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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2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的公告,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对大理石及其制品(包括石灰石、石灰华、砂岩等天然石材产品)调出,不再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监管.这标志着大理石等天然石材产品长期以来蒙受所谓“放射性”的不白之冤得以澄清,人们可以放心地选用大理石等天然石材产品装饰居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