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案例一】
单元考试后的某天,正逢下课,班主任急匆匆地来到教室找小东,正好小东从外面回来,在自己的座位上还没有落座,就听到班主任老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数落道:“你,数学考了40分,物理嘛也考了40分,化学还要差,考了23分,你到底在学什么?你以为进了我们学校成绩就自然而然会好起来了(注:小东是上学期转学进来的插班生)?你来到我们班之后,我们班的平均分被你拉了多少?你真是一个害人精!今天中午,你非得让你妈来学校一趟。你们家长是不是觉得教育你的责任要由我们老师全部承担了?把你塞进我们班之后,就再也不来学校了?你呆会儿打电话回去,今天你妈非到不可,如果再不来,我只能把你领到××老师(注:介绍小东转学进来的的老师)那里,让他把你领回去,以后不用再来读书了!……”此时,小东两眼低垂着,默不作声,但脸色已经是铁青铁青的了,且两只拳头已攥得紧紧的。
【案例二】
小左是一个有着女性饰物癖好的男生,平时经常可以看见他脖子上挂着项链,手上带着戒指和手链,或许还在裤腰间佩一根彩色的丝带或银色的链条,有时候,还戴着耳钉呢!班主任老师起先没怎么在意他的这些出格的打扮,只是提醒过他几次,要他注意这样的打扮在校园中产生的影响。在该生没有实质性的改正之后,班主任老师也就懒得再去说他了。后来,小左的这些过分出格的行为引起了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要求班主任一定要重视对他的教育,并为了严肃校纪校风,决定对小左进行必要的警告。处分决定下达后的一段时间,小左的怪异行为稍微收敛了一些。但是,好景不长,他的怪异癖又开始抬头了,而且大有愈演愈烈之势。也许此时班主任想,反正他连处分都不管用了,我的教育还管什么用呢?之后索性把他安置在教室最后面的一个位置上,一人一座,这样谁也不影响。一个学期之后,当我再次听到有关小左的消息时,内容已经变成了“小左为了筹集处女朋友的经费,他偷了好多同学的钱物” ……
这是两个鲜活又极具典型性的教育案例,它产生于我们教师平时不经意的教育中,且是司空见怪的现象了。但是,2007年6月1日起,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 学校的教职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言行,违者最高可追究刑事责任。即新法明文规定:如果老师再骂学生“笨死了”“都笨成这样了你还活着干吗”之类的话,将是一种违法行为。可是,这样的话语在我们的教师口中几乎天天产生,虽然有时实在是气愤之极,有时又夹杂着宠爱之情。但是,所有这些都不能成为教师对学生实施违法行为的托词,因为,教师脱口而出的这些辱骂之词,是许多被辱骂学生心中挥之不去的阴影。
难道真的等待学生来告老师的那一天吗?面对新法的实施,作为直接肩负教育责任的我们应该采取怎样的补救措施以争取原有的被动状况能得到积极主动的改进呢?
一、补传统道德之课:“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中国有句古训:“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在全面普及义务教育的今天,每个适龄的未成年人接受学校教育已经是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问题了。如果对于一个孩子偶尔的道德失误,成年人不是耐心教导,而是恶语相加,那就是比孩子的过失更错误。
有一位教育专家曾经说过,中国社会许多时候成年人是以“教育”的名义,行使对孩子心灵的摧残。的确,现在学校中很多问题的产生,在某种程度上是被老师“咒”出来的。这些问题学生,有些其实一开始对学习还是有一定兴趣的,思想道德素质也还没有坏到可恶的程度,但是,就是由于教师缺乏一颗“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仁爱之心,用讽刺、嘲笑、羞辱等冷酷教育的手段对学生实施心灵的惩罚,终于,由一个对学习还没有最终丧失兴趣的学生蜕变为有严重的厌学情绪、破罐子破摔的问题学生。案例二中的小左原先的学习并不很差,成绩还能稳定在班级中等上下的水平,但就是因为他的那种癖好让人看了心里很不舒服,班主任教育了几次之后,仍没有什么大的改进,于是就失去了教育的耐心,在班中采用冷落的手法,让他独坐教室一隅,终于导致了他后来的一连串问题的产生。假如班主任采取温和劝导和悉心疏导的教育策略,和家长积极配合,并借助于心理医生的诊断和疏导治疗,其结局绝不会是后面这样的。 所以,作为教师,笔者以为,当学生身上出现一定的问题时,以一颗关爱、怜悯、宽容的心态,帮助、教育、引导孩子改正缺点和问题,适时地走进学生内心世界显得极为重要。
二、补新教育理念之课:不走“重智育轻德育”的回头路
多年来的应试教育,使不少教师“唯成绩之上”的理念在脑中深深地扎下了根,成绩好的学生往往深受老师的宠爱,而成绩不理想的或者是学困生,则在班级中、在老师的心目中被边缘化的现象屡见不鲜。笔者曾经遇到过一个学生,她因中考成绩较突出而被编在了成绩较好的班级,但是,在高一的学习中,由于班中成绩好的同学很多,与他们相比,她的成绩显得并不突出,有几次考试,成绩还排在了班级的后面。尽管她是一个对班级很有公益心的学生,一年中对班级的贡献也不小,但是,就因为学习成绩不够冒尖,她在班中得不到老师的应有的重视。按她本人的原话说,她在班中,被班主任老师看做是一个隐形人,她在不在这个班里,班主任都视如不见。一年隐形人的学习生活让她深深地感悟到“宁做鸡头不做凤尾”的确是一句很有道理的话。于是,趁高二文理分班,她毅然决然地离开了那个让她受尽冷遇的班级。来到新班级之后,她以她对班级的爱心参加了新班级的班干部竞选,并以高票当上了班级的生活委员。班干部竞选的成功重新引燃了她昂扬的上进心,学习上追求自主,成绩也有了很大的进步,终于,她以良好的环境适应性和健康的心理调适能力,为自己找回了一个活泼、阳光、有朝气的自我。
三、补自身修养之课:为自己积一点嘴德
有人说,生一个会读书的孩子是家长一辈子的福气,这话有一定的道理。孩子成绩好了,家长不仅在孩子升学的时候不用交那些冤枉的赞助费或择校费,而且,在单位里面,在邻里街坊之间多长脸啊!真可谓名利双收!可生出一个成绩差、不会学习的孩子,家长又能怎样呢?据专家们研究:有10%~15%的孩子天生就不会读书。可怜天下父母心啊!生了一个天生读不好书的孩子,家长已经是够不幸的了,如果老师再在孩子的读书问题上对家长来一次鞭挞,无异于老师批家长的耳光,这是为人者(更不要说是为师者)万万不能的,更何况有些学生的成绩也并不全是因为他自身不努力造成的。此时,教师不妨作一次换位思考:假如这是我自己的孩子,怎么办?假如我已经是竭尽全力配合了老师的教育,孩子的学习成绩仍提不上去,我又怎么办?笔者相信,问题摊在了自己的头上,再怎么厉嘴的人,也会骂不出口了。像案例一中的小东,转学之后他明显感觉到受这个学校良好学风的影响,比起在以前的学校来说,已经是努力多了,尽管和别的学生相比,他的成绩还是没有什么大的长进,但是,比起其他学生来说,老师更需要怀有一颗慈爱的心,细心呵护这些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因为他的学习兴趣在屡次遭受考试的风吹雨打之后显得风雨飘摇了,更何况,虽然他学习不好,成绩很差。但是,在人格上,他和别的同学、和我们老师都是平等的,我们不能因为他成绩差而肆意地践踏他的自尊。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想,在此时及时地补上自身修养之课,对于完善教师自身的形象,提高教师自身的师德修养显得必要而又迫切。
两千多年前,教育家孔子曾经说过:“爱之,能勿劳乎?”现代教育家夏丏尊说:“教育之没有情感,没有爱,如同池塘没有水一样,没有水,就不能称其为池塘,没有爱就没有教育。”苏霍姆林斯基说:“我把整个心灵献给孩子。”教育、关心、呵护学生是老师的天职!作为普通教师,我们以为“爱心”是一名教师应有的最起码的素质。所以,为了教育并呵护好我们的教育对象——未成年人,请补上我们自身素养上欠缺的课,做一个满怀爱心的“人类灵魂工程师”。
单元考试后的某天,正逢下课,班主任急匆匆地来到教室找小东,正好小东从外面回来,在自己的座位上还没有落座,就听到班主任老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数落道:“你,数学考了40分,物理嘛也考了40分,化学还要差,考了23分,你到底在学什么?你以为进了我们学校成绩就自然而然会好起来了(注:小东是上学期转学进来的插班生)?你来到我们班之后,我们班的平均分被你拉了多少?你真是一个害人精!今天中午,你非得让你妈来学校一趟。你们家长是不是觉得教育你的责任要由我们老师全部承担了?把你塞进我们班之后,就再也不来学校了?你呆会儿打电话回去,今天你妈非到不可,如果再不来,我只能把你领到××老师(注:介绍小东转学进来的的老师)那里,让他把你领回去,以后不用再来读书了!……”此时,小东两眼低垂着,默不作声,但脸色已经是铁青铁青的了,且两只拳头已攥得紧紧的。
【案例二】
小左是一个有着女性饰物癖好的男生,平时经常可以看见他脖子上挂着项链,手上带着戒指和手链,或许还在裤腰间佩一根彩色的丝带或银色的链条,有时候,还戴着耳钉呢!班主任老师起先没怎么在意他的这些出格的打扮,只是提醒过他几次,要他注意这样的打扮在校园中产生的影响。在该生没有实质性的改正之后,班主任老师也就懒得再去说他了。后来,小左的这些过分出格的行为引起了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要求班主任一定要重视对他的教育,并为了严肃校纪校风,决定对小左进行必要的警告。处分决定下达后的一段时间,小左的怪异行为稍微收敛了一些。但是,好景不长,他的怪异癖又开始抬头了,而且大有愈演愈烈之势。也许此时班主任想,反正他连处分都不管用了,我的教育还管什么用呢?之后索性把他安置在教室最后面的一个位置上,一人一座,这样谁也不影响。一个学期之后,当我再次听到有关小左的消息时,内容已经变成了“小左为了筹集处女朋友的经费,他偷了好多同学的钱物” ……
这是两个鲜活又极具典型性的教育案例,它产生于我们教师平时不经意的教育中,且是司空见怪的现象了。但是,2007年6月1日起,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 学校的教职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言行,违者最高可追究刑事责任。即新法明文规定:如果老师再骂学生“笨死了”“都笨成这样了你还活着干吗”之类的话,将是一种违法行为。可是,这样的话语在我们的教师口中几乎天天产生,虽然有时实在是气愤之极,有时又夹杂着宠爱之情。但是,所有这些都不能成为教师对学生实施违法行为的托词,因为,教师脱口而出的这些辱骂之词,是许多被辱骂学生心中挥之不去的阴影。
难道真的等待学生来告老师的那一天吗?面对新法的实施,作为直接肩负教育责任的我们应该采取怎样的补救措施以争取原有的被动状况能得到积极主动的改进呢?
一、补传统道德之课:“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中国有句古训:“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在全面普及义务教育的今天,每个适龄的未成年人接受学校教育已经是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问题了。如果对于一个孩子偶尔的道德失误,成年人不是耐心教导,而是恶语相加,那就是比孩子的过失更错误。
有一位教育专家曾经说过,中国社会许多时候成年人是以“教育”的名义,行使对孩子心灵的摧残。的确,现在学校中很多问题的产生,在某种程度上是被老师“咒”出来的。这些问题学生,有些其实一开始对学习还是有一定兴趣的,思想道德素质也还没有坏到可恶的程度,但是,就是由于教师缺乏一颗“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仁爱之心,用讽刺、嘲笑、羞辱等冷酷教育的手段对学生实施心灵的惩罚,终于,由一个对学习还没有最终丧失兴趣的学生蜕变为有严重的厌学情绪、破罐子破摔的问题学生。案例二中的小左原先的学习并不很差,成绩还能稳定在班级中等上下的水平,但就是因为他的那种癖好让人看了心里很不舒服,班主任教育了几次之后,仍没有什么大的改进,于是就失去了教育的耐心,在班中采用冷落的手法,让他独坐教室一隅,终于导致了他后来的一连串问题的产生。假如班主任采取温和劝导和悉心疏导的教育策略,和家长积极配合,并借助于心理医生的诊断和疏导治疗,其结局绝不会是后面这样的。 所以,作为教师,笔者以为,当学生身上出现一定的问题时,以一颗关爱、怜悯、宽容的心态,帮助、教育、引导孩子改正缺点和问题,适时地走进学生内心世界显得极为重要。
二、补新教育理念之课:不走“重智育轻德育”的回头路
多年来的应试教育,使不少教师“唯成绩之上”的理念在脑中深深地扎下了根,成绩好的学生往往深受老师的宠爱,而成绩不理想的或者是学困生,则在班级中、在老师的心目中被边缘化的现象屡见不鲜。笔者曾经遇到过一个学生,她因中考成绩较突出而被编在了成绩较好的班级,但是,在高一的学习中,由于班中成绩好的同学很多,与他们相比,她的成绩显得并不突出,有几次考试,成绩还排在了班级的后面。尽管她是一个对班级很有公益心的学生,一年中对班级的贡献也不小,但是,就因为学习成绩不够冒尖,她在班中得不到老师的应有的重视。按她本人的原话说,她在班中,被班主任老师看做是一个隐形人,她在不在这个班里,班主任都视如不见。一年隐形人的学习生活让她深深地感悟到“宁做鸡头不做凤尾”的确是一句很有道理的话。于是,趁高二文理分班,她毅然决然地离开了那个让她受尽冷遇的班级。来到新班级之后,她以她对班级的爱心参加了新班级的班干部竞选,并以高票当上了班级的生活委员。班干部竞选的成功重新引燃了她昂扬的上进心,学习上追求自主,成绩也有了很大的进步,终于,她以良好的环境适应性和健康的心理调适能力,为自己找回了一个活泼、阳光、有朝气的自我。
三、补自身修养之课:为自己积一点嘴德
有人说,生一个会读书的孩子是家长一辈子的福气,这话有一定的道理。孩子成绩好了,家长不仅在孩子升学的时候不用交那些冤枉的赞助费或择校费,而且,在单位里面,在邻里街坊之间多长脸啊!真可谓名利双收!可生出一个成绩差、不会学习的孩子,家长又能怎样呢?据专家们研究:有10%~15%的孩子天生就不会读书。可怜天下父母心啊!生了一个天生读不好书的孩子,家长已经是够不幸的了,如果老师再在孩子的读书问题上对家长来一次鞭挞,无异于老师批家长的耳光,这是为人者(更不要说是为师者)万万不能的,更何况有些学生的成绩也并不全是因为他自身不努力造成的。此时,教师不妨作一次换位思考:假如这是我自己的孩子,怎么办?假如我已经是竭尽全力配合了老师的教育,孩子的学习成绩仍提不上去,我又怎么办?笔者相信,问题摊在了自己的头上,再怎么厉嘴的人,也会骂不出口了。像案例一中的小东,转学之后他明显感觉到受这个学校良好学风的影响,比起在以前的学校来说,已经是努力多了,尽管和别的学生相比,他的成绩还是没有什么大的长进,但是,比起其他学生来说,老师更需要怀有一颗慈爱的心,细心呵护这些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因为他的学习兴趣在屡次遭受考试的风吹雨打之后显得风雨飘摇了,更何况,虽然他学习不好,成绩很差。但是,在人格上,他和别的同学、和我们老师都是平等的,我们不能因为他成绩差而肆意地践踏他的自尊。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想,在此时及时地补上自身修养之课,对于完善教师自身的形象,提高教师自身的师德修养显得必要而又迫切。
两千多年前,教育家孔子曾经说过:“爱之,能勿劳乎?”现代教育家夏丏尊说:“教育之没有情感,没有爱,如同池塘没有水一样,没有水,就不能称其为池塘,没有爱就没有教育。”苏霍姆林斯基说:“我把整个心灵献给孩子。”教育、关心、呵护学生是老师的天职!作为普通教师,我们以为“爱心”是一名教师应有的最起码的素质。所以,为了教育并呵护好我们的教育对象——未成年人,请补上我们自身素养上欠缺的课,做一个满怀爱心的“人类灵魂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