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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实行市场化配置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必然要求。而随着我国人才市场的 放宽和市场需求的多样化,人才租赁,这一全新的企业用工形式应运而生,得到了越来越多 中国企业的广泛关注,并以其特有的优势和作用推动着这一新型的用人方式往前发展。人才 租赁,最早起源于美国、日本。人才租赁的兴起表达的是"人才共享"的理念,是对人才从 "为我所有"向"为我所用"的深刻转变。即,用人单位与租赁人才不再存在劳动关系,仅 为有偿的使用关系,与租赁人才发生劳动关系的仍是人才租赁机构或员工所在原单位。用人 单位根据自己的工作实际需要与人才租赁机构或人才所在单位签订《人才租赁合同》,明确 用人标准、数量、工资、福利等问题,用人单位按照合同规定事项向人才租赁机构或员工所 在单位支付工资及各种福利,并由后者向员工转发。这种用人不养人的方式,为企业带来了 管理上的便捷,也带来了多方的共赢。
多方共赢
对于社会,人才租赁促进了企业用人的社会化,有利于人才的自由流动,更好地实现了人力 资源的合理流动。尤其对于我国目前高级人才及部分专业人才紧缺的现状,人才租赁缓解了 社会的紧缺人才的供需矛盾,实现了人才共享,同时也避免了高层人才以"跳槽"形式流动 带来的各种社会资源的浪费。
对于企业,从用人单位角度来说,租赁人才可以及时补充紧缺人才,并在不需要时可以解除 雇佣关系,不仅节省了拥有人才需要承担的费用,降低了人力成本,也避免了企业绞尽脑汁 挽留高级人才的困扰。这种需之即来,用过即去的人才租赁形式,保证了用人的灵活性,能 够有效地控制员工数量,防止机构臃肿造成的组织效率低下,增强企业对环境的适应性,提 高企业竞争力;从人才出租单位来说,通过出租企业闲置员工,一方面增加了额外收入,减 少了人力成本。另一方面也降低了员工流失的风险,尤其是当企业陷入困境面临裁员压力时 ,人才租赁可以减少裁员事件,鼓励员工与企业共渡难关,这对于培养员工忠诚度大有好处 。同时企业在出租员工的同时,让员工经历了不同的经营环境,面对更多的挑战,丰富了工 作经历,这无疑是一种颇为实惠的员工培训。
对于租赁人才,更多的工作机会可以使自己的才能得到充分发挥,增加个人收入,实现自我 价值增值。在租赁的过程中,可能通过各种锻炼增长自身知识和技能,使自己得到全面的发 展。这种用工形式更为符合新一代求职者寻求自我发展的就业理念。
对于人才租赁中介结构来说,通过为企业和人才提供服务获得收益谋求自身发展同时回报社 会。在美国,员工租赁业务收入占整个租赁行业的30%左右,每年的业务收入达5亿美元。 而由于人才租赁业务在我国只是刚刚起 步,发展空间广阔,随着人才租赁业务的蓬勃发展,人才租赁机构的发展前景将十分看好。
多种形式
1.按照不同的人才中介可以把人才租赁分为:企业间直接租赁、人才租赁机 构租赁和通过经 纪人租赁三种形式。企业间直接租赁:是指用人单位与员工所在单位签订一定期限的 租赁协 议,由员工所在单位直接租赁给对方,用人单位向员工所在单位支付租金和租赁员工的工资 、福利等。人才租赁机构租赁:是指用人单位和人才租赁机构签订一定期限的人才租赁协 议 ,用人单位向租赁机构支付工资和福利,并由租赁机构向租赁员工转发。通过经纪人租赁: 一些高级人才或专业人士借鉴影视界的方式,拥有自己的经纪人,为自己打理和安排工作, 这时用人单位可以直接与其经纪人联系,并洽谈有关合作事项,这种方式更为简捷,但是目 前应用不十分普遍。
2、按照用人单位租赁人才的不同目的,可以分为完全租赁、转移租赁、减员租赁和 试用租 赁四种方式。完全租赁:是指由租赁公司承担一整套员工租赁相关服务工作,包括 人才招募 、选拔、培训、绩效评价、报酬和福利、安全和健康等等。转移租赁:是指有租赁人才需求 的企业自行招募、选拔、培训人员,再由租赁公司与员工签订《租赁执行合约》,并由租赁 公司行使租赁员工的报酬、福利、绩效评估、处理劳动纠纷等职能。减员租赁:指企业对自 行招募或者已经雇佣的员工,将其雇主身份转移至租赁公司。企业支付租赁公司员工租赁费 用,由租赁公司代付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奖金、福利、各类社保基金以及承担 所有雇主应承担的社会和法律责任。试用租赁:这是一种新的租赁方式,用人单位在试用期 间将新员工转至租赁公司,然后以租赁的形式试用,其目的是使用人单位在准确选才方面更 具保障,免去了由于选拔和测试时产生的误差风险,有效降低人事成本。
3、另外按照租赁时间的长短还可以将租赁分为:短期租赁、双休日租赁、钟点租赁 、项目 租赁等形式。各种多样的租赁形式为用人单位提供了一道道用人自助餐,更加增添 了租赁人才的灵活性。
人才租赁的诞生和蓬勃发展是社会进步和时代发展的象征,但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它的发展 和问题必然并存,目前突出表现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人们的观念问题,一些用人单位对人才租赁的种种好处没有充分认识和普遍认可,很 多人才本人也由于爱面子和稳定等因素的考虑没有完全接受这种形式。观念的改变是需要一 定过程的,但也有赖于政府和各界媒体的正确引导和广泛宣传,加快人们接受和认可这一 新鲜事物,使之尽快在我国经济生活中发挥重要作用。
其次是人才租赁的相关法律亟待完善。尽快出台具有全国指导性人才租赁法规及管理办法是 非常必要的,相关法规和管理办法尤其对被租赁人才的权益有效保护的问题,对于被租赁人 才的保险、工伤、加班费等问题如何解决,要做明确指导,防止用人单位和租赁机构互相推 诿,无法落实而损害被租赁人的权益。同时对于人才租赁可能导致泄密和管理困难等问题也 有 待于进一步探讨。只有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解决问题,才能使人才租赁逐步走向成熟、走向 规范。
再次是人才租赁市场的规范与整顿问题。目前人才租赁中介可谓鱼龙混杂,人才租赁的商机 吸引了众多中介服务机构,一时间从事人才租赁的机构层出不穷。在广州目前登记注册从事 人才租赁的中介虽只有30多家,但实际涉足人才租赁业务中的中介机构多达120多家。其它 城市也有类似情况。人才租赁市场运作直接关系到人才租赁业务的发展前景。各地应对人才 市场进行规范和整顿,对于一些非法人才租赁中介要坚决取缔,对于合法的租赁中介要逐渐 规范其运作方式,防止侵害用人单位权益和人才权益的事件发生。
尽管人才租赁目前在我国尚存在着许多的不足之处,但它作为一种全新的用工形式,其发 展 已经成为一种趋势,不可阻挡更不可逆转。因此我们期待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尽快出台和企业 用人观念和及早转变,使人才租赁这种全新的人才资源配置方式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发挥应 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