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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龙政办[2020]9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龙岩高新区)、厦龙合作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龙岩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11月18日龙岩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以下简称新基建)的决策部署,加快构建面向未来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