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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国际交易市场上,农产品期权已经比较成熟。然而,我国的期权市场起步较晚,国内农产品期权2017年才正式推出,其发展正面临着诸多阻碍,例如,期权合约的合理设计、人才和技术的缺失、市场交易主体的有限、相关法律政策的不健全等诸多因素。本文将着重从以上几个方面对国内农产品期权市场发展的制约因素进行分析,并借鉴国外的发展经验,对此提出解决方案。
关键词:农产品期权;制约因素;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3.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2697(2017)05-0041-04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的发展亦是中国经济的命脉。如何帮助生产经营者规避市场风险已成为重中之重。期货与期权都是国际市场上重要的规避市场风险的交易方式。国内的期货已有了20多年的发展,市场逐渐成熟。然而,中国的农业模式是分散经营的小规模形式,农业生产并不能很好的与期货市场的专业化、高标准化相适应,农产品很难进入期货市场,而农产品期权则为此提供了解决方法。由于中国的期权市场刚刚起步,各方面的阻碍较多,本研究将着力分析制约农产品期权市场发展的因素。
一、我国农产品期权发展现状
近年来,国内农产品期权一直停留在理论研究阶段,实际的推出相比于国外市场较为落后。2016年年底,中国证监会才正式批准农产品期权上市。2017年3月,豆粕期权在大连商品交易所挂牌交易,4月份,白糖期权也在郑州商品交易所正式推出,两种农产品期权的正式上市标志着中国农产品期权时代的到来。很早以前众交易所已经将这两种农作物作为标的来研究其期权交易,近期终于破茧而出。豆粕期权是我国国内首个农产品期权,同时也是国内首个商品期权,其上市填补了商品期权的空白,使我国场内商品衍生品工具由单纯的期货拓展到期货和期权共同发展的新境界。较为丰富的期权理论研究和较为成熟的期货市场为农产品期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商品期权自上市以来逐步发展。下面以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期权近期的交易数据为例来说明我国农产品期权自正式推出以来的交易现状。
2017年3月31日豆粕期权上市,在首个交易日,豆粕期权的成交量和成交额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由于3月的交易数据只有一天,相较于3月而言,4月份的交易量和交易额增长速度非常快,成交量环比增长了1204.75%,交易额环比增长980.41%。5月份的交易量和交易额逐步稳定,成交量环比增长9.95%,成交额环比增长了1.08%。农产品期权已经上市两月有余,投资者已逐步熟悉交易规则和交易策略,操作渐入佳境。我国农产品期权市场正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发展前景一片良好,各交易所应加快研究步伐,早日推出其他农产品期权。
二、我国农产品期权发展的制约因素
利用期权和期货市场进行商品交易已经是国际市场的主流。对于期权来说,风险和收益的分开是其主要的特点。此外,简单高效、低成本的优势也使期权成为国际金融市场不可或缺的交易形式。我国在早期已着手对期权的相关研究,但是,在近几年才进入期权市场,而农产品期权更是在今年才正式推出。农产品期权发展的制约因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农产品期权合约设计需进一步完善
农产品期权在规避市场风险方面的作用显著,合理的期权合约设计对于成功的期权交易至关重要。而我国的理论研究有限,实际经验严重缺乏,因此,我国应加快对期权合约的研究,考虑我国自身市场特点、参与者等方面设计出符合我国市场的农产品期权合约。农产品期权合约的设计需要考虑诸多因素,例如市场交易主体的情况、期权合约的流动性等。另外,在期权合约的设计中,还需要考虑期权交易单位、最小变动单位、执行价格、执行价格间距等条款。
(二)国内农产品期权领域人才缺失严重
我国的期货市场经历了20多年的发展已取得了不错的成就,也不乏期货行业的专家。但是,在农产品期权方面,与期货相比存在较大的差距。我国对于期权交易的实战经验不足,懂得期货又懂期权的高端人才少之又少。随着金融市场的加速发展,我国在期权领域的研究能力跟不上发展的步伐,无法进行深入的研究,更多的是借鉴国外的期权交易经验。期权领域人才的缺失进一步阻碍了我国农产品期权的发展。此外,国内目前参与期权市场的中小投资者大部分并不真正的了解期权,存在跟风的迹象,很可能会对期权市场产生不利的影响。因此,如何让所有加入期权市场的投资者了解并掌握期权的相关知识及规则又是一个需解决的问题。
(三)農产品期权市场交易主体有限
国内农产品期权市场发展的时间太短,农产品期货市场虽然已有了20多年的发展,为期权市场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但是相较于国外市场,我国的差距还很大。国内农产品期权市场的各方面条件尚不成熟,大部分投资者与农户害怕市场风险会超过自身能承担的范围,对期权市场的信任度有限,不敢贸然加入交易市场。市场的参与者过少,交易范围无法迅速扩大,严重制约了农产品期权市场的发展。
(四)农产品自然灾害难以避免
对于农作物而言,其产量会受到自然因素的制约,例如天气、虫害等。对于靠天吃饭的农作物来说,天气因素人类难以控制,天气的好坏会影响农产品的丰收程度,同样,自然虫害也会大大削减农作物的产量,进而会影响到农产品市场价格的高低。在农产品期权市场,价格的波动程度会影响合约双方对于期权执行价格的确立。由于期权的自身特点,风险的不确定,对于期权合约卖方的不利程度远大于买方。因此,投资者不敢像其他商品期权一样随意买卖。
三、促进我国农产品期权发展的对策
国内农产品期权上市的时间只有两个多月,发展历程相较于国际市场难以相提并论。以美国为例,美国的期权市场在国际上已经相当成熟,早在上个世纪就已经推出了一系列的农产品期权。农产品期权是我国的首个商品期权,因此国内对于商品期权市场的实战经验有限。农产品期权对我国农业经济具有重大作用,我国应加快农产品期权市场的发展进程,以农产品期货市场为基础,借鉴国际农产品期权市场,结合自身国情制定阻碍我国农产品期权市场发展的解决方案。 (一)合理设计农产品期权合约
农产品期权合约涉及的条款较多,合理地设计标准化期权合约并不容易。国内目前只有豆粕和白糖两种农产品期权,交易的农作物品种很少,自然期权合约数目也较少。本研究将着重针对农产品期权交易单位、最小变动价位及执行价格和执行价格间距,参考国外交易所的合约设计,对期权合约提出相关建议。
1.交易单位
交易单位指的是每张期权合约所表示的对应标的物的数量。在国际农产品期权市场中,期权合约的标的物几乎都是对应的期货合约,而一份期权合约所对应期货合约数目则是关键。
由上面的表格可以看出,国外主要的交易所中所涉及的主要农产品都以1张期货合约为期权的交易单位,方便投资者进行组合投资以及风险管理。目前,我国推出的豆粕期权、白糖期权是以1手为交易单位,每手为10吨。国外主要的市场参与者大多数资力雄厚,而国内的市场参与者大部分集中在中小投資者和小规模的农户企业,资金有限。因此,针对这一特点,我国各大交易所可以推出较小交易单位的农产品期货合约,再推出相应规格的农产品期权合约,专为小农户企业和其他中小投资者服务,而其他的正常交易则不享受这一服务。
2.最小变动价位
最小变动价位是由交易所自行确定的,依据是商品期货合约的实际交易情况。通常,农产品期权的最小变动价位≤相应期货合约的最小变动价位。
我国目前的豆粕期权和白糖期权两类农作物的最小变动价位都是0.5元每吨。合理设计合约的最小变动价位对期权交易的顺利进行非常重要。最小变动价位是交易双方在竞价时,权利金价格变动的最小单位。最小报价单位太大不能很好的体现合约应有的价格波动,而太小的话又会降低市场波动。因此,农产品期权合约中的最小变动价位应该随着期权价格的变化进行分段调整,比如看涨期权的执行价格越低或者看跌期权的执行价格越高时,所对应的期权价格就越高,相应的最小变动价位就越大。
3.农产品期权的执行价格和执行价格间距
期权的执行价格是交易双方在签订合约时规定好的价格,在有效期内不会发生变化,而执行价格间距则是相邻两个执行价格的差值。各交易所在确定执行价格上的依据和方式各不相同。
由上表可知,国外的交易所在确定期权执行价格间距时会考虑期权执行价格的高低、合约到期的远近以及合约月份。我国的期货市场在涨跌停板制度的限定下,每日价格的波动范围都会有严格的限制,因此需要考虑执行价格间距在日价格波动区间内挂出合约的数量;另外,我国涨跌停板为结算价的一定比例,所以执行价格应在涨跌停板范围内挂牌,执行价格间距应依据不同执行价格区间规定不同的大小。
除了以上几点,农产品期权合约的其他条款也不能忽略。我国已经正式推出农产品期权,一份完美的期权合约还需要总结实战经验,国外成熟的经验不可不学,结合我国自身市场,设计符合我国农业市场的期权合约。
(二)加强国内农产品期权人才的培训
我国农产品期权在今年3月份才正式挂牌交易,国内对于期权的研究尚浅,对于农产品期权的研究更是有限,真正有实战经验且能够熟悉掌握农产品期权交易的人才则少之又少。此外,我国大部分群众对期权的了解知之甚少,存在不少的金融盲者,国内期权市场人才的缺乏不可忽视。因此,我国需加大在金融领域的教育投资,特别在期货和期权领域,为更多的人普及期货、期权等金融知识,让更多的人参与其中。第一,可以从高校学生入手,在国内各大高校适当引进期权课程,尽早普及期权知识,加大期权市场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对期权产生兴趣,并且适时地举行虚拟的期权交易活动;第二,政府应该鼓励国内各大交易所或者投资公司举办期权培训班,为农产品期权市场参与者及其他感兴趣的人培训期权交易相关知识,同时,期权风险的控制管理培训亦不可缺少;第三,国家应为国内的期权行业从事者提供学习机会,与国外先进的期货交易所达成合作,并且由国家出资,鼓励国内期权行业的学者去海外深造;第四,我国政府可以建立专门的期权研究基金,加大对农产品期权的研究力度。为推动我国农产品期权市场的迅速发展,人才建设刻不容缓。
(三)鼓励农户参与期权交易
美国农业部分别在1990年和1996年开展了期权试点项目,农产品期权的试点对象包括小麦、大豆和玉米。国家通过提供期权费和交易补贴鼓励农户进入期权交易市场,购买相应品种的看跌期权。大部分农户参与者不仅可以在农产品价格下跌时减少亏损,还可以在农产品价格上涨时获得收益,其总收益率超过了正常农场的计划收益率,效果显著。总结此次美国农产品期权市场的经验,一方面,农产品期权的执行价格是交易市场自发形成的,反映了实际的供求关系,有利于保障农户的自身利益;另一方面,利用农产品期权来规避市场风险,相对于政府直接给予农户补助来说,可以适当减少农业补贴支出。国内农产品期权市场的发展时间太短,期权交易市场尚不成熟,市场参与者较少,大部分农户不熟悉期权市场,对于农产品期权并不完全信任。对此,我国需借鉴国外农业部门对用农产品期权支持农业发展的政策,一方面,政府应该以身作则,率领国有农产品企业加入农产品期权市场,加大对农产品期权的宣传力度,并对其他中小投资者或农户参与者给予适当奖励,赢得农户对农产品期权的信任;另一方面,我国大部分农作物生产经营者集中在中小型农户,农户的自有资本有限,政府应该对参与农产品期权的农户提供一定的权利金补助,让农户放心参与期权市场,保障农户的自身利益,减少农户的交易负担,鼓励更多的农户参与其中。此外,由于我国农产品期权市场刚刚起步,政府在制定农业政策的同时可结合农产品期权市场,推动农产品期权的发展。
(四)加强自然风险控制力度
对于农作物来说,自然灾害虽然难以避免,但人类可以采用当代技术尽量减少自然因素对农作物的不利影响,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之内。例如,对于受气候影响力度大的农作物,可加大投资建造温室种植环境。此外,我国应学习国外先进生物工程技术,深入研究,将其大范围应用在我国农产品种植上,提高农作物产量,以防引起价格波动。
农产品期权是当今国际上主要的交易手段,我国目前只有豆粕和白糖两种农产品期权,应加快农产品期权的发展速度,与国际接轨。农产品期权可以有效的推动我国农业的发展,建议制定更多的优惠政策,完善期权市场的各处不足,促使广大的投资者及农户能够积极地加入农产品期权市场。
参考文献:
[1]马婧妤.白糖豆粕期权交易获批[N].上海证券报,2016-12-17.
[2]燕文文,葛颜祥.我国农产品期权合约:特色及设计要求[J].
海南金融,2016(01):34-38.
[3]朱斌,徐玥.解读我国商品期权合约[J].中国金融,2017(06):
61-62.
[4]赵彬.白糖期权将增强期市服务“三农”能力[N].期货日
报,2017-04-17.
[5]高国华.白糖豆粕期货期权获批上市[N].金融时报,2016-
12-21.
[6]Spinler S,Huchzermeier A.The Valuation of Options
on Ca-pacity with Cost and Demand Uncertainty[J].
European Journal of Operational Research,2006,171(03):
915-934.
(责任编辑:罗湘龙)
关键词:农产品期权;制约因素;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3.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2697(2017)05-0041-04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的发展亦是中国经济的命脉。如何帮助生产经营者规避市场风险已成为重中之重。期货与期权都是国际市场上重要的规避市场风险的交易方式。国内的期货已有了20多年的发展,市场逐渐成熟。然而,中国的农业模式是分散经营的小规模形式,农业生产并不能很好的与期货市场的专业化、高标准化相适应,农产品很难进入期货市场,而农产品期权则为此提供了解决方法。由于中国的期权市场刚刚起步,各方面的阻碍较多,本研究将着力分析制约农产品期权市场发展的因素。
一、我国农产品期权发展现状
近年来,国内农产品期权一直停留在理论研究阶段,实际的推出相比于国外市场较为落后。2016年年底,中国证监会才正式批准农产品期权上市。2017年3月,豆粕期权在大连商品交易所挂牌交易,4月份,白糖期权也在郑州商品交易所正式推出,两种农产品期权的正式上市标志着中国农产品期权时代的到来。很早以前众交易所已经将这两种农作物作为标的来研究其期权交易,近期终于破茧而出。豆粕期权是我国国内首个农产品期权,同时也是国内首个商品期权,其上市填补了商品期权的空白,使我国场内商品衍生品工具由单纯的期货拓展到期货和期权共同发展的新境界。较为丰富的期权理论研究和较为成熟的期货市场为农产品期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商品期权自上市以来逐步发展。下面以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期权近期的交易数据为例来说明我国农产品期权自正式推出以来的交易现状。
2017年3月31日豆粕期权上市,在首个交易日,豆粕期权的成交量和成交额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由于3月的交易数据只有一天,相较于3月而言,4月份的交易量和交易额增长速度非常快,成交量环比增长了1204.75%,交易额环比增长980.41%。5月份的交易量和交易额逐步稳定,成交量环比增长9.95%,成交额环比增长了1.08%。农产品期权已经上市两月有余,投资者已逐步熟悉交易规则和交易策略,操作渐入佳境。我国农产品期权市场正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发展前景一片良好,各交易所应加快研究步伐,早日推出其他农产品期权。
二、我国农产品期权发展的制约因素
利用期权和期货市场进行商品交易已经是国际市场的主流。对于期权来说,风险和收益的分开是其主要的特点。此外,简单高效、低成本的优势也使期权成为国际金融市场不可或缺的交易形式。我国在早期已着手对期权的相关研究,但是,在近几年才进入期权市场,而农产品期权更是在今年才正式推出。农产品期权发展的制约因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农产品期权合约设计需进一步完善
农产品期权在规避市场风险方面的作用显著,合理的期权合约设计对于成功的期权交易至关重要。而我国的理论研究有限,实际经验严重缺乏,因此,我国应加快对期权合约的研究,考虑我国自身市场特点、参与者等方面设计出符合我国市场的农产品期权合约。农产品期权合约的设计需要考虑诸多因素,例如市场交易主体的情况、期权合约的流动性等。另外,在期权合约的设计中,还需要考虑期权交易单位、最小变动单位、执行价格、执行价格间距等条款。
(二)国内农产品期权领域人才缺失严重
我国的期货市场经历了20多年的发展已取得了不错的成就,也不乏期货行业的专家。但是,在农产品期权方面,与期货相比存在较大的差距。我国对于期权交易的实战经验不足,懂得期货又懂期权的高端人才少之又少。随着金融市场的加速发展,我国在期权领域的研究能力跟不上发展的步伐,无法进行深入的研究,更多的是借鉴国外的期权交易经验。期权领域人才的缺失进一步阻碍了我国农产品期权的发展。此外,国内目前参与期权市场的中小投资者大部分并不真正的了解期权,存在跟风的迹象,很可能会对期权市场产生不利的影响。因此,如何让所有加入期权市场的投资者了解并掌握期权的相关知识及规则又是一个需解决的问题。
(三)農产品期权市场交易主体有限
国内农产品期权市场发展的时间太短,农产品期货市场虽然已有了20多年的发展,为期权市场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但是相较于国外市场,我国的差距还很大。国内农产品期权市场的各方面条件尚不成熟,大部分投资者与农户害怕市场风险会超过自身能承担的范围,对期权市场的信任度有限,不敢贸然加入交易市场。市场的参与者过少,交易范围无法迅速扩大,严重制约了农产品期权市场的发展。
(四)农产品自然灾害难以避免
对于农作物而言,其产量会受到自然因素的制约,例如天气、虫害等。对于靠天吃饭的农作物来说,天气因素人类难以控制,天气的好坏会影响农产品的丰收程度,同样,自然虫害也会大大削减农作物的产量,进而会影响到农产品市场价格的高低。在农产品期权市场,价格的波动程度会影响合约双方对于期权执行价格的确立。由于期权的自身特点,风险的不确定,对于期权合约卖方的不利程度远大于买方。因此,投资者不敢像其他商品期权一样随意买卖。
三、促进我国农产品期权发展的对策
国内农产品期权上市的时间只有两个多月,发展历程相较于国际市场难以相提并论。以美国为例,美国的期权市场在国际上已经相当成熟,早在上个世纪就已经推出了一系列的农产品期权。农产品期权是我国的首个商品期权,因此国内对于商品期权市场的实战经验有限。农产品期权对我国农业经济具有重大作用,我国应加快农产品期权市场的发展进程,以农产品期货市场为基础,借鉴国际农产品期权市场,结合自身国情制定阻碍我国农产品期权市场发展的解决方案。 (一)合理设计农产品期权合约
农产品期权合约涉及的条款较多,合理地设计标准化期权合约并不容易。国内目前只有豆粕和白糖两种农产品期权,交易的农作物品种很少,自然期权合约数目也较少。本研究将着重针对农产品期权交易单位、最小变动价位及执行价格和执行价格间距,参考国外交易所的合约设计,对期权合约提出相关建议。
1.交易单位
交易单位指的是每张期权合约所表示的对应标的物的数量。在国际农产品期权市场中,期权合约的标的物几乎都是对应的期货合约,而一份期权合约所对应期货合约数目则是关键。
由上面的表格可以看出,国外主要的交易所中所涉及的主要农产品都以1张期货合约为期权的交易单位,方便投资者进行组合投资以及风险管理。目前,我国推出的豆粕期权、白糖期权是以1手为交易单位,每手为10吨。国外主要的市场参与者大多数资力雄厚,而国内的市场参与者大部分集中在中小投資者和小规模的农户企业,资金有限。因此,针对这一特点,我国各大交易所可以推出较小交易单位的农产品期货合约,再推出相应规格的农产品期权合约,专为小农户企业和其他中小投资者服务,而其他的正常交易则不享受这一服务。
2.最小变动价位
最小变动价位是由交易所自行确定的,依据是商品期货合约的实际交易情况。通常,农产品期权的最小变动价位≤相应期货合约的最小变动价位。
我国目前的豆粕期权和白糖期权两类农作物的最小变动价位都是0.5元每吨。合理设计合约的最小变动价位对期权交易的顺利进行非常重要。最小变动价位是交易双方在竞价时,权利金价格变动的最小单位。最小报价单位太大不能很好的体现合约应有的价格波动,而太小的话又会降低市场波动。因此,农产品期权合约中的最小变动价位应该随着期权价格的变化进行分段调整,比如看涨期权的执行价格越低或者看跌期权的执行价格越高时,所对应的期权价格就越高,相应的最小变动价位就越大。
3.农产品期权的执行价格和执行价格间距
期权的执行价格是交易双方在签订合约时规定好的价格,在有效期内不会发生变化,而执行价格间距则是相邻两个执行价格的差值。各交易所在确定执行价格上的依据和方式各不相同。
由上表可知,国外的交易所在确定期权执行价格间距时会考虑期权执行价格的高低、合约到期的远近以及合约月份。我国的期货市场在涨跌停板制度的限定下,每日价格的波动范围都会有严格的限制,因此需要考虑执行价格间距在日价格波动区间内挂出合约的数量;另外,我国涨跌停板为结算价的一定比例,所以执行价格应在涨跌停板范围内挂牌,执行价格间距应依据不同执行价格区间规定不同的大小。
除了以上几点,农产品期权合约的其他条款也不能忽略。我国已经正式推出农产品期权,一份完美的期权合约还需要总结实战经验,国外成熟的经验不可不学,结合我国自身市场,设计符合我国农业市场的期权合约。
(二)加强国内农产品期权人才的培训
我国农产品期权在今年3月份才正式挂牌交易,国内对于期权的研究尚浅,对于农产品期权的研究更是有限,真正有实战经验且能够熟悉掌握农产品期权交易的人才则少之又少。此外,我国大部分群众对期权的了解知之甚少,存在不少的金融盲者,国内期权市场人才的缺乏不可忽视。因此,我国需加大在金融领域的教育投资,特别在期货和期权领域,为更多的人普及期货、期权等金融知识,让更多的人参与其中。第一,可以从高校学生入手,在国内各大高校适当引进期权课程,尽早普及期权知识,加大期权市场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对期权产生兴趣,并且适时地举行虚拟的期权交易活动;第二,政府应该鼓励国内各大交易所或者投资公司举办期权培训班,为农产品期权市场参与者及其他感兴趣的人培训期权交易相关知识,同时,期权风险的控制管理培训亦不可缺少;第三,国家应为国内的期权行业从事者提供学习机会,与国外先进的期货交易所达成合作,并且由国家出资,鼓励国内期权行业的学者去海外深造;第四,我国政府可以建立专门的期权研究基金,加大对农产品期权的研究力度。为推动我国农产品期权市场的迅速发展,人才建设刻不容缓。
(三)鼓励农户参与期权交易
美国农业部分别在1990年和1996年开展了期权试点项目,农产品期权的试点对象包括小麦、大豆和玉米。国家通过提供期权费和交易补贴鼓励农户进入期权交易市场,购买相应品种的看跌期权。大部分农户参与者不仅可以在农产品价格下跌时减少亏损,还可以在农产品价格上涨时获得收益,其总收益率超过了正常农场的计划收益率,效果显著。总结此次美国农产品期权市场的经验,一方面,农产品期权的执行价格是交易市场自发形成的,反映了实际的供求关系,有利于保障农户的自身利益;另一方面,利用农产品期权来规避市场风险,相对于政府直接给予农户补助来说,可以适当减少农业补贴支出。国内农产品期权市场的发展时间太短,期权交易市场尚不成熟,市场参与者较少,大部分农户不熟悉期权市场,对于农产品期权并不完全信任。对此,我国需借鉴国外农业部门对用农产品期权支持农业发展的政策,一方面,政府应该以身作则,率领国有农产品企业加入农产品期权市场,加大对农产品期权的宣传力度,并对其他中小投资者或农户参与者给予适当奖励,赢得农户对农产品期权的信任;另一方面,我国大部分农作物生产经营者集中在中小型农户,农户的自有资本有限,政府应该对参与农产品期权的农户提供一定的权利金补助,让农户放心参与期权市场,保障农户的自身利益,减少农户的交易负担,鼓励更多的农户参与其中。此外,由于我国农产品期权市场刚刚起步,政府在制定农业政策的同时可结合农产品期权市场,推动农产品期权的发展。
(四)加强自然风险控制力度
对于农作物来说,自然灾害虽然难以避免,但人类可以采用当代技术尽量减少自然因素对农作物的不利影响,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之内。例如,对于受气候影响力度大的农作物,可加大投资建造温室种植环境。此外,我国应学习国外先进生物工程技术,深入研究,将其大范围应用在我国农产品种植上,提高农作物产量,以防引起价格波动。
农产品期权是当今国际上主要的交易手段,我国目前只有豆粕和白糖两种农产品期权,应加快农产品期权的发展速度,与国际接轨。农产品期权可以有效的推动我国农业的发展,建议制定更多的优惠政策,完善期权市场的各处不足,促使广大的投资者及农户能够积极地加入农产品期权市场。
参考文献:
[1]马婧妤.白糖豆粕期权交易获批[N].上海证券报,2016-12-17.
[2]燕文文,葛颜祥.我国农产品期权合约:特色及设计要求[J].
海南金融,2016(01):34-38.
[3]朱斌,徐玥.解读我国商品期权合约[J].中国金融,2017(06):
61-62.
[4]赵彬.白糖期权将增强期市服务“三农”能力[N].期货日
报,2017-04-17.
[5]高国华.白糖豆粕期货期权获批上市[N].金融时报,2016-
12-21.
[6]Spinler S,Huchzermeier A.The Valuation of Options
on Ca-pacity with Cost and Demand Uncertainty[J].
European Journal of Operational Research,2006,171(03):
915-934.
(责任编辑:罗湘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