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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证协会会长丁露指出,公信力是公证的生命和灵魂,是公证工作的本质要求,是维系公证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牢固基石。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把“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目标。公证是一项重要的预防性法律制度,公证行业应当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提高政法工作亲和力和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重要指示,通过“内强素质 外树形象”,建设让人民群众能感知的公信力。
一、内强素质,为建设让人民群众能感知的公信力提供政治保障和人才支撑
“打铁还需自身硬”,建设让人民群众能感知的公信力,关键因素在人。公证行业应当按照 “依法履责、充分履责、规范履责、诚信履责”的总要求,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干警提出的“五个过硬”为目标,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维护公正、恪守诚信”的高素质的公证队伍,以更好的维护、增强公证公信力。
一是要政治过硬,坚定理想信念。习总书记指出,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坚定的理想信念是政法队伍的政治灵魂。公证队伍作为社会诚信的“守护人”,在理想信念上要有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在具体的公证工作中,听党指挥,顾全大局。把执行法律与执行党的政策相结合,把维护社会稳定和维护公平正义相结合,做到公证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坚持原则,明辨是非。牢固确立公证队伍“执业为民”、“质量至上”、“诚信执业”的理念,把维护公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满足公证当事人的合理诉求作为各项公证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办“人情证”、“关系证”,杜绝办理错证、假证。
二是要业务过硬,提升服务水平。“工善其事,必利其器”,要履行好公证证明职能,必须有过硬的本领。公证执业活动需要遵循合法、客观、公正原则,这是加强公证公信力建设的基本要求。合法原则要求公证员必须精通法律,熟练掌握、灵活应用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公司法、婚姻法、继承法等实体法律规范去处理公证工作中遇到的关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各个方面、各个领域的实际问题。客观原则要求公证员必须尊重事实和证据,基于法律上的正确认知和事实上的客观判断开展公证活动,公证员必须要有发现客观事实的本领并运用各种方式去审查、核实证据,判断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去伪存真,确保公证证明的真实性。公正原则要求公证员必须恪守中立,不偏不倚的平等对待当事人,摒弃公证行业目前依然存在的 “坐堂办证”、“盖章收钱”、“嫌贫爱富”的积习和不良做法,真正做到 “下高楼,出深院,到基层去,到群众中去体察民情,了解民意,给群众办实事,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是责任过硬,确保公证质量。公证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最重要的价值在于“信用”。珍视公证信誉、坚守社会公信,公证员责无旁贷。通过公信教育,使公证员树立“公证为公”、“公证尚信”的观念,坚持公证诚信为本、信誉至上,在执业活动中做到讲诚信、懂风险、勇担责;规范执业行为,完善操作规程,减少工作瑕疵,提高工作效率和公证标准化水平;通过质量监管,奖优罚劣,确立质量意识,加强公证员之间、公证处之间的信息联动,及时进行虚假材料信息通报,努力消除公证质量隐患和风险,确保公证质量,赢得公证信誉。
四是要纪律过硬,加强监督制约。纪律过硬是公证公信力的基石。公证机构是依照法律授权行使证明职能的证明机构,肩负着守护社会公信的神圣使命,以铁的纪律打造过硬公证队伍,是公证机构正确履行职责,建设社会公信的基础和前提。一要严格遵守铁规禁令。要牢牢把握依法、客观、公正的公证原则,始终恪守职业道德,坚持公证为民,树立“公行天下、正誉八方”的浩然正气。要自觉加强公证机构内部管理和监督制约,在办证的各个环节都设置隔离墙、通上高压线,让公证证明权在制度的笼子里运行。要自觉接受主管部门、新闻媒体、社会舆论的监督,让公证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程序都在“阳光”下运行。要牢固确立不碰法律红线、不越法律底线的观念,以零容忍态度旗帜鲜明地反对公证不公,真正做到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
五是要作风过硬,提升群众满意度。要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始终保持以民为本、勤政务实、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坚决纠正“四风”。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在公证队伍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下大力气整治公证队伍少数领导、同志存在的慵懒散奢和一些公证机构存在的服务意识淡薄、态度冷漠、无故推诿、拒绝当事人合理办证需求,办人情证、金钱证、关系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持执业为民。牢固树立以民为本、执业为民理念,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认同感和满意度。保持清正廉洁。坚决守住清正廉洁的底线,切实做到任何情况下都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
二、外树形象,为建设让人民群众能感知的公信力赢得品牌效应和舆论支持
公证形象是人们通过公证的各种标志(如机构处所、装修风格、人员结构、产品特点等)而建立起来的对公证的总体印象,是对公证行业状况的综合反映。良好的公证形象,是公证公信力建设的必然要求和保障。通过“五个统一”树立公证形象,为建设让人民群众能感知的公信力赢得品牌效应和舆论支持。
一是要统一公证体制和行业管理,打好公信力建设基础。自司法部下发《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全面启动公证体制改革以来,公证行业形成了行政、事业、合伙三种体制并存的局面。体制不统一,带来了诸如行政体制、全额、差额拨款事业体制公证处依附主管部门,缺乏独立性,吃大锅饭、办与不办一个样,办多办少一个样的心态导致工作慵懒散、门难进、脸难看;自收自支事业、合伙体制公证处缺少稳定的经费来源,逐利色彩过重,易形成内部、外部的诸如随意降低公证收费、为招揽业务支付回扣等不正当竞争。体制问题也带来公证的行政监管和行业监管职权不明、管理松散,甚至管不起来的局面。这些行业诟病严重影响公证形象和公证公信力。通过改革,形成统一的公证体制,明确行政监管和行业监管的权责分工,加强行业自律,减少有损公证形象的事件发生。 二是要统一公证机构标识,提高公证机构辨识度。公证机构标识是视觉形象的核心,它构成公证形象的基本特征,体现公证的内在素质。统一公证机构标识,在体现公证行业特色的同时,也有利于公众和消费者对公证机构的认知和辨识。司法部和中国公证协会对公证机构门头灯箱、标牌设置、色彩配置、办公场所等标识均有统一的规范要求。遗憾的是,多年来,且不说全国、各省,就连各市的各公证机构目前鲜有形成统一标识。这无疑影响着公证形象的树立。自上而下的推动公证机构统一标识,规范公证形象建设势在必行。
三是要统一公证人员执业形象,树立公证服务品牌。统一着装。既体现公证员的专业素养,让当事人产生信任感和亲切感,又充分传递出公证行业的实力与文化,扩大行业的社会影响,增强行业的凝聚力。统一用语。接待工作中使用文明用语,对来访的当事人,热情接待,微笑服务,克服和制止“冷、横、硬、拖”的作风, 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统一工作接待文明用语,对办证群众热情接待、耐心解答、微笑服务,使办证过程更富有人性化。统一流程。在机构办公场所内显著位置粘贴公证流程并严格遵照办理。咨询、受理、办证、缴费、审批、出证等各环节专人负责,统一管理,避免受理标准有严有宽、办证环节有简有繁、公证收费有多有少等影响公证形象的情况发生。
四是要统一公证文书格式,提高公证文书认可度和信任度。正如裁判文书是司法公正的最终载体一样,公证的作用和价值最终体现在公证文书上。定式公证书格式的使用,便于公证文书格式的统一,但在公证书格式选择上,凭公证员个人经验和喜恶进行选择的情况依然存在,涉外公证文书被他国拒绝使用的情况时有发生;为顺应公证书使用部门及当事人的需求以及公证向经济领域深层次拓展的需要,探索、推行要素式公证书,其目标是充分反映公证机构的工作成果,使公证文书体现出公证员高度的敬业精神、法律专业素养和对于法律的最大忠诚, 但囿于业内公证文书格式使用统一规范缺失,指导意见不多,要素式公证文书也落入“定式格式”窠臼。 字体、字间距、行间距、公证词等格式统一的公证文书,不仅美观,还可以确保公证质量,便于相关部门采信和使用,提高公证文书认可度和信任度。
五是要统一公证对外宣传,提高公证知名度和亲民力。对外宣传工作是巩固和扩大公证服务效果、提高公证知名度和亲民力的重要途径。全国各地尤其是先进地市公证协会和公证机构均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具有可复制性的对外宣传模式。总结并在全行业内推广先进的对外宣传经验,如建立统一的公证机构门户网站、公证机构微信、微博,及时发布公证新闻、信息并与广大群众形成良性互动;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请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房地产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及普通民众走进公证处参观,让民众全面近距离感知公证法律服务;开展“公证宣传日”活动,走进广场、街道、社区、企业,宣传公证法律知识,普法解惑;积极开展“遗嘱免费保管和公证”和送爱心公益活动,为有需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为特殊困难群体开通便民绿色通道等、便民利民服务创新等活动,体现公证惠民利民宗旨,提升公证知名度和亲民力。
一、内强素质,为建设让人民群众能感知的公信力提供政治保障和人才支撑
“打铁还需自身硬”,建设让人民群众能感知的公信力,关键因素在人。公证行业应当按照 “依法履责、充分履责、规范履责、诚信履责”的总要求,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干警提出的“五个过硬”为目标,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维护公正、恪守诚信”的高素质的公证队伍,以更好的维护、增强公证公信力。
一是要政治过硬,坚定理想信念。习总书记指出,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坚定的理想信念是政法队伍的政治灵魂。公证队伍作为社会诚信的“守护人”,在理想信念上要有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在具体的公证工作中,听党指挥,顾全大局。把执行法律与执行党的政策相结合,把维护社会稳定和维护公平正义相结合,做到公证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坚持原则,明辨是非。牢固确立公证队伍“执业为民”、“质量至上”、“诚信执业”的理念,把维护公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满足公证当事人的合理诉求作为各项公证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办“人情证”、“关系证”,杜绝办理错证、假证。
二是要业务过硬,提升服务水平。“工善其事,必利其器”,要履行好公证证明职能,必须有过硬的本领。公证执业活动需要遵循合法、客观、公正原则,这是加强公证公信力建设的基本要求。合法原则要求公证员必须精通法律,熟练掌握、灵活应用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公司法、婚姻法、继承法等实体法律规范去处理公证工作中遇到的关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各个方面、各个领域的实际问题。客观原则要求公证员必须尊重事实和证据,基于法律上的正确认知和事实上的客观判断开展公证活动,公证员必须要有发现客观事实的本领并运用各种方式去审查、核实证据,判断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去伪存真,确保公证证明的真实性。公正原则要求公证员必须恪守中立,不偏不倚的平等对待当事人,摒弃公证行业目前依然存在的 “坐堂办证”、“盖章收钱”、“嫌贫爱富”的积习和不良做法,真正做到 “下高楼,出深院,到基层去,到群众中去体察民情,了解民意,给群众办实事,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是责任过硬,确保公证质量。公证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最重要的价值在于“信用”。珍视公证信誉、坚守社会公信,公证员责无旁贷。通过公信教育,使公证员树立“公证为公”、“公证尚信”的观念,坚持公证诚信为本、信誉至上,在执业活动中做到讲诚信、懂风险、勇担责;规范执业行为,完善操作规程,减少工作瑕疵,提高工作效率和公证标准化水平;通过质量监管,奖优罚劣,确立质量意识,加强公证员之间、公证处之间的信息联动,及时进行虚假材料信息通报,努力消除公证质量隐患和风险,确保公证质量,赢得公证信誉。
四是要纪律过硬,加强监督制约。纪律过硬是公证公信力的基石。公证机构是依照法律授权行使证明职能的证明机构,肩负着守护社会公信的神圣使命,以铁的纪律打造过硬公证队伍,是公证机构正确履行职责,建设社会公信的基础和前提。一要严格遵守铁规禁令。要牢牢把握依法、客观、公正的公证原则,始终恪守职业道德,坚持公证为民,树立“公行天下、正誉八方”的浩然正气。要自觉加强公证机构内部管理和监督制约,在办证的各个环节都设置隔离墙、通上高压线,让公证证明权在制度的笼子里运行。要自觉接受主管部门、新闻媒体、社会舆论的监督,让公证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程序都在“阳光”下运行。要牢固确立不碰法律红线、不越法律底线的观念,以零容忍态度旗帜鲜明地反对公证不公,真正做到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
五是要作风过硬,提升群众满意度。要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始终保持以民为本、勤政务实、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坚决纠正“四风”。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在公证队伍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下大力气整治公证队伍少数领导、同志存在的慵懒散奢和一些公证机构存在的服务意识淡薄、态度冷漠、无故推诿、拒绝当事人合理办证需求,办人情证、金钱证、关系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持执业为民。牢固树立以民为本、执业为民理念,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认同感和满意度。保持清正廉洁。坚决守住清正廉洁的底线,切实做到任何情况下都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
二、外树形象,为建设让人民群众能感知的公信力赢得品牌效应和舆论支持
公证形象是人们通过公证的各种标志(如机构处所、装修风格、人员结构、产品特点等)而建立起来的对公证的总体印象,是对公证行业状况的综合反映。良好的公证形象,是公证公信力建设的必然要求和保障。通过“五个统一”树立公证形象,为建设让人民群众能感知的公信力赢得品牌效应和舆论支持。
一是要统一公证体制和行业管理,打好公信力建设基础。自司法部下发《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全面启动公证体制改革以来,公证行业形成了行政、事业、合伙三种体制并存的局面。体制不统一,带来了诸如行政体制、全额、差额拨款事业体制公证处依附主管部门,缺乏独立性,吃大锅饭、办与不办一个样,办多办少一个样的心态导致工作慵懒散、门难进、脸难看;自收自支事业、合伙体制公证处缺少稳定的经费来源,逐利色彩过重,易形成内部、外部的诸如随意降低公证收费、为招揽业务支付回扣等不正当竞争。体制问题也带来公证的行政监管和行业监管职权不明、管理松散,甚至管不起来的局面。这些行业诟病严重影响公证形象和公证公信力。通过改革,形成统一的公证体制,明确行政监管和行业监管的权责分工,加强行业自律,减少有损公证形象的事件发生。 二是要统一公证机构标识,提高公证机构辨识度。公证机构标识是视觉形象的核心,它构成公证形象的基本特征,体现公证的内在素质。统一公证机构标识,在体现公证行业特色的同时,也有利于公众和消费者对公证机构的认知和辨识。司法部和中国公证协会对公证机构门头灯箱、标牌设置、色彩配置、办公场所等标识均有统一的规范要求。遗憾的是,多年来,且不说全国、各省,就连各市的各公证机构目前鲜有形成统一标识。这无疑影响着公证形象的树立。自上而下的推动公证机构统一标识,规范公证形象建设势在必行。
三是要统一公证人员执业形象,树立公证服务品牌。统一着装。既体现公证员的专业素养,让当事人产生信任感和亲切感,又充分传递出公证行业的实力与文化,扩大行业的社会影响,增强行业的凝聚力。统一用语。接待工作中使用文明用语,对来访的当事人,热情接待,微笑服务,克服和制止“冷、横、硬、拖”的作风, 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统一工作接待文明用语,对办证群众热情接待、耐心解答、微笑服务,使办证过程更富有人性化。统一流程。在机构办公场所内显著位置粘贴公证流程并严格遵照办理。咨询、受理、办证、缴费、审批、出证等各环节专人负责,统一管理,避免受理标准有严有宽、办证环节有简有繁、公证收费有多有少等影响公证形象的情况发生。
四是要统一公证文书格式,提高公证文书认可度和信任度。正如裁判文书是司法公正的最终载体一样,公证的作用和价值最终体现在公证文书上。定式公证书格式的使用,便于公证文书格式的统一,但在公证书格式选择上,凭公证员个人经验和喜恶进行选择的情况依然存在,涉外公证文书被他国拒绝使用的情况时有发生;为顺应公证书使用部门及当事人的需求以及公证向经济领域深层次拓展的需要,探索、推行要素式公证书,其目标是充分反映公证机构的工作成果,使公证文书体现出公证员高度的敬业精神、法律专业素养和对于法律的最大忠诚, 但囿于业内公证文书格式使用统一规范缺失,指导意见不多,要素式公证文书也落入“定式格式”窠臼。 字体、字间距、行间距、公证词等格式统一的公证文书,不仅美观,还可以确保公证质量,便于相关部门采信和使用,提高公证文书认可度和信任度。
五是要统一公证对外宣传,提高公证知名度和亲民力。对外宣传工作是巩固和扩大公证服务效果、提高公证知名度和亲民力的重要途径。全国各地尤其是先进地市公证协会和公证机构均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具有可复制性的对外宣传模式。总结并在全行业内推广先进的对外宣传经验,如建立统一的公证机构门户网站、公证机构微信、微博,及时发布公证新闻、信息并与广大群众形成良性互动;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请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房地产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及普通民众走进公证处参观,让民众全面近距离感知公证法律服务;开展“公证宣传日”活动,走进广场、街道、社区、企业,宣传公证法律知识,普法解惑;积极开展“遗嘱免费保管和公证”和送爱心公益活动,为有需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为特殊困难群体开通便民绿色通道等、便民利民服务创新等活动,体现公证惠民利民宗旨,提升公证知名度和亲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