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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施工期柴油涨价引起的索赔、钢筋损耗超标补偿、引水压力钢管施工工艺改变引起的单价调整。
【关键词】工程;索赔;咨询
Introduction of a consulting project claim
Zhang Zi-jie
【Abstract】Claims arising from the construction of diesel prices, the unit price exceeded reinforced loss compensation, changes in water pressure pipe construction process caused adjustments.
【Key words】Engineering;Claims;Consulting
因工程索赔涉及因素较多,处理过程中既要考虑合同约定、相关法规,也受工程实际情况制约,更受到双方经济利益的博弈的影响。本人2011年参加了四川省某水电站的索赔问题咨询,现将咨询过程予以简单介绍,供大家参考。
1. 某水电站索赔背景简介
(1)该水电站位于四川省凉山州,电站采用引水式开发。电站由首部枢纽、引水系统和厂区枢纽组成,电站总装机为4×60MW。从坝址到厂址约20Km。引水隧洞全长18775.723m,最大开挖断面8.2m,衬砌后断面7.0m、7.20m,采用钢筋混凝土衬砌。
(2)该水电站经过数次停工、复工,工期拖延较长,施工单位也有更换。由现任建设单位收购后,现有的五家施工单位提出柴油涨价需补价差;隧洞塌方窝工补偿;工程期延长管理费增加;钢筋损耗超定额补偿;引水压力钢管单价补偿等索赔问题。金额合计达到9650.56万元。
(3)受建设单位委托,造价咨询公司需对以上索赔问题进行分析,定量计算,并给出处理建议。下面予以介绍。
2. 柴油价差补偿
2.1索赔的提出。
共4家土建施工单位,提出柴油价差索赔。原因是2007年至2011年,国家发改委对燃油价格进行了多次上调(见发改电[2007]5号、发改电[2009]238号、发改电[2010]165号),西昌市场燃油供应紧张,价格涨幅比较大。每吨比合同价高出798元,根据索赔报告统计,4家单位共需补差价632万元。
2.2各标段柴油消耗量及价差的测算:
2.2.1理论消耗量计算:根据合同单价表,对含柴油的单价进行工料分析,得出完成单位工程量需多少柴油。计算各标段的己完成工程与剩余工程的所消耗的柴油量。
2.2.2价格差确定:以《四川工程造价信息》凉山州的柴油价格为准,按柴油价格上涨的历史趋势,为计算简便,将价格接近的月份归成一个时段,整个补偿期划分成几个时段,每时段取柴油平均价格;因工地位于山区,距市区距离远,另外考虑了运费。
2.2.3汇总柴油价差:本项目已完工程共划分了7个时段,从各标段每期工程进度款计量表中提取汇总各时段柴油消耗量。再乘以各时段的价差,汇总相加即得总的柴油应补差价。用公式可表达为:
柴油应补差价 =∑(各时段柴油消耗量×各时段柴油单价差)
其中: 各时段柴油消耗量=∑(各时段完成的工程量×柴油理论应耗量)
各时段柴油单价差=∑ (调整期各时段平均价-实际结算价)
2.2.4计算结果:
根据以上原则计算的柴油差价为235.7万元,为申报值632.04万元的37.3%。另外咨询单位还测算了从当时至项目完工所需的补的柴油价差,供合同双方协商时参考。
2.3索赔问题判断及处理建议:
(1)施工工方提出,根据通用合同条款第1.38条,“在投标截止日前28天后,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和规章发生变更,导致承包人在实施合同期间所需要的工程费用发生第1.37条规定以外的增减时,应由监理人与发包人和承包人进行协商后确定需调整的合同金额” 之规定,燃油价格上涨属于政策性调整,此部分价差应由业主承担。
(2)对此,咨询单位分析后认为,既然合同约定:“应由监理人与发包人和承包人进行协商后确定需调整的合同金额”,则柴油涨价引起的价差应由合同双方分担,具体比例由双方协商。
(3)建议建设单位在本次测算的柴油差价总金额内,与施工单位协商具体补偿金。并将补偿金额与工程完工时间挂钩,越早完工则予以补偿金额越多。并签定补充协议以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
3. 钢筋损耗超标要求补偿
3.1索赔的提出。
承包商主张:由于地质条件差,导致超挖较大,加之开挖断面大多为大马蹄形,加强支护洞段长且围岩类别复杂,设计变更较多,造成钢筋大量的超耗。超耗工程量主要包括:钢筋搭接长度和焊接长度超耗;架立钢筋和切割、弯曲超耗,合计1130吨,超出5%的定额损耗630吨,要求予以补偿。
3.2钢筋损耗测算。
经向监理单位了解钢筋安装实际情况,并根据施工单位上报的引水隧洞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其中的钢筋加工、安装内容,确定参数如下:
(1)环向钢筋在洞外的钢筋加工厂加工,洞内焊接。按施工方案及现场情况,一根环向钢筋部分隧洞段设2个,部分设3个焊接接头。
(2)纵向钢筋按12m一循环浇注长度加工,故按每12m设置一次焊接接头。
(3)定位筋,设置8根直径20纵向通长钢筋。
按大塌方段钢筋图,测算得环向钢筋按3个焊接接头,损耗率为4.09%,环向钢筋按2个焊接接头考虑,损耗率为2.98%,均没超过5%的投标损耗。
3.3钢筋损耗处理建议。
(1)根据第5标合同技术条款,P56页,7.3.5 计量和“支付”承包人为施工需要设置的架立筋,在切割、弯曲加工中损耗的钢筋重量,不予计量,…单价中包括钢筋材料的加工、加工后运输、储存、安装和损耗、试验以及质量检查和验收等所需人工、材料以及使用设备和辅助设施的一切费用。
(2)经查投标文件中的钢筋单价分析,已计入了5%的损耗。此损耗是施工单位根据自己的施工水平,自主提出的报价,不得随意改变。
(3)且经咨询单位按实际施工情况测算,隧洞钢筋安装的损耗,均没超过5%的投标损耗值。故对此项索赔,建议不予支持。
4. 引水压力钢管单价变更
4.1索赔的提出。
承包商主张: “压力钢管制作及安装部分的工程量清单不相符,均存在变更。按照施工合同中的变更处理原则,对变更部分的单价做了相应的调整中并做的单价分析。” 因重新组价需增加费用1277.73万元。
4.2单价变更理由逐一分析。
根据本标段施工合同、定额、计价规范,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单价变更理由问题分析如下:
(1)压力钢管材质变化问题:
施工单位提出部分压力钢管材质由16MnR 变更为WDB620高强钢,以此要求变更单价。
经查相关资料,因高强钢施工工艺与16MnR 有一定差别,建议对新增的WDB620岔管、压水试验、30mm、32mm,共4种高强钢项目编制新的单价。采用《2002版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投标费率计价。
(2) 要求按安装部位不同重新组价:
施工单位在上报单价中还按安装部位区分了上平段直管、上弯管、斜直管、下平直管、渐变管等,并分别作了新增单价。
本项目在招投标时压力钢管就有上平管、上弯管、支直管等,没有发生变化。且原合同清单按钢管厚度列项,施工单位响应了标书,没有因位置不同而区分单价。故现在要求按位置重新组价不合理。
(3)新增厚度钢管单价:
原合同清单有26、28、30、32mm四种厚度的单价。在实际施工中,设计新增了20、22、24、34mm四种厚度的压力钢管。
因厚度越薄,单位重量的消耗量越大,单价越高,制造安装相同直径的钢管越长。钢管厚度的减少,给施工单位增加了一定成本,构成了合同变更。建议对新增20、22、24、34mm四种厚度,套用《2002版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按投标费率编制新增单价。
对人工、材料单价有补充协议的,按补充协议,否则按原合同价。
(4) 原合同清单四种厚度的单价的调整:
原合同清单有26、28、30、32mm四种厚度的单价,因补充协议。调整人工和柴油价格。针对以上两项调价,对相应单价作了调整。
(5)钢材焊接时预热问题: 施工单位提出 “根据DL/T5017-2007规范,WDB620高强钢所有规格和16MnR中规格为δ=32mm和δ=34mm焊接时均须预热。”
根据施工合同技术条款8.4.2.5;条款8.4.3.1,本项目绝大部分焊缝属一二类焊缝,技术条款已规定对焊接工艺要求需要预热的焊件,其定位焊缝和主缝均应预热。故高强钢要预热不属于新增要求,不能构成单价变更的理由。
(6)CHE62CFLH电焊条价差
因部分压力钢管材料由16MnR变为WDB620,相应焊接材料由结507电焊条变为CHE62CFLH电焊条。此是由钢管材质变化引起的,相应价差应予补偿。
施工单位申报1277.73万元。根据以上原则测算,单价调整共增加67.39万元。
5. 结尾
大部分工程在实际施工中,因环境复杂,影响因素多。容易发生索赔事件,对此建议当事各方以合同、相关法规为依据,合理主张自己的权益。并注意保存相关过程文件。但发生影响施工的事件,各方及时协调解决,避免损失扩大,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
[文章编号]1006-7619(2014)06-04-307
【关键词】工程;索赔;咨询
Introduction of a consulting project claim
Zhang Zi-jie
【Abstract】Claims arising from the construction of diesel prices, the unit price exceeded reinforced loss compensation, changes in water pressure pipe construction process caused adjustments.
【Key words】Engineering;Claims;Consulting
因工程索赔涉及因素较多,处理过程中既要考虑合同约定、相关法规,也受工程实际情况制约,更受到双方经济利益的博弈的影响。本人2011年参加了四川省某水电站的索赔问题咨询,现将咨询过程予以简单介绍,供大家参考。
1. 某水电站索赔背景简介
(1)该水电站位于四川省凉山州,电站采用引水式开发。电站由首部枢纽、引水系统和厂区枢纽组成,电站总装机为4×60MW。从坝址到厂址约20Km。引水隧洞全长18775.723m,最大开挖断面8.2m,衬砌后断面7.0m、7.20m,采用钢筋混凝土衬砌。
(2)该水电站经过数次停工、复工,工期拖延较长,施工单位也有更换。由现任建设单位收购后,现有的五家施工单位提出柴油涨价需补价差;隧洞塌方窝工补偿;工程期延长管理费增加;钢筋损耗超定额补偿;引水压力钢管单价补偿等索赔问题。金额合计达到9650.56万元。
(3)受建设单位委托,造价咨询公司需对以上索赔问题进行分析,定量计算,并给出处理建议。下面予以介绍。
2. 柴油价差补偿
2.1索赔的提出。
共4家土建施工单位,提出柴油价差索赔。原因是2007年至2011年,国家发改委对燃油价格进行了多次上调(见发改电[2007]5号、发改电[2009]238号、发改电[2010]165号),西昌市场燃油供应紧张,价格涨幅比较大。每吨比合同价高出798元,根据索赔报告统计,4家单位共需补差价632万元。
2.2各标段柴油消耗量及价差的测算:
2.2.1理论消耗量计算:根据合同单价表,对含柴油的单价进行工料分析,得出完成单位工程量需多少柴油。计算各标段的己完成工程与剩余工程的所消耗的柴油量。
2.2.2价格差确定:以《四川工程造价信息》凉山州的柴油价格为准,按柴油价格上涨的历史趋势,为计算简便,将价格接近的月份归成一个时段,整个补偿期划分成几个时段,每时段取柴油平均价格;因工地位于山区,距市区距离远,另外考虑了运费。
2.2.3汇总柴油价差:本项目已完工程共划分了7个时段,从各标段每期工程进度款计量表中提取汇总各时段柴油消耗量。再乘以各时段的价差,汇总相加即得总的柴油应补差价。用公式可表达为:
柴油应补差价 =∑(各时段柴油消耗量×各时段柴油单价差)
其中: 各时段柴油消耗量=∑(各时段完成的工程量×柴油理论应耗量)
各时段柴油单价差=∑ (调整期各时段平均价-实际结算价)
2.2.4计算结果:
根据以上原则计算的柴油差价为235.7万元,为申报值632.04万元的37.3%。另外咨询单位还测算了从当时至项目完工所需的补的柴油价差,供合同双方协商时参考。
2.3索赔问题判断及处理建议:
(1)施工工方提出,根据通用合同条款第1.38条,“在投标截止日前28天后,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和规章发生变更,导致承包人在实施合同期间所需要的工程费用发生第1.37条规定以外的增减时,应由监理人与发包人和承包人进行协商后确定需调整的合同金额” 之规定,燃油价格上涨属于政策性调整,此部分价差应由业主承担。
(2)对此,咨询单位分析后认为,既然合同约定:“应由监理人与发包人和承包人进行协商后确定需调整的合同金额”,则柴油涨价引起的价差应由合同双方分担,具体比例由双方协商。
(3)建议建设单位在本次测算的柴油差价总金额内,与施工单位协商具体补偿金。并将补偿金额与工程完工时间挂钩,越早完工则予以补偿金额越多。并签定补充协议以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
3. 钢筋损耗超标要求补偿
3.1索赔的提出。
承包商主张:由于地质条件差,导致超挖较大,加之开挖断面大多为大马蹄形,加强支护洞段长且围岩类别复杂,设计变更较多,造成钢筋大量的超耗。超耗工程量主要包括:钢筋搭接长度和焊接长度超耗;架立钢筋和切割、弯曲超耗,合计1130吨,超出5%的定额损耗630吨,要求予以补偿。
3.2钢筋损耗测算。
经向监理单位了解钢筋安装实际情况,并根据施工单位上报的引水隧洞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其中的钢筋加工、安装内容,确定参数如下:
(1)环向钢筋在洞外的钢筋加工厂加工,洞内焊接。按施工方案及现场情况,一根环向钢筋部分隧洞段设2个,部分设3个焊接接头。
(2)纵向钢筋按12m一循环浇注长度加工,故按每12m设置一次焊接接头。
(3)定位筋,设置8根直径20纵向通长钢筋。
按大塌方段钢筋图,测算得环向钢筋按3个焊接接头,损耗率为4.09%,环向钢筋按2个焊接接头考虑,损耗率为2.98%,均没超过5%的投标损耗。
3.3钢筋损耗处理建议。
(1)根据第5标合同技术条款,P56页,7.3.5 计量和“支付”承包人为施工需要设置的架立筋,在切割、弯曲加工中损耗的钢筋重量,不予计量,…单价中包括钢筋材料的加工、加工后运输、储存、安装和损耗、试验以及质量检查和验收等所需人工、材料以及使用设备和辅助设施的一切费用。
(2)经查投标文件中的钢筋单价分析,已计入了5%的损耗。此损耗是施工单位根据自己的施工水平,自主提出的报价,不得随意改变。
(3)且经咨询单位按实际施工情况测算,隧洞钢筋安装的损耗,均没超过5%的投标损耗值。故对此项索赔,建议不予支持。
4. 引水压力钢管单价变更
4.1索赔的提出。
承包商主张: “压力钢管制作及安装部分的工程量清单不相符,均存在变更。按照施工合同中的变更处理原则,对变更部分的单价做了相应的调整中并做的单价分析。” 因重新组价需增加费用1277.73万元。
4.2单价变更理由逐一分析。
根据本标段施工合同、定额、计价规范,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单价变更理由问题分析如下:
(1)压力钢管材质变化问题:
施工单位提出部分压力钢管材质由16MnR 变更为WDB620高强钢,以此要求变更单价。
经查相关资料,因高强钢施工工艺与16MnR 有一定差别,建议对新增的WDB620岔管、压水试验、30mm、32mm,共4种高强钢项目编制新的单价。采用《2002版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投标费率计价。
(2) 要求按安装部位不同重新组价:
施工单位在上报单价中还按安装部位区分了上平段直管、上弯管、斜直管、下平直管、渐变管等,并分别作了新增单价。
本项目在招投标时压力钢管就有上平管、上弯管、支直管等,没有发生变化。且原合同清单按钢管厚度列项,施工单位响应了标书,没有因位置不同而区分单价。故现在要求按位置重新组价不合理。
(3)新增厚度钢管单价:
原合同清单有26、28、30、32mm四种厚度的单价。在实际施工中,设计新增了20、22、24、34mm四种厚度的压力钢管。
因厚度越薄,单位重量的消耗量越大,单价越高,制造安装相同直径的钢管越长。钢管厚度的减少,给施工单位增加了一定成本,构成了合同变更。建议对新增20、22、24、34mm四种厚度,套用《2002版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按投标费率编制新增单价。
对人工、材料单价有补充协议的,按补充协议,否则按原合同价。
(4) 原合同清单四种厚度的单价的调整:
原合同清单有26、28、30、32mm四种厚度的单价,因补充协议。调整人工和柴油价格。针对以上两项调价,对相应单价作了调整。
(5)钢材焊接时预热问题: 施工单位提出 “根据DL/T5017-2007规范,WDB620高强钢所有规格和16MnR中规格为δ=32mm和δ=34mm焊接时均须预热。”
根据施工合同技术条款8.4.2.5;条款8.4.3.1,本项目绝大部分焊缝属一二类焊缝,技术条款已规定对焊接工艺要求需要预热的焊件,其定位焊缝和主缝均应预热。故高强钢要预热不属于新增要求,不能构成单价变更的理由。
(6)CHE62CFLH电焊条价差
因部分压力钢管材料由16MnR变为WDB620,相应焊接材料由结507电焊条变为CHE62CFLH电焊条。此是由钢管材质变化引起的,相应价差应予补偿。
施工单位申报1277.73万元。根据以上原则测算,单价调整共增加67.39万元。
5. 结尾
大部分工程在实际施工中,因环境复杂,影响因素多。容易发生索赔事件,对此建议当事各方以合同、相关法规为依据,合理主张自己的权益。并注意保存相关过程文件。但发生影响施工的事件,各方及时协调解决,避免损失扩大,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
[文章编号]1006-7619(2014)06-04-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