任方式,是指当合同义务没有被履行之时,合同相对方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违约一方履行合同所定义务。在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中,实际履行制度作为违约救济制度中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体现出了不同的地位。在大陆法系中,实际履行制度作为违约责任制度体系中的首选原则,其他的违约责任方式处于补充地位。而在英美法系中,损害赔偿则作为违约责任的首选形式,实际履行作为例外。
摘 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行为人一年内两次盗窃,且数额累计达到起刑点(单次数额未达到起刑点)情形不构成犯罪,而本文从犯罪基本特征、相关法律规定及立法原意的角度出发,认为此种情形构成犯罪。该司法解释的相关内容存在违背立法原意与立法化之嫌,建议修改完善。  关键词 盗窃罪 司法解释 数额累计  中图分类号:D9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
摘 要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节奏的加快,为了提高老百姓生活质量和效率,很多商家、企业都发行了自己的储值卡,方便员工进行消费。然这一方便之举却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近年来盗窃储值卡进行消费、对储值卡非法充值获利的案件屡见不鲜,而现行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此类案件并无明文规定和确切定性,司法实践中对该类案件的认定亦是莫衷一是。本文旨在通过对徐某等三人非法复制市政交通一卡通案件进行系统分析,根据各
摘 要 我国民事执行阶段调查权制度由法院依职权调查和被执行人报告的财产调查制度组成。赋予申请人调查权制度虽有上海、北京等地区法院率先实践,但仍未在法律层阶予以确认。由于法院依职权行使调查权和被执行人申报财产制度的被动性,我国执行难问题凸显。赋予申请人调查权可以合理有效的推动执行资源的合理配置,并以调查令制度为载体能够弥补执行中的短板。  关键词 调查权 调查令 规制  作者简介:刘玉民,许昌市委党
摘 要 本文结合媒体对赵作海案的各种报道,以该案为例,对案件形成过程进行深入剖析,引出对政法委协调这一职能的反思。通过对政法委协调的现实职能和运行方式的认识,努力展现了政法委协调与法院依法行使独立审判权的复杂关系,阐述了二者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既是相互矛盾的,又是相互依存的。本文试图通过综合国内学界之各种观点,提出在目前司法国情之下,坚持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同时,亦需肯定政法委协调存在的合理价值,寻
摘 要 宪法规定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然而,在当前的审判实践中,人民法院行使独立审判权仍存在不少问题,最近几年愈演愈烈的“公案”的出现,“媒体审判”、“舆论审判”更是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本文将从分析典型案例入手,阐述舆论监督对独立审判的积极作用和消极影响,分析舆论监督和独立审判二者之间的关系,从而提出实现舆论监督与独立审判之间的平衡。  关键词 舆论监督 独立审判 新闻媒体  作者简介:李婧雯,福
摘 要 WTO上诉机构在《中国原材料出口措施案》做出的最终报告中,认定中国需要对相关产品出口限制措施进行全面系统改革,但却并没有对具体哪些措施需要改变,以及改变的内容做出明确裁定。考虑到中国在《入世议定书》和《工作组报告》中所做出的一系列特殊承诺,我国需要研究本案专家组报告和上诉报告对特殊承诺的适用范围和适用方法分析,判定不能援引GATT例外规定的限制性措施类型,并对GATT一般例外条款的适用进行
摘 要 作为与贪污罪相对应的罪名,职务侵占罪对打击职务侵财类犯罪能够起到重要作用。在实践中,单位临时工等非正式职工侵占单位财产的行为能否适用职务侵占罪颇具争议。文章以孙某某职务侵占案为视角,从职务侵占罪的立法初衷、现实状况等方面全面分析,以期为司法实践提供参考。  关键词 临时业务员 职务侵占 主体  作者简介:李俊,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干部,研究方向:检察理论及实务;范冬,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
摘 要 当前人民群众对反腐败的期望越来越高,“只打不防,越打越忙”的现象更为社会所关注。为积极适应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前移反腐败关口,切实发挥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重要作用,本文从设立职务犯罪预防局的机理缘由和现实表征两个方面深入论述,为了从源头上、基础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进一步推动全市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入开展,建议在天津市检察机关设立提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地位和重要性的职务犯罪预防
摘 要 既有的城乡关系研究很少回归农民的日常生活,落实到城乡关系的实践中去。本文从蔬菜供应角度出发,将菜农分为散户、调菜型商人、蔬菜种植大户、收购商四种,并对其进行深入访谈研究。研究结果认为,在城乡关系转型中,蔬菜供应由过去的“农村计划生产,引导城市消费”转变为“农村自由生产,迎合城市消费”,城市在蔬菜生产与消费关系中的优势地位日益凸显,农民必须适应市场的需求才能谋得好的发展。实际上,作为蔬菜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