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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营改增政策的推行,很多行业的税税收业务均面临着巨大挑战,其中,房地产租赁税收和二房东转租征税也受到了营改增政策的巨大影响。文章重点从房产及二房东转租的含义着手,然后结合实际案例,介绍了营改增环境下房地产业务税收的相关内容。
关键词:房产;租赁;二房东转租;税收
随着“营改增”政策的全面实施,对房产租赁公司的运营产生了较大影响,房产租赁公司未有全面了解关于“营改增”的税收规章制度,方可采用有针对性的措施来下降公司的税负。
一、“营改增”下不动产介绍
(一)基本含义
若要深入研究房产租赁税金和二房东转租中税务问题,就一定要先了解该研究的相关名词含义。纳税者:纳税者重点包含企业和个人两种。而企业一般指的是企业、行政机构、军事单位和社会各组织。个人主要包含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其中其他个人一般表示自然人。企业及非企业机构、个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等一同构成了目前国内全部增值税营业税缴纳者的范围,其是国内缴税的重要对象。增值税中一般又要区分成小规模纳税者和一般纳税者。目的在于为了和上述单位及个人相呼应,企业一般表示为增值税中一般纳税者或是小规模纳税者。
(二)标的物
不动产重点包含房屋、商店、股权、各类会所等,還重点包含住房、商务写字楼、厂房等,其类似于不动产子集。
(三)遵守的基本原则
关于不动产运营租赁服务税收问题已有相应的制度明确要求,和转租不动产业务相似,其缴纳地址地、征收单位等有要求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在营改增环境下发布了诸多过渡政策,重点是为了可以更好支持营业税改带来更为有效的环境,这一过渡政策过程,原来的营业税税率缴税者提供房屋租赁业务,在改革初期,其要求适用5%营业税税率来纳税。这和转租不动产业务相似,经全面兼顾各种影响因素以后,要求对提供住房运营租赁业务设计5%的增值税缴收率,缴税仅需对自身的住房予以租赁,就可以根据过渡政策,采用简单的计税方法来上缴税额,同时,该种改革和以往的税率比较,纳税者的税负已有明显下降。
(四)不动产租赁管理政策分析
1.根据相关法律和现有增值税的相关规定,建立财政部门国家税务局有关全面推行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文件,该方式主要在于引出其配套信息,其目的是目前推广增值税相关规定的整体框架之下,然后把相关信息的政策更为具体细化,如此针对纳税者在实际操作阶段有所帮助,可以方便纳税单位和纳税者更好的理解和落实,进而大幅度提高相关文件的可行性。
2.纳税者以运营租赁模式出租其获得的不动产,适合采用该方式,获取的不动产,包含于直接采购、接受捐赠以及同意投资入股、自行建立和抵债等多种形式获取的不动产,针对缴税者提供道路通行服务的,则不适合采取该方法。
二、房产租赁税金和二房东转租税收分析
(一)房产税和二房东转租税收
房产税属于房产所有权人上缴范畴,按照房产税暂行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房产税以房产所有者上缴产权是全民所有的,通过运营管理者上缴,产权出典的通过承典对象缴纳,产权所有者和承典不属于房产所处地的或产权没有确定,与租赁矛盾没有处理的,由房屋贷款者和应用者上缴。
税率:企业和商业用房是12%,个人住房是4%,从价税率是原值的70%的12%。承租者获释转租人转租而获得的转租收费,无需上缴房产税,但转租收益需上缴增值税,征收税率是5%,若转租者是个人,就根据3%的增值税上缴税率,住房再减1/2征收,即1.5%。在“纳税者提供不动产运营租赁业务增值税征税管理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其他个体租赁不动产,以5%的征税率计算要缴纳的税金;其他个人租赁房产,以5%的征税率减按1.5%计算要上缴的税金。
(二)典例分析
当前,在某市房屋租赁业务中,均从二房东处获取房源,租金很高,二房东从中获得房租差额,同时出租方和二房东不开具税金发票,若要求发票,那么由承租单位自主承担所有税额,同时,税务部门会根据如今的所有费用征收,如此高的税负,初始承租单位不堪重负,许多企业直接不开票,或是以其他发票,代替报销,或是以虚假房租协议来处理税务,用来开具发票,此外,二房东从出租方处获得整套房后划分出租,大多数承租单位要开票,则要求开票的承租单位被需要承担整座楼的房租税额。如此一来,对合法运营的承租单位是极度不公平的,还给承租单位的财务工作造成了巨大的财务危机,不满足业务的实际性,还不利于房产税征缴及税务法律的威严。就某市为例:商务用房,A和B的房租是三十万,B租赁给C的租金为60万,那么A和B的税额包含房产税3.6万,增值税1.4286万,增值税附加税费0.1713万元;B和C的税额包含增值税1.4286万,增值税附加税费0.1715万。住房:A和B的房租是30万,B出租给C的租金为60万,那么A和B的税额包含房产税1.2万元,增值税0.4368万元,增值税附加税费0.0523万元,B和C的税金包含增值税0.4368万元,增值税附加税费0.0525万元。
近些年,房产售价的增加,房产成为人民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财产,用来出租还能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生活来源,当前,始终在喊房产税缴纳问题,我国需要对房产税的传播普法工作进行细化,对现有的出租房税务予以规范,对二房东税收及原房东税率不得混为一谈,还承租单位以合法的税负,方便规范市场发票控制。
三、房产租赁单位经营阶段要注意的事项
(一)租赁合同的签署
1.确定合同相对人的,实际身份,合同相对人属于,一般纳税者,或是小规模纳税者,一定要在合同内标注清楚,若合同相对者属于一般纳税者,需要出示营业执照,常规纳税者资格日确认的复印件,用作合同附件;2.确定计税方式,在和不动产与动产租赁,对象签署合同时,一定要确定计税方式,例如能够选择一般计税方式或简易计税方式的纳税者,一定要在合同内,明确标记采取何种计税方式;3.确定获得的发票种类,属于专用发票或是一般发票,其适用的税率大小,由于小规模缴税者也能够到国税局代开增值税规范发票;4.确定合同报价有没有涉及税价;5.明确怎样开票,因为出租货品税率大,服务税率小,供应者通常会分离混合方式,改变成二项业务。立于出租方立场,要求判别对出租方是不是有利;6.确定税率变化怎样落实,营改增推广实行的背景下,后续依旧会有相应的政策更新。如相应的税率简并、调整,面对该种情况,要求确定合同价款怎样落实,主要对于执行时间长的,必须对该条款予以明确;7.确定问题发票的职责,由于承租方出具的发票不标准、不合法和涉嫌假开发票造成税务问题的,承租方要依法为出租方再次出具发票,并给出租方担负赔偿责任,包含但不局限为税额、滞纳费用、罚款和相关耗损等。
(二)房产租赁服务税务规划
1.房产租赁单位在出租过程应分开出租设备与厂房,在合同上进行明确,这样能少上缴房产税,进而达到减少税务压力的目的。2.仓储和出租业务的规定,在目前推行“营改增”的背景下,一般纳税人租赁业务包含11%的规定税率与简易征税率5%,仓储服务应按物流辅助服务为6%的法定税率;而小规模纳税人不动产租赁的征税率是5%,而仓储租赁的征税率是3%。如此就给房产租赁单位带来了税务规划空间,诸多单位租赁房屋实质上是用作仓库。所以,房屋租赁单位能结合实际情况同其签署租赁合同或是仓储业务合同。
四、结束语
简而言之,在营改增政策全面实行的背景下,房产租赁结合自身实际状况,实施房产租赁服务的科学划分,在该基础上,企业应当加强业务的税收规划,进而采取合法方式降低企业税负,提高企业市场竞争水平,由此,相信通过文章对营改增政策,对房产租赁活动的影响的深入分析,能够为相关服务工作带来指导作用。
参考文献:
[1]王志刚.房产租赁企业纳税筹划受“营改增”的影响分析[J].智库时代,2017,(09):73+75.
[2]李天昊.房产租赁合同效力探析——以深圳某房产租赁合同纠纷为例[J].天津法学,2016,32(02):17-22.
[3]陈希.“营改增”后房产租赁企业的纳税筹划[J].财会月刊,2013,(19):114.
作者简介:
张璇,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关键词:房产;租赁;二房东转租;税收
随着“营改增”政策的全面实施,对房产租赁公司的运营产生了较大影响,房产租赁公司未有全面了解关于“营改增”的税收规章制度,方可采用有针对性的措施来下降公司的税负。
一、“营改增”下不动产介绍
(一)基本含义
若要深入研究房产租赁税金和二房东转租中税务问题,就一定要先了解该研究的相关名词含义。纳税者:纳税者重点包含企业和个人两种。而企业一般指的是企业、行政机构、军事单位和社会各组织。个人主要包含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其中其他个人一般表示自然人。企业及非企业机构、个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等一同构成了目前国内全部增值税营业税缴纳者的范围,其是国内缴税的重要对象。增值税中一般又要区分成小规模纳税者和一般纳税者。目的在于为了和上述单位及个人相呼应,企业一般表示为增值税中一般纳税者或是小规模纳税者。
(二)标的物
不动产重点包含房屋、商店、股权、各类会所等,還重点包含住房、商务写字楼、厂房等,其类似于不动产子集。
(三)遵守的基本原则
关于不动产运营租赁服务税收问题已有相应的制度明确要求,和转租不动产业务相似,其缴纳地址地、征收单位等有要求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在营改增环境下发布了诸多过渡政策,重点是为了可以更好支持营业税改带来更为有效的环境,这一过渡政策过程,原来的营业税税率缴税者提供房屋租赁业务,在改革初期,其要求适用5%营业税税率来纳税。这和转租不动产业务相似,经全面兼顾各种影响因素以后,要求对提供住房运营租赁业务设计5%的增值税缴收率,缴税仅需对自身的住房予以租赁,就可以根据过渡政策,采用简单的计税方法来上缴税额,同时,该种改革和以往的税率比较,纳税者的税负已有明显下降。
(四)不动产租赁管理政策分析
1.根据相关法律和现有增值税的相关规定,建立财政部门国家税务局有关全面推行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文件,该方式主要在于引出其配套信息,其目的是目前推广增值税相关规定的整体框架之下,然后把相关信息的政策更为具体细化,如此针对纳税者在实际操作阶段有所帮助,可以方便纳税单位和纳税者更好的理解和落实,进而大幅度提高相关文件的可行性。
2.纳税者以运营租赁模式出租其获得的不动产,适合采用该方式,获取的不动产,包含于直接采购、接受捐赠以及同意投资入股、自行建立和抵债等多种形式获取的不动产,针对缴税者提供道路通行服务的,则不适合采取该方法。
二、房产租赁税金和二房东转租税收分析
(一)房产税和二房东转租税收
房产税属于房产所有权人上缴范畴,按照房产税暂行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房产税以房产所有者上缴产权是全民所有的,通过运营管理者上缴,产权出典的通过承典对象缴纳,产权所有者和承典不属于房产所处地的或产权没有确定,与租赁矛盾没有处理的,由房屋贷款者和应用者上缴。
税率:企业和商业用房是12%,个人住房是4%,从价税率是原值的70%的12%。承租者获释转租人转租而获得的转租收费,无需上缴房产税,但转租收益需上缴增值税,征收税率是5%,若转租者是个人,就根据3%的增值税上缴税率,住房再减1/2征收,即1.5%。在“纳税者提供不动产运营租赁业务增值税征税管理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其他个体租赁不动产,以5%的征税率计算要缴纳的税金;其他个人租赁房产,以5%的征税率减按1.5%计算要上缴的税金。
(二)典例分析
当前,在某市房屋租赁业务中,均从二房东处获取房源,租金很高,二房东从中获得房租差额,同时出租方和二房东不开具税金发票,若要求发票,那么由承租单位自主承担所有税额,同时,税务部门会根据如今的所有费用征收,如此高的税负,初始承租单位不堪重负,许多企业直接不开票,或是以其他发票,代替报销,或是以虚假房租协议来处理税务,用来开具发票,此外,二房东从出租方处获得整套房后划分出租,大多数承租单位要开票,则要求开票的承租单位被需要承担整座楼的房租税额。如此一来,对合法运营的承租单位是极度不公平的,还给承租单位的财务工作造成了巨大的财务危机,不满足业务的实际性,还不利于房产税征缴及税务法律的威严。就某市为例:商务用房,A和B的房租是三十万,B租赁给C的租金为60万,那么A和B的税额包含房产税3.6万,增值税1.4286万,增值税附加税费0.1713万元;B和C的税额包含增值税1.4286万,增值税附加税费0.1715万。住房:A和B的房租是30万,B出租给C的租金为60万,那么A和B的税额包含房产税1.2万元,增值税0.4368万元,增值税附加税费0.0523万元,B和C的税金包含增值税0.4368万元,增值税附加税费0.0525万元。
近些年,房产售价的增加,房产成为人民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财产,用来出租还能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生活来源,当前,始终在喊房产税缴纳问题,我国需要对房产税的传播普法工作进行细化,对现有的出租房税务予以规范,对二房东税收及原房东税率不得混为一谈,还承租单位以合法的税负,方便规范市场发票控制。
三、房产租赁单位经营阶段要注意的事项
(一)租赁合同的签署
1.确定合同相对人的,实际身份,合同相对人属于,一般纳税者,或是小规模纳税者,一定要在合同内标注清楚,若合同相对者属于一般纳税者,需要出示营业执照,常规纳税者资格日确认的复印件,用作合同附件;2.确定计税方式,在和不动产与动产租赁,对象签署合同时,一定要确定计税方式,例如能够选择一般计税方式或简易计税方式的纳税者,一定要在合同内,明确标记采取何种计税方式;3.确定获得的发票种类,属于专用发票或是一般发票,其适用的税率大小,由于小规模缴税者也能够到国税局代开增值税规范发票;4.确定合同报价有没有涉及税价;5.明确怎样开票,因为出租货品税率大,服务税率小,供应者通常会分离混合方式,改变成二项业务。立于出租方立场,要求判别对出租方是不是有利;6.确定税率变化怎样落实,营改增推广实行的背景下,后续依旧会有相应的政策更新。如相应的税率简并、调整,面对该种情况,要求确定合同价款怎样落实,主要对于执行时间长的,必须对该条款予以明确;7.确定问题发票的职责,由于承租方出具的发票不标准、不合法和涉嫌假开发票造成税务问题的,承租方要依法为出租方再次出具发票,并给出租方担负赔偿责任,包含但不局限为税额、滞纳费用、罚款和相关耗损等。
(二)房产租赁服务税务规划
1.房产租赁单位在出租过程应分开出租设备与厂房,在合同上进行明确,这样能少上缴房产税,进而达到减少税务压力的目的。2.仓储和出租业务的规定,在目前推行“营改增”的背景下,一般纳税人租赁业务包含11%的规定税率与简易征税率5%,仓储服务应按物流辅助服务为6%的法定税率;而小规模纳税人不动产租赁的征税率是5%,而仓储租赁的征税率是3%。如此就给房产租赁单位带来了税务规划空间,诸多单位租赁房屋实质上是用作仓库。所以,房屋租赁单位能结合实际情况同其签署租赁合同或是仓储业务合同。
四、结束语
简而言之,在营改增政策全面实行的背景下,房产租赁结合自身实际状况,实施房产租赁服务的科学划分,在该基础上,企业应当加强业务的税收规划,进而采取合法方式降低企业税负,提高企业市场竞争水平,由此,相信通过文章对营改增政策,对房产租赁活动的影响的深入分析,能够为相关服务工作带来指导作用。
参考文献:
[1]王志刚.房产租赁企业纳税筹划受“营改增”的影响分析[J].智库时代,2017,(09):73+75.
[2]李天昊.房产租赁合同效力探析——以深圳某房产租赁合同纠纷为例[J].天津法学,2016,32(02):17-22.
[3]陈希.“营改增”后房产租赁企业的纳税筹划[J].财会月刊,2013,(19):114.
作者简介:
张璇,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