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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晚清维新运动中具有强烈政治改革意识的黄遵宪,不仅在外交、教育和诗歌改革方面有所成就,而且在法治建设方面也有很多建树。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以知识社会学的方法为视角,以中国法制近代化为语境,可以发现黄遵宪的知识结构受其家世和学习经历的影响,其法律知识类型属于中西贯通型;在知识社会学人格角色的定位上,黄遵宪属于学者官员;对其社会绩效的分析,可发现其对中国法制的近代化作出了卓越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