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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财政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做到突出重点,创新制度、完善机制,各项财政改革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2008年,财政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进一步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加快公共财政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着良好的环境。
一、2007年财政改革进展情况
(一)着力完善体制机制,加大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力度
1.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一是稳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2007年全国共计有18047个乡镇进行了改革试点,占全国乡镇总数的52.04%。二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16个省份制定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11个省份已全面推开。三是开展清理化解乡村债务。正式启动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工作。四是积极推进其他农村综合改革。稳步实施国有农场税费改革,继续推进减轻大湖区农民负担综合改革,完善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切实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2.完善财政支农政策机制。一是支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安排农技推广体系改革试点经费,开展内部管理制度、激励机制、推广方式等运行机制的创新研究,并对重大农业技术项目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推广工作,给予资金补助。二是探索农业综合开发新机制。继续加大投入力度,扩大财政资金配套保障试点范围;开展引导支农资金统筹支持新农村建设试点,支持开展土地治理与产业化项目有机结合的试点工作。三是推进完善扶贫开发机制。深化扶贫贷款财政贴息资金改革,扩大“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支持推动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通过“以奖代补”、“民办公助”等措施,完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入引导机制。四是支持兽医管理体制改革。
3.深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一是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面实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安排改革资金565亿元。二是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改革措施。进一步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生活费补助政策。向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提高中央财政免费教科书补助标准,推进教科书循环使用。提高中西部地区部分省份农村中小学的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提高中西部地区校舍维修改造测算单价标准。
(二)大力推进改善民生相关改革,支持构建和谐社会
1.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一是完善国家奖学金制度。中央继续设立国家奖学金,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二是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农村学生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工作,会同教育部研究出台助学贷款国家代偿办法。四是对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新招收的师范生实行免费教育。
2.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一是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继续支持做实城镇职工个人账户试点工作,研究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二是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全面推进农村低保制度建设,支持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好城乡医疗救助、抗灾救灾工作,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三是支持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加大优抚安置资金投入,参与修改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方案。四是支持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五是支持卫生事业改革。调整支出结构,增加卫生投入,支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疾病信息网络体系、卫生执法监督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和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六是着力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下达2007年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配合建设部起草有关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改进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
3.启动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试点。一是开展特别扶助制度试点。对于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家庭,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一定扶助金。二是落实特别扶助制度经费保障机制。中西部地区扶助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2007年中央财政安排试点经费6687万元。
4.进一步支持扩大就业再就业。一是落实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完善促进就业政策体系。二是加大就业再就业资金投入,加强资金监督管理。三是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城镇复员退役士兵、残疾人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等相关人群的就业工作。四是继续通过“特定政策补助”支持地方和中央困难企业,妥善解决并轨遗留问题。
(三)稳步推进财税改革,着力完善公共财政体系
1.税收制度改革取得重要进展。一是改革完善所得税制度。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将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由800元分两次提高到2000元;将居民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税率由20%调低到5%。二是稳步推进增值税转型改革。将试点范围扩大到中部6省26个老工业基地城市的电力、采掘业等八大行业。三是完善进出口税收政策。调整2831项商品的出口退税政策,取消了原粮及其制粉产品的出口退税;调整部分“两高一资”产品出口关税,降低工业原材料、零部件和关键设备以及部分关系民生的日用品进口暂定税率,完善棉花、大豆等进口关税,调整汽、柴油进口环节增值税政策,调整重大装备进口税收政策,全面修订生产过程用品、科技开发用品的进口税收相关政策。四是改革城镇土地使用税制度。调整土地使用税税额幅度,将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扩大到外资企业。五是其他税收改革平稳推进。改革车船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制度,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进一步扩大物业税模拟评税试点,推进资源税改革。
2.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逐步推进。一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完善中央预算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规程,将编制时间提前了一个月,调整规范定额标准,指导地方实行综合预算;规范绩效考评试点程序,大力推进绩效考评试点,细化报送全国人大的中央本级预算内容,将报送人大审议部门预算的部门由40个增加到50个;开始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制定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试行办法;指导各地区、各部门推进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开展用支出经济分类编制项目支出预算的试点工作。二是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所有中央部门及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全国所有省份和计划单列市本级,以及在多数市县的基层预算单位实施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10多个省份开始启动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试点,近50个中央部门和绝大多数地方实施了非税收入收缴改革;继续扩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开始实施公务卡制度。三是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进一步健全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出台促进自主创新的一系列管理办法。四是建立健全非经营性资产监管体制。组织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推进相关制度建设,加强了中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收入管理。
3.逐步深化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一是调整完善“三奖一补”政策。加大奖补力度,2007年中央财政安排奖补资金340亿元,比上年增加105亿元。二是推进“省直管县”和“乡财县管”试点。截至2007年底,全国24个省份实行“省直管县”试点,28个省份推行“乡财县管”试点,简化了财政管理层级,降低了行政成本。
(四)支持国有企业和金融体制等改革,推进完善市场经济体制
1.支持国有企业改革。一是完成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妥善解决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遗留分离人员的工资晋级问题,积极协调解决铁路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后的经济补助问题。二是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新进展。东北地区的试点工作正在平稳有序地推进。三是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取得新进展。
2.支持金融体制改革。一是发行特别国债。发行15500亿元特别国债购买2000亿美元外汇,缓解了流动性过剩,并及时将所筹外汇资金注入中国投资公司,促进国家外汇资金运用的多元化。二是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推进农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再保险(集团)公司等国有重点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革;支持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强化国有金融机构资产与财务监管,推动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制度框架的基本形成。三是巩固和推进政府双边合作。强化外国政府贷款全过程管理,拟订实施外国政府贷款项目评价办法和指标体系。
3.支持其他各项体制改革。一是支持邮政体制改革。探索建立邮政普遍服务成本控制和亏损补贴新机制;按规定程序核减邮政企业国有净资产,支持主辅分离改革。二是支持深化铁路体制改革。支持铁路企业分离办社会,按照“政府主导、多元化投资、市场化运作”的基本思路,构建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样化、项目建设市场化的铁路投融资体制。三是支持文化体制改革。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支持中央级文化体制改革试点,改革故宫博物院预算管理。四是推动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配套改革。做好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工作,保障石油价格改革的顺利实施。
二、2008年财政改革动态
(一)进一步支持深化农村改革
1.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2.改革完善财政支农政策。
(二)探索创新解决民生问题的新机制
1.改革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2.大力支持卫生体制改革。
3.支持扩大就业再就业改革。
4.继续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
(三)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1.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2.积极推进税收制度改革。
3.完善预算管理制度。
(四)继续支持国有企业和金融体制等经济体制改革
1.支持加快国有企业改革。
2.支持推进金融体制改革。
3.支持深化投资体制改革。
4.支持科技文化体制改革。
一、2007年财政改革进展情况
(一)着力完善体制机制,加大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力度
1.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一是稳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2007年全国共计有18047个乡镇进行了改革试点,占全国乡镇总数的52.04%。二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16个省份制定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11个省份已全面推开。三是开展清理化解乡村债务。正式启动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工作。四是积极推进其他农村综合改革。稳步实施国有农场税费改革,继续推进减轻大湖区农民负担综合改革,完善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切实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2.完善财政支农政策机制。一是支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安排农技推广体系改革试点经费,开展内部管理制度、激励机制、推广方式等运行机制的创新研究,并对重大农业技术项目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推广工作,给予资金补助。二是探索农业综合开发新机制。继续加大投入力度,扩大财政资金配套保障试点范围;开展引导支农资金统筹支持新农村建设试点,支持开展土地治理与产业化项目有机结合的试点工作。三是推进完善扶贫开发机制。深化扶贫贷款财政贴息资金改革,扩大“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支持推动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通过“以奖代补”、“民办公助”等措施,完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入引导机制。四是支持兽医管理体制改革。
3.深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一是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面实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安排改革资金565亿元。二是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改革措施。进一步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生活费补助政策。向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提高中央财政免费教科书补助标准,推进教科书循环使用。提高中西部地区部分省份农村中小学的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提高中西部地区校舍维修改造测算单价标准。
(二)大力推进改善民生相关改革,支持构建和谐社会
1.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一是完善国家奖学金制度。中央继续设立国家奖学金,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二是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农村学生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工作,会同教育部研究出台助学贷款国家代偿办法。四是对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新招收的师范生实行免费教育。
2.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一是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继续支持做实城镇职工个人账户试点工作,研究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二是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全面推进农村低保制度建设,支持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好城乡医疗救助、抗灾救灾工作,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三是支持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加大优抚安置资金投入,参与修改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方案。四是支持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五是支持卫生事业改革。调整支出结构,增加卫生投入,支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疾病信息网络体系、卫生执法监督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和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六是着力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下达2007年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配合建设部起草有关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改进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
3.启动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试点。一是开展特别扶助制度试点。对于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家庭,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一定扶助金。二是落实特别扶助制度经费保障机制。中西部地区扶助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2007年中央财政安排试点经费6687万元。
4.进一步支持扩大就业再就业。一是落实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完善促进就业政策体系。二是加大就业再就业资金投入,加强资金监督管理。三是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城镇复员退役士兵、残疾人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等相关人群的就业工作。四是继续通过“特定政策补助”支持地方和中央困难企业,妥善解决并轨遗留问题。
(三)稳步推进财税改革,着力完善公共财政体系
1.税收制度改革取得重要进展。一是改革完善所得税制度。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将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由800元分两次提高到2000元;将居民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税率由20%调低到5%。二是稳步推进增值税转型改革。将试点范围扩大到中部6省26个老工业基地城市的电力、采掘业等八大行业。三是完善进出口税收政策。调整2831项商品的出口退税政策,取消了原粮及其制粉产品的出口退税;调整部分“两高一资”产品出口关税,降低工业原材料、零部件和关键设备以及部分关系民生的日用品进口暂定税率,完善棉花、大豆等进口关税,调整汽、柴油进口环节增值税政策,调整重大装备进口税收政策,全面修订生产过程用品、科技开发用品的进口税收相关政策。四是改革城镇土地使用税制度。调整土地使用税税额幅度,将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扩大到外资企业。五是其他税收改革平稳推进。改革车船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制度,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进一步扩大物业税模拟评税试点,推进资源税改革。
2.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逐步推进。一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完善中央预算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规程,将编制时间提前了一个月,调整规范定额标准,指导地方实行综合预算;规范绩效考评试点程序,大力推进绩效考评试点,细化报送全国人大的中央本级预算内容,将报送人大审议部门预算的部门由40个增加到50个;开始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制定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试行办法;指导各地区、各部门推进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开展用支出经济分类编制项目支出预算的试点工作。二是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所有中央部门及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全国所有省份和计划单列市本级,以及在多数市县的基层预算单位实施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10多个省份开始启动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试点,近50个中央部门和绝大多数地方实施了非税收入收缴改革;继续扩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开始实施公务卡制度。三是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进一步健全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出台促进自主创新的一系列管理办法。四是建立健全非经营性资产监管体制。组织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推进相关制度建设,加强了中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收入管理。
3.逐步深化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一是调整完善“三奖一补”政策。加大奖补力度,2007年中央财政安排奖补资金340亿元,比上年增加105亿元。二是推进“省直管县”和“乡财县管”试点。截至2007年底,全国24个省份实行“省直管县”试点,28个省份推行“乡财县管”试点,简化了财政管理层级,降低了行政成本。
(四)支持国有企业和金融体制等改革,推进完善市场经济体制
1.支持国有企业改革。一是完成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妥善解决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遗留分离人员的工资晋级问题,积极协调解决铁路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后的经济补助问题。二是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新进展。东北地区的试点工作正在平稳有序地推进。三是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取得新进展。
2.支持金融体制改革。一是发行特别国债。发行15500亿元特别国债购买2000亿美元外汇,缓解了流动性过剩,并及时将所筹外汇资金注入中国投资公司,促进国家外汇资金运用的多元化。二是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推进农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再保险(集团)公司等国有重点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革;支持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强化国有金融机构资产与财务监管,推动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制度框架的基本形成。三是巩固和推进政府双边合作。强化外国政府贷款全过程管理,拟订实施外国政府贷款项目评价办法和指标体系。
3.支持其他各项体制改革。一是支持邮政体制改革。探索建立邮政普遍服务成本控制和亏损补贴新机制;按规定程序核减邮政企业国有净资产,支持主辅分离改革。二是支持深化铁路体制改革。支持铁路企业分离办社会,按照“政府主导、多元化投资、市场化运作”的基本思路,构建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样化、项目建设市场化的铁路投融资体制。三是支持文化体制改革。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支持中央级文化体制改革试点,改革故宫博物院预算管理。四是推动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配套改革。做好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工作,保障石油价格改革的顺利实施。
二、2008年财政改革动态
(一)进一步支持深化农村改革
1.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2.改革完善财政支农政策。
(二)探索创新解决民生问题的新机制
1.改革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2.大力支持卫生体制改革。
3.支持扩大就业再就业改革。
4.继续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
(三)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1.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2.积极推进税收制度改革。
3.完善预算管理制度。
(四)继续支持国有企业和金融体制等经济体制改革
1.支持加快国有企业改革。
2.支持推进金融体制改革。
3.支持深化投资体制改革。
4.支持科技文化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