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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维与情感一样,都是写作主体对客体的反映,所不同的是,思维反映客观事物是间接而概括的,是对客观事物本质的反映,从这个意义上讲,思维无疑是写作主体心理机制的内核。在写作行为中,作者从材料的积累到情感的聚集,最后到文章的出手,都有思维介入。所以,文章又是写作主体思维物化的结果,思维是写作行为的深化,而深化之功与思维表现出的机敏性、独创性和逻辑性等特点相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