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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10月16日,公安部部长陶驷驹以“公安部第30号令”的形式发布了《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于1997年3月1日起施行。《规定》共5章35条,对建设、设计、施工安装单位和消防监督机构的责任作了明确的界定,对执行消防标准和《规定》成绩显著及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确立了详细的奖惩措施,原则性和可操作性都很强。它的颁布施行必将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的消防监督审核管理,提高建筑工程防火抗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