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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来这个城市不久。在城市西北隅那个叫树村的肮脏村子里,他能很安定地找到自己的位置打发一个又一个天光,做梦、退着走路,侍候一只捡来的小黑猫,想念某一个人在清晨,给一个从没见过面的女孩儿打电话。
他称自己是一个爱情的信徒。爱情对他来说是致命的。
他是很讨人喜欢的,所以他身边老是有不同的女人。他好像对每一个都很认真。但很多时候他又是很轻率的,他会满不在乎地和一个认识不到3小时的女孩做爱,而在喝酒的时候,他又会为另一个女孩痛哭流涕。什么对他是最重要的呢?还是音乐吧!他说过他可以一天24小时不吃饭,只要耳边有音乐。他从他的家乡来这儿也就是为了音乐。他13岁的时候开始弹琴了,现在已经6年,他从一个衣食无忧的小孩儿变成了一个穷鬼。他说他是被音乐害的,说的时候脸上有自嘲的笑。
有次在小卖部买东西时,他发现了一个女孩儿,个子小小的,脸上不时有一闪而过的惊惶表情,五官长得很孩子气,却被一团萧杀的气体所笼罩。他把那个女孩带到了他的小屋。女孩儿不爱说话,头老是耷拉着,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她似乎是刻意保持这种低调的沉默。他进屋点了灯,有点不知所措,他没接触过这样的女孩。他倒水给她喝,她摇摇头不要。他一下觉得眼前这个孩子很像一棵执拗的仙人掌。他的眉毛舒展了一下。他笑了。从一大堆唱片里他抽出一张The cure的,这是他最喜欢的一个英式乐队。声浪弥漫在整个空间里。她开始怔怔出神。他问她累不累,女孩儿一下子从迷离里跳出来,轻声说;“有一点。”说的时候很小心,怕吵醒什么似的。他又笑了。他为她铺好床,安顿女孩儿入睡后,自己点了根烟,开始想一些事情。很晚,他才倒头睡去,离她远远的,一点都不侵犯。
后来,那女孩就常来找他了。他们在一起就是听音乐,不干别的。女孩儿和他处久了就特别依赖他。有时候就靠在他肩头上沉沉睡去,一点防备都没有。他就会像哄小孩一样拍拍她的后背,掐掐她的脚趾,脸上浮现出幸福的笑容。再后来就顺理成章的,他们俩就在一起了。女孩儿在城里上学,每天坐若干小时的车来村里再坐若干小时的车回学校,很辛苦。他看着她日渐瘦削的背脊和时常流露出的疲惫神色,只有叹气。他希望自己是强大的,可以承担起责任,然而他是这样微不足道,连养活自己都难。他不敢给家里打电话,他非常想念他爸。而他爸也很久没给他打电话了。他经常处在身无分文的状态,那时候他只能用女孩儿的钱。他经常都很愧疚,他只能加倍地对那女孩儿好。她什么都不会,他就替她洗衣,做饭,叠被,什么琐碎的家务都全揽了。他觉得这女孩很不成熟,但是他们两个已经互相都离不开对方了。他们经常什么都不说,就对看着傻笑很久。
这样他们好了很长一段,他穿她的衣服,她穿他的衣服。他把她打扮成一个小巫女,然后再手挽手出去吃饭和游玩。他把她当成他的宠物了。他觉得他是全身心地付出了,有别于以往任何一次。
他的生日到了,他满19岁。他们喝着5毛钱一瓶的啤酒一起庆祝。然后他放了过去录制的歌的小样给她听,问她感觉怎么样。她很老实地说没什么特别的感觉,像是国外一支乐队的翻版。他咬咬嘴唇,什么都没说。那天晚上,他们搂抱在一起,像是要把对方吞噬掉。他们不知道明天等待他们的将是什么。他们的鞋破了,衣服旧了,都没钱去买。他们在几平方米的小屋里过了半年紧巴巴的小日子。
再后来,她不再天天来了。来了以后也总是匆匆要走。他们开始争吵。女孩把她的衣服都带走了,CD也拿走了。他又开始过一个人的简单日子。生活依旧无聊而艰难。他常常会想起那女孩刚来时拒绝喝水脸上僵硬羞涩的笑,俨然一棵荒瘠沙漠里开朵小花的仙人掌。原来仙人掌也有口渴的一天,所以她离开了。
(方婧,1982年生,曾就读于北京某艺术院校,现为自由职业者。)
他称自己是一个爱情的信徒。爱情对他来说是致命的。
他是很讨人喜欢的,所以他身边老是有不同的女人。他好像对每一个都很认真。但很多时候他又是很轻率的,他会满不在乎地和一个认识不到3小时的女孩做爱,而在喝酒的时候,他又会为另一个女孩痛哭流涕。什么对他是最重要的呢?还是音乐吧!他说过他可以一天24小时不吃饭,只要耳边有音乐。他从他的家乡来这儿也就是为了音乐。他13岁的时候开始弹琴了,现在已经6年,他从一个衣食无忧的小孩儿变成了一个穷鬼。他说他是被音乐害的,说的时候脸上有自嘲的笑。
有次在小卖部买东西时,他发现了一个女孩儿,个子小小的,脸上不时有一闪而过的惊惶表情,五官长得很孩子气,却被一团萧杀的气体所笼罩。他把那个女孩带到了他的小屋。女孩儿不爱说话,头老是耷拉着,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她似乎是刻意保持这种低调的沉默。他进屋点了灯,有点不知所措,他没接触过这样的女孩。他倒水给她喝,她摇摇头不要。他一下觉得眼前这个孩子很像一棵执拗的仙人掌。他的眉毛舒展了一下。他笑了。从一大堆唱片里他抽出一张The cure的,这是他最喜欢的一个英式乐队。声浪弥漫在整个空间里。她开始怔怔出神。他问她累不累,女孩儿一下子从迷离里跳出来,轻声说;“有一点。”说的时候很小心,怕吵醒什么似的。他又笑了。他为她铺好床,安顿女孩儿入睡后,自己点了根烟,开始想一些事情。很晚,他才倒头睡去,离她远远的,一点都不侵犯。
后来,那女孩就常来找他了。他们在一起就是听音乐,不干别的。女孩儿和他处久了就特别依赖他。有时候就靠在他肩头上沉沉睡去,一点防备都没有。他就会像哄小孩一样拍拍她的后背,掐掐她的脚趾,脸上浮现出幸福的笑容。再后来就顺理成章的,他们俩就在一起了。女孩儿在城里上学,每天坐若干小时的车来村里再坐若干小时的车回学校,很辛苦。他看着她日渐瘦削的背脊和时常流露出的疲惫神色,只有叹气。他希望自己是强大的,可以承担起责任,然而他是这样微不足道,连养活自己都难。他不敢给家里打电话,他非常想念他爸。而他爸也很久没给他打电话了。他经常处在身无分文的状态,那时候他只能用女孩儿的钱。他经常都很愧疚,他只能加倍地对那女孩儿好。她什么都不会,他就替她洗衣,做饭,叠被,什么琐碎的家务都全揽了。他觉得这女孩很不成熟,但是他们两个已经互相都离不开对方了。他们经常什么都不说,就对看着傻笑很久。
这样他们好了很长一段,他穿她的衣服,她穿他的衣服。他把她打扮成一个小巫女,然后再手挽手出去吃饭和游玩。他把她当成他的宠物了。他觉得他是全身心地付出了,有别于以往任何一次。
他的生日到了,他满19岁。他们喝着5毛钱一瓶的啤酒一起庆祝。然后他放了过去录制的歌的小样给她听,问她感觉怎么样。她很老实地说没什么特别的感觉,像是国外一支乐队的翻版。他咬咬嘴唇,什么都没说。那天晚上,他们搂抱在一起,像是要把对方吞噬掉。他们不知道明天等待他们的将是什么。他们的鞋破了,衣服旧了,都没钱去买。他们在几平方米的小屋里过了半年紧巴巴的小日子。
再后来,她不再天天来了。来了以后也总是匆匆要走。他们开始争吵。女孩把她的衣服都带走了,CD也拿走了。他又开始过一个人的简单日子。生活依旧无聊而艰难。他常常会想起那女孩刚来时拒绝喝水脸上僵硬羞涩的笑,俨然一棵荒瘠沙漠里开朵小花的仙人掌。原来仙人掌也有口渴的一天,所以她离开了。
(方婧,1982年生,曾就读于北京某艺术院校,现为自由职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