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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陕西省从以往重视国有大中型企业发展上,转向同时重视各种类型的中小企业的发展,相继出台了一些政策措施,极大地促进了陕西省中小企业的发展。截止2001年末,陕西省中小工业企业有11.6万户,占全省企业总户数的99.9%,各项数据占全省的比例分别为:工业总产值占60.5%,销售收入占56.5%,利税占40.9%,就业人数占75%以上。可以说,中小企业已经成为陕西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一、加快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一)技术支持服务。技术支持服务的重点应该是:1.协助指导技术开发。组织协调陕西省及下属市县的科学技术协会、行业协会、科研单位和龙头企业,协助中小企业进行技术攻关,解决技术难题。开展技术诊断、技术指导和技术交流活动,帮助中小企业编制技术文件、组织产品鉴定。鼓励现有的专业技术实验室、测试中心向中小企业开放,满足中小企业共性技术的需求。2.技术成果推介、转让服务。由政府或经济综合部门牵头,充分利用陕西省教育科研资源雄厚的优势,进行挂钩协作,组织中小企业参与产学研联合,促进科研成果在中小企业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组织相关机构,及时提供适合中小企业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信息,并进行引进、推广,帮助消化、吸收和创新。办好技术成果交易市场,为中小企业受让、应用技术成果提供服务。3.人才引进与培训。以各级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职业介绍所等机构为主,根据企业需求,采取多种形式帮助中小企业引进高级管理人才和高级技术人才,同时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培训。
(二)咨询服务。咨询服务应包括:1.信息咨询服务。针对中小企业缺乏信息来源以及搜集分析能力不强比较普遍的弱点,各级服务机构应以陕西省中小企业信息网为依托,有针对性地搜集中小企业所需要的市场信息、技术信息、金融信息、政策信息和人才信息等,并经过必要的分析加工后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2.经营理财服务。以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等为主,帮助企业加强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对企业项目投资、业务经营及内部管理等提供会计、审计服务。建立区域性的中小企业财务中心,为企业会计核算、统一开票、税务代理等方面进行服务。3.法律援助服务。由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组织,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种法律咨询、代理及专项服务等法律援助。建立接受中小企业投诉和查处向中小企业“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事件,使企业发展得到良好的环境保障。4.创业信息协助服务。该机构为个人创业提供创业信息,以及为具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的创办和发展提供条件和一条龙的服务。
(三)培训服务。中小企业的经营者迫切需要学习和提高有关企业发展战略、市场营销、财会知识、生产管理与企业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组织这类培训活动对于帮助中小企业经营者提高自身素质、改善企业的[HJ*4/7]生产经营管理很有必要。具体形式可以采取:1.依托有关大专院校,优先安排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创业培训、工商管理培训以及技术、财务等专业骨干的业务技能培训。在培训收费等方面提供优惠。2.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开展自主培训。
二、强化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
(一)尽快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在这套系统里应建立一个过去借贷还款的记录查询系统,然后再建立信用评级。先建立对民营中小企业与个人的诚信系统,再建立对国有企业的诚信系统。诚信系统是信用评级、商誉的基本问题,是融资的基础。另外,还应建立一种有效的信用机制。如五户联保制,即一户不还钱,五户都别再借钱。这样通过邻里的压力比抵押的效果要好得多。让这些借钱的人知道,一旦他们一次不还钱,就会永远失去从小额贷款系统中得到帮助的机会。我国部分地区率先试点进行的小额贷款的实践说明,并不完全是企业的信用不高、素质不好,而是缺乏一种有效的信用机制。信用信息系统的建立涉及一些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以及金融单位的推动与协调,所以需要政府的支持和推动。
(二)尽快建立和完善信用担保体系。陕西省已相继建立了23家专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合计达5.6亿元,已累计为企业提供了6亿元的贷款担保服务,但距离该省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800亿元还有相当的距离。根据陕西省的实际,目前应坚持“政府扶助、市场运作、多渠道筹集”的原则,积极拓宽筹集担保资金渠道,采取多种方式解决担保资金的来源问题。
(三)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风险投资机制。风险投资机制能够成功运作的关键之一,在于一项投资一旦成功之后,风险投资者能够迅速通过资本市场将投资连同高额回报一并收回,这样才能及时转向下一个投资目标,使风险投资持续滚动运作下去。也就是说,风险投资必须既有“入口”,又有“出口”,才能构成周而复始的滚动发展。从长期来看,这种机制的实现有赖于在资本市场进一步深化和发展的基础上,建立“第二板块”股票市场。作为“二板”市场开放之前的过渡性对策,可以考虑鼓励风险投资公司采用组合式的投资方式,即对一个投资对象同时运用直接投资、提供贷款、提供贷款担保三种形式。这样做的好处是:1.以贷款形式提供的资金支持可以及时回收,从而保证“二板”市场在未开放条件下风险投资运作的可持续性。2.通过提供投资担保吸引其他投资者的参与,从而起到分散投资风险的作用。
(四)建立中小企业互助担保基金。这一基金可以由社会中介组织、企业和银行几方共同参与,用途是为中小企业向银行贷款时提供担保。社会中介组织承担基金的发起、组织和协调工作。中小企业作为会员向基金出资,会员的担保申请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获得批准。银行负责基金的保管和具体运作管理。由于互助担保基金要求会员共同出资,企业之间存在相互监督、相互帮助的机制,起到互保、互联的作用。企业投少量的资金能得到几倍于这一数额的贷款,企业受益。银行如以单个中小企业为对象进行贷款管理,贷款成本和风险都较高。这种以企业网络为对象的信贷关系,可以提高贷款的安全性,降低成本,银行也容易接受。
三、深化和规范公有制中小企业的改革与转制
陕西省的公有制中小企业所占比重较高,虽在各级政府推动下,其改革面已达90%左右,但部分企业改革不够规范。目前公有制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是产权不清、权责不明、缺乏对经营者有效的激励和制约机制等。对于这些问题,只有通过深化和规范企业的改革和转制才能得到根本解决。
对于公有制中小企业来说,目前促进其改革和转制最重要的是不仅要“放开”,而且要“搞活”。要做到“活”,首先要从所有权上放开,允许国有产权流动。其次,改制的方式要灵活多样。按照中央的方针政策,允许并鼓励采取股份制、租赁经营、承包经营、合资经营、整体出售、兼并、破产、拍卖等形式对公有制中小企业进行改制。具体采取何种形式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而定,不能搞“一刀切”。第三,公有制中小企业的出路要不拘一格。应鼓励中小企业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改制方面的大胆探索,创造适合企业实际情况的改制形式或经营方式。第四,在改制过程中对公有制中小企业的发展进行政策引导,积极鼓励发展小而专、小而精、小而特、小而新,适于广泛开展专业化协作的小型企业。改革过程中不论采取哪种形式,都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规范操作,注意实际效果。
四、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和发展支持的力度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对于推动陕西省的企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增强区域经济的活力,加快“一线两带”战略的进程具有关键性的作用,所以,应当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和发展的支持力度。
1.设立陕西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基金。在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之外,由陕西省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按照市场运作方式,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所从事的、经过专门机构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贷款贴息、股权投资和融资担保。
2.鼓励中小企业加大研究开发费用的投入。对研究开发投入占企业销售收入的比重超过3%者,在企业所得税征收上给予优惠。
3.支持科技人员兴办。为科技人员创办企业和领执照、申请由科技三项费用支持的研究开发资金等提供咨询和代理服务。
(作者单位:西安理工大学)
一、加快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一)技术支持服务。技术支持服务的重点应该是:1.协助指导技术开发。组织协调陕西省及下属市县的科学技术协会、行业协会、科研单位和龙头企业,协助中小企业进行技术攻关,解决技术难题。开展技术诊断、技术指导和技术交流活动,帮助中小企业编制技术文件、组织产品鉴定。鼓励现有的专业技术实验室、测试中心向中小企业开放,满足中小企业共性技术的需求。2.技术成果推介、转让服务。由政府或经济综合部门牵头,充分利用陕西省教育科研资源雄厚的优势,进行挂钩协作,组织中小企业参与产学研联合,促进科研成果在中小企业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组织相关机构,及时提供适合中小企业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信息,并进行引进、推广,帮助消化、吸收和创新。办好技术成果交易市场,为中小企业受让、应用技术成果提供服务。3.人才引进与培训。以各级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职业介绍所等机构为主,根据企业需求,采取多种形式帮助中小企业引进高级管理人才和高级技术人才,同时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培训。
(二)咨询服务。咨询服务应包括:1.信息咨询服务。针对中小企业缺乏信息来源以及搜集分析能力不强比较普遍的弱点,各级服务机构应以陕西省中小企业信息网为依托,有针对性地搜集中小企业所需要的市场信息、技术信息、金融信息、政策信息和人才信息等,并经过必要的分析加工后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2.经营理财服务。以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等为主,帮助企业加强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对企业项目投资、业务经营及内部管理等提供会计、审计服务。建立区域性的中小企业财务中心,为企业会计核算、统一开票、税务代理等方面进行服务。3.法律援助服务。由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组织,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种法律咨询、代理及专项服务等法律援助。建立接受中小企业投诉和查处向中小企业“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事件,使企业发展得到良好的环境保障。4.创业信息协助服务。该机构为个人创业提供创业信息,以及为具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的创办和发展提供条件和一条龙的服务。
(三)培训服务。中小企业的经营者迫切需要学习和提高有关企业发展战略、市场营销、财会知识、生产管理与企业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组织这类培训活动对于帮助中小企业经营者提高自身素质、改善企业的[HJ*4/7]生产经营管理很有必要。具体形式可以采取:1.依托有关大专院校,优先安排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创业培训、工商管理培训以及技术、财务等专业骨干的业务技能培训。在培训收费等方面提供优惠。2.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开展自主培训。
二、强化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
(一)尽快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在这套系统里应建立一个过去借贷还款的记录查询系统,然后再建立信用评级。先建立对民营中小企业与个人的诚信系统,再建立对国有企业的诚信系统。诚信系统是信用评级、商誉的基本问题,是融资的基础。另外,还应建立一种有效的信用机制。如五户联保制,即一户不还钱,五户都别再借钱。这样通过邻里的压力比抵押的效果要好得多。让这些借钱的人知道,一旦他们一次不还钱,就会永远失去从小额贷款系统中得到帮助的机会。我国部分地区率先试点进行的小额贷款的实践说明,并不完全是企业的信用不高、素质不好,而是缺乏一种有效的信用机制。信用信息系统的建立涉及一些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以及金融单位的推动与协调,所以需要政府的支持和推动。
(二)尽快建立和完善信用担保体系。陕西省已相继建立了23家专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合计达5.6亿元,已累计为企业提供了6亿元的贷款担保服务,但距离该省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800亿元还有相当的距离。根据陕西省的实际,目前应坚持“政府扶助、市场运作、多渠道筹集”的原则,积极拓宽筹集担保资金渠道,采取多种方式解决担保资金的来源问题。
(三)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风险投资机制。风险投资机制能够成功运作的关键之一,在于一项投资一旦成功之后,风险投资者能够迅速通过资本市场将投资连同高额回报一并收回,这样才能及时转向下一个投资目标,使风险投资持续滚动运作下去。也就是说,风险投资必须既有“入口”,又有“出口”,才能构成周而复始的滚动发展。从长期来看,这种机制的实现有赖于在资本市场进一步深化和发展的基础上,建立“第二板块”股票市场。作为“二板”市场开放之前的过渡性对策,可以考虑鼓励风险投资公司采用组合式的投资方式,即对一个投资对象同时运用直接投资、提供贷款、提供贷款担保三种形式。这样做的好处是:1.以贷款形式提供的资金支持可以及时回收,从而保证“二板”市场在未开放条件下风险投资运作的可持续性。2.通过提供投资担保吸引其他投资者的参与,从而起到分散投资风险的作用。
(四)建立中小企业互助担保基金。这一基金可以由社会中介组织、企业和银行几方共同参与,用途是为中小企业向银行贷款时提供担保。社会中介组织承担基金的发起、组织和协调工作。中小企业作为会员向基金出资,会员的担保申请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获得批准。银行负责基金的保管和具体运作管理。由于互助担保基金要求会员共同出资,企业之间存在相互监督、相互帮助的机制,起到互保、互联的作用。企业投少量的资金能得到几倍于这一数额的贷款,企业受益。银行如以单个中小企业为对象进行贷款管理,贷款成本和风险都较高。这种以企业网络为对象的信贷关系,可以提高贷款的安全性,降低成本,银行也容易接受。
三、深化和规范公有制中小企业的改革与转制
陕西省的公有制中小企业所占比重较高,虽在各级政府推动下,其改革面已达90%左右,但部分企业改革不够规范。目前公有制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是产权不清、权责不明、缺乏对经营者有效的激励和制约机制等。对于这些问题,只有通过深化和规范企业的改革和转制才能得到根本解决。
对于公有制中小企业来说,目前促进其改革和转制最重要的是不仅要“放开”,而且要“搞活”。要做到“活”,首先要从所有权上放开,允许国有产权流动。其次,改制的方式要灵活多样。按照中央的方针政策,允许并鼓励采取股份制、租赁经营、承包经营、合资经营、整体出售、兼并、破产、拍卖等形式对公有制中小企业进行改制。具体采取何种形式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而定,不能搞“一刀切”。第三,公有制中小企业的出路要不拘一格。应鼓励中小企业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改制方面的大胆探索,创造适合企业实际情况的改制形式或经营方式。第四,在改制过程中对公有制中小企业的发展进行政策引导,积极鼓励发展小而专、小而精、小而特、小而新,适于广泛开展专业化协作的小型企业。改革过程中不论采取哪种形式,都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规范操作,注意实际效果。
四、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和发展支持的力度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对于推动陕西省的企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增强区域经济的活力,加快“一线两带”战略的进程具有关键性的作用,所以,应当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和发展的支持力度。
1.设立陕西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基金。在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之外,由陕西省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按照市场运作方式,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所从事的、经过专门机构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贷款贴息、股权投资和融资担保。
2.鼓励中小企业加大研究开发费用的投入。对研究开发投入占企业销售收入的比重超过3%者,在企业所得税征收上给予优惠。
3.支持科技人员兴办。为科技人员创办企业和领执照、申请由科技三项费用支持的研究开发资金等提供咨询和代理服务。
(作者单位:西安理工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