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文章摘要】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当前社会矛盾日趋复杂,民众诉求爆炸增长,但表达渠道尚难满足。拓通民意表达渠道是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必然要求。贯彻落实这一要求,需要从观念上、实践中引导群众能正当的表达民意,保障群众能正当的行使权利。
【關键词】
民意拓通渠道应对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是“舟水”关系,是百姓推动着历史的浪潮向前进。群众路线本质上体现的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一基本原理。我们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充分调动群众推进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最广大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改革上来,同人民一道把改革推向前进。
1 民众诉求爆炸增长,表达渠道尚难满足
从历史上,近些年来,是我国取得发展成就最举世瞩目的时期,是我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最好的时期,是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但却不是人民群众最满意的时期。这其中的深刻原因,值得我们思考。
随着我国社会结果的分层化和利益格局多元化的发展变化,人们除了物资利益的需求外,其他方面的需求也被激活,呈现出物质利益诉求与政治诉求和权利诉求相交织的态势。由于利益分化、政府职能的错位和部分党员干部的腐败等多种原因影响到政策的社会公平、正义,造成分配不公、拆迁补偿不足、腐败、医疗、教育、住房、环境污染等方面问题时有发生。部分党员干部错误的将公民正当的利益诉求与表达视为不稳定因素,导致现有维稳思路往往以压制正当的利益表达为前提,这在基层政府的工作模式中尤为明显。一味以稳定为名压制合法的利益表达,只会积聚矛盾,扩大冲突,使社会更不稳定。民众利益诉求的爆炸式增长,而现有民意表达渠道不足、表达不畅,造成党群关系矛盾日益突出。现存的问题和矛盾已引起高度重视,同时我们也看到这些问题和矛盾是可以控制和解决的,及时采取措施,畅通拓宽民意表达渠道,防止问题发展、矛盾激化,防止“舟水”关系变成“油水”关系甚至“水火关系”。
2 畅通拓宽民意表达渠道
党群关系越复杂,解决的方式、手段也越丰富,开辟多元化渠道表达民意,化解纠纷、解决矛盾就越重要。多渠道构建和谐党群关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应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积极探索拓通党群关系渠道的多样化、合理化,及时有效地解决党群冲突,降低矛盾给社会带来的风险与危害,减少解决矛盾的成本和周期,使党群关系更加和谐,以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2.1 党政职能部门整合资源,相互配合
实行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构建的关键。党政职能部门是疏导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维护党群关系和谐稳定的责任主体,党委、政府要不断拓通民意表达渠道,发挥主导作用,关注民生,听取民声。党政职能部门首先必须完善原有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我国已建立起的一整套利益表达诉求机制是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核心,包括有政党制度、政治协商会议、人民信访制度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这些制度为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表达提供了基本的制度环境。其次,根据当前形势的变化,党政职能部门要实现“非常态向常态、被动向主动、分散向集中、一元向多元”的四个转变。通过设立社情民意接待服务站,整合纪检、综治、司法、民政、城管、劳动、人事、公安及人大、政协等部门联合接访的职责,通过设立窗口实现常态化管理、一站式服务,同时定期安排各级领导、街道领导、其他职能部门领导、生活工作在街道辖区和联络街道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接访。服务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专家调处智囊团,实行专家调处制度。对重大疑难问题,邀请生活或工作在街道辖区的相关行业的权威或专家及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各界人士担任调处专家,同时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参与调处疑难纠纷,加强了调处工作的权威性及公信力,为基层化解群众思想矛盾,宣传思想政策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窗口常态服务和多元接访将激活了基层接访活力,大大提高了矛盾纠纷的反映与调处效率。除此之外,政府热线、信箱、网站、博客、微信、接待开放日、调研走访等都是畅通民意、密切党群关系的有效途径。党政职能部门加强联动,及时地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及时解决群众的所盼所虑,架起党群连心桥。
2.2 社会群众团体多管齐下,协调各方
数千年来形成的中国传统文化,是一个典型的以血缘为原点的、以熟人为纽带的关系社会。多渠道搭建和谐党群关系要认真审视和利用中国传统本土的固有资源,发挥与群众联系最贴近、最密切的各种社会群众团体的作用,为他们提供更直接、更畅通的表达利益的渠道。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各种协会、学会等社会群众团体在政治参与中的组织作用,积极支持民间组织、中介组织、第三部门、志愿者组织、行业组织和社区组织等社会组织的活动,多管齐下,相互配合。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严防转化、升级,通过教育、说服、感化、规劝、疏导、力争把大量的民间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目前,我国的群众团体发展缓慢,现有的工会、妇联、共青团、各种学会、协会等应该代表各自群体利益,在利益诉求中发出不同的声音,但目前主要是起到一种沟通信息和反映情况的纽带作用,作为特殊利益集团代表表达利益诉求的强度、力度均不够。所以要提高对社会群体团体作用的重视,充分发挥社会群众团体的作用,把它们培育成为党和政府与社会之间的纽带和缓冲区间,以拓宽决策层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渠道。激发非政府部门所蕴藏的巨大潜能。
2.3 大众传媒搭建平台、注重宣传
随着改革和民主化进程的加快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希望通过公开舆论来表达自身的诉求,以期得到国家、社会和他人的关注。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普及应用,公开舆论表达主要是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搭建广播、电视、报纸、杂志、互联网等大众媒体,多层次、多渠道的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表达平台,充分发挥媒体收集信息、引导舆论和社会监督的职能。在当代,大众媒体具有信息传播快、传播直接、影响广泛等特点,在群众利益诉求表达上有其他表达渠道不可比拟的优越性。通过媒体作出的利益诉求表达,不必通过社会组织或群体的中介,可直接抵达决策层,避免了信息失真使群众利益要求能接近决策核心,实现自主利益的有效表达,而且很容易为党和政府所注意和重视。尤其是网络传播方式为中国公众表达民意、参与经济社会及政治生活,提供了新的舆论平台。因此,要充分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的诉求表达平台,实现民意诉求的有效表达。但我们要看到,由于情况的变化,营造和谐党群关系的渠道还远远不够,还要不断的开拓、创新,根据中央相关的精神,拓宽了的表达渠道,若被实践检验为科学有效,将和现有制度资源一样被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3 政府要引导和保障群众正确表达民意
在社会日渐多元化的今天,利益的诉求和意见的表达也正呈现多元化的趋势,社会公众比以往历史上的任何时候更渴望制度化的、通畅无阻的表达渠道,一个社会要真正稳定和谐,党员干部就必须从观念上、实践上引导和保障群众能正当的表达民意,保障群众能正当的行驶权利,而不是限制和遏制他们这些方面的欲望。
3.1 观念上引导群众的正确诉求
首先各级党员干部要加强自身素质和修养,积极转变观念,充分认识畅通民意表达渠道的重要性,把公民表达参政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来看待,把进一步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领导要眼睛向下看,主动深入基层,关注民生、倾听民声,加大公众对公共事务的参与程度。
其次各地党员干部要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引导公众以合法和理性方式来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教育民众梳理正确的权利观念,准确的认识和表达自身的利益以及增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勇气和信心。培育公民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在制度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程序进行表达,避免以宣泄情绪为基础进行利益表达的非理性的行为,这样才会更加自觉地、主动地影响公共政策,追求合理的利益要求,并且采取正当的手段维护合理的利益要求。
3.2 实践上保障群众的正确诉求
不論是哪一种民意表达渠道,都必须注重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只有解决了实际问题,群众才能通过这种渠道表达诉求,推动民意表达渠道的有效运行。
一是要制定并落实相关制度和法律,保障不同的社会群体都平等地享有利益表达权利,构建健全的利益表达机制,广泛而充分的利益表达渠道。只有重视民主制度化,才能规范和调整各阶层的利益表达行为。只有处理好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使社会新兴阶层的利益与大多数人的利益找到了最佳结合点。只有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规定,各部门才能严格依法办事,群众才能有法可依,形成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是要制定并落实必要的监督保障措施,真正形成畅通有序、透明高效、利民亲民、与时俱进的民意表达渠道。明确党委、政府的工作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及时处理民众意见和建议并对群众反映和涉及的单位和个人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和建议,监督其整改过程,及时向群众反馈处理结果,给群众一个满意答复。使群众的民意表达受到重视,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才能增强监督效果,激发群众民意表达的积极性。
当老百姓“有话能说了,敢说了,也有地方说了,心气才能顺,劲儿才能往一处使”。只要心中有百姓,时刻以百姓利益为重,民意表达渠道就会畅通无阻、我们的党群关系就会更和谐,舟儿就会在水中更平稳更畅通的航行。
【参考文献】
[1]陈振锟.理论视野:论政府决策过程中的民意表达[J] .2006,(5).
[2]衣芳.人民群众主体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125.
[3]郑文靖.民意表达机制:存在问题与完善途径[J]. 理论探索.2010,(3).
[4]中共中央宣传部理论局.论党的群众工作——重要论述摘编(四)[Z].北京:学习出版社,2011.
【作者简介】
谭玉静,女,1981年出生,汉族,吉林省辽源市人,硕士研究生,讲师。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当前社会矛盾日趋复杂,民众诉求爆炸增长,但表达渠道尚难满足。拓通民意表达渠道是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必然要求。贯彻落实这一要求,需要从观念上、实践中引导群众能正当的表达民意,保障群众能正当的行使权利。
【關键词】
民意拓通渠道应对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是“舟水”关系,是百姓推动着历史的浪潮向前进。群众路线本质上体现的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一基本原理。我们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充分调动群众推进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最广大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改革上来,同人民一道把改革推向前进。
1 民众诉求爆炸增长,表达渠道尚难满足
从历史上,近些年来,是我国取得发展成就最举世瞩目的时期,是我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最好的时期,是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但却不是人民群众最满意的时期。这其中的深刻原因,值得我们思考。
随着我国社会结果的分层化和利益格局多元化的发展变化,人们除了物资利益的需求外,其他方面的需求也被激活,呈现出物质利益诉求与政治诉求和权利诉求相交织的态势。由于利益分化、政府职能的错位和部分党员干部的腐败等多种原因影响到政策的社会公平、正义,造成分配不公、拆迁补偿不足、腐败、医疗、教育、住房、环境污染等方面问题时有发生。部分党员干部错误的将公民正当的利益诉求与表达视为不稳定因素,导致现有维稳思路往往以压制正当的利益表达为前提,这在基层政府的工作模式中尤为明显。一味以稳定为名压制合法的利益表达,只会积聚矛盾,扩大冲突,使社会更不稳定。民众利益诉求的爆炸式增长,而现有民意表达渠道不足、表达不畅,造成党群关系矛盾日益突出。现存的问题和矛盾已引起高度重视,同时我们也看到这些问题和矛盾是可以控制和解决的,及时采取措施,畅通拓宽民意表达渠道,防止问题发展、矛盾激化,防止“舟水”关系变成“油水”关系甚至“水火关系”。
2 畅通拓宽民意表达渠道
党群关系越复杂,解决的方式、手段也越丰富,开辟多元化渠道表达民意,化解纠纷、解决矛盾就越重要。多渠道构建和谐党群关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应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积极探索拓通党群关系渠道的多样化、合理化,及时有效地解决党群冲突,降低矛盾给社会带来的风险与危害,减少解决矛盾的成本和周期,使党群关系更加和谐,以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2.1 党政职能部门整合资源,相互配合
实行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构建的关键。党政职能部门是疏导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维护党群关系和谐稳定的责任主体,党委、政府要不断拓通民意表达渠道,发挥主导作用,关注民生,听取民声。党政职能部门首先必须完善原有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我国已建立起的一整套利益表达诉求机制是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核心,包括有政党制度、政治协商会议、人民信访制度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这些制度为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表达提供了基本的制度环境。其次,根据当前形势的变化,党政职能部门要实现“非常态向常态、被动向主动、分散向集中、一元向多元”的四个转变。通过设立社情民意接待服务站,整合纪检、综治、司法、民政、城管、劳动、人事、公安及人大、政协等部门联合接访的职责,通过设立窗口实现常态化管理、一站式服务,同时定期安排各级领导、街道领导、其他职能部门领导、生活工作在街道辖区和联络街道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接访。服务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专家调处智囊团,实行专家调处制度。对重大疑难问题,邀请生活或工作在街道辖区的相关行业的权威或专家及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各界人士担任调处专家,同时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参与调处疑难纠纷,加强了调处工作的权威性及公信力,为基层化解群众思想矛盾,宣传思想政策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窗口常态服务和多元接访将激活了基层接访活力,大大提高了矛盾纠纷的反映与调处效率。除此之外,政府热线、信箱、网站、博客、微信、接待开放日、调研走访等都是畅通民意、密切党群关系的有效途径。党政职能部门加强联动,及时地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及时解决群众的所盼所虑,架起党群连心桥。
2.2 社会群众团体多管齐下,协调各方
数千年来形成的中国传统文化,是一个典型的以血缘为原点的、以熟人为纽带的关系社会。多渠道搭建和谐党群关系要认真审视和利用中国传统本土的固有资源,发挥与群众联系最贴近、最密切的各种社会群众团体的作用,为他们提供更直接、更畅通的表达利益的渠道。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各种协会、学会等社会群众团体在政治参与中的组织作用,积极支持民间组织、中介组织、第三部门、志愿者组织、行业组织和社区组织等社会组织的活动,多管齐下,相互配合。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严防转化、升级,通过教育、说服、感化、规劝、疏导、力争把大量的民间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目前,我国的群众团体发展缓慢,现有的工会、妇联、共青团、各种学会、协会等应该代表各自群体利益,在利益诉求中发出不同的声音,但目前主要是起到一种沟通信息和反映情况的纽带作用,作为特殊利益集团代表表达利益诉求的强度、力度均不够。所以要提高对社会群体团体作用的重视,充分发挥社会群众团体的作用,把它们培育成为党和政府与社会之间的纽带和缓冲区间,以拓宽决策层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渠道。激发非政府部门所蕴藏的巨大潜能。
2.3 大众传媒搭建平台、注重宣传
随着改革和民主化进程的加快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希望通过公开舆论来表达自身的诉求,以期得到国家、社会和他人的关注。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普及应用,公开舆论表达主要是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搭建广播、电视、报纸、杂志、互联网等大众媒体,多层次、多渠道的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表达平台,充分发挥媒体收集信息、引导舆论和社会监督的职能。在当代,大众媒体具有信息传播快、传播直接、影响广泛等特点,在群众利益诉求表达上有其他表达渠道不可比拟的优越性。通过媒体作出的利益诉求表达,不必通过社会组织或群体的中介,可直接抵达决策层,避免了信息失真使群众利益要求能接近决策核心,实现自主利益的有效表达,而且很容易为党和政府所注意和重视。尤其是网络传播方式为中国公众表达民意、参与经济社会及政治生活,提供了新的舆论平台。因此,要充分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的诉求表达平台,实现民意诉求的有效表达。但我们要看到,由于情况的变化,营造和谐党群关系的渠道还远远不够,还要不断的开拓、创新,根据中央相关的精神,拓宽了的表达渠道,若被实践检验为科学有效,将和现有制度资源一样被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3 政府要引导和保障群众正确表达民意
在社会日渐多元化的今天,利益的诉求和意见的表达也正呈现多元化的趋势,社会公众比以往历史上的任何时候更渴望制度化的、通畅无阻的表达渠道,一个社会要真正稳定和谐,党员干部就必须从观念上、实践上引导和保障群众能正当的表达民意,保障群众能正当的行驶权利,而不是限制和遏制他们这些方面的欲望。
3.1 观念上引导群众的正确诉求
首先各级党员干部要加强自身素质和修养,积极转变观念,充分认识畅通民意表达渠道的重要性,把公民表达参政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来看待,把进一步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领导要眼睛向下看,主动深入基层,关注民生、倾听民声,加大公众对公共事务的参与程度。
其次各地党员干部要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引导公众以合法和理性方式来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教育民众梳理正确的权利观念,准确的认识和表达自身的利益以及增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勇气和信心。培育公民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在制度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程序进行表达,避免以宣泄情绪为基础进行利益表达的非理性的行为,这样才会更加自觉地、主动地影响公共政策,追求合理的利益要求,并且采取正当的手段维护合理的利益要求。
3.2 实践上保障群众的正确诉求
不論是哪一种民意表达渠道,都必须注重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只有解决了实际问题,群众才能通过这种渠道表达诉求,推动民意表达渠道的有效运行。
一是要制定并落实相关制度和法律,保障不同的社会群体都平等地享有利益表达权利,构建健全的利益表达机制,广泛而充分的利益表达渠道。只有重视民主制度化,才能规范和调整各阶层的利益表达行为。只有处理好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使社会新兴阶层的利益与大多数人的利益找到了最佳结合点。只有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规定,各部门才能严格依法办事,群众才能有法可依,形成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是要制定并落实必要的监督保障措施,真正形成畅通有序、透明高效、利民亲民、与时俱进的民意表达渠道。明确党委、政府的工作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及时处理民众意见和建议并对群众反映和涉及的单位和个人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和建议,监督其整改过程,及时向群众反馈处理结果,给群众一个满意答复。使群众的民意表达受到重视,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才能增强监督效果,激发群众民意表达的积极性。
当老百姓“有话能说了,敢说了,也有地方说了,心气才能顺,劲儿才能往一处使”。只要心中有百姓,时刻以百姓利益为重,民意表达渠道就会畅通无阻、我们的党群关系就会更和谐,舟儿就会在水中更平稳更畅通的航行。
【参考文献】
[1]陈振锟.理论视野:论政府决策过程中的民意表达[J] .2006,(5).
[2]衣芳.人民群众主体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125.
[3]郑文靖.民意表达机制:存在问题与完善途径[J]. 理论探索.2010,(3).
[4]中共中央宣传部理论局.论党的群众工作——重要论述摘编(四)[Z].北京:学习出版社,2011.
【作者简介】
谭玉静,女,1981年出生,汉族,吉林省辽源市人,硕士研究生,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