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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笔者认为,对高校毕业生应从业务、相关法律法规、择业心理素质三方面进行就业前的培训,以提高其就业成功率,为其参加工作后尽快适应工作环境、胜任工作岗位要求打下良好的基础,有利于促进用人单位工作效率的提高,促进社会进步和发展。
关键词:高校毕业生 就业前培训
目前,我国高校毕业生的数量逐年递增,2007年全国高校毕业生有490万,2008年毕业生数量达到532万,这给本来就有就业压力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再加砝码,压力越来越大。与此同时,用人单位对新录用的高校毕业生在使用上,也有令单位不满意的地方。这主要是由于大学生刚刚从学校走向社会。理论水平不缺,实际工作经验少,与刚参加工作的岗位要求有一定的距离,具体体现在业务能力、本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掌握及运用程度,以及就业前的择业心理等。与实际运用和现实需求有一定的差距。故有必要对高校毕业生在就业前进行培训。
我个人认为,对高校毕业生应在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就业前的培训,以提高其就业成功率,也为其参加工作后尽快适应工作环境、胜任工作岗位要求打下良好的基础。
首先,对高校毕业生进行业务培训。业务培训对于刚刚参加工作或者走向新的工作岗位的高校毕业生来讲十分必要。在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中,有相当大比例的就业人员面临着就业岗位和要从事的专业与自己在学校所学的专业不相一致,这就需要对其进行业务培训。有的即使与所学的专业一致,从理论到实践,也要有一个从熟悉到熟练的过程。为了缩短这段过程所需要的时间,业务培训是最行之有效的好方法。业务培训要根据参加工作的毕业生面临的不同行业、不同岗位、从事的不同业务来进行。例如,在全国开展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号召大学生当村官,组织、人事部门就要对大学生有针对性的培训。要结合农村经济发展所需要的相关专业来培训,如农业技术、林业技术、养殖技术、乡镇企业建设、农村行政管理等有关农业生产和农村建设方面内容加强培训,使即将参加工作,到农村一线管理岗位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发挥其才能,服务于农民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最近这几年,考入国家机关,成为国家公务员是很多大学生就业的选择。对于刚刚进入国家公务员队伍的大学生,各级人事部门对其培训都有一套完备的工作规划,已经走出一条完备的培训路子,通过学业务、学习《国家公务员法》、学习行政管理等,使其能够尽早地融入国家公务员队伍,尽早地走向为人民服务的光荣岗位。提高工作效率和办事效率。至于那些到公司或者个体私营企业工作的毕业生,任何单位也都要对其进行专门的业务培训,使其尽早尽快地适应工作岗位的需求,担负起工作中的担子。通过业务培训,使高校毕业生在即将上任的工作岗位上尽早熟悉业务,掌握工作技巧,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在本岗位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其次,对高校毕业生进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条例方面的培训。当今社会,可谓法律社会,作为普通老百姓都要人人学法、遵纪守法,更何况国家公职人员和有工作单位的职员。高校毕业生一旦走向工作岗位,不同行业、不同岗位有着不同的行业规定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就行业要求的相关条例,这样,除了对新参加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进行业务培训以外,对其进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条例方面的培训也是很有必要的。
在对高校毕业生进行法律法规教育的同时,还应该对即将上岗就业的毕业生进行工作纪律教育,培养他们遵守劳动纪律,服从组织安排,正确看待自己工作中手里的职权和应尽的义务之间的关系,使之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思想和工作态度。此外,毕业生在高校毕业后,还应该自觉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以及与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有关联的条例或制度的学习,如人事代理制度就是高校毕业生目前应该学习的一项必修课。所谓人事代理制度,是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或人事代理机构,受代理对象的委托,根据国家、省、市人事政策法规,运用社会化服务方式和现代化科学手段,为那些无主管单位的毕业生和虽然具备人事管理权限,却要求委托人事代理的其他单位等提供档案保管或人事方面的服务。服务内容:一是接转和保管人事档案;二是鉴证聘用合同:三是代理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四是代理档案工资和毕业生转正定级以及计算工龄;五是办理靠挂人才的考研、出国、出境的政审;六是接转流动人员的人事关系和党组织关系;七是推荐就业;八是代办养老保险等。通过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制度的培训,会使高校毕业生在就业过程和办理就业手续,以及如何办理在无主管部门的情况下的组织、人事关系,提供法律和人才人事方面的服务,有利于促进大学生就业。
再次,对高校毕业生进行择业心理素质培训。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人事制度改革也随之发生变革。从二○○一年起,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由“统分统配”改变为“自主择业”,由人才市场调节企、事业单位用人及毕业生择业的矛盾。在高校毕业生中,大多数人择业期望值过高,于是高不成低不就的现象频频出现在择业求取的毕业生身上。高校毕业生的择业期望值越高,心理上的冲突就越大,加之有的毕业生缺乏信心和竞争力,会使心理矛盾加剧。所以,对高校毕业生进行提高择业心理素质的培训是很有必要的。
对高校毕业生进行择业心理素质培训应该从就业前的心理准备和应试时面试心理两点进行培训,主要是为毕业生疏导心理矛盾。毕业生就业前的心理是复杂多变的,既有终于完成十几年学业,走入社会,用所学的知识回报社会、回报家庭、回报父母,又有面对参加工作的新挑战。因此,毕业生需要调整好择业心态,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积极参与竞争,敢于面对挑战,用正常的心态去了解择业的社会环境和各种单位的情况,正确认识面临的就业形势,明确自己想做什么和能做什么,社会又允许你做什么。只有保持良好的择业心理,才能使自己从实际出发,结合自身能力与社会需求,给自己选择一个适当的就业目标,才能避免在择业上的理想主义,才能树立自信心,不怕挫折,增强就业勇气。做好毕业生就业面试的心理培训,主要是解决从心理上战胜自己,做到面对教官不紧张、不怯场,泰然自若。此外,还要在面试中举止得体,思维敏捷。除了接受面试心理培训,还要多听听已经参加工作的师哥师姐这些“过来人”的感受,借取经验和教训,以利于择业成功。
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培训,是学校、家长、社会三位一体的新的课题,通过培训,使高校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少走弯路,使用人单位的职工队伍建设在高起点下发挥高效应,有利于促进用人单位工作效率的提高,有利于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关键词:高校毕业生 就业前培训
目前,我国高校毕业生的数量逐年递增,2007年全国高校毕业生有490万,2008年毕业生数量达到532万,这给本来就有就业压力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再加砝码,压力越来越大。与此同时,用人单位对新录用的高校毕业生在使用上,也有令单位不满意的地方。这主要是由于大学生刚刚从学校走向社会。理论水平不缺,实际工作经验少,与刚参加工作的岗位要求有一定的距离,具体体现在业务能力、本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掌握及运用程度,以及就业前的择业心理等。与实际运用和现实需求有一定的差距。故有必要对高校毕业生在就业前进行培训。
我个人认为,对高校毕业生应在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就业前的培训,以提高其就业成功率,也为其参加工作后尽快适应工作环境、胜任工作岗位要求打下良好的基础。
首先,对高校毕业生进行业务培训。业务培训对于刚刚参加工作或者走向新的工作岗位的高校毕业生来讲十分必要。在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中,有相当大比例的就业人员面临着就业岗位和要从事的专业与自己在学校所学的专业不相一致,这就需要对其进行业务培训。有的即使与所学的专业一致,从理论到实践,也要有一个从熟悉到熟练的过程。为了缩短这段过程所需要的时间,业务培训是最行之有效的好方法。业务培训要根据参加工作的毕业生面临的不同行业、不同岗位、从事的不同业务来进行。例如,在全国开展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号召大学生当村官,组织、人事部门就要对大学生有针对性的培训。要结合农村经济发展所需要的相关专业来培训,如农业技术、林业技术、养殖技术、乡镇企业建设、农村行政管理等有关农业生产和农村建设方面内容加强培训,使即将参加工作,到农村一线管理岗位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发挥其才能,服务于农民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最近这几年,考入国家机关,成为国家公务员是很多大学生就业的选择。对于刚刚进入国家公务员队伍的大学生,各级人事部门对其培训都有一套完备的工作规划,已经走出一条完备的培训路子,通过学业务、学习《国家公务员法》、学习行政管理等,使其能够尽早地融入国家公务员队伍,尽早地走向为人民服务的光荣岗位。提高工作效率和办事效率。至于那些到公司或者个体私营企业工作的毕业生,任何单位也都要对其进行专门的业务培训,使其尽早尽快地适应工作岗位的需求,担负起工作中的担子。通过业务培训,使高校毕业生在即将上任的工作岗位上尽早熟悉业务,掌握工作技巧,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在本岗位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其次,对高校毕业生进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条例方面的培训。当今社会,可谓法律社会,作为普通老百姓都要人人学法、遵纪守法,更何况国家公职人员和有工作单位的职员。高校毕业生一旦走向工作岗位,不同行业、不同岗位有着不同的行业规定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就行业要求的相关条例,这样,除了对新参加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进行业务培训以外,对其进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条例方面的培训也是很有必要的。
在对高校毕业生进行法律法规教育的同时,还应该对即将上岗就业的毕业生进行工作纪律教育,培养他们遵守劳动纪律,服从组织安排,正确看待自己工作中手里的职权和应尽的义务之间的关系,使之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思想和工作态度。此外,毕业生在高校毕业后,还应该自觉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以及与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有关联的条例或制度的学习,如人事代理制度就是高校毕业生目前应该学习的一项必修课。所谓人事代理制度,是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或人事代理机构,受代理对象的委托,根据国家、省、市人事政策法规,运用社会化服务方式和现代化科学手段,为那些无主管单位的毕业生和虽然具备人事管理权限,却要求委托人事代理的其他单位等提供档案保管或人事方面的服务。服务内容:一是接转和保管人事档案;二是鉴证聘用合同:三是代理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四是代理档案工资和毕业生转正定级以及计算工龄;五是办理靠挂人才的考研、出国、出境的政审;六是接转流动人员的人事关系和党组织关系;七是推荐就业;八是代办养老保险等。通过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制度的培训,会使高校毕业生在就业过程和办理就业手续,以及如何办理在无主管部门的情况下的组织、人事关系,提供法律和人才人事方面的服务,有利于促进大学生就业。
再次,对高校毕业生进行择业心理素质培训。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人事制度改革也随之发生变革。从二○○一年起,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由“统分统配”改变为“自主择业”,由人才市场调节企、事业单位用人及毕业生择业的矛盾。在高校毕业生中,大多数人择业期望值过高,于是高不成低不就的现象频频出现在择业求取的毕业生身上。高校毕业生的择业期望值越高,心理上的冲突就越大,加之有的毕业生缺乏信心和竞争力,会使心理矛盾加剧。所以,对高校毕业生进行提高择业心理素质的培训是很有必要的。
对高校毕业生进行择业心理素质培训应该从就业前的心理准备和应试时面试心理两点进行培训,主要是为毕业生疏导心理矛盾。毕业生就业前的心理是复杂多变的,既有终于完成十几年学业,走入社会,用所学的知识回报社会、回报家庭、回报父母,又有面对参加工作的新挑战。因此,毕业生需要调整好择业心态,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积极参与竞争,敢于面对挑战,用正常的心态去了解择业的社会环境和各种单位的情况,正确认识面临的就业形势,明确自己想做什么和能做什么,社会又允许你做什么。只有保持良好的择业心理,才能使自己从实际出发,结合自身能力与社会需求,给自己选择一个适当的就业目标,才能避免在择业上的理想主义,才能树立自信心,不怕挫折,增强就业勇气。做好毕业生就业面试的心理培训,主要是解决从心理上战胜自己,做到面对教官不紧张、不怯场,泰然自若。此外,还要在面试中举止得体,思维敏捷。除了接受面试心理培训,还要多听听已经参加工作的师哥师姐这些“过来人”的感受,借取经验和教训,以利于择业成功。
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培训,是学校、家长、社会三位一体的新的课题,通过培训,使高校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少走弯路,使用人单位的职工队伍建设在高起点下发挥高效应,有利于促进用人单位工作效率的提高,有利于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