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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虚假的会计信息不能体现企业的真实价值,同时也阻碍金融市场的有效运行,影响资源的有效配置。本文针对上市公司的内部审计存在的内部审计机构不合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较差、审计范围覆盖不全面等问题进行分析探讨,提出治理内部审计问题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上市公司 内部审计 治理建议
一、上市公司内部审计的必要性
两权分离产生了委托代理关系直接促使内部审计产生与发展,经营者受所有者委托对企业实施全方位经营管理。在委托代理关系下,其利益诉求点不同,所有者要确保经营者彻底地履行了受托责任。由此公司股东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信息产生了需求,具有经济监督功能的内部审计就应运而生,委托代理在上市的企业就有很直观的展现。在此种关系下, 公司治理层要亟待处理的难题是:“经营者维护所有者利益问题”。也就是说怎样设立有用的激励约束体系,使经营者尽其所能保护所有者权益。内部审计在监督考核经营者的努力程度上作用显著,因此内部审计能得以发展。因此 内部审计能得以产生并向前发展是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与两权分离所形成的委托代理关系为其创造了契机。
二、我国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不合理。一般而言,国内企业内审机构的建立就是照搬或稍微变动国外模式,实际上,国内企业内审无论内部还是外部环境都与国外有极大区别,公司在汲取国外成功经验时,应结合自身特殊状况来进行详细分析对于自身不同问题,设立起有效的公司治理模式。
因为我国没有相应法律机构对上市公司内审机构设置作出详细规定,以至于多数公司可根据其具体情况设立内审机构。如今,国内公司内审机构设立情况如下,公司大股东属管理层,其总经理监管其主要经济活动,属决策层,由董事会与其下属审计委分管,余下由监事会领头,属监督层。以上证实了多数企业只建立了审计部,只有少数企业既同时建立起审计委与审计部,由于我国内审一般附带部分行政色彩,大部分企业高管一人同时任职董事长与总经理,由此可知,单独建立审计部或同步建立审计和审计部并没实质区别,原因是审计部由董事长与总经理管理,也就是说其由一个人管辖。当前我国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大多属管理层,由总经理领导”。虽说该模式使审计人员及时发现经营管理问题,可以面对面与管理者沟通和协商,迅速提出解决措施,遏制了情况持续恶化,但一旦牵扯到自身利益,使审计有倾向性,不客观。
2.内部审计的独立性较差。首先,部分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缺乏独立性。内部审计委员会人员多为企业管理层或大股东,公司治理没有体现多元化。审计委虽在企业内部逐步建立开展起来,但没有落实其工作,并没起到很大的积极影响;其次,内部审计人员缺少完整的独立性。内部审计人员是企业一员,他们的工作及福利待遇受上级领导主观影响,所以,内部审计人员不敢彻底的对领导行使监督、评价职能。
3.内部审计范围覆盖不全面。内审人员侧重于财务数据的真实及合法性及生产经营监督,主要作用是防止财务造假,而对公司治理方面进行评估并提出有效措施涉及甚少,其审计对象是会计报表、账本、凭证等财务资料,相关工作侧重于财务方面。例如,公司投标项目审计,仅仅投标合同是否合乎规定进行审核,而对公司本身有没有据投资比例对被投单位的投资收益是否进行了准确无误的核算处理、该不该投资、投资回报率合不合理,合作对象选择合不合适、有没有更佳的方案等都没深入调查分析。综上所述,内审在以下方面有待完善:增强风险应对、优化公司治理、提高企業效益等。
三、完善我国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建议
1.内部控制制度应加强对高层经营者的监督并严格执行。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一个很突出的特征:“相对侧重于对中层管理者与普通员工地监控,对公司高层监管环节较少”。因此,想要完善其制度就必须将公司高层行权行为拉进内部控制管控范围,增大对经营管理者的监控力度。另外在内容上,要密切监督其经费出入,加大对其经营决策流程监管,降低其权钱勾结现象的发生。另外,有了内部控制制度就必须切实彻底的实行,无论是什么制度策划的再好不去落实实行,制定了也将无用。因此,必须严格监控新中基企业高管,执行集体审批制度在要作出重大决策的时候,严防企业高层以权谋私。只有对新中基各部门加大监控力度,设立监督体系,才能实现各部门互相制衡,降低造假的概率。此外,还须设立高管轮岗和定期稽核制,防止其高管和财务,采购等重要岗位职工一起造假。
2.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独立性。上市公司内审委员会人员构成层次应该进行调整,人员构成应该逐步向多元化发展, 其构成除了由公司高管和大股东构成,还应包括公司员工,使其权利相互制约,提高其机构的独立性。内审应该开展起来,不流于形式,严格落实到位,发挥内审风控作用;内审人员应不收外部和内部利益制约实施审计工作,同时公司管理层也应鼓励审计人员公正办事;内部审计机构人员不应包括会计和管理人员,另外,领导应对审计工作提高重视,内部审计应该按实际程序按部就班的实行,壮大审计人员队伍,从而提高内部审计人员信心,激发他们干审计的热情。
3.扩大审计范围。上市公司内部审计要扩大其工作范围,目前,很多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范围侧重于财务方面,业务及管理方面涉及甚少,内部审计发挥着很小的作用在公司治理方面,要想改变现状,公司高层首先要转变观念,应把内审范围扩大到除财务外的其他地方,如价格、经济合同、内部控制、质量、风险管理等方面。还有内审工作范围应从事后扩大到事前和事中,内审才能彻底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而不像之前一样只对事后结果进行评估与善后,而还包括事前和事中评价,使内部审计全面发展,在新中基治理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参考文献:
[1]白重恩,刘俏.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实证研究经济研究[J].经济研究.2007.(2)∶18~91.
[2]薛亚梅.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思考[J].财会月刊.2007.(2):23~87.
[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编.2012.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北京[M]:经济科学出版社.164~214.
作者简介:罗杰思,湖南文理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师,研究方向为企业管理、财会理论。胡清,湖南文理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生。
关键词:上市公司 内部审计 治理建议
一、上市公司内部审计的必要性
两权分离产生了委托代理关系直接促使内部审计产生与发展,经营者受所有者委托对企业实施全方位经营管理。在委托代理关系下,其利益诉求点不同,所有者要确保经营者彻底地履行了受托责任。由此公司股东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信息产生了需求,具有经济监督功能的内部审计就应运而生,委托代理在上市的企业就有很直观的展现。在此种关系下, 公司治理层要亟待处理的难题是:“经营者维护所有者利益问题”。也就是说怎样设立有用的激励约束体系,使经营者尽其所能保护所有者权益。内部审计在监督考核经营者的努力程度上作用显著,因此内部审计能得以发展。因此 内部审计能得以产生并向前发展是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与两权分离所形成的委托代理关系为其创造了契机。
二、我国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不合理。一般而言,国内企业内审机构的建立就是照搬或稍微变动国外模式,实际上,国内企业内审无论内部还是外部环境都与国外有极大区别,公司在汲取国外成功经验时,应结合自身特殊状况来进行详细分析对于自身不同问题,设立起有效的公司治理模式。
因为我国没有相应法律机构对上市公司内审机构设置作出详细规定,以至于多数公司可根据其具体情况设立内审机构。如今,国内公司内审机构设立情况如下,公司大股东属管理层,其总经理监管其主要经济活动,属决策层,由董事会与其下属审计委分管,余下由监事会领头,属监督层。以上证实了多数企业只建立了审计部,只有少数企业既同时建立起审计委与审计部,由于我国内审一般附带部分行政色彩,大部分企业高管一人同时任职董事长与总经理,由此可知,单独建立审计部或同步建立审计和审计部并没实质区别,原因是审计部由董事长与总经理管理,也就是说其由一个人管辖。当前我国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大多属管理层,由总经理领导”。虽说该模式使审计人员及时发现经营管理问题,可以面对面与管理者沟通和协商,迅速提出解决措施,遏制了情况持续恶化,但一旦牵扯到自身利益,使审计有倾向性,不客观。
2.内部审计的独立性较差。首先,部分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缺乏独立性。内部审计委员会人员多为企业管理层或大股东,公司治理没有体现多元化。审计委虽在企业内部逐步建立开展起来,但没有落实其工作,并没起到很大的积极影响;其次,内部审计人员缺少完整的独立性。内部审计人员是企业一员,他们的工作及福利待遇受上级领导主观影响,所以,内部审计人员不敢彻底的对领导行使监督、评价职能。
3.内部审计范围覆盖不全面。内审人员侧重于财务数据的真实及合法性及生产经营监督,主要作用是防止财务造假,而对公司治理方面进行评估并提出有效措施涉及甚少,其审计对象是会计报表、账本、凭证等财务资料,相关工作侧重于财务方面。例如,公司投标项目审计,仅仅投标合同是否合乎规定进行审核,而对公司本身有没有据投资比例对被投单位的投资收益是否进行了准确无误的核算处理、该不该投资、投资回报率合不合理,合作对象选择合不合适、有没有更佳的方案等都没深入调查分析。综上所述,内审在以下方面有待完善:增强风险应对、优化公司治理、提高企業效益等。
三、完善我国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建议
1.内部控制制度应加强对高层经营者的监督并严格执行。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一个很突出的特征:“相对侧重于对中层管理者与普通员工地监控,对公司高层监管环节较少”。因此,想要完善其制度就必须将公司高层行权行为拉进内部控制管控范围,增大对经营管理者的监控力度。另外在内容上,要密切监督其经费出入,加大对其经营决策流程监管,降低其权钱勾结现象的发生。另外,有了内部控制制度就必须切实彻底的实行,无论是什么制度策划的再好不去落实实行,制定了也将无用。因此,必须严格监控新中基企业高管,执行集体审批制度在要作出重大决策的时候,严防企业高层以权谋私。只有对新中基各部门加大监控力度,设立监督体系,才能实现各部门互相制衡,降低造假的概率。此外,还须设立高管轮岗和定期稽核制,防止其高管和财务,采购等重要岗位职工一起造假。
2.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独立性。上市公司内审委员会人员构成层次应该进行调整,人员构成应该逐步向多元化发展, 其构成除了由公司高管和大股东构成,还应包括公司员工,使其权利相互制约,提高其机构的独立性。内审应该开展起来,不流于形式,严格落实到位,发挥内审风控作用;内审人员应不收外部和内部利益制约实施审计工作,同时公司管理层也应鼓励审计人员公正办事;内部审计机构人员不应包括会计和管理人员,另外,领导应对审计工作提高重视,内部审计应该按实际程序按部就班的实行,壮大审计人员队伍,从而提高内部审计人员信心,激发他们干审计的热情。
3.扩大审计范围。上市公司内部审计要扩大其工作范围,目前,很多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范围侧重于财务方面,业务及管理方面涉及甚少,内部审计发挥着很小的作用在公司治理方面,要想改变现状,公司高层首先要转变观念,应把内审范围扩大到除财务外的其他地方,如价格、经济合同、内部控制、质量、风险管理等方面。还有内审工作范围应从事后扩大到事前和事中,内审才能彻底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而不像之前一样只对事后结果进行评估与善后,而还包括事前和事中评价,使内部审计全面发展,在新中基治理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参考文献:
[1]白重恩,刘俏.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实证研究经济研究[J].经济研究.2007.(2)∶18~91.
[2]薛亚梅.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思考[J].财会月刊.2007.(2):23~87.
[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编.2012.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北京[M]:经济科学出版社.164~214.
作者简介:罗杰思,湖南文理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师,研究方向为企业管理、财会理论。胡清,湖南文理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